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章 小强

“小强!小强你怎么了小强?小强,你不能死啊,我跟你相依为命,同甘共苦了这么多年,一直把你当亲生骨肉一样教你养你,想不到今天白发人送黑发人………”—周星驰(斯蒂芬·周)《唐伯虎点秋香》

“小强,小强,”,多么熟悉的名字,一句小强,勾忆起了多少人童年的记往。一句小强,那个躲在角落的家伙有了可爱的模样。一句小强,仿佛赐予了蟑螂一份坚强。

记忆仿佛是关于岁月的周期函数,不断的随着岁月的轴长变化,在繁杂的生活之中或许因为一张照片,一首歌,一个人,一件事,一个物件,便会勾起我们对过往的种种回忆,无论是美好的,糟糕的,还是完美的,残缺的,或是遗憾的。但有回忆总还是好的,至少那是这辈子独一无二的。

最近听着宋冬野民谣歌曲的吉他弹唱,便突然想到了长安,想到了白帽子胡同,想到了撒哈拉,也就想到了弹吉他的小强。

他叫小强,这是一个倔强而顽强的名字,他当然不是那个以唱《俺们那嘎都是东北人》的雪村的脸为蓝本刻画的总是跟两个熊瞎子斗智斗勇的光头小强,光头强;也不是好莱坞里的在《木乃伊归来》扮演过蝎子王满身肌肉的大块头巨石强,巨石·强森。更不是星爷在《唐伯虎点秋香》为了泡秋香口中呼喊的被石榴姐踩死的亲人蟑螂强,蟑小强,他是住在过撒哈拉帮里的小强,一个拿着尤克里里自弹自唱却总是可以俘获无数妙龄少女的音乐小强,音乐强。

和小强认识算是有缘的,算认识两次。一次在西安,另一次在南京。都是两座古都。看来和小强还是有共同爱好的,喜欢有古韵的地方。我记得初来撒哈拉,到最后离开也没有跟他说过一句话,只是我记得他,而他不晓得我。那也算认识吧。但还是清晰的记住了他,因为他太惹人注意了。拿着吉他的他既像街头卖唱的艺人,又像在撒哈拉里开个人演唱会的明星,也总是在撒哈拉最充满的人的地方挤,并自编自导自娱自乐的弹唱着。小的时候俺也喜欢吉他,可惜五音不健全,所以每当看到这样牛逼的人时,总会带着人嫉妒和羡慕的眼

神看着他弹唱。也便对他印象深刻。

当你走进撒哈拉的时候,除了可以看到喊你“妈蛋”的撒哈拉逗逼帮主老撒,或者可以看到拥有天籁般的声音的蹦跶的肉包子包子妹,也可以看到常驻撒哈拉的骨灰级已儿孙满堂的元老板栗(板栗其实是只猫,就如同卡拉米条狗一样)。还有一直在路上的旅行者兼厨师的小黑哥。再还有的便是会看到一个弹吉他的成熟男人,这就是小强,一个广东人,不管什么歌曲,都是一个曲调,好像都带着南海闽南海鲜的味道。

刚来时,我就看到了一幅生离的画面,从那时开始,我便觉得生离更痛苦于死别,那才是世界上遥远的距离。因为明明有在一起的理由,“一句我爱你,你喜欢我吗?”这便是男男女女的理由。就已足够。但可是却偏偏总是找一些不可能天长地久,沧海桑田,海枯石烂的借口来敷衍塘塞那已本有缺口“生离”。而事实上,几乎不可能有人可以看到沧海桑田,海枯石烂的。就这样他错过了她,她也离开了他。他跟他的红颜知己糖糖分了别,糖糖也与她蓝颜知己小强告了辞。。所以红颜知己不要太红,红着红着就黄了;蓝颜知己也不要太蓝,蓝着蓝着就绿了。就如同熟透的柿子,总是会逃脱柿子树的束缚,与大地接吻,跟地球的引力私奔。现实总是在赤裸裸的卖弄着他的腱子肉,离别也总是残忍的裸露着她性感的臀,诱惑着经不起诱惑的人,刺激着耐不住寂寞的唇。现实的离别又犹如一把刀,把肉连着的骨生生剥离开来,痛苦是疼于肉痛于骨伤于心的。

据说小强是很喜欢的糖糖(住在撒哈拉的XJ大眼美女),糖糖走的时候,几乎所有的人认识糖糖的人都去送了糖糖,唯独喜欢糖糖的小强却躲在二楼的老房间里,迟迟没有露面。记得大家还喊了句,:“小强,糖糖要走了,小强哪里去了、也不出来送一下。”可还是没有见到小强的身影,只是可以看到走在院落里的糖糖的身影,她放慢着脚步,时不时的回头跟大家说再见,眼睛在不停地看着二楼的房间,好像在寻找着什么,又好像什么也没有找到,失落的朝着门口走去。我猜应该是小强尽管很顽强,却也忍受不了离别的场面。他虽然是小强,也并不是打不死的,估计遇到了感情这把AK47,即使再强悍的男人也抵挡不过的。小强是对糖糖有感情的。或许是怕哭出来吧。所以躲了起来,或许是在某个可以看的到糖糖身影的角落里流着眼泪目送着心爱的人吧。感性的人总会因为情感的事情而感动。所以我旅行出门时,宁愿萍水相逢潦草邂逅,也不愿意刻骨铭心的深交。因为离别的茶太苦。苦到如同胆汁。让一个人终身难忘。认识一个人容易,忘记一个人却很难。

还有记得关于小强的记忆就是糖糖离开后,他好几天都没有露面,一个人躲在屋子里,突然耳边少了尤克里里的声音的骚扰,还有点不适应。有一次,在玩杀人游戏的时候,那个打不倒的小强突然出现了,拿着尤克里里插进游戏的人群中欢快的弹唱。于是大家感叹着小强总算满血复活。

再后来,我一个人去江南旅行时,走到南京,在一家青年客栈,又遇到了在我心里既定的老朋友。我在屋子里传着秦淮和夫子庙的照片,在大厅里突然听到了那熟悉的南海海鲜的声音和吉他弹唱。刚开始并没有确定是否就是那个撒哈拉的小强,后来我好奇的问了他:“你是不是在西安撒哈拉住过,是不是叫小强”。他微笑的说:“是啊”。我高兴的说:“我也住过撒哈拉,我认识你,总是看到你拿着吉他在撒哈拉的大厅唱歌,”。于是这才算真正意义上的认识了。他乡遇故知,人生的一大喜事,也就是这个意思吧。于是便像久别的老友攀谈起来,我说:“我是旅行走到了这里”。他说:“他在广东开了个咖啡店,没事时便一边旅行边教学生弹吉他,就走到了南京”。接着又聊了旅行,工作。我感觉还是蛮有缘的。那晚便聊了许多。临睡觉前,我兴奋的还在撒哈拉的群里发了一条信息,说自己遇到小强了。有人半开玩笑的调侃着回复我:“是蟑螂强吗?那倒随处见,恭喜你遇到了”。我接着说是:“住在撒哈拉弹吉他的小强”。回复我的那人又说:“真的嘛,那还挺有缘的。”我说:“我认识他,他不知道我”。

我呆了两晚也便匆匆离开了六朝古都的南京,便去往了表姐的故乡苏州,小强也走了,拿着他的小吉他,一路弹唱。草草地告了别,称不上深交,但也算得上朋友。

“这个世界上两个陌生人相识的概率如果是亿分之一,那么还算是陌生人的话,那么这两个陌生的人再一次相遇的概率也是亿分之一的话,那便可以称作朋友了,那么称得缘份的概率便是亿分之一乘以亿分之一。”这也难能可贵,也足以让人惊喜。

后会有期,青山常在,细水长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