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扫黄打非”大事记

河北省“扫黄打非”办公室

2008年12月26日至2009年1月16日,河北省各市认真开展出版物市场大清查行动。省、市、区三级“扫黄打非”办公室、新闻出版局的执法人员重点对火车站、长途汽车站、图书批发市场等重点场所进行清查。特别是石家庄市执法人员对火车站(北站)广场、长途汽车站、太和电子城、各公园、图书批发市场门前、省会文化广场、各超市附近及省市“两会”代表驻地等出版物经营单位进行拉网式清查,加大了对违禁、淫秽色情、封建迷信、盗版卡通类非法出版物的检查力度,专项行动期间,取缔无证书摊25家,收缴各类非法出版物和非法经营的出版物1000余册。

1月16日上午,河北在第二十二次全国“扫黄打非”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后,河北省召开了“河北省第二十二次‘扫黄打非’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省政府副省长、省“扫黄打非”领导小组第一副组长孙士彬同志出席会议并做重要讲话。省“扫黄打非”各成员单位和省直各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省政府副秘书长李同亮同志主持。

2月18日,河北省“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省新闻出版局局长李晓明主持召开会议,学习“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主任会议”精神,并结合河北实际,研究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的意见。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扫黄打非”工作会议精神,全省开展了“扫黄打非”集中行动。石家庄市于2月21日~3月20日在全市范围开展了“‘扫黄打非’集中检查月”专项行动。

2月20日,河北省“扫黄打非”办公室印发《2009年“扫黄打非”第一阶段集中行动方案》。从2月至4月下旬,全省开展了第一阶段集中行动。

4月22日,河北省11个市同时举行集中销毁侵权盗版制品及各类非法出版物活动。集中销毁活动的启动仪式主会场设在石家庄市文化广场,各设区市设分会场,各类非法出版物被运送到指定地点统一销毁。省委常委、宣传部长、省“扫黄打非”领导小组组长聂辰席同志,省政府副省长、省“扫黄打非”领导小组第一副组长孙士彬同志出席主会场的销毁活动。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委宣传部、省委政法委、省“扫黄打非”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负责同志,石家庄市委、市政府、市“扫黄打非”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负责同志,及出版物经营单位代表、“扫黄打非”和版权保护志愿者代表2000余人参加了销毁活动。活动由省新闻出版局局长李晓明同志主持,聂辰席同志宣布集中销毁开始,孙士彬同志做重要讲话。此次活动全省共销毁非法出版物120万册,非法音像制品及计算机软件70万张。其中,石家庄主会场销毁非法出版物50多万册,非法音像制品及软件30余万张。

4月12日开始,河北省开展清缴整治低俗音像制品专项行动。截至5月10日,全省共出动执法人员1806人(次),检查音像制品经营单位、店档摊点2128家次,收缴低俗音像制品978片(盘)。此次行动截止到7月底。

4月27日,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对“3·27”重大制售非法出版物案的6名被告人作出一审判决,判处张某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17万元;姚某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17万元;张某某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70万元。其余3名案犯分别判处10~4年有期徒刑,并处以5万元~1.5万元不等的罚金。

4月29日,衡水市公安机关一举抓获张某A、张某B等9名犯罪嫌疑人。同时查获了黑色奇瑞轿车1辆、电脑20台、打印机3台、假身份证3张、银行卡4张、假《基础教育》杂志社公章2枚、上海和福建服务业务统一发票1部、快递公司账单1部、空白荣誉证书15张以及部分现金和印刷好的各种教育类假刊物23本。张某A、张某B等人共非法印制《教育评论》、《基础教育》、《中国教师》、《现代中小学教育》等7种期刊共计25期2500余册,涉案受害人达1100余人,涉及北京、上海、福建等27个省(区、市)。张某A诈骗金额288972元,张某B诈骗金额为21874元,张某C诈骗金额为44711元,王某诈骗金额为44711元,总诈骗金额为40余万元。

5月至7月,河北省开展第二阶段集中行动。各地加大清缴整治低俗音像制品力度;集中整治印刷复制企业,严厉查处违法违规的印制活动;加强对出版物运输环节的监管,以高速公路收费站、服务区及车站、商场等场所为重点区域,严厉查处各类非法发行活动,坚决封堵和查缴非法出版物;集中检查各类出版物经营场所。据初步统计,全省共出动检查人员2800人(次),检查各类出版物经营单位、印刷装订企业2031家,登记封存各类非法出版物近10万册(张)。

6月1日,根据群众举报,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和河北省“扫黄打非”办公室执法人员,在邯郸市“扫黄打非”办公室、新闻出版局、公安部门配合下,捣毁设在邯郸市劳教所内的非法印刷窝点1个,查获非法出版物储存窝点3个,查处参与非法印刷的厂家6个,共查扣印刷机1台、装订配套设备15台,查获收缴盗版《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双解词典》等非法出版物成品11000余册,及大量的书皮、散装书页、包装箱和专用纸两余吨。抓获犯罪嫌疑人28人,其中刑事拘留24人(逮捕并起诉10人),采取其他强制措施4人。2010年12月12日做出终审判决:以侵犯著作权罪对曹守华等10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2~6年,并共处罚金人民币98.5万元。

6月11日,石家庄市文化局联合长安区文体局、长安公安分局,一举捣毁位于石家庄市区南高营村仓储非法音像制品的仓库。当场登记封存非法音像制品8万余张。

7月20日~8月20日,河北省开展暑期“扫黄打非”集中整治行动。此次集中行动的重点是:以秦皇岛市和北京周边城市保定市、廊坊市、唐山市、张家口市、承德市及主干交通线周边为重点地区,以机场、车站、码头及重点商业区、旅游景点及其周边地区为重点区域,以图书、报刊、音像和网络整治为重点内容。7月17日,秦皇岛市“扫黄打非”领导小组召开了全市“保暑期迎国庆”“扫黄打非”工作会议。7月23日省“扫黄打非”办公室印发《河北省暑期“扫黄打非”集中整治行动方案》。

8月5日,河北省11个设区市同时组织开展“迎国庆文化市场集中整治行动法制宣传日”活动。省委宣传部秘书长魏平、省文化厅厅长冯韶慧、石家庄市政府副市长张妹芝等领导出席了在省会文化广场举办的主会场活动,各市有关市领导出席了分会场活动。

8月中下旬至11月中旬河北省开展“扫黄打非”第三阶段集中行动。9月10日,省“扫黄打非”办公室印发《2009年“扫黄打非”第三阶段集中行动实施方案》。主要任务是:高举保护知识产权旗帜,以反盗版为平台,严厉打击侵权盗版和非法出版活动,重点整治教材教辅的侵权盗版和非法出版行为,继续严密封堵查缴非法出版物和整治清缴低俗音像制品,为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营造良好的文化环境和舆论氛围。

9月14~20日,四个由厅局长带队的督导检查组分别对河北省11个设区市“扫黄打非”第三阶段集中行动落实开展情况和国庆期间的文化市场安全与稳定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督导检查组对各地文化市场经营秩序、环境和安全情况;所辖区域有无违禁、盗版及淫秽色情等非法出版物;所辖区域有无游商地摊情况;所辖区域的印刷复制企业;所辖区域大、中、小学校教材教辅使用情况及学校周边图书、音像、网吧经营场所的情况进行了明查暗访。督导检查组由省“扫黄打非”领导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省新闻出版局局长李晓明,省“扫黄打非”领导小组副组长、省委宣传部秘书长魏平,省“扫黄打非”办公室常务副主任王振卿、省文化厅副厅长李建华、省教育工委副书记韩俊兰等同志带队。

9月22日,北京、河北、天津、山西、内蒙古、河南、辽宁、山东等八省(区、市)建立跨省(区、市)协作“扫黄打非”联防协作工程——“护城河”工程,以清缴查处非法出版物为重点,严厉打击非法出版和侵权盗版活动,确保北京及其周边地区的社会稳定和文化安全。

9月24日,河北省“扫黄打非”办公室制定下发《关于做好2009年国庆节前后文化市场稳定工作的通知》,要求全省各级“扫黄打非”职能部门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对文化市场进行反复清查,坚决收缴各类非法图书、报刊、音像制品,坚决取缔销售非法出版物的游商、地摊,严厉查处承印各类非法出版物的印刷企业,从严从快打击违法犯罪分子。

9月27日,由河北省委宣传部秘书长魏平、省“扫黄打非”办公室常务副主任王振卿带队,对石家庄市的益友超市音像店、畅游网吧,图书批发交易市场的花山书店、春风书店、秋林书城,祥龙泰超市内的书店、音像店等文化市场经营单位进行了重点检查。

9月28日,河北省“扫黄打非”工作会议在石家庄召开,会议总结了2009年以来的“扫黄打非”工作,部署了今后一个阶段,特别是国庆前后的“扫黄打非”工作。会上,省“扫黄打非”办公室常务副主任王振卿通报了近期检查全省出版物市场情况,安排部署了国庆期间全省“扫黄打非”工作。省委宣传部有关领导做了讲话。各设区市新闻出版局主管副局长、出版科长参加了会议。

12月30日,河北省“扫黄打非”办公室发出《关于做好2010年元旦、春节文化市场稳定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