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企业安全降税的黄金法则:用管理会计的视角实施税收筹划
- 李汉柱
- 1452字
- 2021-01-26 17:15:43
我国企业税负及纳税现状
在过去的几年里,我国政府一直在大规模实施“减税降费”政策,努力为企业降低税负,税收收入却大幅增加,因此税负重的抱怨也不绝于耳。我国企业的税负到底是什么状况?我们从税制、征管和环境三个角度做一下分析。
第一,从税制设计角度看。影响税额多少、税负轻重的,主要是两个因素:计税依据和征税税率。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是三大主体税种。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这些年来无论是在计税依据方面,还是在税率方面,都制定了不少减税措施,甚至有的直接减免或抵免税额。所以,从制度设计看,税负在减轻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
第二,从税收征管角度看。“金税三期”的实施,极大地改善了税务机关征管的技术手段,将纳税人的经营活动完全置于税务机关的严密监控之下,通过购买假发票或做假账偷漏税的空间越来越小。税收制度的不断完善填补了征管的漏洞,为“应收尽收”提供了保障,从客观上增加了国家的税收收入。
第三,从环境感觉角度看。税负轻重既是一个客观的数据指标,也是一种感觉,这是导致实际税收增加的因素之一。在经济快速发展时期,产销两旺,企业盈利能力强,负担能力也强,即使多缴税,也不会感觉税负太重;在经济环境差时,企业的负担能力下降,就会感觉税负重。
国务院决定自2016年5月1日起全面实施“营改增”,当年减税超5000万元,2017年、2018年分别减税降费超过1万亿元,“减税降费”也成为入选2019年全国十大税收新闻的“主旋律”,2019年减税降费总额超过2万亿元。[1]
尽管国务院实施减税降费的力度不断加大,但是企业纳税遵从度依然不容乐观,每年发生涉税案件几十万起,仅2018年全国共查处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企业108970户,定性对外、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其他可抵扣凭证582.5万份,涉案税额为1108.93亿元。据报道,2019年虚开增值税发票刑事案件行业性、区域性特征显著,数量持续增加,大宗商品贸易所涉石化、废旧物资、外贸、农产品等行业仍然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高发的重灾区,票货分离、资金回流、有罪案件牵连等已成为2019年大宗商品贸易领域税务风险的集中爆发点。[2]
近几年,虽然我国在持续实施大力度的“减税降费”,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加快税收法定进程,但是企业涉税案件依然持续增多,偷税、抗税、骗税案例屡屡发生,同时交“冤枉税”和“过头税”的现象屡见不鲜,其主要原因是企业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纳税意识薄弱、财务核算不规范、对现行国家释放的税收优惠政策掌握得不到位。
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形势下,新的商业模式层出不穷,在设计商业模式、企业并购重组时,一些有见地的企业家想出种种方法来使新商业模式成为一个画得非常完整的圆。大多数企业家在设计经营组织架构、经营模式、产品结构、业务流程时,会考虑市场、客户等因素,却很少会把“税负”因素也考虑进去,当业务进入核算阶段时才发现需要挖掉一大块原来预计收益中的利润去缴税,于是接下来不是铤而走险,就是因忍痛割肉交“冤枉税”而叫苦连天,甚至有的企业在没有提前进行税收筹划和安排的情况下,做出了看似非常完美的商业行为,但因此行为对应的税种和税率远超其想象而难以为继。
还有一些企业虽然有纳税意识,但是没有充分考虑非税成本。在税收筹划中,企业常常需要根据筹划方案调整交易的模式、架构,进行一系列商业安排。商业安排必将引发一系列的非税成本,如成立新的公司,筹措一笔过桥资金,在多家银行开户,建立个体工商户等,都需要一定的时间周期以及人财物的投入,如果没有统筹好这些因素,就很容易产生税务风险和交“冤枉税”,导致税收筹划失败。
[1] 资料来源:http://finance.sina.com.cn/roll/2019-03-01/doc-ihsxncvf8744883.shtml。
[2] 资料来源:http://finance.china.com.cn/roll/20170307/412628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