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CEPA:普及程度、積極影響、優惠申請

(一)普及程度:普遍「瞭解」或「希望瞭解」

所調查企業中,47%的企業及行業協會表示對CEPA「一般瞭解」或「瞭解」,4%的企業及行業協會表示「十分瞭解」,而49%的企業及行業協會雖然對CEPA不甚瞭解,但是「希望有機會進一步瞭解CEPA的相關政策」。

註冊地及主要業務地在香港以及澳門的企業則表示對CEPA「有所瞭解」,但是對自身業務發展關係不大或還未嘗試使用,尤其是金融業以及房地產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另外,註冊地及主要業務地在香港以及澳門的還有少部分金融業企業表示對CEPA「瞭解,但是沒有嘗試過使用CEPA的政策去發展業務」,但是如香港某集團投資控股有限公司、某商業銀行澳門分行、澳門某銀行及中國某保險公司(澳門)股份有限公司等態度積極,表示「希望有機會再進一步瞭解CEPA的相關政策」。

所調查行業協會中,普遍對CEPA「非常瞭解」。如香港會計師公會表示對CEPA「十分瞭解」,並「希望借此發展業務」。然而,香港特許秘書公會則提出,儘管對CEPA十分瞭解,但是「CEPA對自身業務發展的影響不大」。(參閱圖9)

圖9:你對CEPA的瞭解程度如何?(百分比)

(二)積極影響:行政審批、稅收政策、信息流通

港澳服務行業企業普遍認為,CEPA對行業的促進作用主要體現在稅收政策、行政審批程序、信息流通、登記註冊、市場自由度、人才流動以及金融環境方面。而CEPA對企業的促進作用則主要體現在行政審批程序、信息流通、稅收政策、市場自由度、登記註冊、人才流動方面。

具體包括:

-登記註冊:註冊資本降低,資質條件放寬等。

-行政審批:雙邊審批對接效率提高。

-稅收政策:稅收負擔減少,稅制更加清楚。

-人才流動:自然人流動範圍擴大,人才認定機制完善等。

-金融環境:股權限制放寬。

-信息流動:行業內雙邊交流增多。

少數企業還提出,CEPA對法律監管、知識產權保護以及業務量提升有一定程度的促進作用。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CEPA對行業協會自身的促進作用尚不明確。如香港會計師公會表示「CEPA對其協會本身沒有促進作用」。而香港特許秘書公會則提出由於CEPA沒有明確的「公司治理、合法合規及秘書諮詢服務」(1),協會會員「尚沒有受惠於CEPA」。(參閱圖10和圖11)

圖10:CEPA對行業的促進作用(個)

圖11:CEPA對企業的促進作用(個)

(三)CEPA優惠:申請難、時間長、優惠低

港澳服務貿易提供者在進入內地時,58%的企業和行業協會表示對CEPA的使用程度「一般」或「很高」,21%表示使用程度「比較低」,21%表示「基本沒有」使用。

港澳服務貿易提供者在進入內地時,52%的企業及行業協會認為申請難度「一般」,23%的企業及行業協會認為「基本沒有」難度,18%的企業及行業協會認為難度「比較低」,7%的企業認為「難度」很高。(參閱圖12)

所調查的企業及行業協會提出,進行手續申請時面臨的主要困難:「對申請程序不瞭解」、「認證耗時太長」、「優惠程度不高」等。從而導致CEPA的使用程度仍不高。其他困難還包括「涉及部門太多」、「遭遇人為壁壘」,而中國某銀行(澳門)在調查中還表示存在「內地行業壁壘」。還有企業表示由於「未申請」,故未遇到困難。

對於行業協會,香港會計師公會表示:在進行手續申請時「遭到人為壁壘」。而香港特許秘書公會則提出由於CEPA沒有明確的「公司治理、合法合規及秘書諮詢服務」。(參閱圖13)

圖12:CEPA的申請難度與使用程度(百分比)

圖13:申請時遇到的主要困難(個)

(四)粵港澳服務貿易自由化:影響尚未明確

所調查的企業及行業協會普遍認為基本實現粵港澳服務貿易自由化對拓展內地特別是廣東的業務有影響。其中,48%認為「影響尚未明確」,28%認為「影響一般」,而24%「影響很大」。行業協會則認為基本實現粵港澳服務貿易自由化的影響「尚未明確」。(參閱圖14)

圖14:基本實現粵港澳服務貿易自由化對拓展廣東業務的影響(百分比)

大多數企業及行業協會均表示基本實現粵港澳服務貿易自由化後,會「加大在廣東的投資或拓展在廣東的業務」,佔70%,21%的企業表示「不會」拓展廣東業務,仍有9%的企業「待定」。(參閱圖15)

圖15:基本實現粵港澳服務貿易自由化後,是否拓展廣東業務?(百分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