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青少年孝道研究:链接家庭与自我
- 韦雪艳
- 6238字
- 2020-08-29 04:17:10
第三节 孝道理论
一、儒家孝道观
孝道是中国文化之根本,也被视为中国文化的最大特质。先秦儒家孝道渊源于三代:形成确立于孔子,丰富、发展、完善于孔子后学,总结、完备于《孝经》,从而形成了系统的关于孝道、孝行、孝治的理论(永路等,1965)。儒家孝道渗透到中国传统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以至于中国传统文化以其孝道迥异于其他文化。中国传统文化、道德规范、代际关系、社会互惠的非独立角色等因素都使得“孝”不能缺席(金小燕,2015)。
历史上的儒家孝道观主要从孝道派和孝治派解读孝道。对孝高度认同是孝道派的根本观点,孝道派认为孝不仅是人们德行的根本,“民之本教曰孝”(《大戴礼记·曾子大孝》),而且总括一切德行,所有的具体德行都是孝的不同表现。“夫仁者,仁此者也;义者,义此者也;忠者,忠此者也;信者,信此者也;礼者,礼此者也;强者,强此者也。”其他任何德行都不可以与孝相提并论。
儒家伦理强调践行,注重道德伦理的身体力行,特别强调亲力亲为,但最重视的是敬养父母。孝道派的观点认为,对待父母亲的孝有不同程度之分。比如“大孝尊亲,其次不辱,其下能养”,含义是“大孝是尊敬父母,其次是不使自己的言行给父母带来耻辱,最基本的是养活父母”。“大孝不匾,中孝用劳,小孝用力”,只有不匮余力,发自内心地敬爱父母,才能称为大孝。此外,孝敬父母靠的是健康的身体,比如“身者,父母之遗体也。行父母之遗体,敢不敬乎”,因此,爱惜身体就是孝顺父母的行为。孝道派的孝理论肯定了孝在道德伦理中的根本地位,以探求子女对父母如何尽孝及怎样评判孝行为重点。孝道派把顺从父母看作孝道的基本要求。
孝治派虽然也引用孝道派关于孝为天经地义这一说法,实际上却是以政治为轴心,将孝视为治理政治的手段或工具,把如何运用孝来致治作为主要的内容,比如,“君有诤臣,父有诤子,才可以保有国家;人君以孝治理国家,就可以感通神明,四海俱服;人臣应事君以忠”。《孝经》之孝,绝不是伦理学之孝,而是政治学之孝。儒家的孝理论成了能够直接为统治者服务的理论,《孝经》 从汉代以来被历代统治者奉为经典,产生深远的历史影响(黄开国,2003)。
现代学者基于儒家孝道观,深刻理解儒家孝道的内涵。陈寅恪在论证孝文化的合理性时曾提出,儒家孝道是父子的自我修养的一种必要手段,是自我实现的过程(杜维明,2013)。黄娟(2011)从人类学的维度解读了孝道的存在以代际关系、人情和面子为基础,形成了社区礼治秩序和乡土社会差序格局的内在逻辑。Nauyen(2004)认为儒家孝道思想是对传统的尊重,根据对“父”的虔敬做出负责任的选择。
20世纪70年代,首开“心理学本土化研究”的台湾大学杨国枢对孝道心理进行理论与实证的研究,通过一系列社会调查,考察并分析了孝道的态度和行为层次。何友晖和叶光辉等在此基础上,对孝道心理的研究做了进一步发展。叶光辉(2009)提出双元孝道模型,通过家庭角色规范和亲子内涵区分了孝道的两个层面:家庭角色规范强调亲子间的尊卑等级和抑顺关系;亲子内涵强调亲子间的自然情感和感恩图报。基于此,其研究形成的互惠孝道信念和权威孝道信念的双元孝道模型成为经典,用于近年孝道领域进行各种分析解释和实证研究。
二、家庭代际交换理论
社会交换是人类社会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代际支持的双向流动性与均衡性,以及交换强度是代际支持的重要内容,不仅关系到家庭纽带的持续,更关系到互动双方的身心健康与福祉(黄庆波,胡玉坤&陈功,2017)。
自20世纪后半叶开始,社会交换理论被逐步地应用到家庭代际支持的研究当中。按照交换理论的解释框架(乔纳森,2001),家庭内部的父母与子女之间存在一种付出与回报的交换关系,无论是出于经济利益、道德义务、情感需求还是契约维护,代际资源的流动和分配都表现为一种经济上、劳务上或者精神上的双向支持与互换(吴小英,2009)。而子代赡养行为可以视为子女对父母早年养育之恩及之后广泛支持帮助的一种报答和回馈,是一种基于互惠原则的资源交换行为。
一方面,根据社会交换理论,互惠和均衡是社会交换关系不断持续下去的核心动力。互惠代表着交换双方都能从交换关系中受益,而无论这种受益是过去/现在的还是长期/短期的。子女的孝道信念在互动交换的过程中逐步形成。在子女年幼阶段,亲子互动的重心是子女的养育,观念更多从父母流向子女;等到父母年老、子女长大,双方的能力与角色就发生了互换,互动重心也转移至老年父母需要的满足,此时的观念流动更多是双向的(李琬予&寇彧,2011)。孝道期待是对成年子女满足老年父母需要、尽孝道义务的一种社会态度,尤其指父母对孝道支持的期望(Tilburg&Knipscheer,2005)。老年父母的孝道期望常常是“多多益善”,而子女的孝道信念也偏向“尽可能满足”。例如,在香港进行的研究发现,老年人一方面安适于现状,一方面也期望更多的情感支持;相比于这种期望,子女表达的孝道信念则更强些(Cheng&Chan,2006)。
另一方面,家庭作为社会的基本单位,是社会人际关系的胚胎,也是个体孝道和社会道德形成的起点和核心,如《礼记·礼运》曰“父慈,子孝”。在代际交换过程中,叶光辉和杨国枢(2009)提出孝道源于家庭,不是与生俱来的,而是子女在与父母长久相处的早期经验中逐渐习得的。在集体文化氛围中,代际交互的起点通常是子女对父母的依赖,表现为父母的更多给予;而终点通常是父母对子女的依赖,表现为子女的更多回报。整个过程中,双方的付出、回报是持续不平衡的,但到终点时又会达到平衡。所以,互惠模式就表现为子女回报的延迟和长期的互惠失衡(Chen,Chen&Xin,2004;Cheng,2008)。
此外,韦宏耀和钟涨宝(2016)提出代际保持了较为紧密的互动,并随着父母年龄的增长,代际的资源交换逐渐倾向于父母。子女孝道行为主要受到合作型或交换型动力、文化型导向力和结构型阻力等三股力量的共同作用。在互助合作中,双方都可以获益并会进一步增进二者的感情纽带。孝道文化有效形塑了子女的观念和行为方式,一定程度上促进了代际团结。结构型阻力,这是社会转型施加在年轻人身上的重担,它会使年轻人在照顾关心年迈父母上显得有心无力。这些力量的作用都会在子女成长过程中,通过自身的核心家庭或者父母对祖父母的孝道信念与孝道行为潜移默化地影响着子女的孝道信念的建构。
三、亲子依恋理论
“孩提之童,无不知爱其亲者,及其长也,无不知敬其兄也。”(《孟子·尽心上》)这种对父母善的情感,激发子女产生为父母付出的情感与行为,他们希望能满足父母需要,使父母处于高兴愉悦的状态。子女出生、成长的过程中蕴含对父母的情感,是亲子间长时间持续的相互动态的呈现,而不是单向的、静止的或短暂的(金小燕,2015)。
生命最初的活动运转基本依靠父母完成,子女自然而然会对父母形成特殊的依恋,对父母产生特殊的情感。“爱的感情,体现为人与人之间的同情、需要、依恋、喜欢、关心、爱护等情感。在种种爱的情感中,亲子之爱是形式最早的,……正是孝的这种等差之爱形成了中国传统人际关系的差序格局。”父母的养育以及亲子间亲密的交往,使得子女对父母的情感更自然、更强烈(肖群忠,2001)。
亲子关系的变化,会调整不同文化下的亲子孝道观。一方面,良好的亲子关系会促进子女的孝道信念,以及父母对孝道支持的接受(Silverstein,Parrott&Bengtson,1995;李琬予&寇彧,2011);另一方面,亲子关系的改善,会为个体主义文化的亲子孝道观渗入更多集体主义文化的元素。Cheng(1994)等在论及孝道、家庭氛围、健康和信仰的关系时发现,家庭氛围是影响孝道态度的最重要变量,孝道来源于子女对父母的同理心和认识。这种同理心和认识从亲子间的亲密互动和情感联系中获得,而亲子依恋是父母与子女之间强烈、持久的情感联系(林崇德,杨治良&黄希庭,2003)。由此从逻辑上我们可以推论,亲子依恋状况影响孝道信念的形成(金灿灿,邹泓&余益兵,2011)。
四、文化传承和变迁理论
文化传承的偏差导致了文化变迁。社会处于不断的变化和发展之中,文化作为社会的产物,其重要特征之一是变迁(周晓虹,2000)。尽管代际传递是保持文化连续性的重要方式,但传递是有选择性的,不是所有的与文化有关的内容都被传递。“文化濡化”概念解释了代际传递机制(钟年,1993)。文化濡化,与横向的文化传播不同,它是一种纵向的至少两代人之间的文化传递。在代际传递过程中,父母为子女社会文化价值的形成提供一个价值框架,子女在这文化价值框架里主动形成自己的社会价值观,而并非完全照搬父母的社会价值取向(李启明&陈志霞,2016)。在家庭文化传承过程中,保证百分百的传递准确性是很难做到的。因此,传递本身就带来了偏差,最终导致传递文化的变迁(culture change)。当变迁的速率过快且幅度过大时,代与代之间就会发生隔阂,就成了代沟(generation gap)。
文化传承和变迁离不开家庭价值观的代际传递。文化价值观代际传递现象非常类似于生物的遗传,但与基因代际传递不同的是,文化价值观代际传递需要一些形式的社会学习(Schönpflug,2001a)。社会学习理论认为,青少年早期的模仿学习和经验对社会态度和价值观的形成具有重要作用。在社会化过程中,父母通常是子女第一个可以就近观察的行为楷模,子女观察父母的行为及其产生的结果,进而形成与父辈相似的态度、价值观及行为规范等 (Grusec,2012)。相关实证研究发现,传统价值观 (Paryente&Orr,2010)和消费态度(Arrondel,2009)都存在较强的代际传递效应。
家庭是文化传承的第一个社会环境。一方面,家庭环境对于修德是非常重要的。若是家庭持续提供给子女合理伦理习惯化积累的环境,那么,在社会上,子女便倾向于形成合理的道德情感和观念,对他人与社会是积极的反馈。反之,家庭对子女的消极影响,会造成子女的社会行为具有一定的破坏性。儒家认为,可以通过家庭德性的培养,扩充其他的品质(金小燕,2015)。另一方面,基于代际传递研究视角,孝道作为非常重要的一项文化内容,也存在代际传递效应(李启明&陈志霞,2016)。林逋的《省心录》中提到:“孝于亲则子孝。”然而,在传递过程中,代际传递效应会因“传递带”(transmission belts)而增强或减弱,如亲子的文化价值取向、个性特征,以及亲子关系、家庭环境和社会环境等因素 (Schönpflug,2001b)。比如,与艾华(2010)提出的中国母女间的“沟通式亲密关系”不同,中国人所理解的“沟通”通常是指围绕具体问题,一起商量、共同决策解决问题的过程,而非单纯的互相倾诉和语言表达。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传递价值观,增进彼此之间的情感交流。正是在家庭文化传承和变迁的过程中,孝道信念和孝道行为也在此过程中完成了强化和转化。
五、父亲在位理论
“父亲在位”(father presence)的含义是指子女的心理父亲在位,即父亲对子女的心理亲近和可触及。Krampe和Newton(2006)从子女的体验视角出发,基于家庭系统考察父子关系,建构了父亲在位理论,提出了父亲在位理论的动力学模型。子女内心的父亲感知,子女与父亲的关系,其他人对父子关系的影响以及有关父亲的信念等都是父亲在位的影响因素(蒲少华,李晓华&卢宁,2016)。父亲在位中国版的具体维度包括三个高阶维度和八个子维度(蒲少华,卢宁,唐辉,王孟成&凌瑛,2012),即与父亲的关系(与父亲的感情、母亲对父子关系的支持、父亲参与的感知、与父亲的身体互动、父母关系)、家庭代际关系(母亲和外祖父的关系、父亲和祖父的关系)和父亲的信念。
父亲在位影响了子女的多重心理效能。高品质的父亲在位是一种积极的心理状态,有利于子女健康的心理发展和良好的发展结果,父亲在位处于消极状态,将不利于子女健康的心理发展(蒲少华等,2011)。
1.父亲在位与子女的价值观关系密切
Vedder,Berry,Sabatier 和Sam (2009)研究也发现,父母的家庭责任价值观能够预测子女的家庭责任价值观。与父亲的身体互动、对父亲的信念、父亲与祖父的关系,以及母亲与外祖父的关系等有助于子女形成积极的爱情态度(宋娟,2016)。
2.父亲在位影响子女的核心心理品质
母亲的积极态度将会提升子女的父亲在位品质,也将影响子女的自尊发展(蒲少华等,2016)。有了和睦的家庭代际关系和高品质的心理父亲在位,子女则更可能成为追求成功动机高的个体,有更好的目标趋向性、高工作绩效,积极进取。不和睦的家庭代际关系和不和谐的父母关系,将更容易导致子女成为避免失败动机高的个体,回避目标,避免可能失败的结果,更加消极退缩(蒲少华,卢宁&贺婧,2012)。独生子女与其父亲的互动及父亲的参与相对较多,他们可能认为父亲对自己的影响更大(蒲少华,卢宁,凌瑛&曹亦薇,2012)。早期家庭教育和亲子关系是子女人格形成和发展的核心和主要动因,尤其是子女与父母的相互作用、情感关系的性质对子女人格有着重要的意义,而父亲作为家庭中的核心对子女的成长有着决定性的影响(埃里克森,1998;Marcia,1966;郭金山,2006)。
3.父亲在位影响子女性别角色的发展
高品质的父亲在位有利于子女性别角色的良好发展。父亲为男孩提供了一种特有的角色示范和行为强化模式,女孩也能在与父亲的相处和关爱中获得安全感和特有的保护性心理,并从父亲那里获得关于异性品质的参照(蒲少华,卢宁&卢彦杰,2012)。
此外,中国家庭的亲密关系,在实践形态上包含了三代人之间的纵向关系,以及不脱离物质利益的共同决策与情感寄托(钟晓慧&何式凝,2014)。 如果父亲与祖父之间具有良好的亲子关系,父亲则会将这种良好的家庭关系模式“传递”到自己与子女的关系中,也就会形成良好的父子关系及高品质的父亲在位,这对于子女的自我认识和自我评价都有积极作用。反之,如果父亲“传递”了自己与祖父之间不良的父子关系模式而又没有加以“补偿”,就将对子女的自尊发展产生不利影响。如果母亲与外祖父的父子关系良好,母亲会将同样的家庭代际关系模式“传递”到自己的家庭关系中(Krampe& Newton,2006)。
父亲在位理论是与孝道信念相关的重要理论之一。父亲在位理论本身没有深入解释同孝道信念的关系,但是父亲在位是完整的家庭关系体系。在三代相互关联的体系中,子女受到其各方面的影响,比如,价值观、恋爱态度、自尊、成就动机、人格特质、性别角色特征以及子女的自我评价等。父亲在位对子女直接产生了影响,对子女的心理适应、成长发展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而在此过程中如何影响了子女的孝道信念与孝道行为,是否通过影响子女孝道信念和孝道行为,产生了不同的心理效应,父亲在位理论本身没有深入阐述,但是从以往研究发现,孝道信念对个体的关键心理品质、自我评价和认知都有深远意义。从父亲在位视角进一步挖掘对子女的孝道信念和孝道行为的影响进而导致不同的心理效能,是本书拟对此理论进一步挖掘和丰富的目标之一。
六、双元孝道理论
叶光辉在理论分析和实证研究的基础之上提出了双元孝道模型,认为华人孝道概念可区分为“互惠性”与“权威性”两种在内涵性质及运作功能上存在差异的孝道(Yeh&Bedford,2003)。权威性孝道和互惠性孝道是孝道非常重要的两个成分,仅在不同时期受社会经济和家庭结构的影响各有侧重,且两种孝道信念都强调对父母和家庭尽责,二者并非二元对立的关系。权威性孝道主要是由“抑己顺亲”和“护亲荣亲”两个次成分的孝道观念所组成,互惠性孝道主要是由“尊亲恳亲”和“奉养祭念”两个次成分的孝道观念所组成。权威性孝道基于阶级意识及角色责任,是一种被动压抑、具情境特定性和文化特定性、作用力较弱的规范信念,以儒家的“尊尊”原则作为运作机制。互惠性孝道是一种属于主动自愿、跨情境式、作用力强的规范信念,以儒家的“报”及“亲亲”两项重要人际互动原则作为运作机制。
梳理已有理论和相关研究,笔者认为,无论社会嬗变还是家庭转变,尊亲、顺亲、悦亲、养亲、谏亲始终都是孝道的核心内容。因为父母与子女的养成范式和相互的孝道期待,儒家文化形成了特有的家庭内部差序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