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释“义”(義)

何谓“义”?《礼记·中庸》说:“义者,宜也。”《释名》说:“义,宜也。裁制事物,使合宜也。”韩愈《原道》说:“行而宜之之谓义。”这些解释都是一致的,“义”的意思就是“宜”,即思想行为符合一定的标准,不偏不倚,恰到好处,大致与儒家“中庸”思想相同。由此再引申出诸如“仁义”“道义”“礼义”“正义”“忠义”“情义”“义士”“义学”“义理”“义师”“义田”“义务”等极其丰富的意涵。

古书中阐述“义”最为充分的恐怕要数《孟子》,其书论及“义”者凡108处,最著名的就是《孟子·告子上》那一段:“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在孟子看来,“义”比生命还要高贵,还要重要,在生命与道义二者不可得兼的情况下,他主张“舍生取义”,足见其陈义之高。还有另外一则谈义利观亦颇为人知:“孟子见梁惠王,王曰:‘叟,不远千里而来,亦将有以利吾国乎?’孟子对曰:‘王,何必曰利,亦有仁义而已矣。’”朱熹《四书集注》在注释“亦有仁义而已矣”句时说:“仁者,心之德、爱之理;义者,心之制、事之宜。”他们认为仁义是立国之本,是王道和仁政之基,如果没有“仁义”作为统率和节制,“利”就会上下纷争,这样就会国无宁日。《孟子》一书中还反复讨论“义”与“仁”“礼”的关系,如《孟子·万章》有云:“夫义,路也;礼,门也,唯君子能由是路,出入是门也。”《孟子·离娄》曰:“仁,人之安宅也;义,人之正路也。”这些都用通俗而形象的比喻,阐述“义”的深刻意涵。

《论语》一书中论及“义”者亦颇多,如《论语·里仁》:“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论语·述而》:“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论语·为政》:“见义不为,无勇也。”孔子甚至认为“义”是“礼”的本质,“礼”是“义”的体现,《论语·卫灵公》说:“君子义以为质,礼以行之,孙(逊)以出之,信以诚之。”孔、孟之后的荀子对“义”也有充分的论述,《荀子·王制》说:“水火有气而无生,草木有生而无知(智),禽兽有知而无义,人有气有生有知,亦且有义,故最为天下贵也。”荀子认为,“义”是人类与动物及其他物类的根本区别之所在。由上可知,“义”与“礼”一样,是儒家思想中一个基础的、核心的、重要的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