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青少年犯罪动机特点

犯罪动机在犯罪心理的各项内容中起着最基础的作用,是青少年犯罪分子实施犯罪行为内因的主要构成,很有必要对犯罪动机的规律性进行分析。

1.犯罪成本构成

所谓犯罪成本,就是犯罪分子进行犯罪决策、实施犯罪过程以及承担犯罪后果所支付的成本和代价。用一个公式表示:犯罪成本=犯罪直接成本+犯罪机会成本+犯罪风险成本。其中,犯罪直接成本包括青少年犯罪分子在犯罪准备阶段和犯罪实施过程中采用各种工具和手段而支付的成本;犯罪机会成本是指青少年犯罪分子在一定的时间、利用某种机会从事犯罪活动,从而放弃了用这部分时间或利用某种机会从事合法经济活动或其他合法活动所带来的收益;犯罪风险成本是指青少年犯罪分子从事犯罪活动而承担的风险代价或为犯罪后果而支付的成本,犯罪风险成本=犯罪惩罚成本×破案率。

从调查数据的总体上看,青少年犯罪分子对于犯罪成本的考虑是比较模糊和笼统的,但是这并不妨碍我们运用犯罪成本理论去对犯罪行为进行有效的分析。首先,我们设置了“您此次被抓获,感到这次犯罪……”这个问题和“合算、不合算、说不清”三个答案,用以考察青少年犯罪分子对犯罪成本的考虑情况。

从统计结果看,超过2/3的青少年犯罪分子都认为犯罪并不合算,也有极少数人觉得合算;近1/3的青少年犯罪分子选择了“说不清”,这说明犯罪成本涉及的因素很多,每个青少年犯罪分子的价值取向、收益效用各不相同,所以会出现不少青少年犯罪分子对于“合算”与“不合算”难以判断。但成本与收益的盘算在青少年犯罪分子的观念中还是存在的(见表8)。

表8 青少年犯罪分子对犯罪成本的考虑情况

由于不同类型的犯罪行为对青少年犯罪分子所产生的效用不同,所以,不同犯罪类型的青少年犯罪分子对犯罪成本的计算和考虑情况是各不相同的。如表9所示,各种犯罪类型的青少年犯罪分子认为“不合算”的比重都在2/3左右。

表9 不同犯罪类型的青少年犯罪分子对犯罪成本的考虑情况

2.犯罪成本与犯罪动机的关系分析

犯罪成本是青少年犯罪分子形成犯罪动机的重要因素,一般情况下,青少年犯罪分子只有认为实施犯罪行为得到的收益比付出的代价要高,他才会实施犯罪行为。具有不同犯罪动机的青少年犯罪分子对于犯罪成本的考虑应该是不同的(见表10)。

表10 不同犯罪动机的青少年犯罪分子对犯罪成本的考虑情况

在此次调查中,由于青少年犯罪分子对于犯罪动机中“为了制造政治影响”的选择极少,其显示的比例难以说明问题,故舍弃。犯罪动机是“为了钱财”的青少年犯罪分子对于犯罪的成本与收益有相对较大的认识,认为“不合算”的达到71.2%;“为了性满足、为了朋友”的青少年犯罪分子有2/3左右的人认为“不合算”。具有明显特征的是犯罪动机为“恶作剧”的青少年犯罪分子,他们当中有90.3%的人都认为实施犯罪行为是“不合算”的,这说明了这部分青少年绝大多数都对当初的不理智行为有了深刻的反省。

青少年犯罪人对犯罪动机和犯罪成本的关系的认识,说明青少年犯罪分子对犯罪所要达到的目的和最终的结果、付出的代价存在一种计算关系。青少年犯罪分子对最终受到惩罚的结果和犯罪实现的效果有一个“合算、不合算”的认识,这二者的比较结果是犯罪分子决定是否犯罪、犯罪动机是否形成的关键。

(1)犯罪直接成本与犯罪动机。

本次调查选取了“作案前的准备活动”和“实施犯罪行为中使用的工具”作为犯罪直接成本的代表。除了像思想准备、身体准备和选择时间地点等一些基本的准备活动外,调查中还涉及了“潜伏蹲守、偷或制钥匙、踩点探路、寻找同伙、集中策划、制造工具、观察目标、设置圈套、学习犯罪技能、故意与被害人拉关系或制造矛盾”等准备活动。

调查中,有48.6%的青少年犯罪分子在作案前有1种准备活动,10%的青少年犯罪分子在作案前有2种准备活动,1.4%的青少年犯罪分子在作案前有3种准备活动,0.6%的青少年犯罪分子在作案前有4种或以上准备活动,没有准备活动的占39.4%。

同样的方法得出,有49.2%的青少年犯罪分子在犯罪中使用了1种工具,4.8%的青少年犯罪分子在犯罪中使用了2种工具,0.5%的青少年犯罪分子在犯罪中使用了3种及以上工具,没有使用工具的占45.5%。

从青少年犯罪分子在实施犯罪行为前的准备活动和犯罪中使用工具的情况分析看,犯罪直接成本对青少年犯罪分子犯罪行为的影响程度是有限的。

犯罪直接成本体现犯罪的难度,在实际操作中,我们通过青少年犯罪分子作案是否顺利来体现。在调查中,青少年犯罪分子对犯罪难度的认识是不同的,也就是对犯罪直接成本大小的认识不同。青少年犯罪分子认为作案“很顺利”的比例较小,只有4.5%;认为“较为顺利”的占67.8%;认为“不太顺利和很困难”的占27.7%。

不同犯罪类型的青少年犯罪分子对犯罪直接成本(犯罪难度)的认识有所差异。在财产犯罪中,青少年犯罪分子认为作案“很顺利”和“较为顺利”的比例达到了2/3;其次是杀伤犯罪和性犯罪,如表11所示。

表11 不同犯罪类型的青少年犯罪分子对犯罪难度的认识情况

(2)犯罪机会成本与犯罪动机。

本次调查对于青少年犯罪分子犯罪机会成本的了解,一方面,通过设置“假如这次未被抓获,你有什么想法?”这个问题来分析青少年犯罪分子主观上对犯罪机会成本的认识;另一方面,用青少年犯罪分子在犯罪前的月平均可支配金额来分析。

在对青少年犯罪分子“未被抓获”假设情况下的调查中,选择“继续这样干”的有25.6%,选择“再往大处干”的有6.4%,选择“一次捞够再也不干”的有4.2%,选择“太害怕,洗手不干”的占到64.8%。由此可见,超过2/3的青少年犯罪分子在犯罪被抓获后,对于犯罪的机会成本认识得比较清楚;但仍有超过30%的青少年犯罪分子在“未被抓获”的假设下选择继续作案。

如果对假设情况的青少年犯罪分子的月平均可支配金额进行统计的话,得到表12。

表12 青少年犯罪分子选择“假设情况”对应的月平均可支配金额的统计

从表12看,“继续这样干”的青少年犯罪分子的月平均可支配金额在501~1000元组上最多,为50.1%,在1000元以下的共占据96%,说明这部分青少年犯罪分子认为犯罪成本比犯罪收益要小,保持原来的犯罪行为就可以获得预期的相当的收益。而“再往大处干”的青少年犯罪分子月平均可支配金额在500元以下的共占据55.1%,这部分青少年犯罪分子认为,犯罪的机会成本较小,并且原来的犯罪行为已经不能完全补偿支付的成本,所以要加大其犯罪行为的力度,以期获得更大的收益。选择“一次捞够再也不干”的青少年犯罪分子更多地集中在前两组,超过10%的青少年犯罪分子集中在后两组,这说明作出“一次捞够再也不干”这样的选择,一方面是由于犯罪成本机会很低而犯罪收益过大使他们不想再继续犯罪行为,另一方面是因为犯罪机会成本较高而不愿意放弃合法行为的收益。由于加入了风险因素,月平均可支配金额中各个组别的青少年犯罪分子都存在“太害怕,洗手不干”的想法,收入相对较高的青少年犯罪分子认为,犯罪机会成本较大,就不再采取犯罪行为了。

月平均可支配金额对于青少年犯罪分子的犯罪机会成本只是客观上的一个因素,犯罪行为所产生的机会成本还应包括各种效用、满足感等。对于不同犯罪类型的青少年犯罪分子来说,其犯罪机会成本也是不尽相同的。

表13 不同犯罪类型的青少年犯罪分子对“假设情况”的选择情况

(3)犯罪风险成本与犯罪动机。

犯罪风险成本=犯罪惩罚成本×破案率。一般来说,青少年犯罪分子对实施犯罪行为所产生的后果都有一定的预期,其中包括对犯罪惩罚成本的预期。本次调查设计了“您在犯罪前,想过可能出现的刑罚后果吗?”这样的问题,提供了“没想过”“想过但没想到处理这么严重”“想过与处理结果差不多”“想过比此次处罚还严重”四个答案。调查中,选择“没想过”的青少年犯罪分子为66.8%,选择“想过但没想到处理这么严重”的为31.2%,选择“想过与处理结果差不多、想过比此次处罚还严重”的共有2%。近2/3的青少年犯罪分子没有对犯罪惩罚成本的预期,近1/3的青少年犯罪分子对犯罪惩罚成本有较低的预期。

风险的大小对于青少年犯罪分子来说主要是破案率的高低。青少年犯罪分子对风险程度的认知决定了犯罪风险成本的大小。本次调查设计了问题“如果您预见到会出现的刑罚后果,为何还要实施犯罪?”和六个答案“不怕”“怕,但机会难得”“怕,但合算”“怕,但认为抓不住自己”“怕,但更怕同伙”“怕,但一时冲动”。调查中,选择“不怕”的青少年犯罪分子有1.6%,选择“怕,但机会难得”和“怕,但合算”的有10.2%,选择“怕,但认为抓不住自己”的有51.0%,选择“怕,但更怕同伙”和“怕,但一时冲动”的有37.2%。可以看出,更多的青少年犯罪分子意识到了犯罪有一定的风险,但还不足以使他们放弃犯罪行为。当青少年犯罪分子认为可以承担一定的犯罪风险成本时,他们显然对警察与司法机关对其犯罪行为的打击存在侥幸心理。

基本结论:从青少年犯罪动机特点上,当前青少年犯罪分子对犯罪成本的计算,特别是对犯罪风险成本的认识,在很大程度上能够决定其是否实施犯罪行为。风险成本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刑事审判与刑罚的执行结果,二是公安机关的破案率。多数青少年犯罪分子对于犯罪风险程度的认识十分模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