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达八年的“安史之乱”,破坏了生产力与社会生活秩序,同时唐代社会政治经济的一系列变化,也影响到文化的发展。“安史之乱”像一个清洗剂,使许多变化变得清晰了,表现出与前期不同的文化内容。

如果说,唐前期文学艺术所表现的时代精神风貌是对空前高涨的社会繁荣的乐观展望,那么经此大动乱,则发展为相对深刻的揭露抨击现实的内容。它打破了诗人们乐观的期望与理想,而变为对现实、人生的重新审视。中晚唐经历了由中兴热望到有感于社会矛盾的激化和政权没落的哀戚。带着伤感的审美情趣,使诗歌的直接性和哲理性向纵深发展了,到宋代诗歌更以深邃、富有哲理见长。中唐的大历十才子,已不像盛唐人着重总体感受的抒发,而偏重细腻的心态描写;山水诗也不多以雄伟奇险取胜,而以境界淡远深冷见长,偏重于工整精炼的艺术技巧和形式。反映社会现实最为深刻的当为“诗史”杜甫,其诗歌艺术形式规范有加,对诗律要求更严。一种规范和秩序的强调,颜字、杜诗、韩文成为这一时代特征在文学艺术上的代表。韩愈、白居易、元稹、李商隐、杜牧、皮日休、陆龟蒙等皆崇杜抑李,元稹评李杜优劣,即认为杜甫博采古今、涵孕各体,无人能超;而对李白则极尽贬斥,“自后属文者,以稹论为是”《旧唐书·文苑下》。。这可代表中唐以后一般文人的审美观。如果说唐前期诗歌的缘情论占上风,此时则言志论重新抬头,注重诗的社会功能,而忽略对审美规律、审美特征的探求,到宋代更发展了美善相兼的功能诗评,传统的儒家诗教重新取得了文学理论中的统治地位。

中唐绘画,以笔墨神趣为主的南宗山水画有所发展,出现了韦偃、王宰、张璪、王洽等画家。题材由盛唐的宗教百图,发展到仕女牛马,山水花鸟渐趋成熟。世俗人物画也突破了单纯对封建伦常的宣传,出现反映仕女一般日常活动的张萱、周昉的画。再如韩滉,《宣和画谱》所录36件作品,大多是描写农村生产生活情况的,这比盛唐的总体直观感受进了一层。“安史之乱”后,宫廷乐工流落各地,大型乐舞的规模很难恢复,只在宫廷中还存有一些规模很小的单人、双人舞,盛极一时的群体音乐舞蹈随着帝国的衰败已不复振作。

平定“安史之乱”后,肃宗、代宗朝渐次加强了对社会关系的调整和对社会文化的控制。儒家思想作为一种有利的统治思想重新被肯定。咸通中进士皮日休上书请立孟子,表明了这一趋势,出现了经学变革运动。由唐前期对孔子和经典的怀疑(如刘知幾等)到后期重新确定孔孟在思想文化上的统治地位,这种变化是以社会动荡后统治者要求调整生产和社会关系,加强思想舆论控制的社会内容为背景的。与官方思想控制相反而作为互补,是中经动乱后,士大夫们都在寻求填补心灵空白的填充剂,退守独善其身的人生哲学,兼济的热情和仕进的愿望让位于对宗教神灵的信仰。同时佛学本身的发展也走过了与儒学殊途同归的历程,完成了中国化的演进过程。前期的天台宗、三论宗、唯识宗等由于过分拘泥于印度本土宗教的形式,在中唐便相继消殒,而继起的华严宗特别是禅宗,由于变异为中国式的宗教而得以有长足的发展,宋明理学正是以传统儒学为主体吸收禅宗精神和道家思想,成为封建后期思想的主流。

后期政权中山东士族等官员成分增加,同时大批新的官僚阶层出现,要求一种新的秩序来保障其地位的稳固,礼法观念重新反映到整个社会上来。帝王开始提倡恪守节操,宣宗规定:“夫妇教化之端,其公主有子而寡,不得再嫁。”《新唐书·诸帝公主传》。公主如此,社会自不待言。宋明理学家们更重贞节,反对再嫁。可以说唐后期是宋明理学重振纲常伦理的前奏,忠孝节义成为后期士子们遵从的主要行为规范和价值原则。

这些深刻的社会变化,也反映到人的最高关系即法律关系上,统治阶级依恃其居于统治地位,以强制性手段对危害其利益者予以惩罚。后期法制具有过渡性质。唐政府放弃了对整个帝国实行统一法律的原则,也不再有一部像初唐实行的具有绝对权威的行政法(英)丹尼斯·特威切特《剑桥中国史》第三卷导论。。据刘俊文先生研究,唐朝前期十六次立法活动,除一次外,其余十五次皆以修齐律、令、格、式为主要内容,频繁调整,以适应统治需要;而后期七次重大立法活动,主要是编纂格后敕和刑律统类等有较大灵活性的法律形式,以应付动荡变化的局势。同时,后期法律也日趋保守,对祖宗之法难议刊改刘俊文《论唐后期法律的变化》,《北京大学学报》1986年第2期。。从法律条文制敕内容上的诸多变化和增改上,可以照察后期藩镇割据、宦官专权、法出多门、政局混乱等时代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