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序言)

2019年10月31日,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简称《决定》),从顶层设计上系统擘画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系列战略性、全局性、根本性制度安排。《决定》全面回答了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应该“坚持和巩固什么、完善和发展什么”这一重大历史课题,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政治宣言和行动纲领,标志着我们党对巩固发展社会主义规律性认识达到了新高度。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强调指出:“我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使各方面制度和国家治理更好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确保人民依法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小智治事,大智治制。”制度优势是一个国家的最大优势,制度竞争是国家间最根本的竞争。制度稳则国家稳。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把制度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强调“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必须以更大的政治勇气和智慧,不失时机深化重要领域改革,坚决破除一切妨碍科学发展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弊端,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

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项重要政治制度,是坚持和完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内容。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明确指出:“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探索企业职工参与管理的有效方式,保障职工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建立已久,但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体制的深入发展,当前这一制度的落实执行遭遇不少挑战,普遍存在组织领导弱化、地位边缘化、议题虚化、程序随意化、作用淡化等突出问题。有的认识模糊,认为这是工会的事儿,对民主管理工作不重视、不关心、不支持,消极应付,特别是在一些非公有制企业存在不小的阻力和困难;有的运行不规范,存在程序不严格、议题走过场、决议不落实等严重形式主义问题,把职工代表大会开成了“纸袋会”“举手会”,等等。其主要原因是,缺乏法治意识,有制度不执行。2019年9月2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十七次集体学习时指出,“现在,制度执行仍然是个短板。有的人对制度缺乏敬畏,根本不按制度行事,甚至随意更改制度;有的人千方百计钻制度空子、打擦边球;有的人不敢也不愿遵守制度,极力逃避制度的约束和监管,等等。要强化制度执行力,加强制度执行的监督,切实把我国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为此,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特别强调,“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各级党委和政府以及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强化制度意识,带头维护制度权威,做制度执行的表率,带动全党全社会自觉尊崇制度、严格执行制度、坚决维护制度。健全权威高效的制度执行机制,加强对制度执行的监督,坚决杜绝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的现象”。

针对当前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执行落实中经常遇到的问题,按照由宏观到微观、由理论到实际、由条文到操作的逻辑顺序,笔者列出了48个常见的问题,采用问答形式,试图回应疑问困惑、澄清模糊认识;明确职责定位、划清权责边界;指明运行程序、提醒注意事项。每一个问题的解答,力求引用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的原文,让读者了解出处,并辅之以必要的分析。为帮助读者理解,问题之后另附参考规定。对没有明确规定的,尽量从理论政策上予以分析,力求贴近基层、贴近现实。释义务求有理有据,分析务求全面准确,用语务求通俗易懂。但因时间仓促、水平所限,释义不当、分析欠妥、引证疏漏之处在所难免,敬请读者不吝指教。

作者

2020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