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晚上杜洛埃没有登门拜访。接到嘉莉的信后,他就把对她的思念全都暂时搁到了一旁,东游西荡,过着他心目中的快活日子。就在那天晚上,他跑到雷克托饭店吃饭,那是家在当地颇负盛名的饭店,处于克拉克街和门罗街转角处一幢大楼的底层。随后,他到亚当斯街上宏伟的联邦大楼对面的费兹介路-莫伊酒店,依着五光十色的酒吧台,喝了一杯纯威士忌,又买了两支雪茄,点起一支抽,对他来说,这是高层次生活的一个组成部分,很能代表整个生活。

杜洛埃并非嗜酒如命的酒徒,也非腰缠万贯的富翁。他只追求他心目中最美好的生活,而他认为这类活动就是最美好生活的一部分。雷克托饭店里,大理石墙壁和地板光洁如镜,瓷器和银器琳琅满目,是演员及从事自由职业的人经常光顾的胜地,所以他觉得一个功成名就的人应该到这儿来。他喜爱漂亮服饰和美味佳肴,尤其热衷于跟春风得意的人厮混交朋友。吃饭时,一听说约瑟夫·杰斐逊常到这儿来,或者听说红极一时的名演员亨利·易·狄克西和他仅隔着几张餐桌,他就感到心满意足。在雷克托饭店里他总可以得到满足,因为在这里能够接触政治家、经纪人、演员以及一些纨绔子弟,大家在一起谈天说地、吃吃喝喝。

“瞧,那位就是某某人。”这些绅士常常这般议论。尤其是那些尚未达到但一心希望能够达到挥金如土的显赫地位的人,更是把这作为口头禅。

“真的吗?”听的人会说。

“当然喽!你不认识他?嘿,他是大歌剧院的经理。”

这种谈话飘到耳朵里,杜洛埃就会把腰板挺得更直,吃得更津津有味。如果他有虚荣心,那他的虚荣心会更加强烈;如果他胸怀抱负,那他的抱负会被大大激发。总有一天,他也能掏出成沓的钞票来。眼下,他可以在那些人吃饭的地方就餐。

他对亚当斯街上费兹介路-莫伊酒店的偏爱,也属于同一种心理。在芝加哥人看来,这是家华丽的大酒店。这儿和雷克托饭店一样,也装饰着枝形吊灯,灯架上的白炽灯泡耀眼夺目。脚下是色彩鲜艳的地板砖,深色的镶木墙壁显得光滑、富贵,反射着灯光,墙根部分涂着色彩斑斓的泥灰,一派富丽堂皇的气象。长长的酒吧间由木板镶嵌而成,擦得明光净亮,里面灯光通明,摆着彩色雕花玻璃器皿和许多漂亮的酒瓶。这真是一家富丽堂皇的酒店,有华丽的屏风、名贵的酒和许多全国一流的酒吧用品。

杜洛埃是在雷克托饭店结识费兹介路-莫伊酒店的经理乔·威·赫斯渥先生的。据说赫斯渥是位功成名就之士,在社交界很有名望。他气宇轩昂,年龄尚未届四旬,体格健壮,举止潇洒,神情稳健持重。他具有这种气概,一半是因为他穿着考究的服装,佩戴着珠宝,具有一种自命不凡的神态。杜洛埃当时立刻就看出他是个值得结交的人,不仅为见到他感到高兴,而且在以后一旦想喝酒或抽雪茄,也乐于到亚当斯街的酒吧里去。

赫斯渥独具一格,是个有趣的人物。在许多小事情上他聪明机智,擅长给人留下良好的印象。他身居经理要职,操纵着店里的生意,令人肃然起敬,但可惜不掌握财权。他靠勤奋努力,经多年奋斗,才从一个普通酒吧的店主爬到了今天的位置。他在店里有一个用光亮的樱木和铁栅隔出的小办公室,带折叠盖的写字台里放着店内的简易账本,记有订购和所需的供应品。主要的行政权和财务权掌握在店主费兹介路先生以及莫伊先生手里,掌握在一个专管收钱的出纳员手里。

大部分时间他都在店里转悠,穿着用进口料子精工制作的西装,手戴镶嵌单粒宝石的戒指,领带上缀一枚美丽的蓝钻石,引人注目的新式背心上挂一条纯金表链,链上系一个设计精美的饰品和一块最新式样、最新纹案的怀表。他叫得上名字的演员、商人、政治家和三教九流的名士有几百人,而且能用“喂,老朋友”这样的话跟他们亲昵地打招呼,这是他获得成功的部分原因。他对礼仪和友谊细腻地分出等级和种类。见了那些经常光顾酒店、了解他地位的每星期挣十五块钱的职员和机关办事员,他说“你好”;对那些认识他并愿意和他交好的名人或富豪,他则说“喂,老朋友,你好吗”。有一类人过于富有、过于出名或过于走运,他无法跟他们套近乎,于是就内行地采取策略,换上庄重严肃的态度,对他们彬彬有礼,这既能赢得他们的好感,又丝毫无损于他自己的风度和形象。最后一类人是些关系好的主顾,既不富有也不贫穷,不出名也不十分走运,他对这些人亲切友好,跟他们交谈得最投机也最认真。他喜欢隔上一段时间出去痛快地玩玩——观赛马、看戏和到俱乐部里玩赌博的游戏。他家里有一匹马和一辆精巧的轻便马车,妻子和两个孩子舒舒服服地住在北区靠近林肯公园的一幢典雅的房子里。总而言之,他在美国上流社会是个非常受欢迎的人,是仅次于豪门富户的一等人物。

赫斯渥喜欢杜洛埃,喜欢他随和的脾气及衣冠楚楚的外表。他知道杜洛埃不过是个云游四方的推销员,而且论资历没多少年头,但巴特利特-卡约公司是个生意兴隆的大公司,这样看来杜洛埃就有地位了。赫斯渥跟杜洛埃非常熟,时常和他在一起喝酒,有其他人在场时,大家就神聊一通。杜洛埃具有一定的幽默感,这对他的工作是有帮助的,在必要的场合能够讲出动人的话来。他可以跟赫斯渥侃赛马,讲述自己有趣的遭遇以及风月场上的经历,可以谈论自己所去城市中的贸易情况,几乎总显出一副讨人喜欢的样子。今天晚上他的兴致特别高,因为他呈给公司的报告受到了表扬,新样品已经挑选停当,后边六个星期的行程已经拟订好。

“喂,你好,查利,老朋友,”这天晚上,八点左右杜洛埃走进来时,赫斯渥说道,“怎么样?”大厅里满都是人。

杜洛埃满面春风地跟他握了手,二人一道向酒吧间走去。

“啊,还不错。”

“六个星期没见你的面了。你是什么时候回来的?”

“星期五。”杜洛埃说,“这回事情很顺利。”

“我为你感到高兴。”赫斯渥说,黑眼睛里放射出热情的光彩,把平时那副装模作样冷漠的神情冲淡了一半,“你想喝点什么?”他见那位身着白衣、脖系领带的招待从吧台后俯过身来,便问了一句。

“帕波老酒。”杜洛埃回答。

“给我也来一点。”赫斯渥说。

“这次准备在城里待多长时间?”赫斯渥问。

“只待到星期三。我要到圣保罗去。”

“乔治·伊凡斯星期六来过这里,说上星期在密尔沃基见到过你。”

“不错,我见到乔治了,”杜洛埃说,“那老伙计可真了不起,你说是吗?我们在一起玩得很开心。”

招待把杯子和酒瓶摆放到他们面前,二人边斟酒边交谈。杜洛埃的酒杯很适度地只满了三分之一,而赫斯渥斟了些纯威士忌,然后又用矿泉水冲淡。

“卡约怎么样?”赫斯渥说,“两个星期都没见他到这里来了。”

“听说卧床不起啦,”杜洛埃说,“那老伙计患了痛风症!”

“他确实捞了不少钱,对吗?”

“是的,是捞了很多钱。”杜洛埃回答,“他活不了太久了,现在很少到办公室露面。”

“他只有一个儿子,是吗?”赫斯渥问。

“是的,那可是匹脱缰的野马。”杜洛埃笑道。

“其他人操持着生意,他的病我想不会对公司造成多大损失。”

“是的,我想不会有什么损失。”

赫斯渥敞开衣扣站着,大拇指插在口袋里,身上的珠宝和戒指在灯光下耀眼夺目,一看就知道是个讲究生活的人。

一个滴酒不沾、思想比较严肃的人,一定会觉得这种沸沸扬扬、吵吵嚷嚷、五光十色的地方比较不正常,是自然界和生活中的一种古怪现象。一群群飞蛾连续不断地冲火光扑来取暖。在这儿听到的谈话就思想内容而言毫无可取之处。显而易见,阴谋家会选择较为隐蔽的地方运筹策划;政治家除了说些客套话也不会聚在这里商讨事情,唯恐耳朵尖的人听了去。此处也非开怀痛饮的理想之地,因为这种豪华场所的常客,多半都不是贪杯之人。可人们聚集在这里高谈阔论,你拥我挤地凑热闹,总是有其原因的。一定是激情和朦胧的欲望奇异地交融在一起,才产生了这种反常的社交场合,否则就不会这样。

杜洛埃这种人来这里,一来是想寻欢作乐,二来渴望在比他强的人中间露露脸。他在这儿结识的许多朋友虽没有意识分析自己的目的,但无非是因为这里有他们渴望看到的人群、灯火和气氛。总之,人们可以把这儿视为比较优秀的社会缩影,因为他们看到的虽是一片歌舞升平的现象,但这并不是罪恶。对金碧辉煌的地方心向往之,是不会产生罪恶的。最坏的后果大概是在物欲横流的人心中激起一种抱负,使他们按照同样豪华的规格安排自己的生活。归根结底一句话:这不是奢靡环境的罪过,而是人类内心的趋向。如果说这种场合能使衣着差的人去效仿华衣丽服者,这不是别的原因,而是由于这些受影响者的野心在作祟。彻底摈弃众所非难的因素——酒,就可以看到美和热情留下的种种特点。现代时髦饭店所以备受青睐,是这一观点的佐证。

然而,灯火辉煌的厅堂,衣冠楚楚、贪得无厌的人群,自私无聊的空谈,东鳞西爪、游移不定的思想活动,对于通明的灯火、宏大的场面以及漂亮衣服的爱好,这一切放在朗朗星光之下,局外人看来一定是一幕光怪陆离的情景。在繁星的照耀以及夜风的吹拂下,这一定是一派火树银花的景象,宛如一朵怪诞、闪烁的夜花,散发着香味、招蜂引蝶的享乐之花。

“看见进来的那人了吧?”赫斯渥边说话,边瞥了一眼刚刚进来的一位绅士,那人头戴高帽,身穿阿尔伯特亲王式上衣,吃得脑满肠肥,红光满面。

“没看见。在哪里?”杜洛埃说。

“在那儿,”赫斯渥用目光示意了一下说,“那个戴大礼帽的人。”

“啊,这下看见了。”杜洛埃说,可又装出视而不见的样子,“他是什么人?”

“招魂巫师朱尔斯·华莱士。”

杜洛埃望着他的一举一动,显得兴趣盎然。

“他不太像一个能看见鬼魂的人,是吗?”

“这我说不上来,”赫斯渥回答,“反正他很有钱。”说这话时他眼里微微发亮。

“我不大相信那一套把戏,你呢?”杜洛埃问。

“嘿,那可说不准。”赫斯渥说,“里边也许有些道理呢。不过,我不愿为这费心思。”顺便问一句,他补充道,“今晚你打算到哪里去?”

“去看《地洞》 指的是名噪一时的一出滑稽剧。。”杜洛埃说。

“那你最好去吧,已经八点半了。”他掏出怀表说。

人群已散去大半,有的去剧院,有的上俱乐部,有的则前往最迷人的享乐之地——风月场——至少对这里的男人是最迷人的。

“是的,我该走啦。”杜洛埃说。

“散场后再过来。我有样东西想让你瞧瞧。”赫斯渥说。

“一言为定。”杜洛埃惊喜地说。

“夜里没有急着办的事吧?”赫斯渥又说。

“没有。”

“那你就来吧。”

“星期五回来坐火车时,我遇到了一个漂亮小妞。”分手时,杜洛埃说道,“我发誓,这是真的。出差之前我一定要去看看她。”

“算啦,别把她当回事。”赫斯渥说。

“嘿,告诉你吧,她可是个楚楚动人的小东西。”杜洛埃推心置腹地继续说着,企图引起朋友的兴趣。

“你十二点来吧。”赫斯渥说。

“好吧。”杜洛埃边说边朝外走。

嘉莉的名字就是在这样极其轻浮的寻欢作乐之地被说了出来。此时此刻,这位年轻的女工正在自叹命薄,而她的不幸几乎可以说是她刚刚展开的命运的一个不可分割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