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大学中国古文献研究中心集刊·第十六辑
- 北京大学中国古文献研究中心
- 2756字
- 2021-03-27 00:19:13
五、清代《学政条约》的落实及延伸
清代学政颁示的《学政条约》,一方面是其政绩的一部分,蔡嵩、张拜赓等人都曾在奏折中有所提及,以示勤勉;[1]另一方面是宣示施政主张,实心训导士子,故有学政将其与其他书籍一起作为对岁科考试优秀考生的奖品携至各府州县下发,[2]州县学校藏书记录中也屡见《学政条约》的身影。[3]因其言简意赅,切中肯綮,故在学政任后仍能流传,如顺治朝浙江学政张安茂所订教条即先后被选录于李渔《资政新书二集》、康熙间县令胡衍虞《居官寡过录》等官箴书。[4]所以合而观之,清代学政对《学政条约》的重视程度很高,条约本身流通的范围和时代也很广远,都有利于其影响的发挥和落实。
如果结合学政整个任期内的实绩,就可以意识到《学政条约》实质相当于各省学臣的施政总纲,因其绝大多数事项都有配套措施辅助施行。其中对于“严考规”之类针对岁科考试纪律的条目,考前还会多次刊布考试规章与处罚条例。对于“勤训课”之类强调日常诗文训练的条目,学政会不断督促教官汇解各学宫优秀课卷至学政官署以审核评阅,公暇还常至省会主要书院出题考试诸生,亲自批改奖励。对于“正文体”的条目,学政除了在平时随时申饬外,还会将附有点评的岁科考试及月课卷的优秀试作集合成编(称《试牍》或《校士录》),刊刻发行,使全省生童从中对照自身诗文,择善而从。对于讨论修身立德的条目,学政在岁科考试前照例须汇集生员于明伦堂宣讲《圣谕广训》,考后则常召见生童当面勖勉。此外部分学政会编刻相关书籍,使士子阅而自励。如光绪间福建学政沈源深不仅撰有《劝学浅语》数条,还刊行《圣谕广训直解》《小学义疏》和《士林模范》,循循善诱,受到当地士子的欢迎和爱戴。[5]
同时也需看到,某些条约事项的落实不尽如人意。究其原因,一是学政权力有限,对部分事务所涉官员没有约束力。康熙末四川学政王奕清“所历诸郡县学大都风雨飘摇,圮废不治,颁行《条约》首举兴修,谆谆诫勉”,但“诸司视为具文,能以成事告者寥寥”。[6]康熙朝学政条约常列有修学宫专条,但学宫修建由布政司及府县主官左右,学政有权密奏参本,却不能直接行令其动工,故王奕清的遭遇绝非个例。二是部分社会问题较为复杂,无法仅凭学政解决。如偏远地区书籍获取不便的问题,无论是学政捐资添置,还是临时请旨刊行,都无法满足士子的普遍需求,直到晚清官书局兴起、石印技术普及之后,才从根本上改观。再如晚清长期复杂的国内外经济和政治形势造成的鸦片泛滥问题,广东学政李棠阶《劝士条约》虽有戒鸦片一项,但当地士子吸食鸦片的风气显然不是一纸劝文所能扭转。
某些学政虽未见颁发《学政条约》,但曾颁示各种学约学规。如康熙朝的沈涵、张元臣、嘉庆间的沈维鐈、道光朝的陈用光等学政均曾刊刻下发元代程端礼的《分年读书日程》,[7]光绪朝湖北学政张之洞则编刻了著名的《輶轩语》,都旨在指导为学途径。还有部分学政专门为学校和书院订立规约。其涉及义学者,如嘉庆间奉天学政蒋祥墀的《义学规条》,包括立功课簿、立师徒出入簿、循环背诵生书等教学措施,至光绪末年仍有翻刻。[8]其有关私塾者,如道光朝广西学政池生春为当地私塾学生制定的《塾规二十四条》,既讲经书读法,又讲时文、试帖诗、律赋的基本作法,下发万馀册,影响深入全省。[9]光绪朝巡抚阎敬铭教育其子时亦用此书,赞其“讲说甚好”,并重刻其书。[10]其有关书院者,如光绪间浙江学政瞿鸿禨的《申订诂经精舍规约》,其课程、学要、申戒、考校等大类下共二十条细则。也有学政利用既有资源辑刻学规汇编,如光绪朝河南学政邵松年刊刻并颁发各学的《国朝先正学规汇编》、光绪末年山东学政尹铭绶编刻的《学规举隅》等。以上诸种规约与《学政条约》相比,虽然性质上大多不是公牍,形式和对象上也有明显差异,但导正文风、学风、士风的大体宗旨是相通的,可以视为《学政条约》的具体化和延伸。
[1] 《云南学政蔡嵩奏陈到任后办理学政事务并请赐圣训折》:“臣记幼年服习举业,看四书则以《大全》《语类》《语录》为宗,看时文则以前辈归有光、黄洪宪、黄淳耀等为宗。每日挨次看四书一二节,即看此一二节书中文字,以印证书义。如是两年,觉四书中凡一句一字,皆有着落,行文亦自有意理。今即以此刊一《条约》,人给一通”。《宫中档雍正朝奏折》,台北“故宫博物院”,1980年,第27辑,第568页。《陕甘学政张拜赓奏报办理督课士子情形折》:“随敬拟《训饬士子条约》,行令各州县学出示晓谕,复刊刻刷印,于按试时分给士子,俾知遵守。”《宫中档乾隆朝奏折》,台北“故宫博物院”,1983年,第9辑,第532页。
[2] (清)李棠阶:《李文清公日记》,道光二十四年二月十九日、三月初六日,长沙:岳麓书社,2010年,第482、483页。
[3] 如(清)周埰等修,李绶等纂:乾隆《广西府志》卷十四《学校·府学藏书》:“《学政条约》四本……师弥州学藏书与府略同。”《中国方志丛书》华南地方第270号,台北:成文出版社,1975年,第165-166页。(清)苏鸣鹤修,陈璜纂:嘉庆《楚雄县志》卷四《学校志·经书》:“吴宗师《条约》一本,吕宗师《条约》一本。”《中国地方志集成·云南府县志辑》,南京:凤凰出版社,2009年,第59册,第68页。按,清代民间习称学政为大宗师。
[4] (清)李渔:《资政新书二集》卷十《文告部·学政》,《李渔全集》,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1992年,第17册,第353-354页。(清)胡衍虞:《居官寡过录·学校·惩劣士》:“两浙学宪张蓼匪先生(讳安茂,华亭人)《教条》云:……气节者,士之羽毛仪也,怀文抱质,潜德以居,岂止岿然物望取重云尔哉!异日出而筮仕,正色立朝,致身侃侃,恒必由之。然气节非他,厉廉耻,植纲常……”乾隆间刻本,北京大学图书馆藏。
[5] 《遗爱在人》,《申报》光绪十九年五月十八日(1893年7月1日)第1版;《光绪十九年五月二十二日京报全录》,《申报》光绪十九年六月初一日(1893年7月13日)第13版。
[6] (清)董维祺修、冯懋柱纂:康熙《涪州志》卷四《重修学宫碑记》,《日本藏中国罕见地方志丛刊》,北京:书目文献出版社,1992年,第32册,第457页。
[7] 参(清)方苞撰,刘季高校点:《方苞集》卷七《送官庶常觐省序》,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第201页;(清)杨名时:《杨氏文集》卷六《督学铜仁张公去思碑记》,《清代诗文集汇编》,第207册,第590页;(清)沈维鐈:《补读书斋遗稿》卷五《湖北试牍序》、卷六《校刊读书分年日程跋》,《清代诗文集汇编》,第525册,第360、369页;(清)陈用光:《太乙舟文集》卷六《重订读书分年日程序》,《清代诗文集汇编》,第489册,第635页。
[8] (清)蒋祥墀:《义学规条》,《求实斋丛书》本,光绪间刻本,北京大学图书馆藏。
[9] (清)池生春:《塾规二十四条》,道光间刻本。原文又见李彦福等编《广西教育史料》,南宁:广西人民出版社,1990年,第72-76页。
[10] 《阎敬铭家书》第二十三封,《近代史资料》总130号,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4年,第14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