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导论

1.1 选题背景和意义

将“企业社会责任”嵌入企业内部控制体系是人本经济时代各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从1924年谢尔顿提出“企业社会责任”概念一词到1997年社会责任标准认证制度(SA800)的建立,再到2014年《中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白皮书(2013)》的发布,“企业社会责任”从来就没有离开过人们的视线。随着理论与实务界对企业社会责任的研究越来越多、越来越深入,企业对于承担社会责任的内容以及范围更加明晰,但对其经营活动中所面临的社会责任风险却了解甚少。随着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居民生活水平大幅提高,消费者对于产品的要求已不仅仅限于满足自身的基本生理需求,更在意产品是否能给自己带来独特的价值。企业供给侧未能很好地响应和满足社会需求,传统的经营发展模式导致环境污染、食品药品安全难以保障以及员工权益保护失范等问题日益增多,企业社会责任失范的案例频频曝光。从“三鹿毒奶粉”到“地沟油”“瘦肉精”再到“汽车召回”事件,企业社会责任缺失问题已经从食品行业蔓延到制造业,企业重视和履行社会责任成了社会焦点话题。社会责任风险拓宽了企业的风险边界,提升了企业的风险等级,严重制约了企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是什么导致了企业社会责任风险居高不下并屡屡爆发社会责任危机呢?对法制的漠视以及缺乏质量健康安全管理体系(Quality Health Safety and Environment, QHSE),是企业社会责任危机产生的重要原因。企业亟待全面构建一个系统完善并有效运行的社会责任内部控制系统。

企业内部控制建设的一个重要目标就是合理保证企业经营管理的合法合规性。企业对国家政策法律的遵守,需要通过内部控制系统来实现。企业社会责任危机的频繁发生,折射了企业社会责任内部控制存在缺陷。我国《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4号——社会责任》将社会责任风险控制作为重要内容,但缺乏理论基础架构和更为具体的实务细则及分行业操作指南。我国现阶段,只有石油石化、汽车等少数行业引入了发达国家的HSE(Health Safety Environment)或QHSE管理系统,大部分企业内部控制主要是基于合规性和效益性的考量,仅依靠法律法规来控制企业社会责任风险存在滞后性和高风险特征,有必要建立或健全社会责任内部控制系统,有效管控企业社会责任风险,促进企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理论界对企业社会责任内部控制的研究尚处于萌芽阶段,实务中所出现的由于内部控制失效所导致的社会责任危机又亟须理论指导。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经济、政治、社会和文化等领域均逐渐进入新常态,表现为:经济从高速增长转为中高速增长,经济结构优化升级,从要素驱动、投资驱动转向创新驱动;摒弃一味追求速度而忽视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科学发展等;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预防和打击贪腐;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构建和谐社会;培育和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净化人们的精神追求等。这体现了绿色发展、和谐发展、人本发展、可持续发展的理念。企业是构成市场经济的基本细胞,内部控制作为企业实现经营目标、创造价值的战略性构件和基础工具,应根据外部环境的变化做出相应调整,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做负责任、有担当的企业公民。但是随着社会环境的剧烈变化,社会责任的履行不单是企业家的自发行为,而企业社会责任被拓展为每个企业的非自愿责任。企业从哪些方面履行社会责任成为这一时期社会责任研究的核心内容,“三个同心圆”理论、社会责任“金字塔”模型以及“三重底线”理论指明了企业未来履行社会责任的方向,拯救了多数企业在“社会责任”大潮中手足无措的状况,使多数企业在面对社会责任危机时态度由消极被动回应到积极主动处理。虽然企业在履行社会责任方面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启示,但是社会责任概念界定的混乱仍然导致实务界在履行社会责任方面出现乱象丛生的状况。有些企业便开始钻空子,打着“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的旗号,实际却是“一股独大”,“伪社会责任行为”愈演愈烈,最终必将导致社会危机的产生。很显然,除了社会责任概念界定不清以外,企业内部缺乏完善的制度对“伪社会责任行为”进行约束也是导致这种状况发生的主要原因。企业社会责任理论蓬勃发展,并在国家宏观层面和行业中观层面取得重要成果,但关于如何在企业微观层落地,却缺乏研究。基于内部控制视角研究企业社会责任问题,是社会责任应用于实践的必然选择和未来发展方向。

现代内部控制产生于19世纪40年代,此后人们对于内部控制的研究方兴未艾,内部控制的含义及其理论也在不断演化发展。总的来说,企业内部控制理论主要经历了内部牵制、内部控制、内部控制结构、内部控制整体框架、风险管理整体框架五个阶段。从内部控制的发展轨迹可以看出,随着控制环境的变化,单一、静态的内部控制(结构)显得不再适用,而复合、动态的内部控制框架(体系)正逐步嵌入企业整体的战略管理过程。但是我们不难发现,内部控制的发展历程是一项在原先的系统上“打补丁”式的理论发展模式,根据控制环境的变化与时俱进地吸纳新内容。这种理论发展模式缺乏系统性和科学性,甚至容易产生逻辑矛盾,控制工具日渐复杂,但控制效率却不容乐观。造成这种情况的根本原因在于内部控制理论研究将控制重心始终置于“物”的要素之上,对控制环境和控制目标给予了应有的关注,而对控制主体和控制活动缺乏全面、深入考虑,而后者显然受到人的因素的显著影响。内部控制整体框架和风险管理整体框架虽然考虑到人对内部控制系统的影响,但人的因素仍然依附于物本内部控制框架,内部控制“物是人非”“见物不见人”,引发了企业内部控制冲突和社会责任危机。在“新常态”宏观经济背景下,企业社会责任能够为企业可持续发展提供先行优势、创新途径及资源基础,内部控制能够通过规范企业行为、提升资源配置效率实现企业可持续发展。企业社会责任与内部控制二者有机耦合,能够产生“1+1>2”的协同效应,对提升我国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完善内部控制建设,进而实现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