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告别XZ,一眨眼已经过去三年了,我想不到时间竟然过的如此快,我甚至还以为我背起包从四郎降措家走向朝阳开始新的旅程是昨天的事情,这一路上的风沙几乎让我忘记了时间的流逝,我也不知道我这一走竟是三年。
这三年来,我的家人早就发觉到我“人间蒸发”了,因为我退掉郊区的出租屋,还让姐姐把我的东西都搬到她家去,不过我东西少得可怜自然也可有可无,至于父母我就说我去外地工作了。这一路上我养成了一个经常查帐的习惯,每当我路过什么地方的银行我都会进去查查余额,但是离我要数目还差着十万八千里呢。
知道我这三年来怎么养活自己的吗?我申请了一份网络编辑的工作,每每走到一个地方我就会写一些这个地方的旅游攻略。每个月就那么几千块的死工资,而我也养成了一个抠门的坏习惯,原来我身上有些散钱都会给街边的乞丐,现在我就连给自己花钱都舍不得了,有时几块钱的白粥我都舍不得喝,有时候走到一些餐馆帮着别人刷一天的饭碗换点钱和饭,睡觉的话,立交桥下或者街边随便凑合一下一晚就过去了,运气好的话起来还会有人丢给我几块钱。
此时我的胡子和头发都已经长得和乞丐一样了,我也想不到我会如此狼狈,但是我看起来像乞丐又不是乞丐,因为乞丐不会拿着手机和平板电脑坐在地铁口或者商业街旁充电,每天看着微信群里一帮同学晒自己的娃,晒自己的车,晒自己的钱,不知道什么时候我也开始嫉妒了,过去我一直以为我是那种不近世俗的人,想不到我也沦落尘世了,这么讲也不对,自己本来就不清高何必把自己说的和圣人一样呢。我坐在街边看着网上我写的文章,拉下评论区全是对我的谩骂:
“脑残小编,写的什么玩意儿。”
“就这文章写的我都不想去这个地方玩了。”
“神经病,这小编就是个智障。”
“这破文笔,我儿子写的作文都比这好看。”
我看到这些评论也不疼不痒,因为我写的真的不好,每天我都是写这种文章草草了事,赚的也就是一篇文章30块的稿费。有些人肯定会问我写的这么烂为什么还没被人炒掉,那是因为别人不懂,我的文章已经烂出天际成为一种风格了,不少广告商都因为我的烂文而给平台投资植入广告。
我觉得有点困意,我走到了一旁的公园,坐在公园的长椅上躺了下来,手里还捏着半罐啤酒,嘴里叼着一根短的不能再短的烟头。三年了,那一年我从XZ出发一路走到XJ,跟着一支冒险队跨过塔克拉玛干沙漠,才理解三毛对生活的那种无助与感悟,只可惜冬天不是XJ吃葡萄的季节;然后呀,我又走到了甘肃,吃到除了兰州哪儿都不正宗的兰州牛肉拉面;接着又到了宁夏,非常不幸不小心把脚摔了个骨折,休养了几天顺便帮大排档的老板做烧烤赚点小钱;不知过了多久我才重新出发,来到了陕西,也终于明白了西安人的歌,也体会到了羊肉泡馍究竟是什么味道;本来想去山西一直奔向NMG却不料买错了车票坐车来到了河南,从郑州到洛阳除了一句“妮儿,弄啥了啊”以外什么都没学会,就这句话还是和河南街边的小流氓学的;到了山西,那时候网上的流行语是“你这么有钱,家里有矿啊,”然后我就真的去挖矿了,每天和工友们吃着最简单的馒头睡着最简陋的宿舍;一番辗转终于来到了NMG,我不想去包头,而是直接奔到了额济纳胡杨林,果然一片金黄的胡杨林倒映在水中的美景让我再次想起了和袭人一起旅行的时光。
你知道吗?我在NMG住了6个月,那时我住在一个牧场主家,他告诉我要做一个幸福的人,并且教我骑马放牧,当我骑着马驰骋在碧绿的草原上我才明白原来“凤凰传奇”的歌这么有魅力。
一眨眼我离开了NMG,一路走了下来,也不知道走了多久终于来到了一座大城市。袭人你知道吗?我想你了,只可惜,我没有五百万,五年已经过了三年了,我的未来依旧迷茫,文山的奶奶我也每个月给她写信,只不过信上说我还在和你一同旅行。
我忽然看着街上的车流唱起了一句“乌蒙山连着山外山,月光洒下了响水滩……”
此时一个年轻的妈妈牵着一个三岁的小女孩儿从我身边走过,一个大爷也提着垃圾袋拍了拍我用浓重的儿话口音说“诶诶诶,嘛呢?这儿是BJ儿,你怎么能睡在这儿呢,多难看啊。”
我没有喝醉,我捏着啤酒的瓶子“啊,我到BJ了,真想不到我走着都到BJ了。”
此时街上的灯都统统亮起,车流也渐渐开始拥挤了起来。牵着小女儿的年轻妈妈走到大爷身边关切地问“陈大爷,怎么了?”
“这一醉鬼,躺这儿睡觉,多不雅观啊。”
“我就担心他躺这儿容易着凉,要不咱问问有没有他家人的联系方式,让他家人接他回去?”
“唉,君君,不是我说你,你这人就是好心,你家沈晨回来了没啊?”大爷的话让我有些惊讶,君君?沈晨?这世界真的有那么巧的事吗?
叫君君的女子笑着回应“他还没下班呢,我一会儿去朝阳区接他,他今天没开车。”
“妈妈,你看叔叔的胡子好长啊。”小女孩儿说着揪着我的胡子,君君也连忙制止了小女孩儿的举动,我的手机也在那一刻从我的口袋里掉了出来,君君好心地帮我捡起手机,她无意间看到了我手机上的消息,好几条消息都来自于一个叫“期待文学家的校友群”,就连沈晨也在三分钟前发过消息,突然又传来一个短信,让君君愣了一下。
我抢过手机,看着旁边的大爷双手靠着后背慢慢悠悠地走开了,我又看了看短信,是姐姐发过来的,上面写着“仲达,马上就是黄金周假期了,你回家吗?”
君君低头只问了一句“你是喻仲达吗?”
这回错不了了,眼前的人真的就是陆君君,我曾经幻想过无数次与她见面,却不知道是一个这样的巧合。我低着头避开她的目光,没想到最狼狈的一面被她就这样看到了“你认错人了,我不姓喻。”
“好了,别装了,一看你手机我就知道了,想不到在这儿遇见你,真巧。”我抬头看见灯光下她的笑容多了几分成熟,也多了一些沧桑,也难怪,她都为人妻,为人母了。
“我只是碰巧路过的,真的。”
“别说中国了,BJ这么大我们都碰巧见面了,不是更巧吗?你最近过得还好吗?”我戏谑地笑了起来,我过得好不好?我心里想着我要是过得好至于像个乞丐一样在这街上游荡吗?不过许久不见的人都会说这句话,即使这句话无比老土也无比尴尬。
我拎着酒瓶子哈了一口气“好,怎么不好,我每天都养马放牧,只是一个不小心走到BJ了。”
君君抱起身边的小女孩儿“吃了不少苦吧,看你这样子没吃饭吧,走吧,跟我回家吃口饭先。”
“不用,我吃过了,”我话音刚落,肚子便不争气地叫了起来了,我还是摇摇头“算了算了,君君,你就别把见到我的事情告诉沈晨了,不然我就被他笑掉大牙了。”
“你呀,还是老样子,一脸不服输的暴脾气,你说你走了多少年了。”
“不长不短,刚好三年,”我冲君君手上的孩子弹了一下舌头用怪叔叔的笑容笑道“小朋友,你叫什么名字啊。”
“沈美琴”小女孩儿的声音很清澈,感觉有时候孩子也能温暖一个人在落魄时候的灵魂。
“哦,原来你叫沈美琴啊。”
“美琴,快叫叔叔”
“叔叔好。”
“我才二十多岁,叫我叔叔不合适吧。”我吐槽了一句,但是说实话叫叔叔也对,如果叫哥哥的话那我不就比沈晨差一辈了吗?不能吃这个亏,还是叫叔叔吧。
“咱们都快三十了,还以为自己是十几岁那会儿啊?”君君也一同坐在了长椅之上,我看了看BJ的夜空,虽然亮可是依旧看不见星星,这早就已经不是我们儿时的天空了,看看现在的生活也已经物是人非了吧。
我好奇地问她“你现在在做什么工作呀?”
“我呀,我现在在一家幼儿园做老师,幸运的是我女儿就在我带的班隔壁。”
“真好,你过去学的不就是儿童心理学吗?一定很喜欢小孩儿吧?”
“是啊,仲达,老梁说你一直在旅行写书,你写了几本了?”
这个问题很尖锐啊,要说我有想做文学家的梦想,可是至今为止我还没有写出一本书,就连说自己是小说家都没有一点底气,也不知道为什么我会摇头说“不写了,有什么好写的,梦想也不能当饭吃,我现在只想赚钱。”
君君露出疑惑的表情,眼中又带有一些失望“你放弃了?我本来以为你是一个从来对钱不感兴趣的人呢。”
“人是会变的,你说这个世界那么大,多少人都丢了初心呢?多少梦想当歌手的人都把梦想扔进了海里,又有多少写小说的败给了时间与毅力。”
“难道你也会败给毅力?”
“不,我败给了金钱。”
“金钱?为什么?”
“一言难尽。”
“走吧,跟我回家,带你换身衣服,沈晨见到你一定会很开心的。”
我同意她说的话,沈晨见到我这个样子只会往死里笑我,那多开心啊,自己曾经的对手落败成这个样子,谁不开心。随然有些不安,可是我还是答应了她。
君君把我带回家,借了我几套沈晨的衣服,看得出这小子又胖了,衣服又大了一个码,光看他的衣服,拉起来要不说这是件衣服我都以为是窗帘。君君也给沈晨打了个电话说要让他见一个能让他感到惊喜的人,我觉得我带给他更多的是惊吓吧。
晚上8点多君君开着车去接沈晨下班,路上我也把我所经历的一切告诉了她,她除了表示惊叹以外什么也没说,试问哪个傻子会四处旅行,然后又跑到灾区救灾顺便找人,好不容易过上几天天堂的日子然后又被一棒子敲回现实,现在想想看忍不住骂着狗血的故事“shit!一坨狗屎!”
接到沈晨的那一瞬间,他见到我的那一刻他的下巴都掉了下来,即使我现在头发和胡子拖得邋里邋遢的,但是他还是一眼就能认出我,坐在车上还不停怀疑我是不是给他戴了一顶有颜色的帽子,果然成人的世界真的恶心,我也没和他解释,而是他看到我的样子也能猜得出我现在可比三年前还要落魄,至少三年前我还会打理一下自己,现在我根本懒得打理。
碰到沈晨少不了的又是一顿吹牛逼,我除了看出他胖了以外什么都看不出来,他说他这两年在国防部工作,每天的工作都很忙,还和我吹牛说什么为国家做贡献,算了我也知道吹牛是他从小就有的毛病,虽然我们之间发生了很多,但是我还是把他当成身边一个要好的朋友,因为我的朋友不多,所以沈晨即是我的对手也是我的好友,只可惜我们的战争以我惨败的结局收场,到头来,他收获累累硕果,我却一无所有。
沈晨和君君晚上还请我吃了一顿饭,吃的还是他们常说的“BJ人都不去吃的全聚德烤鸭”,也是今天我才知道我到底有多能吃,沈晨也叫一瓶白酒跟我续起旧来,这是我这么多年以来第一次和沈晨那么和平地说话。这一晚上,我整整吃掉了两只鸭子,吃了几碗白饭我也数不清了,反正这是我这三年吃的最饱的一顿饭,反正沈晨请客吃这么多就吃这么多吧。
饭后我们三人一路散步走着走着就走到天安门了,天安门外还是那么多人,都是来旅游的,果然是大城市啊,如果我现在还在写小说我肯定不会写天安门前是什么样子,因为每个人肯定都见过,就算没来过图片肯定也没少看。
我们三人走在城门之下,沈晨和君君跟我并排走着。沈晨指着天安门外的人潮说“仲达啊,你还记得我们小时候的街道吗?那时候人很少,我们可以随便跑,你记不记得,那一年你还差点被一辆摩托车撞了。”
我知道他现在说的都是胡话,因为他满脸通红,呼吸都带着一股酒气,只可惜我自己没资格说他,因为我自己也喝高了“记得啊,但是广州禁摩都多少年了,过去我们玩过的街道现在早就该建成购物中心了。”
“变得也不只是城市,我们也变了,说不定再过几十年,我们都满头白发了。”
“哈哈哈哈,但是我可达不到你这高度,你说从小到大我喜欢的东西不都被你赢走了吗?过去我喜欢卡通钥匙扣被你玩游戏赢走了,后来我又喜欢奥特曼CD也被你打赌赢走了,到了大学你还不放过我,就连我最喜欢的……”
我此时也情不自禁地开始说起了胡话,但是沈晨打断了我的话,他冲我使了一个眼色,我知道他的眼神里愧疚与隐瞒,他想让这个秘密永远的烂在我肚子里,而我也见到了君君,只不过我们再也回不到从前了。我知道他的想法,立刻把没说完的话咽到肚子里,幸好老梁把这件事告诉袭人又无意间被我知道了,至少我了解这件事情会比我蒙在鼓里要好受多了,就当我为成全朋友,放弃了自己吧。
也许我们三个走在一起有些尴尬,君君让我们在这里等她一下,她去帮我们买点醒酒的饮料,说实话,这是个不错的借口,或者她可能是当着沈晨的面无法面对我,因为有太多她不知道的事情了,但是正是因为如此,我才能更好的和沈晨单独聊一聊。沈晨看了看手表,可能是想他女儿了,吃饭前我们就把他女儿送回家了,庆幸家里还有个保姆。
沈晨坐在了人行道边的花基上看着长安街上人来人往,车水马龙的景象,他嘴里吐着满是酒精味的呼吸“仲达,你记不记得我们过去学的《十里长街送总理》吗?”
“记得啊,今天才知道,长安街原来这么长哦”
“我第一次来也是这么感叹的,仲达,你见到老梁了吧?”
“啊,我在昆明见到他了。”
“他和你说了吗?”沈晨的声音有些颤抖,不知道是喝多了还是心里正在挣扎着。
既然都说到这个份上了,也没什么好遮掩的了,反正君君也不在,我也和他一同坐在花基上,我看着来来往往的人流说“嗯,其实他没有说,只是我无心听到的。”
“对不起!”说实话,这是我第一次听见沈晨道歉,这可不是他的性格,过去我们打架他也从来不说对不起。
我看着这胖子捂着眼睛似乎像个孩子一样快哭了出来“喂,多大个人了,我比你狼狈这么多都没像你这样,你个死胖子别在外面丢人了。”
他忽然搂住我的肩膀哈了一大口酒气到我的脸上,真难闻,我都差点吐了出来,他指着我说“要知道,当年要不是我,美琴现在就是你闺女了,你不恨我吗?要不你给我一拳?”
“没必要,你是军人,你明白,打仗和数学题不一样,数学题要求过程,打仗只要结果,你赢得漂亮,只不过我们不像美国和苏联,最终冷战,而我们是兄弟。”我承认,我也开始说胡话了。
沈晨点起了一根烟,我也顺手拿了一根,他猛吸了一口“你真的当我是兄弟吗?我小时候一直欺负你,长大了还不忘酸你,还把你女朋友抢走了,这样你还把我当兄弟,我真觉得自己是个混蛋啊。”
“你才意识到自己是个混蛋啊,”沈晨不知为什么说着落下了几滴眼泪,我吐了一口烟和他开玩笑道“小时候不懂事,现在我们都长大了,我不怪你,同学会上不吹牛逼怎么体现的出老师有多牛逼,我不怪你,再说你看我这样子,如果君君跟着我生活一定没有现在那么幸福,你那么爱君君,我更没资格怪你啊,过去就让它过去吧。”
“谢谢兄弟,我看你这一路也是受苦了,这几天就在BJ好好休息休息吧,过几天我买张飞机票送你回广州。”沈晨这句话让我突然觉得我的旅途在这一刻划上了句号,不为别的,一切似乎都是上天的安排,我的心结也在今天解开了。
我点了点头,虽然心里的乱麻解开了,可是我并不觉得轻松了许多,姐姐的梦想,我还没有实现,承诺的500万我也没赚到,或许在我点头的那一瞬间,一切都放弃了吧,毕竟每个人都不容易,表面光鲜艳丽,背地里不也是“面朝黄土背朝天”般的辛苦吗?就让生活回归平淡吧。
说着说着,君君买了两瓶饮料回来,那一刻我们三人仿佛回到了小时候,一起无邪地走在街上有说有笑,四周的车与人仿佛都不存在一般,长安街上的街景也仿佛变成了小时候我们一起玩耍过的街道。这一刻,虽然我喝多了,但是我无比清醒,在我眼里,街上的所有人都醉了,唯有我清醒着,也不知道为什么,我想起了三年前袭人离开后那个麻木的夜晚,我打开了袭人的小皮箱,箱子里都是她画的画,只可惜那时候麻木,没太在意,最后她的画我都存在了四郎降措家。
我记得她当时不给我看那些话是因为她在每幅画上都写了自己的心情,那时候她画下了南宁的五象广场说“这是我逃出来的第一天,虽然‘丢了钱包’但是最后发现只是一场笑话,还好遇到了一个大哥哥,我想和他一起去旅行,我觉得他是个可靠的家伙,因为他是《三国》里的大军师司马懿,我是《红楼梦》里的小丫鬟花袭人。”
在桂林的时候她画下了夕阳下的漓江与梯田“今天我们到桂林了,我们遇到了一对恩爱的夫妻,那一刻真羡慕那种甜蜜的爱情啊,哦对了,我们在漓江上坐着的小竹筏唱起了《山歌好比春江水》,第一次觉得旅行那么开心,因为大军师说:见到的是景象,有故事的才是风景。”
到了文山,面对普者黑的旷野“知道吗?我们的车坏在了文山的一个苗寨,庆幸我和大军师遇到了一个好心的奶奶把我们当成她的亲孙子,我也知道了大军师的生活似乎也不幸福,但是我们都是寻找幸福与追逐梦想的孩子;面对着旷野,也只有黄家驹的《海阔天空》能喊出我们那份心情吧。”
又到了红河“红河的油菜花真美,那一天我们还去算命了,大军师总说他的手相不好,似乎确实不好呢,但是我的手相似乎能弥补他,嘿嘿,说明我是大军师的幸运星呢!”
谁知道经历了红河的风波,又辗转到了昆明“我第一次知道大军师原来那么勇敢,面对人贩子与鲁莽的我,大军师竟然奋不顾身为我挡下了那一刀,我还见到了他的同学听到了他的故事,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我有点喜欢上他了,不是因为他奋不顾身为我挡下了刀子,而是这一路走来他的理解与体贴,还有他追逐梦想的决心。”
到了青海,她什么也没画,只给我在平板电脑上留了言,后来我们经历了生死,经历了误会,最终终于在一起了,我们从青海离开后第一时间去祭拜了汶川地震遇难的同胞们。
后来又到了XZ,她在纳木错圣湖与布达拉宫的好几幅画上写着“我现在觉得我已经深深地爱上大军师了,他一定是天上神仙手中的笔,只不过不小心掉到了凡间,在这个浮躁的社会,唯有他能写下神话,我最爱的人叫喻仲达!”
一转眼我又走在了BJ的街上,果然还是BJ热闹啊。忽然君君和沈晨放慢了脚步,我猛然回头才发现我才从思绪中走出来,君君扶着昏沉的沈晨,她把平板电脑递到了我的手上。我结果电脑,发现小说停留在了第十八章,看来君君已经看完了我写的这十八章了。
我们身边是天安门的红墙,路灯的光在车流的影子下变得忽隐忽现,和电影的场景一样。君君认真地看着我“仲达,抱歉,我把你写的小说看完了。”
“看吧,反正也没用了。”
“不,我反倒觉得你应该把这本书写完。”
“写完有什么用?也不值五百万。”
君君的表情忽然彼变得很认真“抱歉,我当时觉得我错过了你真的伤心,但是看了你的故事我竟然有些惭愧,想不到世界上还有个女孩儿能如此相信你,我相信她一定还在等你,不管你的书值不值500万,但是如果你放弃了,你所做的一切一文不值,但是如果你坚持,你一定能成功,相信我,你有那个文笔和实力,这本书的结局不该是这样的。”
“没错,仲达,你可是我们的文艺青年啊。”沈晨也是第一次给予了如此的鼓励,我掐灭了烟头不知道为什么笑了起来,有人说接受鼓励其实就是一种接受失败的因素,但是我现在需要的似乎真的是来自好友的鼓励。
我的头昏昏沉沉了三年了,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我这一刻竟然感到我比轻松,我脑子里都是过去的朋友们喊着“文艺青年”这几个字,当时我觉得是嘲讽,但是长大了我才觉得这似乎是对我的一种肯定,我把平板放进了我的破背囊里说了一句“谢谢你们。”
“好了,天色不早了,仲达,我们回去吧,过几天等你回广州写完这本书一定要给我们看哦。”君君对我竖起了大拇指,就像她小时候称赞我的作文一样。
我随便捡起地上一张报纸,却无意看到一行字“张宇峰导演陷入创作瓶颈,新作品再坐冷板凳!”
我忽然想起了在玉树张宇峰导演对我说过的话,我看着BJ的夜空摇摇头“抱歉了君君沈晨,本来几乎在你们家待几天就回广州了,但现在看来我可能现在就要和你们说再见了。”
“咩话(白话:什么?),你想去边啊(你要去哪儿啊)?”沈晨忽然爆出了粤语。
君君知道我是个很难捉摸的人,她从小就知道世界上任何人都阻拦不了我于是说“你要走就走啦,但系可不可以话卑我知,你去边度啊,或者你要去揾边个啊(但是可不可以告诉我,你要去哪儿啊,或者你要去找谁啊)?”
我忽然背对着他们继续往前走着,这也算是匆匆相遇后匆匆道别吧,我指着夜空说“我去魏国,找曹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