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织机声声:川渝荣隆地区夏布工艺的历史及传承
- 余强
- 4935字
- 2021-03-29 15:03:50
三、作坊商铺,产销两旺
夏布编织多为代代相传,除少数带徒或雇工外,都是独立劳动的家庭手工业作坊,荣昌尤以盘龙、荣隆、安富、城关最为集中。此外,夏布还分布在荣昌近邻的珙县、高县、庆符、长宁、叙永、内江观音滩等几个地方。
荣隆夏布自清康熙后期形成商品性生产,集中反映在农村墟市的繁荣上。清朝道光年间开始远销各地,到了光绪年间发展为颇负盛名的土特产品。
唐代田园诗人孟郊在《织妇词》中称:“夫是田中郎,妾是田中女。当年嫁得君,为君乘机杼。”田夫蚕妾,牛郎织女,日出而作,自给自足。在传统社会的农村,主要是以农业为主,与副业生产的纺织业相结合的男耕女织,是典型的小农经济的经营方式。尤其是地处西南的荣隆地区,明清以前交通尚不发达,在自耕农经济的影响下,当地农民生产夏布主要是为了自给自足。农村的自然经济过于封闭,商业仅在强大的自然经济壁垒的空隙中生存。因此,作为商品交换的条件基本不存在,也致使夏布的产量与销量受到很大制约,虽然在唐代时荣昌夏布(称“筒布”或“斑布”)已成为贡品,但是在民间流通范围也只是集中在当地,有限的需求制约了其产量和规模的扩大。
明清两代农村城市的发展,驿道和长江河运能力的提升等都为产品交换以及夏布外销提供了便利的条件。作为依附于农业而生存的家庭纺织业,原来在农耕经济中所占比例就不高,但随着农村商品经济的初步发展,农村经济结构开始了初步的嬗变[1]。纺织产品在市场上的买卖日渐成熟,农民便开始有意识地从事家庭纺织业了。
明代全国普遍按“任土作贡”的原则,赋税征收实物,夏税征麦、丝绵,秋税征米豆。本税连同运输费用及各种勒索,纳税人实际负担加重数倍[2]。清代,清朝政府改变了地丁赋税制度,一般不需要再用纺织产品的实物形态作为税品进行贡纳,这样就有利于农户经营纺织副业的劳动产品得以通过市场交换,从中获得实际收入[3]。一定程度上促进了荣隆地区农村中夏布行业分工细化和商品生产日益发达。在顺治年间虽一度沿明制征税,但主要是用折银解纳,不久就将丝绢布解纳之征废除,编入地丁钱粮起科。这样,在清代封建生产关系和剥削制度下,由于榨取人民贡赋方式和办法的改变,赋税采取地丁合一,起科于田亩,一般只征收钱粮,不仅无税丝和绢布之征,就是封建官府需用的布匹和官局织造需用的丝经,也是以市价向布商和丝商购买的。征税品目的转换使农民从事纺织副业的劳动产品,不再受官府的强制征集,同时富余产品也不会完全用于自家使用,这样农民就会把大部分甚至全部产品投入市场,进行交换,以“易米及钱”或“抱布贸丝”,借以勉强维持简单再生产和最低生活需要,来支应沉重的赋税。
市场交换不仅促使荣隆地区夏布需求量大增,还激发一部分技艺好、效率高且有经商头脑的人转而以生产夏布为生,也即我们现在所说的专业生产。他们中的一部分人凭借原始资本积累扩大生产规模,加之外商来这里买卖夏布,夏布得以外销,从而使夏布的经济价值不断提升。从康熙年间开始夏布的商品性生产模式逐步完善,在荣隆地区夏布生产分工日益细化,生产领域有专门绩麻纱的老弱妇孺、织布工人、刷布工人、漂布工人、染布工人等,销售领域有买卖麻线的商贩、运销夏布的外商和本地商、经纪夏布商店的人等。商品生产的繁荣不仅反映了社会分工的细化,还体现了人员因分工不同,其社会地位、经济地位日益悬殊,少量人通过原始资本积累开设了自己的商号,有自己的机房,聘用织工为自己织布,然后与运销商合作外销夏布,从中获利,社会安定时期业务量稳定,收入可观。由于资金少,在生产与销售的环节中凭借劳动力获取微薄收入的体力劳动者,只有织布技术,其社会地位和收入都是最低的,而买卖夏布的商客却成为获利最多的人。
如果说明代包括明代以前荣隆地区夏布生产还是一种以自给自足和折纳完租为目的的强制性家庭手工业的话,那么到清代,则明显已摆脱了封建官制的束缚与强制性,在利益的驱使下,逐渐发展成为一种自发性的家庭手工业。农户所种植的苎麻、制造的夏布等均已作为商品在市场上自由流通,尤其是陕西、山西一带的商人每年都来荣昌、隆昌采购夏布,先后形成了苎麻和夏布的集散地,通过长江河运运至上海等地,转而销往海外。
可见赋税制度的变化直接促使该区域夏布生产从自产自足进入到市场流通领域,市场需求的增加是清康熙之后夏布产量大增的一个主要原因,由此带来的收入分配、贫富悬殊等问题也是商品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
清末民初夏布产量急剧下降,至民国7年(1918年)后才逐渐复苏。民国时期,经营荣昌夏布而设在县内的商号有40余家,其中有7家是京、沪等地的驻荣采购处,主要销往京、津、沪、穗、港等地,也远销欧美及亚太地区。
荣隆二县的夏布最初是由陕西帮运棉花来此销售,然后再买夏布运回陕西销售,后来相继又有河南帮、北京帮、山西帮来荣昌和隆昌采购夏布,其中以山西帮的资金最为雄厚,单是隆昌所产夏布就有80%左右是由山西帮收购的,经过长江河道运至汉口、华北一带销售,以后又由山西帮在上海开创销售码头,因此,上海、汉口逐步成为夏布销售的集散地区。
当然除了省外运销商外,也有本县运销商从事外运业务。以隆昌为例,大约始于宣统年间,牌名“利川通”,主要负责人谢华山,他本从事代客进货,经营多年,资金比较雄厚,为抵制山西帮等外省运销商对本地市场开盘的操纵,而联合刘吉祥一起自行外运推销,经过多次尝试与磨合,终于在上海立足,一天天把利川通的牌号打响[4]。“利川通”后改名为“义利通”,余湘涛、余少甫、陈伯常等人还到过上海和朝鲜为义利通做夏布生意。
据记载,在1920~1931年间有荣昌和隆昌的运销商频繁在长江一带的宜昌、汉口、上海等地做夏布生意,荣昌有杨焕卿、陈祝封、陈信夫、段瑞卿,隆昌有曾玉章、曾明庵、张聚华等[5]。从外商在荣昌县和隆昌县所设商号的多少也可以看出荣隆夏布在20世纪初到20世纪30年代期间的繁荣。
山西、北京、山东帮的牌号和简要说明[6]
夏布产量在大的时间范围内呈抛物线状,也就是说短则几年,长则十几年为一个周期,夏布会出现产量大增和产量锐减的现象,产量变化反映出从业人员数量与市场需求及销量的变化。
隆昌夏布在1919~1921年期间,最高年产量约为80万~90万匹。由于销路好,相当部分织工重量不重质。每匹夏布长五丈,然而每匹的两头各有五尺左右最次,这样一来每匹布只有四丈左右比较一致,头尾和中间差异过大,影响制作服饰的美观,由于质量变差,销路受到影响,导致部分夏布销售不佳。1927年,隆昌夏布商和工商界有远见的商人积极主张改良夏布,由伪县府实业局、县商会成立改良夏布委员会,重新规定夏布的品名、头数、规格等,定名为京庄二百八十根头、一尺三宽,尺三布三百八十至四百根头、尺三宽,四八布四百五十根头、宽一尺四寸,六百布五百六十根头、一尺五宽,七二布六百四十根头、一尺五宽,八百头布七百根头、宽一尺五寸,九百布八百根头、宽一尺五寸,一千头注×表示四人所营夏布业牌号不详布九百根头、宽一尺五寸,一千二百头布一千根头、宽一尺五寸[7]。通过反复宣传,头尾不一致或者头数不足的产品,拒绝收购,经过一段时间的严格执行,遏制了粗制滥造的生产风气,逐渐恢复了正常生产,年产量达到50万匹。从1927~1932年,连续几年产量都很稳定,直到1932年因为中日上海淞沪之战,出口朝鲜的夏布停止,进而影响了夏布产区,仅有国内的一部分销量,至此隆昌夏布减产了40%~50%。
隆昌、荣昌夏布业牌号和经理人姓名
随后因为战争的原因,隆昌夏布逐步转为省内销售,在农村作为蚊帐和暑天汗衫用,同时期的荣昌夏布也面临着外销出口受阻的境况,转而内销。这个时期的夏布只讲廉价,不讲质量,产品规格极为混乱,头数也相差甚远,已不能成庄,外地商客几乎不来荣隆两地收购夏布。因此全县夏布业要求再次改良夏布,统一规格。1943年,由旧商会召集夏布商业公会和夏布机织行会共同研究,重新确定品名、规格,进行第二次夏布改良。把原来尺三布、四八布改为三二零布、四五布、六零零布、七五零布,布匹以好多根头数定为名称。宽窄的尺寸还是照原来的,另外把当时市场上的三种加宽布定为一种,即把八六零布、九八零布、一零八零布这三种一尺八的加宽布改为九二零加宽布,扣面宽一尺八寸。这次改良之后不久抗日战争胜利了,重新开始出口外销,隆昌夏布年产量逐步上升到20万~30万匹[8];40年代,“宋氏三姐妹”专程到隆昌考察夏布发展情况,新中国成立前,上海有一条隆昌街,这条街就是上海市从事隆昌夏布交易的场所。
夏布从苎麻种植到绩麻成纱,再到浆线、织布、初级加工、买卖销售等一系列环节涉及的工艺和行业极其繁复。夏布未经精制前,称为本色布或生布,质地生硬、颜色微黄,只能制作布袋、衬料等。制作蚊帐和衣服则需要精漂、染色或印花。精漂后布质柔软、白嫩光亮,再经浆折后,布面平整板实,整齐美观,方可出售或外销。
荣昌夏布精制业中以漂房、浆房最为发达。荣昌濑溪河水质酸碱度适中,河水清澈,水缓滩长,经过这条河水漂过的夏布,色白细嫩,光洁度高,为各地所不及。清光绪中期,城北观音桥就有龙恩普、莫永章、杨桂章3家漂房[9]。民国时期,由于漂布业精益求精,所漂细布被誉为“麻绸”、“珍珠罗纹”。民国12年(1923年)荣昌精漂夏布在天津参加评展,获得第一名,获“濑溪河水压全国”的美誉,荣昌一时成为夏布精制中心。据民国25年(1936年)统计,荣昌已发展到漂房8家,浆房10家,从业人员200余人[10]。
隆昌夏布在新中国成立前正常年产量约为50万匹(战乱期间除外),价款约160万~170万元(毫洋)。每匹夏布价款原料大约占30%,其余70%是由以下从事此项业务者分摊:绩麻的广大农村妇女,包括自己上市购买麻线的机织户,或干家庭杂货、办伙食等人,到乡镇收购麻线运城的麻线贩子,挽纬线(芋子)的老弱妇孺,织布工人,刷布工人,扎扣的工人,漂房漂布的工人,运销商人,经营夏布商店的人[11]。总之夏布从漂麻、绩麻起,到包装、运输全过程都是手工操作,几乎无法机器生产,新中国成立前隆昌县30万人口中有30%的人,直接或间接依赖夏布谋生,夏布业不仅与从事夏布生产相关环节的行业息息相关,跟工商界都有很大关系,特别是与花纱、匹头有很密切的关系,由于夏布的发展,可以从花纱、匹头间接得到好处,发家致富的也不少,如伍翰臣、彭光铨、周吉祥、兰云德、张璨荣、杨张吉、彭志斋、郑绍棠、余少南、徐德明等[12]。
荣昌夏布清代以来都沿用脚踩手掷梭的古老木制矮机,需要特殊的操作技艺,更要选择良好的气候条件。到了民国初期曾改用脚踏手拉梭的高机编织夏布,操作较轻松,工效较高。民国初年,周义和曾在0.75m宽的布面排上3600根线头织成一对夏布,售价高达1200银元,为荣昌夏布在国内乃至国际上的麻纺织行业内赢得了美誉。随后1954年城关夏布社严树立、张志荣在高机的基础上有所改进,比原来更省力,工效提高1.66倍;1958年盘龙夏布社工人郭汉高、李淑万编织的一匹2400根头的罗纹夏布,比绸缎更细,其薄如纸,布面织有天安门、和平鸽、跃进马和喜字图案,送北京展览,深受赞誉[13]。因为国家经济政策、社会环境的影响,直至20世纪80年代初期,夏布产量及市场价格仍不稳定,时高时低。加之受机械化生产、新兴化纤材料的冲击,夏布传统手工织造的生产方式落后,麻线供应困难,故连年亏损,人们在经济复苏后消费结构也发生了变化,导致夏布的生产已没有了内需,在市场上逐渐失去竞争力,被边缘化了,夏布的坯布生产不得不转而以出口赚汇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