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公众音乐

十八世纪的三十至四十年代,上流社会中音乐的不同功能像以往一样通过多种途径得以呈现:歌剧院、教堂、私人厅堂依然用着它们先前一直所用的音乐。然而,公众音乐会的出现导致人们对一种音乐类型的需求——它无需通过多种感官来体悟,只需靠听觉鉴赏就行。这种音乐极为成功地吸收了室内乐和歌剧音乐中的流行元素,以致协奏曲和交响曲从那时起一直到现在仍魅力长存,音乐会曲目中的核心地位不可撼动。从一种情境转化到另一种情境是可能的,因为绝大多数的管弦乐队和演出团体都属于小型建制,而且通奏低音的使用极为普遍,涉及所有乐曲。因此,深深植根于意大利和法国歌剧序曲以及乐队协奏曲[ripieno concerto]的早期交响曲依然可以运用三重奏鸣曲——一种室内乐体裁——的织体作为其基本形态之一。另一方面,独奏协奏曲将歌剧的许多元素带入音乐会的舞台,正如在一个咏叹调似的框架内,独奏乐器所展示的华丽技艺注定后来要在这个世纪超越甚至像阉人歌手这样的技巧大师的炫技性表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