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民族精神的成因

民族精神作为民族优良文化传统的结晶,其成因必然与民族的生存条件和活动环境密切相关;民族精神作为民族特质的集中体现,其成因有受环境影响而长期潜生暗长,如酵母发散蔓延的一面,更有历代思想家、政治家以其著作或言论加以概括提炼,或是因历史上的杰出人物的实践楷模、垂范作用而得到扩充和提升;民族精神在几千年历史途程中必然是发展的,绝非从古至今一成不变,它因民族处于兴旺阶段增加了新的宝贵成分,当民族处于坎坷磨难阶段它又经受考验而得到锤炼。概括言之,民族精神的成因是一个受到民族活动各种条件影响的、起伏前进、不断发展提升的过程,主要可以归纳为三个方面:一是自然环境的影响;二是历史变迁和社会发展的作用;三是杰出人物的垂范以及宗教、国家等所起的作用。

一、自然环境的影响

自然环境包括地理环境与生态环境。人类社会产生之初,各原始部族或民族常常依托一定的自然环境为生存区域,并以之与异族相隔离,形成特定的生活圈。在此后的发展历程中,各个民族也离不开所处自然环境的制约,一定的民族文化总是与一定的自然环境相适应,民族精神亦是如此。所以,自然环境成为民族精神产生的最基本与最直接的条件,民族精神往往因自然环境的不同而迥异。

在这方面,西欧与中国可谓典型。西欧境内多山,西临大海,沿海港湾众多,海岛星罗棋布,这样的地理环境,使得航海贸易颇为发达;海洋性气候变幻莫测,航海需要与狂风巨浪搏斗,而商业、贸易需要平等往来。所有这些,导致西欧民族最基本的精神是个人主义与勇于开拓以及对平等、自由的强烈渴求。中华民族活动的范围在亚洲的东方,我们的祖先世世代代繁衍生息在这片广袤的土地上,独特的地理环境和生存生产条件对于铸就民族的特性、生成民族最早的文化基因产生重要作用。梁启超在《中国地理大势论》说:“美哉中国之山河!美哉中国之山河!中国者,天然大一统之国也,人种一统、言语一统、文学一统、教义一统、风俗一统,而其根原莫不由于地势。”他显然是在强调,中国独特的地理环境对于中华民族历史与文化的发展,包括民族精神在内,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当然,自然环境主要是为民族精神的形成提供基础、条件和走向。在民族精神形成的过程中,其他因素特别是社会因素起到了更为关键的作用。

二、历史变迁和社会发展的作用

自然环境对于民族来说有一种无可选择的规定性,但人的主观能动性却可使“选择”成为此民族不同于彼民族的另一原因。同样一个地域,受同样环境因素的制约,却因人的主观选择不同而可以有不同的生产方式、不同的语言习惯、不同的宗教信仰和不同的礼俗文化。正如美国人类学家露丝·本尼迪克特所言,人类的行为方式有多种多样的可能,这种可能是无穷的。但一个民族在这样无穷的可能性当中只能选择其中的一些作为自己的文化模式。选择的内容可以包括对待生、死、青春期及婚姻的方式,也可以包括涉及经济、政治和社会交往各个领域的规矩和习俗。参见露丝·本尼迪克特著,王炜等译:《文化模式》,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88年版。人们的社会习俗和文化习惯正是通过这种选择并固化以后才成为自己的民族特征的,民族精神也是如此。

在形成民族精神的这种“选择”中,社会因素特别是历史变迁和社会发展起到了核心作用。例如,俄罗斯原是地处伏尔加河畔的一个小国,经历过中世纪分疆裂土和外族统治的痛苦,但从16世纪开始,历经三个世纪的对外征服和扩张,一跃而成为横跨欧亚两大洲、在世界上拥有最大领土的庞大帝国。这种历史足以成为俄罗斯民族豪迈、自负性格的养分,并使其拥有相应的民族精神。与之相反,朝鲜民族在为了对抗相邻的强大民族的挤压而不断进行斗争的历史过程中,形成了强烈的内聚性和抗争意识,使得性格顽强和崇尚整体成为其民族精神中的必有之义。

中华民族的发展走过曲折复杂的道路。古代的农耕文化使中国在政治上实行的是宗法一体化的专制主义中央集权政治,在经济上是自给自足、老死不相往来的小农经济,在意识形态领域主导的是儒家思想,强调三纲五常、仁义礼智信。这些都使得中国民众对社会制度、生存环境不作苛求,对人、对事宽大为怀,形成博大宽容的民族精神,同时又产生自强不息、勇于抗争的民族精神。中国历史上,有过汉唐盛世,有过南北朝、五代的分裂和宋、辽、金政权的对峙但最后重归统一,有过清代实现多民族的空前统一。晚清之时,则饱受殖民主义、帝国主义侵略、凌辱、宰割。民族危亡之际,中华民族作为民族整体的自我认同得以实现。中华民族发扬和更新了自强不息、勇于创造、不畏艰难挫折、英勇抗击侵略的精神,使我们民族能够战胜劫难、衰而复振,走向新生。此后,随着社会发展和历史进步,中华民族精神一再得到更新和完善。

三、杰出人物的垂范和宗教、国家所起的作用本节之写作,参考王希恩的《民族精神的形成和发展》(《世界民族》2003年第4期)一文处颇多,谨此致谢。

杰出人物是民族的精英,是民族优秀文化的集中体现者,也是民族精神的倡导者和培育者。杰出人物对民族精神的倡导和培育,既体现在他们的社会活动中,也体现在他们对精神文化的提升过程中。一方面,杰出人物所从事的活动,会令民族的历史走向发生积极的变化,而他们在这些活动中表现的精神也由此为社会所认可,从而成为民族精神的内容。正因如此,谈俄罗斯的民族精神不能不说到彼得大帝、普希金,谈美国的民族精神不能不说到华盛顿、林肯,谈法国的民族精神不能不说到贞德、卢梭,谈德国的民族精神不能不说到康德、黑格尔,谈中国的民族精神不能不说到孔子、孙中山,等等。这些杰出人物引领民众创造了各自民族历史的辉煌,也同时培育了各自的民族精神。另一方面,民族精神成为一种自觉精神并为人民大众所接受,是需要经由思想家们提炼和传播的,而各民族的杰出思想家通过对精神文化的提升,发挥了这一作用。古希腊民族精神中的“自由”和“美”是由苏格拉底、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希罗多德等哲人提炼出来的;孔子的主张则为中华民族精神的儒家色彩铺就了底色。同样,法国的伏尔泰、卢梭,英国的莎士比亚、培根,意大利的但丁、彼得拉克,德国的康德、赫尔德、黑格尔,俄国的车尔尼雪夫斯基、普希金、普列汉诺夫,美国的富兰克林、杰弗逊等,都是各自民族精神的典型的诠释者,他们通过富有特色的哲学、史学、政治学、文学理论学说阐述自己的学术见解时,也自觉地阐释了各自的民族精神。民族精神通过他们的思想提炼得到了一种表达,又通过这种表达为全社会所认知和认同,最终成为全民族共有的精神财富。

宗教是人类创造的一种特殊文明,对人类社会生活的影响极为深刻,直到今天,信教民众仍占世界人口的三分之二以上。宗教在人类社会生活中的这种重要地位当然会对民族精神的形成产生巨大影响。之所以如此,主要在于宗教具有民族性。任何宗教都总是先在某一民族中形成,而后在长期的历史发展中,或是固守本土,或是向外延伸发展成世界宗教或区域性宗教。无论向外发展与否,宗教的民族属性和民族特性都是客观存在的,不能不对民族精神的形成影响至深。另外,宗教是一种精神文化,它对社会生活的影响无所不在,当一个民族的日常生活、精神状态乃至政治结构都受到宗教的熏染时,它的民族精神也自然会受到强烈浸染。

宗教之外,国家对民族精神的塑造也起着关键作用。国家是基于民族的整体社会单元,是文明社会的基本政治建构。为了维护自身的统一和稳定,国家会自觉提倡一种意识形态以凝聚社会。这种意识形态理所当然地会成为该国民族精神的培养基础,它的一些内容也便成为民族精神的有机构成。在古代中国,朝廷推崇儒学对民族精神所带来的影响,便是这方面的典型例证。当然,多数情况下古代国家对民族精神的塑造是一种自在行为,只是到了近代以后,以国家为单位的民族竞争在世界范围内展开,人们对民族精神重要性的认识大大提高,国家在意识形态方面对于民族精神的塑造才有了完全自觉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