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2009年“扫黄打非”工作概述

2009年,全国公安机关按照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的总体部署,紧紧围绕做好国庆60周年安全保卫工作这条主线,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坚持“打主动仗”的指导思想,坚持公秘结合、专群结合,打击、防范、治理多管齐下,不断加大“扫黄打非”工作力度,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制度

公安部治安局多次下发通知,就公安机关深入开展“扫黄打非”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并建立了“扫黄打非”工作逐季度考核通报制度,有力地促进了各地工作开展。各地公安机关高度重视“扫黄打非”工作,认真组织,周密部署。河北、山西、辽宁、上海、江西、河南、青海、宁夏、新疆、兵团等地召开专题会议,制定工作方案,研究部署工作。天津、重庆等地公安厅局成立了治安部门牵头,网监、出入境、国保等部门参加的公安机关“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共同组织开展工作。吉林、江西等地将“扫黄打非”工作纳入全省治安综合考评。天津、山东、重庆、吉林等地建立完善了情况报告、通报协查、举报奖励等工作制度。

二、突出工作重点,大力查缴非法出版物

各级公安机关始终将大力查缴非法出版物、为国庆60周年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作为重点,严格按照部署,坚决封堵和查缴各类非法出版物。江苏等地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了集中清查非法出版物统一行动。天津市公安机关会同有关部门对出版物市场和街道开展“拉网式”清查。北京市公安机关成功破获一起销售非法出版物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17人,查获非法出版物5.3万余册,涉案价值1400余万元。

三、狠抓破案攻坚,严查大要案件

2009年,公安部治安局多次会同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召开案件协调会、下发通知,对重点案件联合挂牌督办。各地治安部门按照部署,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不断加大案件侦办力度,成功破获了一批大要案件。3月下旬,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成功破获了“3·07”特大制贩非法出版物案件,抓获张丽杰、肖峰等9名主犯,收缴各类非法和淫秽出版物63万余册。5月22日,广西公安机关治安部门成功破获一起储存、销售淫秽、盗版光盘案,查获涉嫌销售、储存淫秽、盗版光盘经营单位(仓库)17家,查扣涉嫌盗版光盘40余万张,抓获涉案人员22人。8月19日,四川省公安厅治安总队成功破获一起储运、销售盗版、淫秽光盘案件,现场查获涉嫌盗版光盘51万余张,抓获涉案人员4名,案件涉及省内外30余个地区。

四、严格日常管理,加强清查整治

各地公安机关结合日常治安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加大对印刷复制企业、出版物市场、游商地摊等的检查整治力度,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吉林、福建、浙江、湖南等地组织开展集中整治印刷复制企业专项行动,山东、江西等地建立印刷复制企业定期检查工作制度,辽宁等地在印刷复制企业实行印刷品《承印五项管理制度》,规范印刷复制企业生产和经营行为。天津、江苏、山西等地相关部门对印刷复制企业联合进行检查,努力堵住非法出版物生产源头。各地公安机关采取日常检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自查与互查相结合等多种方式,切实加强对出版物市场、仓库、出租屋、货运等储运销重点部位的检查整治,加大清查收缴工作力度,努力切断流通渠道。北京市公安局治安部门加强警情监测和分析研判,找准案件高发地区、高发点位和高发时段,实施精确打击。云南省公安机关针对游商地摊活跃的重点时段、重点区域,建立完善门前管理责任制和区域管理责任制,实施重点监控、反复清查、连片管理,游商地摊明显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