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 月亮与六便士(世界文学名著)
- (英)毛姆
- 2420字
- 2020-12-07 17:47:27
旅途中,我反复想着我这趟差事,不免生出一些疑虑。远离了思特里克兰德太太那副痛苦不堪的样子,我现在能更为冷静地看待这件事了。我对她行为举止的前后不一颇感困惑。她很不快活,可是为了赢得我的同情,她把她的痛苦充分地表演给我看。很显然,她是准备好了要大哭一场的,因为她事先已备好了不少手绢;我佩服她能预先想到这一点,可如今回想起来却使她的眼泪少了一些真诚和感动。我不能断定,她盼望丈夫回来,是因为爱他还是怕众人把她的事当作丑闻传播;我甚至怀疑她的失恋之痛里是否掺杂着虚荣心受到伤害的痛苦(这对我年轻的心灵来说是一件丑陋的事),这一点让我感到惶惑。我那时还不知道人性是多么矛盾复杂;我不知道真诚里有多少做作,高尚中有多少卑劣,邪恶中又有多少善良。
然而,在我的这趟旅行里也有着一些冒险的成分,在快要抵达巴黎时,我的精神逐渐振作起来。我从一种富于戏剧性的角度看自己,为自己能得到朋友的信任,受命把迷途的丈夫带回到宽恕的妻子面前而感到骄傲。我决定在第二天傍晚时分去找思特里克兰德,因为我的本能告诉我,选在这个时间最为恰当。如果想在上午之前说服一个人,一般是很难奏效的。那时候的我常常遐想爱情的美好,可是只有在喝过晚茶之后,我才能幻想出那种美满幸福的爱情。
我在自己住的旅馆里打听了一下查尔斯·思特里克兰德下榻的比利时旅店。可令我有些惊讶的是,看门人从未听说过这家旅社。我从思特里克兰德太太那里听说,那是一家坐落在利渥里路后面的豪华大酒店。我们查了一下城市旅馆指南,发现叫这个名字的旅馆只有一家,位于摩纳路。那不是一个繁华地区,甚至连一般的街区也算不上。我摇了摇头。
“绝对不是这一家。”我说。
看门人无奈地耸了耸肩。在整个巴黎叫这个名字的旅店没有第二家。我突然想到,思特里克兰德总归是隐瞒了他的地址。把现在我知道的这家旅店告诉他的合伙人,或许只是想捉弄一下他。不知为什么,我觉得这似乎很符合思特里克兰德的幽默感:把一个本就被惹怒了的证券经纪人骗到巴黎一条肮脏街道上的寒碜小旅馆来,让他出尽洋相。不过,我想我最好还是过去看一下。第二天大约下午六点钟的时候,我叫了一辆出租马车到摩纳路去,马车到街角时我便下了车,因为我想先在外面看看再进去。这条街两边都是为穷人开设的小店铺,走到这条街的一半时,我在道路左边看到了耸立着的比利时旅馆。我住的本来就是一家极普通的店了,可与这家旅馆一比简直算得上气派了。这是一幢破破烂烂的楼房,已经好多年没有粉刷过了,它那满身污垢的样子倒使得和它临近的住宅显得整齐干净了许多。肮脏的窗户都是关着的。查尔斯·思特里克兰德绝不会是在这里与他的那个神秘的女人(为了她,他抛弃了荣誉和职责)过着纸醉金迷的生活。我不禁感到一些懊恼,觉得自己受了愚弄,我几乎不想询问,想直接转身离去。我之所以进到里面,只是为了回去交差时能够说,我已完全尽到了我的职责。
旅店的门在一家商铺旁边。门开着,一进门挂着一个牌子,上面写着账房在二楼。我顺着狭窄的楼梯往上走,在楼梯平台上看到一间用玻璃隔成的小屋,里面有一张桌子和几把椅子。在玻璃门外面摆着一条长凳,这里的守门人夜里多半就在这过夜。周边没有一个人,但是在一个电铃按钮下面,我看到了“侍者”的字样。我按了一下电铃,立刻出来一个侍者。这人很年轻,长着一双贼溜溜的眼睛和一副恼人的面孔,上身穿着一件衬衣,趿拉着一双毡子拖鞋。
不知怎么的,我竟很随意地问了一句。
“哦,这里住没住着思特里克兰德先生?”
“在第六层的三十二号房。”
我惊讶极了,有一会儿我竟愣在那儿,没有作声。
“他在吗?”
侍者在账房里的一块木板上看了一下。
“他的钥匙没有留在这里,你上楼去看一看。”
我想,我不妨再问一个问题。
“他太太也在吗?”
“只有先生一个人。”
我再往楼上走的时候,侍者一直用怀疑的目光打量我。楼道里黑漆漆的,不通风。空气很污浊,有一股发霉的味道。上到第三节楼梯的时候,一个穿着睡衣、头发蓬松的女人拉开了门,一声不吭地盯着我看。最后,我总算上到了六层,在三十二号房门上敲了几下,听见了屋子里的响声,房门打开了一半,查尔斯·思特里克兰德出现在我面前。他一句话也没说。显然,他完全没有认出我来。
我告诉了他我的名字,努力装出一副轻松自如的样子。
“你不记得我了。在今年6月份,我曾有幸跟你吃过一顿晚餐。”
“进来吧,”他并没有烦我的意思,“很高兴见到你。请坐。”
我进到了里面,屋子很小,几件法国人称之为路易·菲力普式样的家具,把屋子里挤了个满满当当。一张很大的木头床,上面一个鼓鼓囊囊的大红鸭绒被,还有一个很大的衣柜和圆桌,一个很小的脸盆架和两把座位上包着红色棱纹平布的椅子。每件东西又脏又破,这里丝毫也没有麦克安德鲁上校所说的那种奢华、放浪的生活的影子。思特里克兰德把乱堆在一个椅子上的衣服扔在了地上,让我坐下来。
“你来找我有事吗?”他问。
在这间很小的房间里,他似乎显得比我记忆中更加魁梧。他穿着一件诺佛克式的旧上衣,该有一个星期没刮脸了。我上次看到他时,他人和衣服都整洁得很,却显得并不自在;现在他邋里邋遢,神态倒自如得多了。我不知道对我早已准备好的话他会如何作答。
“我是代表你妻子来找你的。”
“我正打算晚饭前出去喝上一杯的。你也一块去吧。你喜欢喝苦艾酒吗?”
“可以喝一点儿。”
“那么,我们走吧。”
他戴上一顶圆顶礼帽,这帽子早就该刷洗一下了。
“完了我们可以一起吃饭,你知道,你还欠着我一顿饭呢。”
“行,没问题。你是一个人吗?”
把如此重要的问题就这么自然而然地提了出来,我很为自己感到得意。
“哦,是的。实事求是地说,我有三天没有跟人说过话了。我的法语真不怎么样。”
在跟着他往楼下走的时候,我很想知道那个茶点店的姑娘到底怎么样了。他俩是不是已经开始吵架,或者说,他对她的迷恋已经消逝了?这看起来似乎又不大可能,如果他真的为了冒险走出这一步而精心准备了几年的话。我们走到克里舍林荫路,来到一家大的咖啡馆,他们在便道上也摆了许多桌子,我们在一张桌子前坐了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