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非史
  • 郑家馨
  • 2345字
  • 2021-04-01 15:02:39

二 布尔人遗世孑立的宗教文化生活

阿非利卡文化的萌生 上文提到1687年从流亡地荷兰迁来的200多人的法国胡格诺派新教教徒移居南非。这批法国新教徒坚持拥有自己的宗教团体和牧师,公司不得不做出让步。法国人基本上保持了自己的姓(只在拼法上略有变动),在白人南非史上留下了著名的姓氏如雷蒂夫(Retitf)、克隆日(Conje)、马兰(Malan)、儒贝尔(Joubert)、德维利埃(de Villiers)、迪普莱西斯(duPlessis)、德马雷(deMarais)等。其他方面法国移民并不矜持,很快就与荷兰人通婚,没有保持其语言。但在长期共同生活中,他们与荷兰人一起以荷兰语为部分基础,吸收了法语、德语和当地土著语言的许多词汇,共同“创造”了阿非利卡语。法国人的不少文化习俗也留存在布尔人中间。但到18世纪末,原来建立在布尔人、胡格诺教徒的法国人和日耳曼德国退役军人基础上的文化差别日渐减少。而在南非特定环境中逐渐形成了一种独特的殖民地文化——阿非利卡文化,统一使用阿非利卡语,统一信仰(或皈依)荷兰正教会。

边区和城镇的不同文化生活 许多欧洲人包括少量的亚洲马来人移民南非,看中它是个自由自在无拘无束的天地。在开普附近容易找到各式各样工作,如加入远洋船舶的海员队伍、成为牲畜收购商贩,但更多的移民进入南非内地。那里有广阔无垠的土地供他们开辟牧场,以逃脱农业繁重的体力劳动。靠近开普中心地区的“空地”越来越少,移民向更远的边区如格拉夫里内特新边区迁徙。离中心区越远,移民(此后更多地称布尔人)越感到“自由”,他们与东印度公司政权的政治关系,一般仅体现在定期到边区政权所在地缴纳赋税。而社会联系的主要内容是一年一次或两次赶着几辆大篷车长途跋涉到开普港,主要是销售成群牲畜、大批采购日常用品,或让没有见过世面的妻儿子女观光市容,参加宗教朝拜。

住在开普城里或附近地区的布尔公民一般较为富裕,他们住在优雅的欧式房子里,享受和当时欧洲某些城市居民一样的舒适生活。但在18世纪70—80年代以前,开普地区仅有几所教会办的简陋学校,教员均由神职人员兼任;仅有一所公共图书馆,没有报纸、杂志,仅陈列些旧书;没有任何供娱乐的剧院,居民的娱乐活动主要是玩纸牌、饮酒聊天,间或跳舞自娱。没有出现文学、绘画和音乐等艺术,整个文化生活极其贫乏。唯一的刺激活动是骑马进入内地打猎,猎获各种羚羊或大型动物。很长时期,开普殖民地在欧洲社会中默默无闻。

开普中心地区的布尔公民与公司的政治关系相对比较密切,矛盾则日趋尖锐:如每当与桑人矛盾尖锐化(“盗畜”问题),布尔公民就集体上告要求公司军队出兵“征剿”;公民个人则多上访控告公司官员贪污受贿滥用职权;社团多出面反对公司自己侵占土地以自肥。1705年斯泰伦博斯区60名农民因联名控告总督小范德斯坦尔枉法肥私,被诬为密谋“叛乱”,关进监狱,遭受冤狱之灾。这场历时两年的政治事件,最终以总督小范德斯坦尔和斯泰伦博斯区长于1709年被公司罢官下台而告结束,布尔公民取得了令其后代子孙永世难忘的一次胜利。

加尔文教对早期布尔人影响的估计 生活在遥远边区布尔农(牧)场主颟顸闭塞,就连这点政治积极性都没有。他们过着日出而牧,日落而息的悠闲生活,不关心政治,把自己全部注意力集中在自己的家庭和土地上,与距离最近的邻居(但即使“距离最近”也望不见邻家的炊烟)老死不相往来。他们的精神生活沉浸于加尔文教中。开普殖民地设有5座教堂,成为他们的“圣地”,每逢教堂举行圣典,乡居的布尔人不惮路途遥远,乘坐牛车从四面八方赶来参加,当作一年中的盛事。在家徒四壁简陋房舍中,几乎没有什么像样的家具,只在孤零零的简易木架上摆放着唯一的书籍——《圣经》。布尔人从开始向“边界”迁徙起直至19世纪30年代,就从来没有像美洲大陆新英格兰清教徒那样成群结队或以村镇为单位进行迁徙,而是单枪匹马的家族行动,既不定居于整个集体中间,也没有对其各个集团实施政府方式的管理[1],实际上是一盘散沙。在早期,布尔农场主对白人和非白人的等级区分根据,并不是种族肤色,而是基督徒与异教徒。Kaffir(卡菲尔)一词在南非流行起来首先不是出于肤色,而是由于宗教[2],它被用来称呼异教人。它甚至不是一种蔑称,君子兰是源于南非的一种美丽端庄的花卉,就被命名为Kaffirlily(直译为“卡菲尔百合”)。接受洗礼的非洲人一般能够被接纳进入布尔人的社团。在全家举行祈祷时,让非白人仆役站在后面一起祈祷。

但是,早期布尔人对加尔文教只是当作一般的宗教信仰。跟随范·里贝克迁移到南非的移民是荷兰社会的下层群众,用范·里贝克的话来说,是一些“技术非常糟糕”的木匠、泥瓦匠、农夫、铁匠等,只有“50—60人左右可以使用”。当时荷兰殖民者还侵占着中国的台湾岛、印度尼西亚的爪哇岛等。范·里贝克迫切希望“得到一些能干的中国人”。[3]以后陆续来的一些移民,情况与此相似。这些是社会下层群众,并非像有的史学家渲染的“社会精英”。早期定居者数量少,在殖民地开拓时期建房修屋、种菜植树、看守牧场、树航标领航,工作繁多,劳动繁重,精神活动颇为贫乏。因而思想条件和资源都十分有限,没有什么可以确认的神学影响,只有几个随船的早期教士执行最简单的牧师职责。当一部分移民迁徙到内地边疆地区,一般均脱离了或超越了教会的经常有效的影响范围。在这种情况下谈不上有什么意义上的神学传统,更不可能“创造”出像加尔文教那样系统化的复杂理论。所谓上帝的神圣拣选和先定论思想是“阿非利卡人的加尔文教传统”并将它与后来的“阿非利卡人是被选民族”的信仰联系起来,都是20世纪种族主义意识形态的臆造和附会。[4]这就是最早向内地迁徙的布尔农场主的历史和文化背景。

[1]Miller,P.,Puritan  State  and  Puritan  Society ,Cambridge,1956,p.143.

[2] “卡菲尔”一词本来是穆斯林用来对非伊斯兰教徒(异教人)的通称。

[3] 《范·里贝克日记》,载 Moodie,op.cit.,p.11。

[4] 刘海方:《种族主义意识形态的形成与南非种族统治体制》,2003年博士论文,存北京大学图书馆,第2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