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农业劳动力老龄化及特征

2.1.1 老年劳动力、农村老年劳动力、农业老年劳动力

2.1.1.1 老年劳动力

劳动力也称经济活动人口,指16周岁及以上、有劳动能力参加或要求参加社会经济活动的人口,包括就业人员和失业人员(国家统计局人口和就业统计司,2017)。按工作领域可分为农业劳动力、工业劳动力、第三产业劳动力,按工作地域可分为农村劳动力、城镇劳动力。对于劳动力年龄,目前尚无统一标准,劳动经济学定义16周岁及以上为劳动人口,其中劳动适龄人口为男16~59岁、女16~54岁;国际劳工组织将劳动人口中45岁及以上劳动力划分为老年劳动力,世界卫生组织定义44岁及以下为年轻人,45~59岁为中年人,60岁及以上为老年人(杨志海等,2015)。国家统计局将18~50周岁男性、18~45周岁女性称为整劳动力,16~17周岁男女、51~60周岁男性和46~55周岁女性称为半劳动力。依据是否参与经济活动,国际上通常将15~64岁的具有劳动能力的人口界定为劳动年龄人口,我国人口统计时习惯将15~59岁人口界定为劳动适龄人口(翟振武等,2017)。对于城镇劳动力,当前法定退休年龄是男60岁、女55岁,但对于农村、农业劳动力,60岁及以上实际参与经济活动的人口多,因而本书借鉴世界卫生组织年龄标准,界定老年劳动力是60岁及以上、具有劳动能力、参加社会经济活动的人口;相应地,划分44岁及以下为青年劳动力、45~59岁为中年劳动力。

2.1.1.2 农村老年劳动力

农村劳动力一般指16周岁及以上,户口在农村、长期居住在农村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劳动力,也包括户口在农村,但在农村及城镇从事非农生产的劳动力,不包括户口在农村的高校学生、现役军人。受农业生产季节性、家庭经营特殊性、青壮年劳动力转移、非农就业机会减少等影响,当前我国农村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只要具有劳动能力,仍不同程度地参与农业生产,甚至是当前农业生产的主体。学者研究中黄季焜等(2015)、胡雪枝等(2013)、陈锡文等(2011)将60岁作为农村老年劳动力起点,李旻等(2010)、李明贤等(2013)将50岁作为农村老年劳动力起点。此外,由于第五次、第六次人口普查明确按现居住地常住人口开展普查,因而本书界定农村老年劳动力指60岁及以上、具有劳动能力、从事农业生产或非农生产的乡村常住人口;相应地,划分44岁及以下为农村青年劳动力,45~59岁为农村中年劳动力。

2.1.1.3 农业老年劳动力

农村劳动力、农业劳动力都归属于经济活动人口,农村劳动力既包括农业劳动力,也包括农村非农劳动力——在农村或城镇从事二三产业的农村劳动力,因而农村劳动力包含农业劳动力。农业劳动力指16岁及以上,具有劳动能力,在农村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等经济活动的乡村常住人口。基于我国农业家庭经营特殊性,只要有劳动能力就会参与农业生产活动,研究发现当前我国农村60~69岁老年人口超过2/3都在参与农业生产、家务劳动(韩玉萍,2015)。因而界定农业劳动力指60岁及以上、具有劳动能力、从事农林牧渔业等农业生产活动的乡村常住人口;相应地,划分44岁及以下为农业青年劳动力,45~59岁为农业中年劳动力。

2.1.2 人口老龄化、农村人口老龄化、农业劳动力老龄化

2.1.2.1 人口老龄化

人口老龄化(aging)最早由法国人口学家索维提出,1956年联合国发表由法国人口学家皮查特撰写的《人口老龄化及其社会经济后果》,提出人口老龄化是一国、一地区老年人口占总人口比重不断提高的过程,一般用60岁及以上人口占总人口比重高于10%或65岁及以上人口占总人口比重高于7%衡量。人口老龄化包括两层内涵,一是指个体人口因年龄增加而产生的个体老化,二是指总人口中因个体老化增多而产生的群体老化;一般从宏观、中观分析人口老龄化对社会经济的影响时,主要关注老年人口比重增加、群体老化的人口年龄结构问题,从微观分析老龄化对社会经济的影响时,主要关注个体老化的人口年龄质量问题(Clark, 1980;袁蓓等,2014)。

2.1.2.2 农村人口老龄化

对于农村人口老龄化,学界尚无统一定义。参照人口老龄化、我国人口普查标准、城镇与乡村划分标准,本书界定农村人口老龄化指一定时期一定地区乡村居住人口中老年人口占乡村居住总人口比重不断提高的过程,用60岁及以上人口占乡村居住总人口比例高于10%,或65岁及以上人口占乡村居住总人口比例高于7%衡量。农村人口老龄化包括乡村居住总人口中老年人口比重增加的人口年龄结构问题与个体老化的人口质量问题。

2.1.2.3 农业劳动力老龄化

根据农业老年劳动力定义,中国农村人口预期寿命增加、健康状况改善及中国农村学龄前儿童或60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只要身体状况允许都不同程度地参与农业家庭劳动的现实,借鉴联合国标准与多数学者研究标准,本书界定农业劳动力老龄化指一定时期一定地区参加农业生产的劳动适龄人口和超出劳动年龄但实际参加农业生产的总人口中,60岁及以上老年劳动力占总劳动人口比重不断提高的过程。农业劳动力老龄化也包括老年劳动力比重增加的劳动力年龄结构问题、个体老化的劳动力质量问题。

2.1.3 农业劳动力老龄化本质及衡量

2.1.3.1 农业劳动力老龄化表现

对于一个开放地区,人口老龄化是出生率、死亡率、人口迁移三个重要因素变动的结果,主要表现为老年人口相对增多,新生人口、劳动人口相对减少(诺特思坦,1945)。从农业劳动力老龄化尤其我国农业劳动力老龄化形成看,造成农业生产中老年劳动力相对增加、劳动适龄人口相对减少,除出生率下降、人均预期寿命延长外,主要与人口乡—城迁移有关(杨云彦等,2012)。据此,结合人口老龄化内涵及本书研究目的,从微观农户视角界定农业劳动力老龄化不仅表现为家庭因老年劳动力相对增多、比重上升而出现的群体老化,也表现为个体劳动力因年龄增加而出现的个体老化,它们共存于农户家庭内部。

2.1.3.2 农业劳动力老龄化影响

农业劳动力是农业生产的主体,农业劳动力供给包括劳动力数量供给、质量供给(彭秀健,2006)。数量供给指一定地区、家庭中16岁及以上实际从事农业生产的劳动人口数量,质量供给指16岁及以上实际从事农业生产的劳动人口所具有的体力、智力、健康等人力资本;需要区分的是,正因劳动力存在质量差异,劳动力数量供给不等于劳动量供给,后者变化可能带来的是实际劳动投入量减少或潜在劳动供应量减少(舒尔茨,1960;钟甫宁等,2016)。依据人力资本生命周期理论,对于个体而言,农业劳动力质量供给即一定时期个体的人力资本存量;对于地区、家庭而言,农业劳动力数量供给即地区、家庭的劳动人口之和,质量供给是农业总劳动人口一定时期人力资本存量的总和(杨云彦等,2012;焦必方,2009)。人力资本生命周期理论表明,人力资本与物力资本相似,有形成、使用、消耗、报废的生命周期过程,因而人力资本存量一般随年龄增长呈由少到多再由多到少的变化规律,即青年劳动力体力充沛、学习能力强但经验缺乏,人力资本存量少,随着知识、经验增加,步入中年后人力资本存量增长后趋于平稳,之后随着年龄增长,体力衰退、学习能力下降,人力资本存量减少,因而人力资本存量与年龄呈先增后减的倒“U”形关系(Ben-Porath, 1967;王立军等,2012)。据此,从个体劳动力质量、家庭劳动力结构二维(以下简称“个体维度”“家庭维度”,下同)分析农业劳动力老龄化的影响。

(1)老年劳动力个体老化,产生劳动力质量供给约束

个体维度方面,农业劳动力老龄化下个体老化意味着60岁及以上老年劳动力体力衰退、学习能力下降,人力资本存量减少,相较于中青年劳动力,投入农业生产中的劳动量趋于减少,使农业生产面临因个体劳动力年龄增加而产生的劳动力质量供给约束。

(2)老年劳动力群体老化,产生劳动力数量供给约束

家庭维度方面,农业劳动力老龄化下群体老化意味着参与农业生产的老年劳动力占总劳动人口比重上升,受个体劳动力人力资本存量减少影响,总劳动人口累积的人力资本存量趋于减少,家庭总体投入农业生产中的劳动量随之减少,使农业生产面临因老年劳动力比重增加而产生的劳动力数量供给约束。

2.1.3.3 农业劳动力老龄化本质及衡量

农业劳动力老龄化影响表明,农户视角的农业劳动力老龄化不仅意味着农业生产中老年劳动力老化加重,也意味着老年劳动力占家庭总劳动人口比重增加,因而农业劳动力老龄化的本质是劳动力年龄变化改变农户劳动力供给禀赋,引发劳动投入量变化,使农业生产面临因个体年龄增加而产生的劳动力质量供给约束与家庭因老年劳动力比重增加而产生的劳动力数量供给约束。

据此,本书从个体、家庭二维界定农业劳动力老龄化的衡量标准。对于个体维度,现有研究一般选取户主代表个体劳动力,但户主有可能不是家庭的主要劳动者或不参与农业生产,因而也有文献以家庭决策者为代表(Rob et al.,2006;杨俊等,2011);结合农业生产实际,本书以农户农业生产中主要事务的决策者为个体农业劳动力代表(以下简称“决策者”)。考虑到在农业生产以手工操作和畜力为主时,一般用年龄、性别、体力强弱等代表个体劳动力质量,随着农业现代科技的应用,对劳动力智力要求越来越高,因而劳动力健康、文化程度、科技水平也逐渐成为劳动力质量衡量指标(焦必方,2009)。据此,以家庭决策者为个体农业劳动力代表,以其年龄表征个体劳动力老化程度,辅助用性别、受教育年限、从业年限、年培训次数、自评健康等级、年医疗费用等指标反映个体农业劳动力质量(Herian et al., 2004)。

对于家庭维度,关于老年劳动力比重,现有研究有的以农户50岁及以上劳动力从事农业生产的时间占农户全部劳动力从事农业生产时间的比重是否高于50%为标准衡量(李旻等,2009),有的以60岁及以上农业劳动力占家庭从事农业生产的劳动力比重是否超过50%反映农业劳动力老龄化程度(郭晓鸣等,2015),也有学者以60岁及以上农业劳动力占家庭人口的比重表示老龄化程度(何凌霄等,2016)。然而,由于农业生产的季节性与体力要求,务工与务农并存是农户家庭的理性选择,农业生产的特性决定农忙时需要大量劳动力,尤其家中老年劳动力多时务工或就近转移的非农劳动力会及时帮忙,增加实际劳动投入量,造成农业生产并不完全依赖农业从业者(黄祖辉等,2014;张永丽等,2016)。因此,为考虑非农劳动力对农业老年劳动力的辅助,从家庭整体视角考虑老龄化下农业生产的未来劳动力供给及继承人问题,以60岁及以上农业老年劳动力占家庭劳动人口(1)的比重衡量家庭维度的农业劳动力老龄化状况(以下简称“家庭老龄化程度”),家庭老龄化程度高,不仅意味着60岁及以上老年劳动力数量多,更意味着16~59岁农业劳动力、务工及非农就业劳动力数量少,直接影响当前农业生产的劳动投入量,长远影响未来农业劳动力供给及农业生产继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