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古典音乐:海顿、莫扎特与贝多芬的时代
- 菲利普·唐斯
- 497字
- 2024-11-02 14:14:21
弦乐三重奏
1760年代还见证了真正现代类型的、没有键盘乐器的室内乐组合形式的发展。弦乐二重奏、弦乐三重奏、弦乐四重奏以及五重奏(虽然它们在1760年前就可能出现)开始在具有很高修养的业余音乐家的活动中占据了前所未有的重要地位。为两把小提琴而作的二重奏在弦乐二重奏诸类型中始终最受欢迎,紧随其后的是两把大提琴的二重奏,而小提琴与中提琴二重奏——此类二重奏中最知名的是莫扎特的作品——的组合形式却是最不流行的。在弦乐三重奏中,两把小提琴和一把大提琴的组合形式无疑是被运用得最普遍的,这也许是由于它与由两把小提琴和通奏低音构成的、古老的三重奏鸣曲之间的关系所致。全欧洲的作曲家都为这三件乐器写作,声势浩大。在大多数情况下,大提琴的写法和三重奏鸣曲中通奏低音的写法并无大异:多半是担任和声和节奏背景,而非作为旋律性乐器。在路易吉·博凯里尼的三重奏中(最先被他编入自己的作品目录的是创作于1760年的一组),大提琴在传统的低音功能和新兴的协奏功能之间摇摆不定,而后一种效果是这位作为大提琴家的作曲家较为偏好的。毫无疑问,小提琴、中提琴和大提琴的组合形式在弦乐三重奏的历史进程中是大势所趋,只是在这一时期还不是十分昭著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