第14章 黑夜与白昼

  • 故旅丽江
  • 佐也
  • 4348字
  • 2020-03-01 09:25:06

我是个不食辣主义者,众所周知辣觉是痛的感觉,而并非是味觉。所以每当餐桌上有人向我推荐辣食,我都会谢绝——

怕疼嘛,也能理解吧。

但来到四川境内——哪怕仅仅是刚刚越过省界线,辣香味就在傍晚自觉涌现,想阻挡都无能为力,没办法,我只能乖巧的坐在餐桌盘,看我四周的人在大卸八块,而我只能细嚼慢咽,尽量做出我那“虚伪”的饱腹。

太阳也倦了,他正在落入湖中,可散发出的魅力却要比高昂时大许多——天空红蓝相交,而又互不谦让,橘红色点燃了纯洁的云彩,淡蓝色浸润了隐现的月亮,所有的景观都不可避免的指向一件事——

黑夜,要来了。

是的,黑夜要来了,这个滔天巨兽,在世界上,他就象征着恐惧——无底的恐惧,即使是人类,是最为聪慧的生物,也无法改变这蒙蔽了双眼的幕布。但不是所有的黑夜都象征着魔鬼,就在这片土地上,就有一群人,他们的黑夜就无比浪漫——

摩梭人,与他们的篝火晚会。

大多数人一提到篝火晚会,最先想到的一定是草原上自在的狂欢,在远古时期,火是令人敬畏的神物,它仿佛像夜晚的太阳,炙热而又光亮。草原猛兽众多,蚊虫侵扰,可遇见火,都会畏惧三分,或许是在那些飞禽走兽的心中,不解直立行走的怪咖们为何能束缚阳光。而人类也在火焰的庇护下,度过了一个又一个安稳的夜晚。

后来,火焰的意义就不再仅仅是为了自保,而又赋予欢乐的意义。当男人们打猎归来,战果累累,族群便一片欢腾,架起薪材,烧起火把,围着火焰开始歌唱跳舞。那时候没有人定义歌唱的优美,舞姿的动人,也不会有评判人天赋高低,大家都是一样,一样模糊中欢乐,一样欢乐中迷糊。篝火晚会就这样一步一步形成了。

但对于摩梭人来说,篝火晚会的意义还有其独特的一面。

当篝火晚会开始,摩梭女孩们就开始寻找自己的心上人,并偷偷记在了心里,而男孩们也早已摩拳擦掌,遇见自己心仪的女孩,男孩会邀请女孩共舞在篝火旁,之后男孩会用手指轻轻扣一下女孩的手心,她微微一痒,便知道男孩对自己有意——可决定权还在自己手中,女孩如果对男孩也有意,正所谓两情相悦,那就将自己的花楼在何处告诉女孩,过了零点,男孩就可以前来走婚了。

走婚是摩梭人特有的爱情形式。当男孩来到女孩花楼下,可不能学偶像剧里那样大喊“宝贝~”之类的,而是先翻过围墙——这对于身强体壮的摩梭男孩来说并不费事,再不要让看门狗叫唤,要这么做才好呢?这就需要看男孩准备工作做的如何了,如果他真的对女孩有意,就应该知道她家的看门狗爱吃些什么,这样就把吃的带到身旁,等到翻墙过后第一时间给狗哥送过去,让他不要张嘴大吼,那第二步也就完事了。第三步,就要“动武”了。女孩花楼上的门闩又长又粗,男孩需要将随身佩戴的刀举起(摩梭男孩在成丁仪式之后,可以随身佩刀),一刀两断即可。这样,走婚就完成了。

摩梭人的夜晚是如此甜蜜的,这也让情窦初开的小伙子很是兴奋,想要参加一把走婚的仪式。刚刚我在空间里发了一组照片表示自己来到了泸沽湖,有一个家乡在泸沽湖的男孩跟我说讲了摩梭人的走婚习俗,我回复道:

“这么棒,我也想参加哈哈。”

他也逗:

“哈哈哈,你去了那就不叫参加走婚,那叫强抢民女。”

……

可最终我连走婚的模样是什么都没有瞧见——不得不说,篝火晚会是我看见最无聊的环节。

在这里并没有不尊重摩梭人的意思,而是是事实。在我的想象中,篝火晚会应该是在一大块空野,男女老少围在一起载歌载舞,这里头五湖四海的友人也参与其中,一起手拉着手围着篝火欢乐,放松,忘忧。不需要什么节目安排,就只要最原始的那种感受,对于团聚一起的爱,与对于火焰温暖的感知——我对于篝火晚会特别期待,原因是因为一次遗憾,在去白鹿温泉当然时候,本来说晚上会有篝火晚会,可却因为大雨不了了之了。而来到这里以后,才知道当地的篝火晚会是在一小块用木楼围成的场地进行,处处透露着金钱的味道时,篝火晚会已经变了味道,失去了原本的天真烂漫,成为了奴隶——跳舞者表演时漫不经心,仿佛一场约定俗成的走秀,天空还降下了小雨,在我与一位大姐姐的聊天记录里,她用“篝雨晚会”来形容这场糟糕的“欢迎”,着实让火焰都变暗了许多。

我很失望,父亲亦然,妹妹似乎已经预见了结局,篝火晚会一开始就去一旁的商店充电去了,剩下的五个人也都表达了自己的不满,不过除了姐姐,其他四位的行踪我也不清楚了。在表演完第一个节目后,我们叫上妹妹一起走了出去,决定回宾馆。

对于宾馆所有人还是很满意的,是湖景房。下午到达的时候,我们采用了抽签选取宾馆的方式,姐妹俩因为事先选择了大床房直接拿到卡,而其他六位男孩开始热身,在导游“你们这其中一二三层楼都有房子的”“教唆”下(观湖肯定是第三层效果最好)抽到了自己的房间。

我代表出战,闭上眼睛一摸,睁开眼睛一看:

“还不错!第二层。”

父亲连忙问看看谁拿到了第三层那么幸运,结果兄弟俩一拍大腿。

“你们是?”

“卧槽,一层。”

“哈哈哈哈哈哈哈”

摄影师与胖大叔也是二层搂,那就纳了闷了,究竟谁拿了三层?

只听见一个女声幽幽地传来:

“我们是……”

“我靠,早知道我俩也要大床房了!”

兄弟俩“暴跳如雷”。

一群人又笑成了傻子。

虽然泸沽湖是一个绝美的景区,可终归是个山村,道路设施很不完善。我们要走回宾馆,导游说只有七八分钟,可这七八分钟,却如同漫步黑洞。

这时候吃货组合又上线了,妹妹下午的时候发现宾馆前有条小吃街,准备带上我海吃一顿,本来就没吃饱的我更是对此动力十足,也就什么都不顾了,一头扎进那“空无”的路上。

没有月亮,没有星星,没有灯光,只有几个人急促的脚步声,与周围旅客打闹嬉戏的声音,这是大自然最开始的模样,从中却又混杂了争闹。谁都不会清楚,身旁的山上,又有哪些生灵安静地寻觅,谁也不会知晓,山下那山沟里的湖下,藏匿着多少秘密。

忽然有光了,那是姐姐打开了手电筒——忽然有光了,那是父子俩打开了手电筒——忽然有光了,周围的旅客纷纷打开了手电筒,一时间光芒四射,却最终又返璞归真——回来了,一切都回来了,人工创造的奇迹聚成了一起,连灰色的山路都有了亮彩——

但黑夜,总归还是一个伤感的时段。

听,有人在弹唱,那悲伤的《斑马,斑马》,从远处的一家清吧中传来,人群穿过了那里,有人回头一撇,却只看见了他一人独唱,没有观众,没有人乐队,甚至连调酒师都不知所踪,只有他一个人——始终只有他一个人,独自,而又孤独。他唱啊唱,他弹啊弹,没有停下过一口气,也没有唱错一个音——仿佛,这无尽的夜幕就是他的舞台,仿佛,山上的那生灵,水里的那秘密,都是他的听众。他高傲着,他倔强着,从一始终,头也不低。他彷徨着,他踱步着,怅然若失,心也不灭:

“斑马斑马你还记得我吗

我是只会歌唱的傻瓜

斑马斑马你睡吧睡吧

我会背上吉他离开北方”

有的人停下了脚步多听几秒。

有的人加快了脚步嫌那纷扰。

……

“天哪,我要饿死了,哪怕只买点薯片也是好的。”

我肚子咕咕的叫。

四人组终于看见了胜利的曙光,可惜的是,并没有什么小吃街,而是撸串街。

“大晚上就算了吃了吧。”

这个提议得到了四人组的一直赞同,而我的预言居然成真了,父亲果然给我买了一包薯片。

姐姐们上了她们的房间,我们也回到了房间,可奇怪的是,网络信号一直不太好,无线连不上,就连流量都出了问题。

父亲修了修路由器也没用,这时门外有人敲门:

“叔叔,小岳,你们在吗?”

是姐姐,父亲立马去开了门。

“你们这里有网吗?”

姐姐问道。

“哪里有啊,不知道哪里出了问题。”

父亲也一头雾水。

看来真出了不小的问题,那一晚,我真的感受到了什么叫做与世隔绝,不过也好,至少睡得踏实,当灯一熄,我一下子什么都看不见了,连光的影子都觅不着了。

直到第二天我们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吃早饭的时候,盛饭的大姐跟我们说,原来是四川境内燃起熊熊山火,烧断了网线,昨夜立刻抢修才把网线接好。

到我写作的这一天,四川凉山山火已经得以基本控制,其中遇难了30名救火队员。或许只有当你身临其境的时候,在看到滚滚浓烟从山边翻涌,在网线被烧断又抢修好时,你才明白,什么是英雄,什么是无畏,什么是伟大。

(3月17日那天吃早饭的时候老板跟我们说山火燃起,情况危机,具体情况是否真实不知,但对消防员战士,永远保持一颗敬畏尊重之心)

……

来泸沽湖,也是为了日出来的,不过这里的太阳很爱偷懒,他可不是四、五点钟就能爬起的勤快人儿,导游说,至少要等到七点半,才会唤醒沉睡的金乌。

父亲起得比我略早,他一起来第一件事就是把窗帘拉开,此时,即使太阳还没有出现,天空也已经将黑色抹去,有些亮堂了。

我也连忙起身,希望能看到人生中的第一次日出。

其实之间也是有机会的,在第一次去青岛的时候,那时候我是报的夏令营,和我的姐姐一起,在海边看日出显然要比湖边观赏肯定更有雅兴一点,但就需要三、四点的起床——这可是个麻烦事,不过我是那种一兴奋就容易早起的小娃,早早起来准备在老师的带领下去看日出。

可惜人算不如天算,老师一脸愁容的告诉我说:

“真不幸,今天是个大雾天。”

真不幸,今天云层真的厚。

在我们宾馆正前方,是一个山谷两侧,按照常理,太阳会从山谷中被吐出来,然后将湖面都照得暖洋洋的,但人算不如天算,恰逢云朵如同棉花一般将洞口堵着死死的,密不透风,知道快八点,才有阳光从云朵上方漏出。

站在阳台上的父子俩,与摆好相机的摄影师都只能叹息了。

接下来干嘛啊?面对九点半才出发的时间,我们竟然一时间拿不定主意,还好姐姐们下来了。

“去外面走走吧。”

……

一顺妖柳斜插土,数叶扁舟半入湖。姐姐们带着我走在石堆岸边,看着金轮挣脱云的束缚,享受着一方净土的芬芳馥郁。

我轻轻踏上小船,走到船头,驻足仰头,闭上双眼,张开双臂,与风撕咬,与烟缭绕,与晨梦晓,与人分了。

随后转身离开,在踏入那天然的按摩垫,一脚劲射,将石子散落在水面之上,惊出数道纹路,也惊走了游闹的海鸥——可还有胆儿大的在眼前晃悠,我起了幼儿之心,直接跑过去大吼着吓跑了它们,不一会儿,又飞回来貌似跟我宣誓主权,可我哪里能由得了它们,又冲过去,就这样来来往往,傻傻乐乐,和个孩子一模一样——

姐姐们开始了一天的拍照工程,女孩们都很爱美,无论是自己的美,还是背景的美,美是女孩的灵魂,是她们这辈子都不愿丢弃的暧昧,甚至连情人都比不上呢——

逐渐,人都走光了,这片地方,就只剩下我,与刚过来的父亲,与姐姐们。

我喜欢一个人,但此刻,我把他们当成了我,又或者,遗忘了他们,自由不怠的心,只属于自由不怠的地方,发丝乱了,衣服乱了,甚至连鞋带儿都乱了,风是我的伴侣,耳机里的音乐是我的仪式,这片天,这片水,是我的一切,可总有人要把我夺走——

不是他们消失,而是主人离开。

该走了,我知道,可能这辈子都不会再到这里,但这样的享受,一辈子也只有一次,这个世界就是这样,一个地点,一段时间,一位不同经历的人,就是不同的情调。

人这一生应该去四次丽江:

第一次和父母,你还是个需要快乐的孩子;

第二次和自己,你应该学会从低谷中爬起;

第三次和爱人,你要懂得爱惜陪伴你的人;

第四次和孩子,你是担起责任的为人之父。

而我,貌似还有三次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