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百二十節 結論

全論告終,揭妖怪之全表,以為總論之結論:

右表中,偽怪者,由人之意志工夫構造作為之妖怪,分之為個人的及社會的二種。個人亦有奇情的與利己的二種,或如虛言大言,有起於奇情與起於利己之二樣,或作偽掩蔽等行為,多起於利己。次社會的,亦有屬平時與關變時之別,其平時,政略上權謀術數;變時有天災與戰亂之別,在戰亂中,戰略上之謀術是。雖然,此人為的妖怪,今回講義略之。次誤怪者,偶然之事,誤認為妖怪,有外界一方與內界一方所起之二種,謂之客觀的妖怪及主觀的妖怪,又有起於內、外兩界間者,例如二回若三回之大火,異年而同月同日起者,以為此日有關係於大火,而目之為凶日。此偶然暗合,而誤以為不思議之關係。又夢見人之死亡,而實際會其死者,世人真以之為怪物,其實多出於偶然,不足為不思議也。其他有臆病者,夜中旅行,途遭他人而認為怪物。或於樹枝揭燈,而遠方偶然認為怪物。總稱之為誤怪云。

次假怪者,非人為,非偶然,而自然起者。此妖怪有現於物上、現於心上之別,一者物怪,即物理的妖怪;他者心怪,即心理的妖怪。而屬物怪者,由天文學、或地質學、或物理、化學、或動物學、植物學,得考究其理,又屬心怪者,可以心理學說明其理。次真怪者,是真正之妖怪,指先所謂絕對無限之體而名也。假怪雖實怪之一,而講究之達其原理時,則基於尋常之規則道理可知。今日人智所謂妖怪,他日之人智,或可知悉其理。反之,而真怪者,雖如何而人智進步,終不可知,是超理的妖怪也。此所謂真怪之本體,到處遍在,不問物之上或心之上,漸研究之而達其本原實體,皆為真怪。終於不可知的,不可思議,即物者有物之現象與本體,心者有心之現象與本體,達物之本體則可謂真怪,達心之本體亦是真怪也。今欲區別此二者,而云一靈怪,一神怪,靈怪者,物之本體之妖怪;神怪者,心之本體之妖怪也。而靈怪及神怪之二者,皆神秘不測,在人智以上、道理以外者,合稱之為秘怪。若靈怪、神怪二者相合而一體,而至與道理一致無二途,則謂之理怪。然則真怪雖有三種之別,其實通為一也。

就以上數種妖怪觀之,偽怪、誤怪,是固非妖怪,全出人之虛構誤謬,故謂之妄有。次假怪,雖非道理上之真怪,而事實上現為妖怪,在裡面雖非妖怪,而表面則為妖怪,故謂之假怪。至真怪,則獨為真正之妖怪,除之,而無他之真妖怪,故謂之真怪。有此四種者,以偽怪、假怪及真怪為三大怪。考之世界上,世界者,有無限絕對之世界與有限相對之世界,又別有人間世界,此人間世界,跨在兩界之間,能與兩界相通,謂之三大世界。今與此三大世界相應,而妖怪亦有三大種:即真怪者,所謂絕對世界之妖怪;假怪者,所謂相對世界之妖怪;偽怪者,所謂人間世界之妖怪。而至誤怪,位於自然與人為之間,偽怪及假怪上偶然生者,別無對之之世界,故亦不以之為一大種之妖怪。以是舉妖怪之種類,偽怪、假怪及真怪之三大種。就其關係於真怪而開示其理於人又能講體達之之道者,即宗教也。次研究假怪之道理而明之者,一般之學科也。而關於偽怪而成立者,人情、風俗、政事等也。故研究偽怪者,得知社會人情之奇智妙用;研究假怪者,得曉萬有自然之奇變妙化;研究真怪者,得悟神佛之奇相妙體。是故,欲知社會人情之機密,當考究偽怪;欲知物心萬有之機密,當考究假怪;欲知人物幽靈之機密,當考究真怪。蓋其第一,於考治有關係;其第二,於教育有關係;其第三,於宗教有關係。是余妖怪學研究之順序。而其目的,在於去偽怪、拂假怪而開真怪之所以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