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幸福理论与国民幸福感现状

3.1 幸福与经济学相关理论和研究综述

3.1.1 幸福的理论基础

幸福一般被认为是人类生活的终极目标,或者是最主要的生活终极目标之一(Ng,1996)。《辞海》解释:幸福属于伦理学的基本范畴,是人们在物质生活与精神生活中,因意识到实现或接近了自己的目的与理想而引起的精神上的满足感。英国哲学家休谟有一句名言“一切人类努力的伟大目标在于获得幸福”,本质上讲,每个人都渴望幸福,并努力追求幸福。那么究竟何为幸福?这个问题随着人类的诞生就一直围绕着人们。许多伟大的思想家都曾就这个问题进行过思考,哲学的很大一部分内容都尝试着对“何为幸福生活”进行定义,心理学家也做了类似的努力,试图找出那些能够使人们幸福或者不幸福的因素与条件。孔刃非(2010)、亓寿伟(2013)等对幸福定义进行了多方面的综述,从宗教的幸福含义、哲学的幸福含义、心理学的幸福含义到经济学的幸福界定,但是始终没有一个得到大家普遍认可的定义。

事实上,由于经济基础、社会环境、胸怀抱负和生活态度等各异,每个人对幸福的理解和感受也各不相同,所以幸福是一个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东西,对不同的人来说,幸福会有不同的内容,每个人都有定义幸福的标准,都为自己定义了何为幸福。

有的人开奔驰宝马感到幸福,有的人骑自行车也感到幸福;有的人吃山珍海味感到幸福,有的人吃山珍海味却感到痛苦;有人住茅草屋觉得苦恼,但也有人住茅草屋却感到幸福。总而言之,你有你的幸福,我有我的幸福;你感觉幸福的,我不一定感觉幸福;你感到不幸福的,我不一定也感觉不幸福(孔刃非,2010)。幸福本质上首先体现出一种主观特性(1),这种主观特性应当是幸福的一个不争前提(罗敏,2001)。从这个角度上讲,幸福的主观特性就意味着,只有个体本身才是经历和体验幸福的主体,主观特性可以看作是包含在幸福内涵中的一个核心因素。为此,学者们专门提出了一个主观幸福感的概念。

所谓主观幸福感(Subjective Well-being,SWB)就是人们对生活状态的正向情感的认知评价(奚恺元等,2008)。Diener(1984)认为主观幸福感是主体主观上对自己已有的生活状态正是自己心目中理想生活状态的一种肯定的态度和感受,其有三个特点:

(1)主观性(Subjectivity),它依赖于评价者本人的标准而非他人的标准,一个人幸福与否只有他自己的体验最真实,因此幸福感具有很强的主观性;

(2)整体性(Integrantion),主观幸福感不是指个体对某一个单独的生活领域评估后的体验,而是一种综合评价,是对其整个生活评价后的总的体验,包括积极情感、消极情感、对生活满意度三个维度,具有综合性和整体性的特征;

(3)相对稳定性(Stability),主观幸福感主要测量长期情感体验和生活满意度,通常不随时间或环境的改变发生重大的变化,是一个相对稳定的值。

邢占军(2005)总结了当前主观幸福感的研究并将其分为认知论主观幸福感和情感论主观幸福感,认知论主观幸福感依据自己的标准对生活满意度进行认知评价,表现为总体的生活满意感和具体生活领域满意感,包括对自身发展和自我实现得到满足的评价,情感论主观幸福感则注重人们一定时期内积极或消极的感情反应。同时他自己也提出了体验论主观幸福感的概念,强调基于反省获得的某种切实的、比较稳定的心理感受和理想的或者非常满意的存在状态,包括身心健康以及物质和精神两方面达到的程度和水平。

结合已有的研究,笔者认为,主观幸福感是个体依据自定的标准对其生活质量的整体评价,是衡量个人和社会生活质量的重要综合性心理指标。总而言之,无论哪种主观幸福感都是基于一个基本的认识那就是幸福是人的主观感受,都认为主观幸福感同遗传因素、心理因素和各种社会因素等有关,同时也是出于测量和计算的方便来界定主观幸福感。

奚恺元(2008)认为,用主观幸福感这一概念代替幸福概念有两大好处:

第一,能避开人们对幸福概念的无休止的争论,为众人所接受。无论哪个国家、哪个民族、哪种文化,也不管大家所认同的幸福是快乐主义还是理性主义,是倾向于物质财富还是主观精神,大家都可以在一个共同的平台来探讨幸福问题。

第二,就是能让研究者对幸福进行客观的测量,便于采取实证的方法来研究幸福与其他因素之间的关系。

根据心理学研究成果,普遍一致的看法是,主观幸福感是一种态度,它由认知和情感这两个基本层面组成。情感是情绪和感情,情感代表人们对发生在其日常生活中的事件的实时评估与反应;认知是指主观幸福的理性或智力层面,它往往通过满意度来进行评估,认知层面包括判断与比较等构件,因而幸福不是天生的、一成不变的,而是在一个人的内心中形成的,并且在很大程度上受到这个人所处的社会化的生活在其中的社会环境的影响。Andrewa & Withey(1976)提出主观幸福感由积极情感、消极情感和生活满意度三个部分构成。就目前所知,积极情感、消极情感和生活满意度也具有不同的构成,认知成分的生活满意度和情感成分具有一定的关联,两者均是个体对其生活事件、生活状态的感受评价。但生活满意度是个体对其生存状况的总体评价,是总括性的、长期性的;而情感成分是个体对正在发生的生活事件的情绪体验,是瞬时性、短期性的。前者是后者的累积和总结。它们相互交织、共同产生主观幸福感的评价(娄伶俐,2010)。

幸福感是人大脑功能综合协调的结果,由人的心理活动产生。我国学者娄伶俐(2010)对于主观幸福感产生的神经生理学机制进行了较为详尽的阐述,因此,本书就不再重复叙述(2)。这里简单介绍一下主观幸福感生成的路线和阶段,见图3-1(3)。主观幸福感的生成是人类情感中枢和认知中枢交互作用的复杂过程,经历了情绪反应、情感体验和认知评价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人会对外界刺激产生低级的情绪反射,这些反射有着较为简单的神经环路,没有进行思维加工。第二阶段为情感中枢的加工,形成丰富的情绪体验。人在进行情感加工的同时会与自己的人生经历、过去的情感回忆相结合。第三阶段即情感的高级加工和认知阶段。情感感受被进一步加工为带有社会价值、文化习俗的社会学认知评价。

图3-1 主观幸福感产生的路线及阶段图

目前,描述人类心理机制的理论主要有人格理论、适应理论、期望理论与目标理论、社会比较理论,等等,而这些理论也正是能够对主观幸福感进行解释的理论。

(1)人格。人格是成人独特的性格反应倾向,既表现生物的特质,又有后天习得的成分。人格理论认为事件和环境对主观幸福感有影响,但是从长期看,人格发挥着更大的作用。自尊心、控制感和自我概念都影响主观幸福感(Headey & Wearing,1989),Costa等对成人的研究发现,人格特质可以预测10年后的主观幸福感,这一结论得到了重复证实。正是由于这个原因,Lykken & Tellegen(1996)提出人有着内生的主观幸福感定值,在决定个人幸福水平的因素中,人格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它使得人在整个生命周期里的幸福水平都保持在一个不变的量值上。正是由于基因和人格因素的这种特性,客观环境对人们主观幸福感的影响受到了很大的限制。生活中各式各样的冲击事件如失业、伤病、中奖等只在短期内对人们的主观幸福感产生影响,在适应这种状态后,人们的幸福感水平就会恢复到最初的定值。

(2)适应。H.Helson(1964)提出了适应水平理论(Adaptation-level Theory)(4),他认为适应是对重复出现的刺激反应的减弱,重新建构有关刺激的认识,以及刺激对生活影响的认识。人们在一定程度上能够调节良性与恶性事件带来的影响,使其不至于总是狂喜或者绝望,但人们并不能彻底地、迅速地适应所有环境,有些情况的适应非常慢,而有些情况会很快适应。这个理论可以用来解释为什么生活事件对主观幸福感的影响较小。

人们通常会适应新的环境,从而调整他们的主观幸福感水平。因而那种愉悦和快乐性适应可以减少一个人对不断出现的刺激的反应能力。实际上,适应可以包括很多不同的机制,如在习惯化这个过程中,适应就是一种自动的消极生理反应过程。例如,人们通常会适应接受收入水平的提高,因而他们的主观幸福感会在一定时期内回落到最初的水平。那些中了彩票、财富急剧增加的人并不总是特别兴奋,在经过一段时间的调整后,大多数都会表现出一种比中奖前稍高的幸福水平。人们通常有很强的处理应对不幸事件的能力,也许这里面最明显的例子就是截瘫患者,刚开始,他们的主观幸福感会受到很大的挫折,但随着时间的推移,许多人都会积极地接受与适应他们的不幸,过了一段时间后,他们会表现出一种和不幸发生前差不多的个人幸福水平。这与Brickman & Campbell(1971)创造的一个形象比喻“享乐水车”效应(Hedonic treadmill)类似,“享乐水车”效应认为,人的积极本性会促使人们去适应新的环境,尤其是对生活中出现的愉悦和快乐性的刺激的适应性更强。

(3)期望与目标。人们通常会根据自己希望所形成的期望值水平来对他们所处的情形进行评估,如果人们的生活达到了他们的期望值水平,那么他们就会对生活感到满足,反之则相反。通常情况下,期望值水平与人们现在或过去的目标实现水平也就是个体的成败经验有着紧密的联系。

期望理论(Expectancy Theory)是由北美著名心理学家和行为科学家Victer H.Vroom于1964年在《工作与激励》中提出来的激励理论(5),其认为人们总是会希望满足一定的需要并努力实现一定的目标,在目标尚未实现前,就表现出一种期望,期望就是个体根据以往的经验和自身的能力,在一定时间内达到既定目标的心理过程。期望值就是个体判断自己实现目标的可能性估计。人们通常会根据自己的期望值对周围的情形进行判断,高期望值是影响幸福感的一种重要指标,期望值与现实情况落差越大,则越容易使个人产生挫败感,从而降低其幸福感。期望值本身的大小并不能代表幸福感水平的高低,期望值本身也不能评判幸福感,但如果与社会经济地位等外在资源和内在资源结合在一起,就可以作为主观幸福感的评价指标。

目标是人们期望达到的结果,目标的实现会对人们的主观幸福感产生很大的影响。如果个体达到了目标,则容易产生积极的情感体验,增强幸福感;而如果未能达到目标,就会产生消极的情感体验,降低幸福感。个体想要满足的需要和希望实现的既定目标,往往是他们最在乎的,最能预测主观幸福感的资源,由于不同个人和群体的目标不同,主观幸福感的成因也有所差异。同时,不同的目标内容对主观幸福感的作用也不同。那些满足个体内在需要的目标预示着积极的幸福,而那些反映外在需要的目标则预示着消极的幸福。主观幸福与个人的价值观念息息相关,反映了与价值观念有关的各种实现目标的活动。

(4)社会对比。主观幸福感没有绝对的衡量标准,人们往往拿自己的现有情形与周围人进行比较。社会比较就是把自己的能力、境况、观点等与其自选的参照对象进行比较的过程,社会比较理论(Social Comparison Theory)(6)是由美国著名社会心理学家Leon Festinger在1954年首先提出来的,个体都具有一种评价自己的愿望,在缺乏客观的、非社会标准的情况下,往往利用他人作为比较的尺度,来进行自我评价。每个人都自觉或不自觉地想要了解自己的地位如何、能力如何、水平如何,等等,而一个人只有在社会中,通过与他人进行比较,才能真正认识自己和他人。只有在社会的脉络中进行比较,才能认识到自己的价值和能力,对自己做出正确的评价。社会比较能够使人清楚地了解自己和他人,找出自己和他人之间的差距,发现自己的长处,找出自己的不足。社会比较包括平行比较、向上比较和向下比较三种情况,其中,平行比较是指与自己相似的人进行比较的过程,一般来说,相似主要指年龄、环境、背景、职业或群体相同等;向上比较通常是与比自己好的人比较,向上比较会导致不满、被剥削感和气愤,容易产生自我贬损及消极的自我评价;而向下比较则主要是与比自己差的人进行比较,一般认为,向下比较会使心境得到改善,产生心理优越感,导致自我增强。此外,人格会对社会比较的方式产生影响,一般来说,抑郁和悲观的人通常倾向于选择向上比较,而乐观和幸福的人通常选择向下比较。许多研究发现与比自己幸福的人相比会降低主观幸福感,而与比自己不幸福的人相比会提升主观幸福感。

3.1.2 幸福的测量方法

主观幸福感研究自20世纪50年代在美国兴起,迄今经历了描述比较、理论构建和测量完善三个发展阶段。在第一阶段,研究者着眼于测量不同群体的主观幸福感状况,并根据测量结果描述不同群体主观幸福感的平均水平。这类描述性研究多以单项目测量主观幸福感。在第二阶段,研究者考察了主观幸福感的理论模型,如揭示主观幸福感的作用机制和影响因素,出现了人格理论、适应理论、目标理论、社会比较理论等理论模型。这一阶段主观幸福感的测量发展到了多项目测验。近年来对主观幸福感的研究已经进入了第三阶段,学者们运用主观幸福感测量理论来整合各种方法,并开始大规模的跨文化研究(邢占军,2002)。

对幸福的测量由来已久,最早可追溯到古希腊哲学家柏拉图,他计算出王者的生活比独裁者的生活快活729倍(7)。长期以来,主观幸福感测量成为社会学和心理学共同探讨的话题。为此,邢占军(2002)对主观幸福感测量研究的渊源以及国内外研究进展进行了综述。尽管主观幸福感有其重要的、起决定作用的生理基础,但其测量目前仍不能完全通过直接的生理数据测量来完成(肖仲华,2010)。目前测量主观幸福感的方法大致可以分为四类:自陈报告法、旁观者报告法、任务完成法和生理测量法(8)

自陈报告法主要是依据影响幸福的诸因素来设计幸福量表,通过提问、填表方式对被测试者的各种积极情感、消极情感以及整体生活满意度进行测量。自陈报告法的量表的内容分为单项目和多项目。通过提出一个问题所获得的答案来分析被测试者对生活的主观感受的方式为单项目量表。该方法主要是在20世纪80年代以前应用,此时的方法相对比较简单,要么采用单项目量表,要么采用统计的方法从多方面满意度的得分中整合出能够代表整体的满意度得分。后来,研究不断开始尝试建立多项目的自陈量表。使用结构化问卷测量幸福感是现代最流行的调查方法,专家们经过研究认为如果结合多样化的评价技术结果会更为理想,并且测量的多样化使我们对理论框架的理解更深入。20世纪90年代后,用来评估幸福感的工具得到了不断的丰富和发展。然而,量表在使用的过程中,受人的情感心理的影响,不可避免地存在着一些小的偏差。首先,人们在报告自己的幸福感时会受到社会期望标准的影响,也就是社会期望自己成为怎样的人的影响。其次,由于自卫心理的作用,人们往往会故意压制自己的负面情感,出现一个非常不幸福的人报告一个很高生活满意度的情况。此外,人们在报告自己的主观幸福感时还受到自己的情感、生理状况、调查环境、理解和表达能力等等的影响,这些都会使报告与真实情况发生偏离。尽量这些测量偏差是客观存在的,也可能是偶然产生的,但人们对此并没有自觉的意思,所以在大样本调查中,这些偏差会相互抵消,并不会影响测量结果在平均水平上的准确性。所以说人们对这些问题的主观回答能够充分反映人们有多享受他们的生活,人们能够就自己的总体幸福状况做出评价。

旁观者报告法主要是为了避免被测试者故意隐瞒真实情感造成的误差,通常可以通过受过训练的旁观者或者被测试者的亲戚朋友来提供一些补充信息。但由于旁观者评价通常只是建立在对被测试者的某一方面理解的基础上,容易产生评价的片面性,而且旁观者往往以旁观者自身评判标准来回答这些问题。这可以通过采集多位旁观者评价的方式来降低这种误差。

任务测量法,由于幸福的人往往能够比不幸福的人更好地完成某些任务,因此可以通过被试者完成任务的情况来判断其幸福水平。比如,给被测试者一段分别包含积极情绪体验和消极情绪体验的材料,让被测试者学习之后进行回忆,如果被测试者对材料中积极情绪部分的回忆更加详细、准确,那么就可以判断他自身处于积极情绪状态的可能性较大;反之则反是。

生理测量法,一定的情绪体验总会伴随着相应的生理反应、皮电反应和神经放电量的变化,同时也会激活大脑特定的功能区域。这些反应都可以借助现代医疗器具进行检测,获得相应的生理指标。一般来讲,主要是通过测试被测试者的心律、心动加速率、血压、体温、呼吸频率、皮肤导电系数、脑电图及核磁共振成像等生理指标来判断其情感体验。这种方法目前只能判断出被测试者的情感是积极的还是消极的,不能进行定量分析。

自陈报告法经过几十年的反复验证,被证明具有良好的可靠性、有效性、一贯性和可比性等测量学特性,能够胜任大多数的研究任务。学者们一般认为,自陈报告法能够有效地完成对主观幸福感构成的测量任务,而其他的测量方式则能够提供进一步的相关信息,获得对主观幸福感更丰富更全面的理解。而在条件不允许的情况下,自陈报告法一般被各类社会调查作为研究工具的首选。例如,美国综合社会调查(The General Social Survey)关于幸福感的问题表述为“综合各方面因素,你觉得最近的生活怎么样?”,要求受访者从“非常幸福、幸福、不太幸福、不知道”中进行单选(9);世界价值观调查(World Values Survey)的问题为“将所有的情况都考虑进来,目前您生活得愉快吗?”,受访者在“非常幸福、比较幸福、不太幸福、一点都不幸福”中进行单选(10);中国居民收入调查项目中为“考虑到生活的各个方面,您是否觉得幸福”,选项为“很幸福、比较幸福、不太幸福、很不幸福”(11)

虽然通过自陈报告获得受访者幸福感的方法已被学界广泛接受,但仍有一些学者对其“有效性”存在疑虑,即怀疑该数据是否准确地反映了人们真实的幸福感受。针对上述疑虑,大量学者从不同角度为自评幸福感的有效性进行辩护。第一,大量研究发现,自评幸福感不但与其他衡量幸福感程度的变量如抑郁和焦虑程度等呈明显相关性,而且也与一些被认为能够影响幸福感的变量高度相关,如健康状况、失业、离婚等,同时,其能够在一定程度上预测人未来的行为;第二,心理学研究表明,自陈报告的幸福感与真正的微笑存在相关性等;第三,现代神经科学的研究为幸福感的有效性提供了客观而科学的证据。人积极的情感与左侧前额叶皮层的大脑活动相对应,而消极的情感则与右侧相应位置的大脑活动相对应。实验表明,自评幸福感数据以及杜氏微笑的确与前额叶皮层的大脑活动高度相关(12)

尽管学者对幸福感的有效性基本持肯定的态度,但不得不承认这一测量方法并不是完美的。一方面,自我测评的幸福感极易受到个人情绪波动、生活琐事甚至天气好坏的影响。另一方面,幸福感调查的问卷结构和问题措辞也能够影响个人对幸福感的自我测评。这些都是导致自评幸福感指数有效性不足的可能原因,因而学者建议,利用多题项自评量表对个人幸福感进行重复测量、采用标准化幸福感调查问卷都是提高幸福感数据有效性的可行方案。

本书使用的数据本身在调查时也采用自陈报告法来测量居民的主观幸福感,因此,本书主要是采用自陈报告法测量居民主观幸福感。

3.1.3 幸福经济学理论基础

学者娄伶俐(2010)指出,虽然“幸福经济学”一词经常出现在报刊、网络之中,甚至也有以“幸福经济学”为名的专著,但实际上,经济学对幸福理论的研究还是非常薄弱,还不能形成一门具有比较独立的分析方法、比较完善的理论体系的学科。然而,早期的经济学家正是以个人对幸福的感受为研究起点开始经济学研究的,这里最直接的证据可参见由傅红春和蒲德祥(2014)编著的《幸福经济学选读——欧美(前400年—1900)分册》,欧美两千余年历史中,色诺芬、魁奈、休谟、斯密、边沁、马尔萨斯、李嘉图、马歇尔等36位世界级经济学家40部传世巨著中,均论及幸福。阿玛蒂亚?森(2003)指出现代经济学是作为伦理学的一个分支发展起来的,在上述的经济学家著作中都可以找到,一些学者比较关注经济学的伦理问题,一些学者比较重视逻辑问题,但是在现代实证经济学中,伦理学方法的重要性已经被严重淡化。随着经济学的发展,经济学逐渐从伦理学中分离,进而发展成为一门可以用数学量化的科学,即用货币收入来衡量个人福利,采用对社会成员的货币收入加总来衡量社会的总体福利,从而使得经济学研究偏离最初的初衷。傅红春(2007)讲到,国内外越来越多的经济学家认识到,“财富增长促进幸福增长”只是一个隐含的假定逻辑关系,即财富的多少决定幸福的水平,然而这并非是一个绝对的普遍真理,在现代经济学对幸福的回归中,许多研究都表明,财富增长不一定带来幸福增长。从而使得经济学的研究又开始回归幸福,但并不否定已有经济学的成就,幸福经济学作为分析和追求效率的科学,成本和收益不只是货币计量的所费和所得,其终极目标是幸福最大化。

我国学者肖仲华(2010)的《西方幸福经济学理论研究》与娄伶俐(2010)的《主观幸福感的经济学理论与实证研究》等著作对幸福经济学进行了较为全面的论述,对包括理论概念的界定,主流经济学(包括古典经济学、新古典经济学和福利经济学)的幸福理论、经济学各分支学科如行为经济学、实验经济学等学科中的幸福理论,幸福经济学的基本问题、研究方法以及幸福经济学理论的研究现状和趋势进行了非常全面的阐述,在本书中不再累述。

3.1.4 幸福经济学经典文献研究综述

一直以来幸福似乎只是心理学家、社会学家、哲学家和伦理学家讨论的话题;其实不然,从经济学诞生之日起,幸福就是这门学科研究的核心问题。在经济学鼻祖亚当?斯密的经济学思想框架里,幸福或者说人类福祉一直是一个核心问题,在其《国富论》中,他并没有将财富作为唯一的核心研究目标,而是认为人类经济行为的核心价值是社会的和谐与人类福祉的提升。斯密在《国富论》中还令人信服地论证了人类幸福与收入的关系:在某一个极限点,高收入对一个人的幸福根本不起作用(王曙光,2006)。边际效用理论开创者William Stanley Jevons(1871)则直接把经济学作为一门愉快与幸福计算的学问,他认为物品能给人们带来快乐或者减轻痛苦的性质便是物品的效应,财富与价值的性质,由无限小量的快乐与痛苦之考虑来说明(13),快乐与痛苦无疑是经济计算的最终目的,以最小努力满足最大欲望,以最小厌恶的代价获取最大欲望的快乐,使快乐增至最大限度,为经济学的任务(14)。因此,经济学演化成为一门对效用或幸福进行研究的学科。

然而,随着效用理论特别是序数效用理论的出现,作为经济学分析基础的效用就逐渐丧失了它有关幸福的内涵。Vilfredo Pareto(1896)最早发起了“去心理化”的效用理论革命,将情感因素从经济理论中驱逐出去,以偏好代替了享乐体验,使效用仅仅成为一种能够显示行为偏好顺序的函数。后来,希克斯和艾伦在20世纪30年代证明建立在基数效用基础上的分析并不是经济学理论中必要的组成部分,而建立在序数效用基础上的偏好显示和选择行为,才是构成经济学大厦的必要基石。每个人的内心状态和价值判断都不相同,因此基数效用在操作上完全不可行。序数效用决定了每个人内心的偏好顺序,这种偏好顺序又由消费者无差异曲线表示出来,因而也就合乎逻辑地以偏好建立了需求理论的基础。萨缪尔森更是认为效用就是偏好,并通过偏好和选择行为建立了标准的经济学理论。从那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经济学逐渐偏离了对幸福的研究,幸福逐渐淡出了主流经济学的视野,经济学家们不再深入探讨人类欲望的本质问题,而将精力放在度量主观满足的客观对应物上,例如经济增长、通货膨胀、失业,财富、收入、消费等,经济学逐渐演变成一门分析与描述财富生产、分配和消费的社会科学。

直到1974年美国南加州大学经济学教授Easterlin发表了《经济增长可以在多大程度上增进人们的幸福》的论文,文中提出了著名的“幸福悖论”,后来也被称为“伊斯特林悖论(Easterlin Paradox)(15)”,他的研究发现:在某一个时点上,收入和幸福之间呈现正相关关系,但随着时间推移,居民主观幸福感并不随收入的增长而持续增加。随着这一开创性研究的问世,经济学家才又开始意识到经济学有必要研究幸福。在经济学领域,很多经济现象如经济增长、失业、通货膨胀和制度因素等如何影响幸福,引起了众多经济学者的研究兴趣,并对此展开深入广泛的研究。许多学者对这方面研究进行了专门的综述(16),因此,本书在此就只作简要的回顾。

1.收入与主观幸福感。事实上,收入与主观幸福感之间的关系吸引了最多的关注,Clark等(2008)对这一方面的研究文献进行了较为全面的综述。其中绝对收入主要是从三个层面进行考察:①在特定时点上,高收入者是否比低收入者更幸福;②在一段时间内动态地看,收入增长能否提高居民的幸福水平;③不同国家之间,富裕国家的人们是否比贫穷国家的人们幸福。研究结果发现:无论是在发达国家内部还是在发展中国家内部,在一个时点上,高收入者均比低收入者幸福感更高(Easterlin,1974、1995、2005;Graham和Pettinato,2002;Blanchflower和Oswald,2004;Lelkes,2006);在短期内,收入增长和主观幸福感之间存在着正相关关系(Stevenson和Wolfers,2008;Easterlin等,2010),而长期,收入增长不能持续提高主观幸福感(Blanchflower和Oswald,2004;Easterlin等,2010);富裕国家居民的主观幸福感更高(Easterlin,1995;Di Tella等,2003;Alesina等,2004;Leigh和Wolfers,2006;Clark等,2008)。这是因为更高的收入更容易满足人们的基本需求,因而幸福感也更强。

相对收入也被视为影响主观幸福感的重要因素。相对收入对主观幸福感的影响取决于随着时间变化的个体期望和个体进行社会比较的标准。比如,个体现在和以前的经济状况比较,个体拥有的财富与其他参照个体进行比较。因此,相对收入一般分为自我比较的相对收入和与他人比较的相对收入两种,即纵向相对收入与横向相对收入。研究者通常会假定存在某个参照组,个人的主观幸福感水平往往与对照组的收入水平之间负相关(Easterlin,1995)。此外,也有大量研究收入不平等对幸福感影响的国内外文献,这部分文献的回顾放在本书的第五章进行综述。

2.失业与主观幸福感。学者对失业与主观幸福感关系的研究取得了较为一致的结论:个体失业对个体的主观幸福感有着较大的负面影响(Clark和Oswald,1994;Winkelmann和Winkelmann,1998;Frey和Stutzer,2000;Di Tella等,2001;Helliwell,2003;Lelkes,2006),普遍失业也就是宏观失业率对居民主观幸福感也具有负效应(Di Tella等,2001、2003;Alesina等,2004)。这可能是因为个体失业者会受到实质上的损失,包括心理损失和社会损失;而普遍失业就意味着社会不稳定不和谐,发生许多不利于居民主观幸福感事件的风险将增加。即使未失业者也可能惧怕失业会发生在自己头上,从而降低居民的主观幸福感。国内学者罗楚亮(2006)发现,相对于没有失业成员的家庭住户,有失业成员的城镇住户的主观幸福感更低,且这种幸福差异主要是由收入效应导致的。

3.通货膨胀与主观幸福感。通常而言,人们不太喜欢通货膨胀。目前绝大多数研究都发现通货膨胀对主观幸福感会产生负面影响,例如对欧洲(Di Tella等,2001、2003;Wolfers,2003;Alesina等,2004),拉丁美洲(Graham和Pettinato,2001),美国(Di Tella等,2003;Alesina等,2004),转型国家(Teksoz,2005)的研究均发现了这样的结论。但也有研究发现通货膨胀与人们的主观幸福感之间并不存在显著的相关关系(Veenhoven,1993;Bjornskov,2003)。这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发生了怎样的通货膨胀,通货膨胀是否被人们形成预期。

4.国内经济学者的幸福研究。我国研究者对主观幸福感问题的关注(17)是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的(邹琼,2005),而经济学者对其的研究则更晚,基本上都是最近几年才开始,目前,利用规范经济学理论分析幸福感的文献十分匮乏,田国强和杨立岩(2006)基于攀比理论和“忽略变量”理论的基本思想,建立了一个同时考虑收入和非收入因素的规范经济理论模型,在个人理性选择和社会福利最大化的假定下研究人们的幸福问题,从而将幸福研究整合到主流经济学中来。何强(2011)整合了经济学、心理学和生物学研究中提出的攀比效应和棘轮效应,结合影响幸福感的非物质因素,构建了一个相对规范的幸福感分析框架,并沿用现代经济学中经典的理性人假设,对幸福悖论进行了多角度的解释。其余的研究主要采用实证性的研究方法来研究中国居民主观幸福感的决定因素问题。例如考察收入因素(赵奉军,2004;朱建芳、杨晓兰,2009;罗楚亮,2009;官皓,2010;谢识予、娄伶俐、朱弘鑫,2010;裴志军,2010;张学志、才国伟,2011等);收入分配因素(彭代彦、吴宝新,2008;王鹏,2011;鲁元平、王韬,2011;何立新、潘春阳,2011等);制度因素(罗楚亮,2006;李涛、史宇鹏、陈斌开,2011;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