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货币制度的形成及构成要素
一、货币制度的概念及其形成
货币制度简称币制,是一个国家以法律形式确定的该国货币流通的结构、体系与组织形式。其目的是保证货币和货币流通的稳定,使之能够正常地发挥各种职能。货币制度主要包括货币金属、货币单位以及货币的铸造、发行和流通程序与准备制度等。一个国家或地区为了保持其货币流通的正常和稳定,通常要对货币制度制定、颁布一系列的法律和规定。
(一)铸币流通
在前资本主义社会,世界各国先后出现了铸币流通。所谓铸币,是指国家铸造的具有一定形状、重量和成色(即贵金属的含量),并标明面值的金属货币。最初的金属货币是以条块形状流通的,每次交换都必须鉴定成色,权衡重量,然后按交易额的大小来进行分割。这样十分不便,一是金属货币的原始状态携带不便,二是由于分割困难往往引起交易纠纷。在这种情况下,一些富商大贾在自己铸造的金属条块上加盖自己的印戳并标明重量和成色,于是这块金属货币就成为以该富商大贾以信誉为保证的铸币。这种以个人信誉为保证的铸币在流通过程中受到各方面因素的制约,带有很大的局限性。因此,以后又逐步演变为由国家来铸造铸币。为了规范管理和促进经济的发展,国家对流通中的金属货币作出强制规定,形成了各国的货币制度。
货币制度是伴随着金属铸币的出现而开始形成的。早期铸币具有以下特点:第一,铸币材料价值较低。这种状况与前资本主义社会商品经济不够发达有关。在中国的封建社会中,曾经广泛使用铜钱,而银基本上是以块状按其重量流通使用的。欧洲在封建社会主要是用银作为货币材料,也使用铜币,或用铜掺和银铸成不同成色的合金币。第二,铸币的铸造分散,流通混乱。人类使用金属铸币大约有3000多年的历史。欧洲在封建社会没有统一的民族国家,各个封建主统治着所属的独立的城堡,各自有自己独立的管理机构,并以此分别铸造货币,在各自独立的城邦流通着不同的铸币。中国虽然自秦以来就形成了统一的多民族国家,但是也未形成现代社会那种统一的货币制度,铸币的铸造极其分散,造成名目繁多、形式杂乱、成色重量不一等情况。第三,铸币不断变质,即重量减轻,成色降低。在封建割据的条件下,封建诸侯为了扩张自己的权力,掠夺他人的财富,必然不断进行战争,这就需要增加军费支出。同时,统治者为了满足自己奢华的生活需要以及对内维护自己的统治,也要增加财政支出。由于铸币铸造权属于封建统治者,通过降低铸币成色、减低铸币重量的方式实行铸币变质,就成为统治者解决财政困难的一种手段。
随着资本主义生产的发展和商品流通的扩大,分散和紊乱的货币流通越来越成为资本主义经济和信用发展的障碍。因此,当资产阶级在各国取得政权后,随着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必然需要一个统一的、稳定的货币制度。
(二)货币制度的形成
货币制度的一些要素在前资本主义社会就陆续产生了。但是系统的货币制度是在资本主义经济制度产生之后才形成的。这些规定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建立以中央银行为唯一发行机构的统一和集中的货币发行体系,垄断货币发行;二是就相对稳定的货币单位做出相应的规定,以保证货币制度的稳定;三是就贵金属充当币材并能自发调节流通中的货币量做出规定。西方国家政府在资本主义上升时期为克服货币流通混乱的状况,将已颁布的本位货币金属、货币单位以及货币铸造、发行和流通程序与发行准备等法令和条例集中起来制度化的过程,就是资本主义货币制度的形成过程。
二、货币制度的构成要素
在前资本主义时期,金属货币流通在相当长一段时期内占有重要地位,但是当时货币流通极其混乱,不利于资本主义生产和流通的发展。为了清除这种障碍,资产阶级在取得政权后先后颁布了有关货币流通的法令和规定,改变了货币流通的混乱的状况,在实施各种法令和法规的过程中逐步建立了统一的、完整的资本主义货币制度。货币制度一般由以下四个要素构成:
(一)确定货币材料
货币材料简称币材,是指用来充当货币的物质。规定货币材料是货币制度最基本的内容。在金属货币流通条件下,货币金属是整个货币制度的基础,确定不同的金属作为货币材料,就构成不同的货币本位。如确定以白银作为币材,就是银本位制;确定以黄金作为币材,就是金本位制;确定以黄金和白银同时作为币材,就是金银复本位制。一个国家在一定时期内选择哪种币材是由国家规定的,但是这种选择受客观经济条件的制约。目前世界各国都已实行不兑现的信用货币制度,因此各国货币制度也不再对币材做出具体规定。
(二)规定货币单位
规定货币单位即规定货币单位的名称和每一货币单位所包含的“值”。例如,英国的货币单位定名为“镑”,根据1816年5月的金币本位法案的规定,1英镑含成色11/12的黄金123.27447格令(合7.97克)。美国的货币单位定名为“元”,根据1934年1月的法令的规定,1美元含纯金13.714格令(合0.888671克)。当今世界范围流通的都是信用货币,货币不再规定含金量,货币单位与其价格标准逐渐融为一体。
(三)规定货币的铸造、发行和流通程序
一国的通货通常分为主币和辅币,主币即本位币。主币和辅币各有不同的铸造、发行和流通程序。
1.本位币
本位币是一国的基本通货。在金属货币流通的条件下,本位币是指用货币金属按照国家规定的货币单位所铸成的铸币。本位币是一种足值的铸币,具有无限法偿能力。本位币有其独特的铸造、发行与流通程序,其特点如下:
(1)自由铸造。在金属货币流通的条件下,本位币可以自由铸造。所谓的自由铸造有两方面的含义:一方面,每个公民都有权把货币金属送到国家造币厂请求铸成本位币;另一方面,造币厂代公民铸造本位币,不收费用或只收很低的造币费。本位币的自由铸造具有十分重要的经济意义。首先,自由铸造可以使铸币的名义价值和实际价值保持一致。铸币的实际价值是指铸币本身的金属价值。由于公民可以随时把货币金属送到国家造币厂请求铸成铸币,所以铸币的名义价值就不能高于其实际价值,否则就必须用法律手段来规定其名义价值。又由于持有铸币的人可以随时将它熔化为金属块,铸币的名义价值就不能低于铸币的实际价值,否则人们就会将铸币熔毁,退出流通领域。其次,本位币的自由铸造可以自发地调节货币流通量,使流通中的货币量与货币需要量保持一致。当流通中的货币量不足时,公民会把所持有的金属块送往造币厂铸成铸币,投入流通;当流通中的货币量过多时公民又会自发地将铸币熔化成金属块,退出流通。
(2)无限法偿。本位币具有无限的法定支付能力,即无限法偿。本位币是法定作为价格标准的基本通货。根据法律规定,在货币收付中无论每次支付的金额多大,用本位币支付时,收款人不得拒绝接受,故称为无限法偿币。
2.辅币
辅币是本位币以下的小额货币,供日常零星交易和找零之用。辅币在铸造、发行与流通程序上具有以下特点:
(1)辅币用较贱的金属铸造。因为辅币的面额较小,因此使用贱金属铸造辅币,可以节省流通费用。
(2)辅币是不足值的铸币。
(3)辅币可以与本位币自由兑换。辅币的实际价值虽然低于名义价值,但法律规定,辅币可以按固定比例与本位币兑换,这样就保证了辅币可以按名目价值流通。
(4)辅币实行限制铸造。所谓限制铸造,即只能由国家来铸造。由于辅币的实际价值低于其名义价值,铸造辅币就会得到一部分铸造收入,所以铸造权由国家垄断,其收入归国家所有。同时,因为辅币是不足值的,限制铸造也可以防止辅币排挤本位币。
(5)辅币是有限法偿货币。国家对辅币规定了有限的支付能力,即在每一次支付行为中使用辅币的数量受到限制,超过限额的部分,收款人可以拒绝接受。例如,美国规定,10分以上的银辅币每次支付限额为10元;铜镍所铸造的分币,每次支付限额为25分。但是向国家纳税或向银行兑换时不受数量的限制。
(四)确定发行准备制度
货币发行的准备制度是指货币发行者在发行货币时须以某种金属或某几种形式的资产作为发行货币的准备,从而使货币的发行与某种金属或某些资产建立起联系和制约关系。这是货币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是一国货币稳定的坚实基础。在金属货币流通条件下,准备制度主要是建立国家的黄金储备,这种黄金储备保存在中央银行或国库。其用途有三个:第一,作为国际支付的准备金;第二,作为扩大和收缩国内金属流通的准备金;第三,作为支付存款和兑换银行券的准备金。当今世界各国均实现不兑现的信用货币流通制度,金银已退出货币流通领域,黄金准备的后两个作用已经消失。黄金作为国际支付准备金的作用依然存在,形式却发生了变化,当一个国家出现国际收支逆差时,可以在国际市场上抛售黄金,换取自由外汇,以平衡国际收支。
目前,各国中央银行发行的信用货币虽然不能再兑换黄金,但仍然保留着发行准备制度。各国准备制度不同,但是归纳起来,作为发行准备金的有黄金、国家债券、商业票据、外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