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古代法律文献研究(第七辑)
-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古籍整理研究所
- 5565字
- 2021-01-05 11:52:55
五 “执金吾清道”“卒辟车”与“街卒”职任
前引郑司农《周礼》注所谓“今时卫士填街跸”,说明帝王出行时,“警跸”常常是由武装人员执行的。《汉官旧仪》卷上所谓“卫官填街,骑士塞路”,体现了“警跸”的形式。《续汉书·百官志四》:“(执金吾)本有式道左右中候三人,六百石,车驾出,掌在前清道。”“警跸”往往采取暴力手段。《周礼·秋官司寇·条狼氏》:“执鞭以趋辟。”郑玄注:“趋辟,趋而辟行人,若今卒辟车之为也。”张释之对汉文帝说:“方其时,上使立诛之则已。”也体现了这一制度的严酷。《古今注》卷上说,这些“在前清道”的武士“皆持角弓,违者则射之”,负责“清道”的武装人员竟然可以随时随意决定“犯跸”者的生死。
《后汉书》卷八一《独行列传·范式》记述范式和他的朋友孔嵩的故事,说到孔嵩的“街卒”身份:“(范式)举州茂才,四迁荆州刺史。友人南阳孔嵩,家贫亲老,乃变名姓,佣为新野县阿里街卒。式行部到新野,而县选嵩为导骑迎式。式见而识之,呼嵩,把臂谓曰:‘子非孔仲山邪?’对之叹息,语及平生。曰:‘昔与子俱曳长裾,游息帝学,吾蒙国恩,致位牧伯,而子怀道隐身,处于卒伍,不亦惜乎!’嵩曰:‘侯嬴长守于贱业,晨门肆志于抱关。子欲居九夷,不患其陋。贫者士之宜,岂为鄙哉!’式勅县代嵩,嵩以为先佣未竟,不肯去。”[30]“阿里街卒”,李贤注:“阿里,里名也。”关于“县选嵩为导骑迎式”,李贤解释说:“导引之骑。”可知有仪仗意义。但是这种“导引”,其实也是一种交通管理的方式。
理解“街卒”负责“街”的治安与交通管理的情形,可以借助后世若干资料作为参考。如《异苑》卷八可以看到这样的神异故事:“元嘉初,建康大夏营寡妇严,有人称华督与严结好。街卒夜见一丈夫行造护军府。府在建阳门内。街卒呵问,答曰:我华督造府。径沿西墙而入。街卒以其犯夜,邀击之,乃变为鼍。察其所出入处,甚莹滑,通府中池。池先有鼍窟,岁久因能为魅。杀之乃绝。”[31]可知“街卒”负责对“犯夜”者的纠察,有权力“呵问”甚至“邀击”。纠止夜间行走,汉史中是可以看到相关例证的。《艺文类聚》卷四九引《汉官解诂》说卫尉职责:“从昏至晨,分部行夜,夜有行者,辄前曰:‘谁!谁!’若此不解,[32]终岁更始,所以重慎宿卫也。”可知汉代都市有专职查禁夜行的武装人员。赵王刘彭祖“常夜从走卒行徼邯郸中”,[33]有可能也是纠察违禁夜行者。曹操任洛阳北部尉“有犯禁者,不避豪强,皆棒杀之”,“灵帝爱幸小黄门蹇硕叔父夜行,即杀之”,[34]是为以极端手段执行这一禁令的罕见特例。[35]
甘谷汉简如下简文涉及“街”的治安,可以在我们讨论“街卒”职任时引为参考:
广陵令解登、巨鹿守长张建、广宗长□、□、福登令丞曹掾许敦、门下吏肜石、游徼龙进、
侯马徐、沙福亭长樊赦,令宗室刘江、刘瑜、刘树、刘举等,著赤帻为伍长,守街治滞。谥(正文)
弟十(背文)[36]
研究者指出:“根据同墓共存的灰陶罐上朱书文字,有‘之泉’、‘刘氏之家’,乃知埋于东汉晚期的刘姓墓地。”我们看到,对甘谷汉简进行初步研究的成果中,“考释”部分的释文,与“释文”部分略有不同。甚至格式亦有异。正面文字作:
陵令解登巨鹿守长张建宗长□□福登令丞曹掾许敦门下吏肜石游徼龙进马沙福亭长樊赦令宗室刘江刘刘树刘举等著赤帻为伍长守街治滞[37]
有研究者解释“刘江”“刘瑜”“刘树”“刘举”等四人名,都是宗室族属。“赤帻”,一种红色的头巾,卑贱执事者,皆著赤帻。[38]“伍长”,主伍家之长,是为汉时治民的“什伍”组织,互相进行检察。[39]“滞”者,《说文》曰“滞,凝也”,含有阻止之意。以“阻止”解释这里“滞”的字义,似有不妥。而《散见简牍合辑》的释文又有所不同:
□广陵令解登巨鹿守长张建广宗长□□福登令曹掾许敦门下吏彤石游徼龙进□
兵马徐沙福亭长樊赦□令宗室刘江刘俞刘树刘举等著赤帻为伍长守街治滞□□□(正面)
第十(背面)(34)[40]
不过,释文虽然有不同的意见,但是“令宗室刘江刘俞刘树刘举等著赤帻为伍长守街治滞”的释读,判断都是大体一致的。[41]
所谓“著赤帻为伍长守街治滞”中“著赤帻”的意义值得重视。阳陵从葬坑出土陶质士兵俑有额上束红色带状织物的实例。发掘者曾经解释为“陌额”:“有一圈颜色鲜亮的朱红色绕过前额,两鬓和后脑勺,宽仅2厘米。在颜色上有经纬编织纹的痕迹,显然是丝织品腐朽后留下的残色所染。此物就是用作束敛头发的‘陌额’。”[42]这种特殊装束形式,其实很可能就是所谓“著赤帻”。“著赤帻”者并非兵俑普遍装束,暗示其身份有特殊性,或许与甘谷汉简所谓“著赤帻为伍长”者有接近处。徐州狮子山汉墓出土汉代兵俑头部也发现类似红色痕迹,应当也表现了同样的装饰样式。[43]这种装束的士兵在军阵中的数量比例,或许可以与阳陵从葬坑进行比较。很可能所表现的军人身份是相近的。咸阳杨家湾汉墓出土步兵俑的头饰,也有突出的红色束带状形式。[44]由于发掘简报没有相关记述[45],我们不清楚这种装束的士兵在俑阵中的数量和位置。当然也不排除这种可能,即此类士兵有接近“伍长”的身份。
《续汉书·礼仪志下》陈述“大丧”制度:“校尉三百人,皆赤帻不冠,绛科单衣,持幢幡。候司马丞为行首,皆衔枚。”[46]说服务与“大丧”之礼的军官编队以“赤帻”为标识。《续汉书·百官志五》:“鼓吏赤帻行滕,带剑佩刀,持楯被甲,设矛戟,习射。”也说“赤帻”是特殊武装人员的标志性装束。《续汉书·舆服志上》:“铃下、侍合、门兰、部署、街里走卒,皆有程品,多少随所典领。驿马三十里一置,卒皆赤帻绛鞴云。”这里说到“街里走卒”即李贤所谓“伍伯之类也”著“赤帻”[47],与甘谷汉简提供的信息是一致的。[48]
据《续汉书·舆服志下》记述,“帻”的使用,不同历史时期有所变化。其中说道:“三代之世,法制滋彰,下至战国,文武并用。秦雄诸侯,乃加其武将首饰为绛袙,以表贵贱。”又说:“武吏常赤帻,成其威也。”[49]“赤帻”有突出显示“武”“威”的作用,而规定“街卒”作为具有制服意义的冠戴,说明这些执行交通管制任务的专职人员,是以暴烈手段武力执法的。[50]
在帝制时代,以“贱避贵”为原则的交通法规,通常是由武装人员执行,是以暴力方式维护的。我们考察中国古代的交通史和法制史,不能忽略这样的事实。
[1] 本文为中国人民大学科学研究基金(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项目“中国古代交通史研究”(10XNL001)成果之一。
[2] 王子今,中国人民大学国学院教授。
[3] 《史记》卷八《高祖本纪》,中华书局,1959,第344页。
[4] 《史记》卷七《项羽本纪》,第296页。
[5] 《汉书》卷一○《成帝纪》,中华书局,1962,第301页。
[6] 史念海:《秦汉时代国内之交通路线》,《文史杂志》第3卷第1、2期,收入《河山集》第4集,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1991。
[7] 中国文物研究所、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龙岗秦简》,中华书局,2001,第95页。
[8] 刘攽曰:“是时太后已崩,言太后诏者,素得此诏,许其行驰道中也。”(清)王先谦:《汉书补注》,上海师范大学古籍整理研究所整理,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第7册,第3576页。
[9] 《汉书》卷四五《江充传》:“后充从上甘泉,逢太子家使乘车马行驰道中,充以属吏。太子闻之,使人谢充曰:‘非爱车马,诚不欲令上闻之,以教敕亡素者。唯江君宽之!’充不听,遂白奏。上曰:‘人臣当如是矣。’大见信用,威震京师。”(第2178页)
[10] 《史记》卷一二六《滑稽列传》褚少孙补述,第3204页。
[11] 参看王子今《西汉长安的太学生运动》,《唐都学刊》2008年6期;《王咸举幡:舆论史、教育史和士人心态史的考察》,《读书》2009年6期。
[12] 《汉书》卷七二《鲍宣传》,第3093页。
[13] 《汉书》卷八四《翟方进传》,第3412页。
[14] 《盐铁论·刑德》。王利器:《盐铁论校注(下)》,中华书局,1992,第566、567页。
[15] 《汉书》卷一二《平帝纪》,第351页。
[16] 《汉书》卷九九下《王莽传下》,第4174页。
[17] 《晋书》卷二八《五行志中》:“义熙中,宫城上及御道左右皆生蒺藜,亦草妖也。蒺藜有刺,不可践而行。生宫墙及驰道,天戒若曰:人君不听政,虽有宫室驰道,若空废也。故生蒺藜。”(第861页)卷二九《五行志下》:“(元帝永昌元年)八月,暴风坏屋,抜御道栁树百余株。”(第887页)
[18] 《三国志》卷一九《魏书·陈思王植传》,第558页。
[19] 以正史为例,有《旧唐书》卷九六《宋璟传》,《新唐书》卷四九上《百官志上》、卷五○《兵志》、卷一一五《狄仁杰传》、卷一二四《宋璟传》,《宋史》卷三二八《安焘传》,《金史》卷一一《礼志三》、卷一二八《循吏列传·刘焕》,《元史》卷七八《祭祀志三》、卷一八五《盖苗传》、卷二○三《方技列传·田忠良》,《明史》卷四八《礼志二》、卷四九《礼志三》、卷六八《舆服志》、卷一三六《崔亮传》、卷三○九《流贼列传·李自成传》等。
[20] 钱仲联:《韩昌黎诗系年集释》,上海古籍出版社,1984,下册,第917页。
[21] (宋)苏颂:《苏魏公文集(上)》卷七《和丁御史出郊雩祀夕雨初霁》,王同策等点校,中华书局,2004,第73页。
[22] (宋)周紫芝:《太仓稊米集》卷三八《再酬得臣》,文渊阁《四库全书》集部四。
[23] (宋)周紫芝:《太仓稊米集》卷二八《晓枕不寐书所感三首》。
[24] (宋)周紫芝:《太仓稊米集》卷一九《次韵静翁雪中见过三首》。
[25] 张在明主编《中国文物地图集·陕西分册》,西安地图出版社,1998,上册,第324~325页,下册,第1057页。
[26] 郑国珍主编《中国文物地图集·福建分册》,福建省地图出版社,2007,上册,第262~263页,下册,第645页。
[27] 刘俊文:《唐律疏议笺解》,中华书局,1996,下册,第1944页。
[28] (晋)曹攄《感旧》诗:“廉蔺门易轨”。《文选》卷二九。(清)何焯《义门读书记》卷四七《文选·诗》“曹颜远《感旧》诗‘廉蔺门易轨’”条:“注引《史记》曰‘蔺相如出望见亷颇,相如引车避匿’云云,按因亷公客去之事,并蔺牵连及之,不用相避事也。”
[29] 《史记》卷八一《廉颇蔺相如列传》:“……于是舍人相与谏曰:‘臣所以去亲戚而事君者,徒慕君之高义也。今君与廉颇同列,廉君宣恶言而君畏匿之,恐惧殊甚,且庸人尚羞之,况于将相乎!臣等不肖,请辞去。’”
[30] 《太平御览》卷四八四引华峤《后汉书》的说法与《后汉书》卷八一《独行列传·范式》略有不同。
[31] 《太平广记》卷四六八“寡妇严”条:“建康大夏营寡妇严,宋元嘉初,有人称华督与严结好。街卒夜见一丈夫行造护军府。府在建阳门内。街卒呵问,答云:‘我华督还府。’径沿西墙欲入。街卒以其犯夜,邀击之,乃变为鼍。察其所出入处,甚莹滑,通府中池。池先有鼍窟,岁久因能为魅。杀之遂绝。出《异苑》。”
[32] 《太平御览》卷二三○引作“若此不懈”。
[33] 《汉书》卷五三《景十三王传·赵敬肃王刘彭祖》,第2420页。
[34] 《三国志》卷一《魏书·武帝纪》裴松之注引《曹瞒传》,第2页。
[35] 参看王子今《秦汉都市交通考论》,《文史》第42辑,中华书局,1997;《西汉长安的交通管理》,《西安古代交通文献汇辑》,《西安古代交通志》,陕西人民出版社,1997;《秦汉“夜行”考议》,《纪念林剑鸣教授史学论文集》,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2。
[36] 张学正:《甘谷汉简考释》,甘肃省文物队、甘肃省博物馆编《汉简研究文集》,甘肃人民出版社,1984,第90页。
[37] 张学正:《甘谷汉简考释》,《汉简研究文集》,第106~108页。
[38] 原注:“《后汉书·光武帝纪》注引蔡邕《独断》云:帻,古者卑贱执事不冠者之所服也。董仲舒《止雨书》曰:‘执事者皆赤帻。’”
[39] 原注:“《后汉书·百官志》:‘民有什伍’,‘什主十家,伍主五家,以相检察。’”张学正:《甘谷汉简考释》,《汉简研究文集》,第141页。
[40] 李均明、何双全编:《散见简牍合辑》,文物出版社,1990,第6页。
[41] 王子今:《汉代“街卒”与都市交通秩序》,《古代文明》2012年4期。
[42] 王学理:《阳陵汉俑——陶塑美的旋律》,陕西省考古研究所汉陵考古队编:《中国汉阳陵彩俑》,陕西旅游出版社,1992,第8页。
[43] 徐州汉文化风景园林管理处、徐州楚王陵汉兵马俑博物馆编《狮子山楚王陵》(葛明宇编著),南京出版社,2011。
[44] 陕西省咸阳市文物局编《咸阳文物精华》,文物出版社,2002,第71~73页,第79页。
[45] 陕西省文管会、博物馆、咸阳市博物馆杨家湾汉墓发掘小组:《咸阳杨家湾汉墓发掘简报》,《文物》1977年10期。
[46] 《后汉书》卷九《献帝纪》李贤注引《续汉书》言天子葬仪,参与者包括“校尉三人,皆赤帻,不冠,持幢幡,皆衔枚。”
[47] 《后汉书》卷五八《虞诩传》:“永平、章和中,州郡以走卒钱给贷贫人。”李贤注:“走卒,伍伯之类也。《续汉志》曰:‘伍伯,公八人,中二千石六人,千石、六百石皆四人,自四百石以下至二百石皆二人。黄绶。武官伍伯,文官辟车。铃下、侍阁、门兰、部署、街里走卒,皆有程品,多少随所典领,率皆赤帻绛鞴。’即今行鞭杖者也。此言钱者,令其出资钱,不役其身也。”
[48] 《后汉书》卷六三《杜乔传》记载,杜乔死狱中,“乔故掾陈留杨匡闻之,号泣星行到洛阳,乃著故赤帻,托为夏门亭吏,守卫尸丧,驱护蝇虫,积十二日,都官从事执之以闻。梁太后义而不罪。匡于是带鈇锧诣阙上书,并乞李、杜二公骸骨。太后许之。成礼殡殓,送乔丧还家,葬送行服,隐匿不仕。”说“亭吏”“著”“赤帻”,其身份和职任或许与“街卒”有类似处。
[49] 《后汉书》卷三八《法雄传》:“永初三年,海贼张伯路等三千余人,冠赤帻,服绛衣,自称‘将军’,寇滨海九郡,杀二千石令长。”《后汉书》卷八六《南蛮传》:“(安帝元初三年)零陵蛮羊孙、陈汤等千余人,著赤帻,称将军,烧官寺,抄掠百姓。”《三国志》卷四六《吴书·孙坚传》:“坚移屯梁东,大为卓军所攻,坚与数十骑溃围而出。坚常著赤罽帻,乃脱帻令亲近将祖茂著之。卓骑争逐茂,故坚从间道得免。茂困迫,下马,以帻冠冢间烧柱,因伏草中。卓骑望见,围绕数重,定近觉是柱,乃去。”也都应看作武装人员使用“赤帻”的史例。
[50] 参见王子今《说甘谷汉简“著赤帻为伍长守街治滞”——以汉阳陵兵俑为对证》,《汉阳陵与汉文化研究》第2辑,三秦出版社,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