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前言

小时候看言情剧、偶像剧,剧中的男主角总会说这样一句台词:就算我赢了全世界,可输了你,又有什么意思呢?女主角当然是被感动得泪如雨下,然后一头扎进男主角的怀里。

“赢了全世界,输了你,又有什么意思?”小时候很迷恋这句话,以为爱自己的那个人能脚踩七色祥云,征服完全世界后,不屑地轻轻往后一抛,“傲娇”地说一句:“这不是我想要的。”然后向我行来。长大后,才明白,我们征服不了世界。

世界可以被分割成无数小世界,而每个小世界就是一个江湖,江湖里有什么我们都知道:人!有人的地方就是江湖。所谓的“征服世界”其实就是我们跳入被分割成的一个个小世界里,用自己各种分身在其中“打怪”(但未必升级)。

“胜者为王,败者为寇”,这条丛林世界的生存法则,道理没错。但,真累啊!

如果在青春年少,二十岁出头时,有人告诉我:你别费劲了,和别人斗个什么劲,争什么输赢啊,把注意力放在自己身上,把生活过好才是正事。我一定会扭头就走,还附赠他一个鄙视的微笑。不想赢、不敢争的人是平庸的!

可现在,工作12年,嫁为人妻,当了妈妈,从上海到美国,见过众多智商和能力都令我望尘莫及的人后,我真想让十几年前的那个自己穿越过来,给现在的我道歉:对不起,我错了,你说得真对。这世上赢得世界或赢过他人都不重要,重要的是赢过自己。

不是说他人或世界对你不重要,而是与他们咬牙较劲,你自己得不到一点儿好处。地球不会因为你的好胜心,自转一圈变成25小时;世界不会因为你渴望赢就处处是光明;你的朋友、同事更不会因为你求胜心切就多爱你或多恨你一点儿(该爱、该讨厌的不会变)。当初“争奇斗艳”的剧目最终都会在年长回忆时变成一个问句:当初有必要吗?

因为你迟早会发现,无论是你想赢过别人,还是别人咬着你不放,大家始终还是在自己的世界里充当着主角,在他人的世界里充当着配角,轨迹不会偏差到出格,却反而会因为面子、气势这些“不划算”的东西损人伤己。

和别人争高低,会促使你进步吗?有时候会,但如果我们自己进步的来源永远都维系在他人身上,人生“小马达”的动力是多严重不足啊!我们都在文学或影视作品里见过这样的桥段:两位世仇厮杀多年,突然一方死去了,另一方开心吗?并不,很多时候他们是落寞的,甚至是空虚的——和我一争高下的人都没了,我还在争什么啊!生活顿时黯淡无光。

所以,人还是得和自己较劲,赢了过去的自己,生命才会真正迎来丰盈。为什么?

因为,和自己较劲不是赌气,不是逞一时之快,而是真的要认识到自己的不足、缺点,然后去克服,俗称对自己下狠手。这样的人,飒爽。

因为,战胜自己的人,在看到自己的进步与成长后,才能更加接纳、认可自己,你不必在别人的身上找到自己的存在,你就是自己的主人。这样的人,自由。

因为,能赢过自己的人,会始终把目光和精力放在自己身上,他们能够顶住外界的诱惑、干扰、侵害,心无外物。这样的人,自在。

飒爽、自由、自在,这样的人生几乎算是完美了吧。

我们不惧怕丛林法则的道理,毕竟赢得别人,很多时候确实让自己愉悦。但这条道理并非是你人生中唯一的法则,因为成年人的世界里,最有意义的事情就是知道自己想要什么并督促自己实现。

不与他人较长短,只与自己比高低。别人都想赢世界、赢他人,而我只想跑赢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