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 从“夷务”到“外交”

不管是由于外在胁迫还是内在动力,词语概念的演变虽然缓慢,但确实处在演变之中,即便当时不少人对这种演变感到痛心。下面,笔者就以几个实例来展示这种演变。

“夷务”概念约产生于道光年间(1821-1851),统称与“外夷”打交道的事务,如禁鸦片、海防等与外部世界有关的事宜。“洋务”约出现于1839、1840年间,[1]亦与第一次鸦片战争时期禁烟、海防等涉外事宜有关,但在兹后几年里鲜为人知。[2]“夷务”是当时朝野人士的普遍用词。“夷务”与“洋务”的正式交替,当为上文提及的1858年中英《天津条约》之际。然而如宋育仁所说,条约已在,但是中国人并不以为然,不愿放弃“夷”称。因此,“洋务”在1858年之后,几乎只见之于对外公文,华人自己依然使用“夷务”。19世纪60年代及以后,不同论者在他们的文章中,甚至在同一篇文章里,有意无意地替换“夷务”和“洋务”二词;[3]同时使用两个概念,是一个显豁的过渡现象。其原因既在于缺乏接受新旧递嬗的诚意,也在于源远流长的观念所筑成的下意识之障碍;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也源于词语和概念的持久性和历史惰性。

在魏源那代人那里,“夷”字的运用并不总是毫无问题的,其原因来自一个不可避免的表述难题:在欧美史籍以及关于现实概况的文字中,人们是如何指称外部世界的呢?换一种问法:一个欧洲人或美国人在其用汉语写成的书籍或译文中是如何称呼他们的外部世界和外人的呢?“夷”和“洋”似乎都不合适。这时,人们常常不得不选用“外”这个中性词。徐继畲的《瀛寰志略》中便有“英国之制,相二人,一专司国内之政,一专司国外之务”[4]的说法。我们可以较有把握地说,此后出现的“内政”和“外务”两个概念,很可能受到“国内之政”“国外之务”的影响。[5]这个例子亦明确地告诉我们,人们当初尝试性地用来表述外国事物的一些概念,以后是如何进入固定语汇的。较早对内外政务做出区分的,还有出使英法的郭嵩焘:“臣查西洋行政,分内政外政二者,其体制皆称承相,若唐之两省、宋之两府,略分事任,而计议施行,一皆通筹合办。所谓外政府,即今总理衙门是也。”[6]另外,郑观应在论述吏治时,极为赞赏英国的“内政、外政衙门”,“今泰西各国及合众国皆用此例。”[7]

分朝编撰的对外关系档案资料《筹办夷务始末》巨帙,很能让人看清语言变迁及其困难。道光朝的资料编于咸丰六年(1856)。其时,“洋务”概念极为罕见,采用“夷务”一词多少可以理解。咸丰朝的资料编于同治六年(1867),同治朝的编于光绪六年(1880);当时,“洋务”[8]概念已经普及。此时仍旧沿袭前称,与其说是出于保持资料的完整性和连贯性之思考,毋宁说是根源于主编者贾桢、宝鋆等清朝大学士依然坚持的华夷观念。也就是说,在“夷务”与“洋务”的递嬗基本确立以后,不能或不愿意同外人平起平坐者还大有人在,他们对外人非“夷”不行。对他们来说,与碧眼赤须之流的城下之盟所带来的耻辱,远胜于历史上的汉与匈奴和亲、宋与契丹约为兄弟。不少人依然认为传统的夷夏之分彰明较著,“夷”字不仅涉及概念上的词义特征,同时还关乎“间接的”“附加的”信息。后来由王彦威、王亮父子编纂的光绪朝、宣统朝的资料,按照王亮的说法,本该易名《筹办洋务始末记》。然而,“洋务”在这期间也逐渐过时。王彦威去世以后,王亮最后把资料定名为《清季外交史料》(初版于1934年)。[9]最迟至19世纪末,“夷务”概念已经彻底消失,取而代之的是中性的“外务”“外政”或“外交”。时人已经彻底了解国家有“内外政事”或“内外政务”。[10]因此,“内政”和“外交”之分,便在情理之中。

梁廷枏在其《海国四说》(1846)中就曾使用“外交”一词,尽管彼时中国官吏主要沿用了《礼记·郊特牲》“为人臣者无外交,不敢贰君也”之义,但其语境已是主权国家之间的交往。[11]在咸丰朝《筹办夷务始末》中,我们常能见到“人臣无外交”之说,并常取“大夫无私交”的春秋之义。伟烈亚力也早就指出,中国官府只云“入贡”,不说“外交”。[12]约从丁韪良(William Martin,1826-1916)译《万国公法》(1864)起,汉语“外交”概念获得了主权国家之间交往的现代含义。[13]不过,在此之后的很长时期内,“中外交涉”或“中外交涉事宜”等说法一直占绝对多数,如同治六年(1867)奉旨派蒲安臣(Anson Burlingame,1820-1870)、志刚、孙家毂三人外交使团前往有约西方国家,蒲安臣权充办理中外交涉事务大臣。无论如何,丁韪良之后,“外交”一词已经出现在官府文献之中。威妥玛(Thomas Wade,1818-1895)在其《新议论略》(1866年4月)奏陈中,直言中国“外交冷淡”,“中国内患甚深,外交或有未至失和。”[14]军机大臣在答上折时指出:“[……]至所论外交各情,如中国遣使分驻各国,亦系应办之事。”[15]对于威妥玛的建议,总理各国事务大臣恭亲王认为:“惟所陈内治外交,各种利弊,反复申明,不无谈言微中。”[16]三口通商大臣崇厚亦说:“豫筹遣使之道,并与各国君若臣相见礼节,密慎妥议,先事酌定,切宜周备,此外交第一要议。”[17]后来,薛福成亦在其《筹洋刍议》(1879)中使用了现代意义的“外交”一词。[18]

1860年签订的《北京条约》确认《天津条约》完全有效。无独有偶,“抚夷局”也在这年成立,实在令人玩味。“抚夷”是古代中原政权对汉文化圈外的民族所采取的政策,又称“羁縻”,谓笼络使不生异心,是天朝怀柔远人和驭夷之策。[19]第二年,“抚夷局”更名为“总理各国事务衙门”,简称“总理衙门”“总署”或“译署”,[20]直到1901年在清末新政才中被更名为“外务部”。[21]不无趣味的还有1862年6月11日在总理衙门设立的“同文馆”(明显受到秦始皇时代“车同轨,书同文”的启发),1863年在上海、1864年在广州也设立了此馆。虽然取法西人的同文馆起初只是为学外语而设立的(中国最早的外语学校),但从名称上看,它只是为了语言的同化和系统化而已;在不少时人的眼里,外语属于方言。上海同文馆便于1867年易名为“上海广方言馆”。[22]尽管这些名称中没有出现“夷”字,同样的思维模式却是显而易见的:即中心与边缘的关系,主导文化与亚属文化的关系。同文馆办学至1905年,最终让位于“外语学院”。

至此,笔者试图阐释“洋”“西”“外”对“夷”的取代状况。需要指出的是,这里所说的是语言运用的演变过程,词语概念的取代和更新不可能是突变。语言史上的事例显示出,这四个词曾经新旧参差、共存并行。正因为语言所包含的语义“原料”是在漫长的历史中积累而成的,它的变化绝非三年五载之事。上提《筹办夷务始末》便是一个例子,或如“抚夷局”到“外务部”的发展。我们在此还必须指出一种可能的误解,即以为这里所说的19世纪语义演变过程,彻底根除了“夷”称。至少在19世纪,“夷”字一直颇为活跃,并没有“被人从活着的汉语中永远驱逐出去”[23],“攘夷论”一直很有市场,梁启超还遭到叶德辉所谓“开门揖盗,用夷变夏”的斥责。[24]除了前述宋育仁所讲的缘故,对许多人来说,称“夷”既可解气又鼓舞人心,同南宋之夏视夷的激情相仿。正是南宋的夷夏之辨及其论说的显著变化,以及岳飞式的“饥餐胡虏肉”,是19世纪中国人辨夷夏的更为重要的源头,并成为守国体、攘夷狄的重要“民族心理防线”。[25]

清末开放政策与闭关自守的斗争甚为激烈,“夏”“夷”的语义之争便是其集中体现。当时在如何对外的态度上,有积极的思潮,也有消极的逆流。对同文馆的攻击,对郭嵩焘《使西纪程》的非难,对李鸿章领导的洋务运动的反抗等,都显示出坚持“夷夏之大防”的保守势力不但影响巨大,而且常常占据优势。我们甚至可以说,彼时大部分朝野官绅还不能摆脱传统的夷夏观念,笃信天朝文物制度。守旧排外与改革开放之间的斗争几乎贯串整个晚清。[26]然而,本章以四个字或概念的发展变化为例,分析其重要特征,首先是要探讨语言概念嬗变的大势。此时的主要论证途径是,阐述传统价值观和与之相关的精神状态的动摇,以及对概念体系之社会心理状态的观察。

总的说来,在19世纪下半叶,“洋”以及后来的“西”和“外”完成了对“夷”的替代。至于民间(在19世纪或义和团运动中)对西人还有“鬼子”之类的称呼,只能另文分析。[27]特别值得关注的是,当“洋”“西”“外”已经在公文和开明人士的论述中取代“夷”字时,同样在西方炮舰政策下,又出现了另一种趋势:社会底层发明了“洋鬼子”等概念,与传统的“红毛贼”等概念合流。通过特定语境中的复合词“洋鬼子”,民众给一个原先中性、后来带有褒义的“洋”字打上了贬义标记。这已经同历史上的所谓文化优越感所孵育出的夷夏观念关系不大,而是带有现代意义的进步观念。这是被剥削、受奴役的人对亲身体验的帝国主义的反抗意识,是对科学技术上占领先地位(因而富有得多)的西方之强盗行径的控诉。

在思想史中,概念的诞生是一个长期过程。本章范围内所探讨的概念,不仅有产生于中土的,也有翻译概念。由于不同语言中有着相互对应的同义词,翻译概念与本土概念之间的界线并不总能明确划分。不过,就本章的考察而言,更为重要的是另一个问题:什么词在翻译时被视为对应词?也就是拿什么词来做对应的问题。为了阐明这个问题的答案及其历史发展,笔者再举二例(一、alien和foreigner;二、foreign affairs和diplomacy),其中有些译词已在上文中提及。

alien和foreigner中译衍变表

我们从上引六部辞书中可以看到,“外国人”或“洋人”跨越世纪得以延续,绝非偶然之事,“夷人”“番鬼”被淘汰也不只是自然而然的事,而是说话者的选择,是价值判断,是扬弃。[28]其实,马礼逊早就意识到“夷人”之说不当,他于1833年已在《东西洋考》中指出:“夫远客知礼行义,何可称之夷人,比较之与禽兽待之如外夷。呜呼远其错乎,何其谬论者欤。[……]怀柔远客,是贵国民人之规矩。是以莫若称之远客,或西洋、西方或外国的人,或以各国之名。一毫也不差。”[29]《海国图志》以“以夷制夷”著称,而在《海国图志续集》[30]中,已经不见“夷务”,习见的则是“交涉事”“交涉事务”“洋务”“外务”等。扬弃才是新的表述形式之产生的根源和方法。foreign affairs在《英华萃林韵府》(1872/73)[31]中译为“洋务”,在《Technical Terms》(1904)[32]里译为“洋务”“交涉事务”“外政”和“外交”。《新尔雅》(1903)[33]中同样称之为“外交”,即现代汉语中公认的diplomacy之对应概念。diplomacy一词的移译,不折不扣地经历了本章所讨论的嬗变。在《英华字典》(1866)[34]中,diplomacy词条的义项为:

(1)the customs,rules and privileges of ambassadors,envoys,and other representatives of princes and states at foreign courts,钦差总例;(2)forms of negotiation,议政规例;(3)a diplomatic body,朝廷钦差等;(4)skill or dexterity in managing negotiations,&c.,精于国政.[35]

diplomacy一词,源于希腊语διπλωμα,义为君主派出使节时用以证明其身份的证书或照会。《英华字典》对diplomacy的解释,字里行间多少让人想起这个词的西方词源。然而,编者罗存德(Wilhelm Lobscheid,1822-1893)的诠注、尤其是汉语译释,与这个词的现代指称相去甚远。“外交”亦即foreign affairs,指的是对外交往活动亦即国际关系方面的活动。就中国传统观念和时人的一般理解而言,上文(释义1和释义3)汉语翻译中的“朝廷”“钦差”,不一定与外国有关(中国第一位驻外公使郭嵩焘1876年才去西方);[36]而汉语译词“议政”“国政”(释义2和释义4),没有内外之分。单从字面上看,四条释义的中译,完全有理由视其为“内政”,至少会给时人这一印象;尤其在“天朝荣耀”的光环之下,“天子”统治的“天下”只有夷夏之别,即“优越者”和“低劣者”之分。30年以后,辞书中的罗氏译释显然已经过时,diplomacy一词逐渐获得了今天的“外交”含义。

foreign affairs和diplomacy中译衍变表

参见1858年3月10日《裕诚为令转致各国拒绝在上海议事给何桂清等咨文(廷寄附件)》,见《筹办夷务始末·咸丰朝》(第二册)卷十八,第664页:“天朝设官各有职司,我中国臣下向皆恪守‘人臣无外交’之义,[……]”1860年11月25日《恭亲王奕等又奏俄使馈送礼物恐生猜疑即为留存片》,《筹办夷务始末·咸丰朝》(第七册)卷六十九,第2618页:“俄酋于换约后,馈送臣奕礼物,当经告以中国人臣无外交,前次换约,为国家公事,若馈送礼物,有近私情。再三推却,坚辞不受。”

[1] 例如:1839年,道光皇帝回复江南道监察御史骆秉章涉及禁烟等“洋务”的奏章,谕军机大臣等:“据御史骆秉章奏,请整饬洋务,以绝弊端一折。[……]”1841年,钦差大臣两江总督裕谦奏曰:“江南洋面平衍,无险可守,其情形较之浙江有过之无不及,一时亦难骤易生手,余步云于洋务虽未能谙习,而一年以来,亦已渐知大概。”(《筹办夷务始末·道光朝》卷七,第16页;卷三十,第12页)

[2] 参见陈旭麓:《辨“夷”“洋”》,《近代史思辨录》,第24-25页。

[3] 樊百川认为:“‘夷务’或‘洋务’一词的根本字义,就是‘外国侵略事情’。[……]有外国的侵略,自然就会有清政府的因应、对待。这包括抵抗、谈判、签定条约,和各种事件、事情的交涉。这些统统叫做‘办理夷务’或‘办理洋务’。官书叫做‘筹办夷务’。”(樊百川:《清季的洋务新政》,第4-5页)

[4] 徐继畲:《瀛寰志略》卷七,第235页。

[5] 1850年5月28日,英使在给大学士穆彰阿的照会中写道:“中国大臣无论京内京外者,有文书来往,用照会字样。又查合众国约内云:如有国书送达中国朝廷者,应由中国办理外务大臣,或两广、闽浙、两江总督大臣等,将原书代奏各等语。”次日,穆彰阿在其给陆建瀛的咨文中说:“岂不知天朝设官,各有职司,如广东、福建等省督抚,本皆兼办夷务,故条约内载,有应由中国办理外务大臣将原书代奏之语,并无朝中大员与英国使臣通信之条。”(《英使文翰为请转饬上海官员嗣后迅为传递公文给大学士耆英照会(上折附件一)》,见《筹办夷务始末·咸丰朝》(第一册)卷一,第10页;《大学士穆彰阿耆英为请转告英使再议进城并不可擅来天津覆陆建瀛咨文(廷寄附件)》,见《筹办夷务始末·咸丰朝》(第一册)卷一,第14页)

[6] 郭嵩焘:《办理洋务宜以理势情三者持平处理折》(1876),《郭嵩焘奏稿》,第353页。

[7] 郑观应:《吏治上》,《郑观应集·盛世危言》(上),第132-133页。

[8] 王尔敏指出:“洋务一词的意义,随时代而演变。一八六〇年以前大致是与‘夷务’同义。其意义也就是外洋交涉和通商事务。此后洋务一词,仍常指[……]办理外交交涉。但凡有关洋人知识器物之经营,亦并包括在内,实即涉洋之一切事务也。”(王尔敏:《十九世纪中国士大夫对中西关系之理解及衍生之新观念》,《中国近代思想史论》,第19页)

[9] 参见陈旭麓:《辨“夷”“洋”》,《近代史思辨录》,第28-29页。

[10] 林乐知:《文学兴国策》序,载《万国公报文选》,第367页:“内外政事,决于公论。”古城贞吉译:《论俄国新任外务大臣》,载《时务报》第二十二册(1897年4月2日),见《强学报·时务报(影印本)》,第1507页:“伯最通晓俄内外政务,颇为俄国皇室妃嫔所信。”

[11] 参见梁廷枏:《海国四说·粤道贡国说》,第251、254页:“汝国王子大臣等,与中国中堂大人们书信、礼物,天朝法度森严,大臣从无外交之事,汝等带来礼物,断不必送出。惟所带书信,必须交出。我大人们也不敢私自拆阅,将原封恭呈大皇帝御览,[……]”“天朝大学士不止一人,皆随大皇帝在朝办事,从无外交,[……]”

[12] 参见伟烈亚力:《华英通商述略》(1857),载《六合丛谈》1卷第8号(1857年8月20日),第642页。

[13] 丁韪良译《万国公法》第二卷第二章第九节中有“略述英、俄前议希腊之内政、外交也”之语。(惠顿:《万国公法》,第34页)

[14] 《威妥玛新议略论》,见《筹办夷务始末·同治朝》(第四册)卷四十,第1674页。

[15] 《军机大臣等据上折著官文等妥议密奏》,见《筹办夷务始末·同治朝》(第四册)卷四十,第1665页。

[16] 《总理各国事务恭亲王等奏赫德威妥玛各递议论应交沿江海督抚大臣妥议密陈折》,见《筹办夷务始末·同治朝》(第四册)卷四十,第1664页。

[17] 《崇厚奏议覆奕等英国呈递议论折》,见《筹办夷务始末·同治朝》(第五册)卷四十一,第1709页。

[18] 薛福成:《筹洋刍议·敌情》,《薛福成选集》,第536页:“然东西皆有约之国,按之公法,一国不协,各国可以从中调停。而今日之中国,断不能得之于西人者,何也?彼西人之始至中国也,中国未谙外交之道,因应不尽合宜。”

[19] 中国古代驭夷之道有二,一是“王者无外天下一家”;一是“王者不治夷狄”,宜羁縻而系之。

[20] 根据《清会典》规定,总理各国事务衙门“掌各国盟约,昭布朝廷信德。凡水陆出入之赋,舟车互市之制,书币聘飨之宜,中外疆域之限,文译传达之事,民教交涉之端”。(见《光绪会典》卷九十九)卢公明编《英华萃林韵府》(1872/73)和狄考文编Technical Terms(1904)中,“总理各国事务衙门”译为“Foreign Office”,也就是现在的“Foreign Ministry”;两部辞典均译“总理各国事务大臣”为“Minister of Foreign Affairs”。另外,“总理各国事务衙门”或“总理衙门”之名,当时不只限于中国,外国的外交部也被称为“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参见《中西闻见录(影印本)》,第295、316页)

[21] 1901年,清政府与帝国主义列强签订的《辛丑条约》第12款规定,总理各国事务衙门改为外务部,主要办理与列强的外交。

[22] 1863年3月,时任江苏巡抚的李鸿章奏称:“窃臣前准总理衙门来咨,遵议设立学习外国语言文字学馆为同文馆等因。伏惟中国与洋人交接,必先通其志,达其欲,周知其虚实诚伪,而后有称物平施之效。互市二十年来,彼酋之习我语言文字者不少,其尤者能读我经史,于朝章、宪典、吏治、民情、言之历历;而我官员绅士中绝少通习外国语言文字之人。各国在沪均设立翻译官二员,遇中外大臣会商之事,皆凭外国翻译官传述,亦难保无偏袒捏架情弊。中国能通洋语者,仅恃通事。凡关局军营交涉事务,无非雇觅通事往来传话,而其人遂为洋务之大害。[……]臣愚拟请仿照同文馆之例,于上海添设外国语言文字学馆。”(李鸿章:《请设广方言馆疏》,《皇朝经世文续编》卷一百二十,第3227页)

[23] 刘禾:《帝国的话语政治:从近代中西冲突看现代世界秩序的形成》,第50页。

[24] 参见丁文江、赵丰田编:《梁启超年谱长编》,第135页。

[25] 参见杨国强口述、黄晓峰整理:《中国人的夷夏之辨与西方人的“夷夏之辨”》,载《东方早报》2010年5月30日。

[26] 参见任复兴:《晚清士大夫对华夷观点的突破与近代爱国主义》,载《社会科学战线》1992年第3期,第198-200页。

[27] 可参见王尔敏:《鬼、鬼子、洋鬼子、假洋鬼子》,《中国近代思想史论续集》,第156-179页。

[28] 以上关于语言嬗变的讨论中,用于考察和比较的原始资料(辞书),绝大部分出自外国人之手。中国的早期双语辞书,多半是西洋人编修的。这便会出现一个问题:这些来自外域的、肯定不赞同中国夷夏观念的辞书编者,为何也不能摆脱夷夏观念?最直截了当的答案,在于辞书的一般特征,也就是辞书通常再现语言的社会运用。至于有些编者在寻找“对应词”时顺应了中国当时的语言现状(如马礼逊《华英字典》和罗存德《英华字典》中都有“夷人”),或者不顺应(如《英华韵府历阶》中没有“夷人”),在某种程度上与编者本身的立场有关。除此以外,一部辞书是照搬惯用语汇,还是有选择地借鉴,或是创新,其重要原因在于编者的总体设想。但不管怎么说,这些辞书都折射出彼时语言的实际运用。因此,1916年《官话》中的词条,自然也是时代的产物。

[29] 《东西洋考每月统记传》(道光癸巳年八月,1833),第23页。

[30] 《增广海国图志》共一二五卷(后二十五卷为林乐知、瞿昂来、傅兰雅、徐建寅增补,1895年上海书局石印本),《中韩关系史料辑要》,台北:珪庭出版社,1978年。

[31] 卢公明编:《英华萃林韵府》。

[32] 狄考文编:Technical Terms。

[33] 汪荣宝、叶澜编:《新尔雅》。

[34] 罗存德:《英华字典》。

[35] 编号为笔者所加。

[36] 不过,郭嵩焘当时出使西方,亦充“钦差大臣”。1878年,他奉上谕兼使法国:“出使英国钦差大臣兵部侍郎郭,着兼充出使法国钦差大臣。钦此。”——见郭嵩焘:《伦敦与巴黎日记》,第54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