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武则天当政时期的改革

弘道元年(683)十二月四日,唐高宗病死于洛阳,遗制皇太子柩前即位,“军国大事有不决者,取天后(武则天)处分”[4],按照唐高宗的遗嘱,皇太子李显继承皇位,是为唐中宗;武则天被尊为皇太后。唐中宗却是一位无德无才的皇帝。他在即位之后,不是想着如何改变当时的困境,如何为唐高宗办丧事,而是迫不及待地要把自己的岳父韦玄贞提拔为宰相,并授乳母之子五品高官。宰相们出来反对,唐中宗甚至说:“我让国与玄贞岂不得,何为惜侍中耶?”[5]裴炎将此事告诉武则天。武则天认为唐中宗不堪为帝,遂于光宅元年(684)二月六日将他废为庶人,另立睿宗,“居之别殿”,亲临朝称制,独揽大权。

龙门大卢舍那像

文明元年(684)八月,武则天葬高宗于乾陵。九月改元光宅,大赦天下。同时下令改变旗帜、服色和文武百官称谓。改“东都”为“神都”,改洛阳宫为“太初宫”。准备用自己的全部才能酬答唐高宗的顾托之重和睿宗的推让之诚。但这一做法引起了部分宗室成员和所谓“皇唐旧臣”的不满,并发生了徐敬业的叛乱。武则天以铁的手腕派兵平定了徐敬业的叛乱,并改元“垂拱”。一年以后,社会趋于安定,武则天下诏“复政于皇帝(睿宗)”。唐睿宗奉表固让,武则天继续临朝称制,掌握权柄,直到载初元年(690)。

武则天以皇太后的身份临朝称制,权势已与皇帝没有什么差别。但皇太后毕竟只是皇太后,还不是皇帝。随着临朝时间的推移和个人名望的提高,武则天的权势欲望逐渐增强。另一方面,出来反对武则天当权的宗室成员和元老重臣也越来越多,继徐敬业叛乱之后,越王贞又发动了叛乱,迫使武则天加强手中的权力。在这种情况下,武则天逐渐产生了改唐为周的想法。天授元年(690)武则天在洛阳称帝,从而成为中国历史上唯一的女皇帝。

武则天为什么能够称帝?原因固然是多方面的,但与她当政时期所进行的改革是密不可分的。武则天是一位政治家,也是一位改革家。她在登上政坛后,以超人的胆略和魄力,在政治、经济、军事、文化和社会生活诸方面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

一、参与朝政时期的改革

武则天的改革,最早可以追溯到唐高宗统治时期。唐高宗对武则天十分信任。《资治通鉴》卷200载:显庆五年(660)十月,高宗“初苦风眩头重,目不能视,百司奏事,上令皇后决之”。《唐会要》卷二也说:显庆五年十月以后,“上苦风眩,表奏时令皇后详决,自此参预朝政”。在唐高宗统治时期,武则天参与朝政20余年,帮助唐高宗进行了一些改革。这一时期的改革主要是围绕着调整统治阶级内部的关系和提高行政效率而进行的。

1.改《氏族志》为《姓氏录》

唐初虽然实行科举制,但所依靠的主要统治力量依然是那些靠军功起家的元从功臣。这些人大都出于氏族家庭,有深刻的社会背景。经过唐初几十年的发展,成为地位显赫的权贵,与新兴的官僚士人之间存在着一定的矛盾。高宗立武氏为皇后时,曾遭到以褚遂良、长孙无忌为首的贵族官僚集团的激烈反对。在庶族官僚集团支持下,武则天才当上了皇后。因此唐高宗和武则天痛恨那些自命不凡的旧贵族,在贬杀长孙无忌、褚遂良、韩瑗、来济,提拔李义府、许敬宗等人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行抑制旧贵族、扶植新权贵的政策。其具体做法就是改《氏族志》为《姓氏录》。

《氏族志》是唐太宗贞观年间修成的一部关于士族等级的书籍。唐太宗修《氏族志》的目的,是为了打击那些不利于自己统治的旧门阀,扶植那些在唐朝建立和统一过程中立有战功,在“玄武门之变”中支持自己的谋臣猛将,以巩固李氏王朝的统治。事实上,《氏族志》问世之后,也确实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这样的作用。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和社会的发展,《氏族志》成了旧氏族的护身符和社会不安定的因素。一方面,它完全变为维护元老重臣和达官贵人利益的工具。在它的保护下,元老重臣和贞观旧僚不仅控制了朝廷的要职,而且与旧士族势力相结合。[1]大都形成了比较雄厚的私人势力。另一方面,它也变成了阻碍“寒族”晋升的一大障碍。当时,庶族势力发展很快。不少人在经济上发了迹,要求相应的政治地位,但仕途多为士族控制,有些人虽然通过科举入仕,也常常“挠不得进”,因而反感《氏族志》。这种情况在永徽六年(655)皇后废立事件发生后表现得更为明显。这样,对唐高宗来说,修改《氏族志》已不可避免。武氏家族此时虽已显达,但究其门第,不过是一个地方富商,不在《氏族志》之内。因此,修改此书,更是武则天的愿望。所以,唐高宗下达了修改《氏族志》的命令。

关于修改《氏族志》的情况,史书有比较详细的记载。《资治通鉴》卷200显庆四年(659)六月说:“丁卯(22)日,诏改《氏族志》为《姓氏录》。初,太宗命高士廉等修《氏族志》,升降去取,时称允当。至是,许敬宗等以其书不叙武氏本望,奏请改之。乃命礼部郎中孔志约等比类升降,以后族为第一等,其余悉以仕唐官品高下为准,凡九等。于是士族以军功致位五品,预士流。时人谓之‘勋格’。”《唐会要》卷36说:“上亲制序,仍自裁其类例。凡二百四十五姓,二百八十七家。以皇后四家,酅公、介公、赠台司、太子三师、开府仪同三司、仆射为第一等,文武二品及知政事者三品为第二等。各以品位为等第,凡为九等,并取其身及后裔。若亲兄弟,量计相从,自余枝属一不得同谱。”从这些记载里可以看出:发起此举者为许敬宗、李义府,决策者是唐高宗,修撰者是孔志约等12人。取舍的标准是当时的官职高低。旨在提高皇后武则天和现任官员的门第。书成,不为“士大夫”所喜,被称作“勋格”。全书比《氏族志》多100卷,但所列士族少48姓,1364家,在所录245姓,287家士族中,有不少是《氏族志》中所没有的。

如果把《姓氏录》的修纂情况及其内容与《氏族志》做一比较,就会清楚地看到,二者有许多相似之处,又有明显的差别。从表面上看,改《氏族志》为《姓氏录》只是用不同的标准重新划分了士族的等级,实际上它对统治阶级各个阶层的地位做了一次大调整,其影响是不可低估的。《氏族志》打击了魏晋以来破落的高门第士族,提高了唐初皇室及帝王将相大臣的门第;《姓氏录》则限制唐初以来士族官僚的权势,维护了新兴官僚贵族的利益,为庶族地主势力的进一步发展开辟了广阔的道路。由此可见,由《氏族志》到《姓氏录》,标志着统治者用人方略的改变。如果说唐太宗在贞观时期依靠的统治力量主要是元从功臣、士族官僚,那么,在唐高宗和武则天时期已转变为主要依靠新兴的官僚贵族。这一点是非常清楚的。

2.对官制进行局部调整

唐初以来,逐渐形成了比较完备的官僚体制,中央有三省六部,地方有州县二级,官有定员,职责明确。唐高宗武则天统治时期根据当时形势的发展,在改《氏族志》为《姓氏录》之后,对官制做了如下调整:(1) 增减官职。显庆元年(656),置骠骑大将军。龙朔二年(662)正月,太府寺更置少卿一员,分两京检校。[1]二月七日,废尚书令。总章二年(669)二月十二日,同三品始入衔;置司列、司戎少常伯各两员。永淳元年(682)七月,置州别驾 [2];外司四品以下知政事者始以平章事为名。(2) 改易官名。龙朔二年(662)二月,改门下省为东台、中书省为西台、尚书省为中台;侍中为左相,中书令为右相,仆射为匡政,左右丞为肃机,尚书为太常伯,侍郎为少常伯。其余二十四司、御史台、九寺、七监、十六卫,并以义训更名。[3]咸亨元年(670)十二月,高宗又下诏,将龙朔二年所改官名大部分依旧,“其东宫十率府……各宜依旧为率府。其左司议郎除‘左’字。其左右金吾,左右威卫,依新改。[4](3)官加泛阶。乾封元年(666)正月五日,“文武官三品已上赐爵一等,四品已下加一阶”,打破了以劳考叙进的局面。[5](4)确定服饰。龙朔二年九月,令八品、九品衣碧。上元元年(674)八月,敕文武官三品以上服紫,金玉带;四品服深绯,金带;五品服浅绯,金带;六品服深绿,七品服浅绿,并银带;八品服深青,九品服浅青,并 石带。[6]

在铨选方面,针对“承平既久,选人益多”的状况,制定了新的铨选制度,《旧唐书·裴行俭传》载:总章二年(669),司列少常伯(即吏部侍郎)裴行俭等始设长名姓历榜,引铨注法,定州县升降、官资高下,遂为定制,按照“身”“言”“书”“判”四条标准,录取人才。计资量劳而拟官,始集而试,观其书、判(看是否楷法遒美,文理优长);已试而铨,察其身、言(是否体貌丰伟,言辞辩正);已铨而注,询其便利;已注而唱,集众告之。然后类以为甲,先简仆射,乃上门下;既审,然后上闻,主者受旨奉行。各给以符,谓之告身。兵部武选亦然。课试之法,以骑射及翘关、负米。人有格限未至,而能试文三篇,谓之宏词,试判三条,谓之拔萃,入等者得不限而授。其黔中、岭南、闽中州县官,不由吏部,委都督选择土人补授。凡居官以年为考,六品以下,四考为满。[1]仪凤元年(676)八月,高宗又下令:“桂、广、交、黔等都督府,比来注拟土人,简择未精,自今每四年遣五品已上清正官充使,仍令御史同往注拟。”时人称之为南选。[2]

为了有效地管辖广大的周边地区,唐高宗和武则天在这些地区广泛地设置州县,并大胆地使用当地部落酋长做官,如龙朔元年(661)在“吐火罗、嚈哒、罽宾、波斯等十六国置都督府八,州七十六、县一百一十,军府一百二十六,并隶安西都护府”[3],多以其渠帅为刺史、县令。麟德元年(664), “于昆明之弄栋川置姚州都督府”,管三十二州。总章元年(665)分高丽地为九都督府,四十二州、一百县,置安东都护府于平壤以统之,擢其酋渠为都督及刺史县令,与华人参理。[4]咸亨三年(672), “昆明蛮十四姓二万三千户内附,置殷、敦、总三州”[5]。总之,在周边少数民族地区,甚至附属国都普遍设立了州县或羁縻州府,与之相适应,任命许多少数民族首领为地方长官。

乾陵蕃臣像中的吐火罗王

从当时的实际情况分析, 调整官制的主导思想和改《氏族志》为《姓氏录》的宗旨是基本一致的。当时对官制所做的调整有些是必要的,有进步意义,如对铨选制度的调整更是如此。有些是多余的,没有什么实际价值,如官名的改易等等。

3.其他方面的改革

以上所列,是唐高宗在位时期比较重大的改革,至于日常政务方面的改革就更多了。如武则天在上元元年(674)十二月上表,“建言十二事:一、劝农桑,薄赋徭;二、给复三辅地;三、息兵,以道德化天下;四、南北中尚禁浮巧;五、省功费力役;六、广言路;七、杜谗口;八、王公以降皆习《老子》;九、父在为母服齐衰三年;十、上元前勋官已给告身者无追核;十一、京官八品以上益禀入;十二、百官任事久,材高位下者得进阶申滞。”[1]唐高宗下诏贯彻执行。像这样的例子俯拾皆是,不胜枚举。

如果我们把上述事件加以分析,并与贞观时期的情况做一比较,就会发现:显庆五年至弘道元年(669—683),统治者基本顺应了历史潮流,推行并在一定程度上发展了太宗创立的多种制度,维护了国家的辽阔版图。

二、临朝称制时期的改革

唐高宗死后,武则天废中宗,另立睿宗,临朝称制,独揽大权。文明元年(684)八月,武则天葬高宗于乾陵。九月改元光宅,大赦天下。同时下令改变旗帜、服色和文武百官称谓。改“东都”为“神都”,改洛阳宫为“太初宫”。准备用自己的全部才能酬答唐高宗的顾托之重和睿宗的推让之诚。但这一做法引起了部分宗室成员和所谓“皇唐旧臣”的不满,并发生了徐敬业的叛乱。武则天以铁的手腕派兵平定了徐敬业的叛乱,并改元“垂拱”。一年以后,社会趋于安定,武则天下诏“复政于皇帝(睿宗)”。唐睿宗奉表固让,武则天继续临朝称制,掌握权柄,直到载初元年(690)。在此期间,武则天励精图治,为振兴朝纲进行了不懈的努力。具体说来,大致有以下几点:

1.广开言路

唐初依前代旧规,设登闻鼓于西朝堂,设肺石于东朝堂,供告急诉冤之用,但派专人防守,一般人即使有冤,也难击鼓立石。垂拱元年(685)二月,武则天下制:“朝堂所置登闻鼓及肺石,不须防守,有挝鼓立石者,令御史受状以闻。”[1]垂拱二年(686)三月,又令巧匠鱼保家作铜匦四枚,共为一室,“四面置门”,分别为青、红、白、黑四色,置于朝堂,以收天下常人表疏:青匦在东,名“延恩”,告“养人及劝农之事者”投之;丹匦在南,名“招谏”, “论时政得失者”投之;白匦在西,名“伸冤”,有“欲自陈屈枉者”投之;黑匦在北,名“通玄”,献“谋智者”投之。令正谏大夫、补缺、拾遗一人充使,于朝堂知事者,“每日所有投书,至暮并进”。武则天通过铜匦了解到不少情况,“由是人间善恶事多所知悉”。

2.扩大仕途

唐初入仕之途主要是门荫,其次是军功、科举。门荫是汉魏以来传统的入仕途径,带有“世卿世禄”之遗风,只局限于达官贵人。军功授爵古亦有之,然不甚流行。南北朝末期有所抬头,但只局限于战争场合和军人内部。科举制起于隋,兴于唐,虽面向全社会,但也往往限于贵族上层,一般百姓很难问津,所以唐初的仕途虽较前代为宽,但从当时的社会状况来看,仍然是比较窄的。官僚贵族仍然是政治舞台的主体。对此,唐太宗十分不满。他虽准备拓宽仕途,实行自举,但因有人反对而未能如意。[2]武则天自当皇后以来,遭到不少士族官僚的反对,因而对门荫入仕的主导地位极为不满。为了壮大自己的势力,使更多的有识之士为其统治服务,她勇敢地迈出了唐太宗所未能迈出的一步。垂拱元年(685)五月,“制内外九品以上及百姓,咸令自举”。也就是说,不论是现任官吏,还是平民百姓,只要有才干,都可毛遂自荐,以求进用。《新唐书·则天顺圣皇后武氏传》云:“太后不惜爵位,以笼四方豪杰自为助,虽妄男子,言有所合,辄不次官之,至不称职,寻亦废诛不少纵,务取实才真贤。”

与此同时,武则天还对科举制度进行了改革,借以广泛地搜罗英俊,招揽人才。科举制度创立于隋,在初唐以来有了明显的发展,但还不够完善,未能很好地发挥作用。针对这些情况,武则天在临朝称制时,特别是平定越王后,采取有效措施,对科举制度进行了一番改革:首先,使“常举”制度化,坚持每年开科取士,不以任何借口停止贡举。其次,调整取士科目。重点发展进士科,适当发展诸科,降低明经科的地位。如分神都、京师两处举进士,增加明法科及第人数,垂拱四年(688年)至三十人。[1]与此同时,扩大制举。表现在:缩短制举时间。以前数年一次,自此基本每年一次。扩大录取人数。以前每次只一至二人,自此大有突破。增加科举科目。以前每次不过一至二科,自此,增至七到八科。为了进一步搜罗人才,武则天在改革、健全科举制度的基础上又创立了殿试。所谓“殿试”就是皇帝在殿廷上向贡士亲发策问的考试。载初元年(690)“二月,辛酉(14日),太后策贡士于洛城殿。贡士殿试自此始”[2]。

3.整饬吏治

吏治对社会发展至为重要,因此自古有作为的帝王莫不勤于整饬。武则天“通文史”,并有几十年的统治经验,对此十分清楚。她知道,对于官吏光用法律的形式来约束是不行的,要使他们“称职”,必须加强教育,使其懂为臣之道。为此,她在百忙中抽出时间,亲自撰写《臣轨》一书,其中心思想是要求臣僚成为德才兼备、忠君爱民的人物。[3]由于此书采用了摆事实、讲道理的方式,要求严而不苛,故而引起了较好的反响。在对官吏进行普遍教育的同时,武则天还对官僚体制的某些环节做了改革。如垂拱二年(686)正月,提高地方官的身份,初令都督、刺史并准京官带鱼。三年十一月,罢监军。[1]

4.修改律令

武则天辅佐高宗几十年,深知法制的重要。为了进一步维护社会秩序,垂拱元年(685),即派人重新删定律令格式。修改律令的指导思想是约法省刑。武则天说:“朕情在爱育,志切哀矜。疏网恢恢,实素怀之所尚;苛政察察,良夙心之所鄙。方冀化致无为,业光刑措。”[2]由于《永徽律疏》本身“得古今之平”[3],因而修改时大抵依旧,“唯改二十四条”[4]。对于格式,则根据便于时而堪为当时行用的原则做了较大的变动,编成了《垂拱格》二卷,《垂拱留司格》六卷,《垂拱式》二二卷[5]。删定工作结束后,武则天亲为《垂拱格》作序,与律令等一道颁下。由于武则天的主导思想正确,加上删修官韦方质、王守慎等精通法律,因而垂拱格式,“议者称为详密”[6],施行之后,颇见成效。

5.布政维新

垂拱四年(688)十二月二十七日,薛怀义主持修建的明堂宣告竣工。于是,武则天诏曰:“时既沿革,或没相遵,自我作古,用适于事,今以上堂为严配之所,下堂为布政之居。光敷礼训,式殿诚敬,来年正月一日,可于明堂宗祀三圣,以配上帝。宣令礼官、博士、学士、内外明礼声,详定仪礼,务从典要,速以奏闻。”永昌元年(689)正月一日,“在享明堂”活动如期举行。《资治通鉴》卷204载,“春,正月,乙卯朔,大享万象神宫,太后(武则天)服衮冕, 搢大圭,执镇圭为初献,皇帝(睿宗)为亚献,太子(李成器)为终献。先诣昊天上帝座,次高祖、太宗、高宗,次魏国先王(武士彟)。次五方帝位座。太后御则天门(洛阳宫南面中门),赦天下,改元(由垂拱改为永昌)”。从表面上看来,武则天大享明堂,完全是出于对神祇的崇拜。实质上,这种活动带有极为明显的政治色彩。古来帝王,莫不敬仰神祇祭天祀地,三叩九拜。武则天生当神学未衰之时,当然也不例外。但是只要我们揭去迷信外衣,就可以清楚地看到,这些祭神活动,大都与政治有关。武则天的躬祀先蚕,从驾封禅,拜洛受图便是如此。而明堂乃是替天行事的最理想的地方,由于明堂既是宗祀之所,又是布政之居,加之接受天命理应告祭神灵,因此,大享明堂既是拜洛受图的继续,又是“替天行道”,开始于“明堂布政”的标志。显然,它也是政治活动之一。这一点,还可以由改元的情况看出。武则天祭毕神灵后,当日即改元“永昌”是取永昌帝业之意。可见此次大享明堂确实是具有政治目的。这是武则天登基的前奏曲。

在大享明堂之后,武则天又立即布政明堂,开始了一系列“维新活动”:其一,加强对官僚的控制。史载,永昌元年(689)正月一日,武则天大享明堂,三日,受群臣朝贺,四日,即“布政于明堂,颁九条以训百官”[1]。九条的内容如何?可惜“文多不载”[2]。但从种种迹象来看,当与《臣轨》和《百僚新戒》相似。推其要旨,应是要求群臣顺从天命,忠君爱国,名称其职,共昌帝国。其二,改羽林军百骑为千骑,牢固控制禁军。永昌元年(689)十一月一日,武则天下令改元载初,颂《改元载初赦》,进一步“维新”:以永昌元年十一月为载初元年正月,十二月为腊月,来年正月为一月;优待阵亡战士家属;令富商大贾节俭,不得衣服过制,丧葬奢侈,损废生业;州县长官,督天下百姓嫁娶以时,勿使外有旷失,内有寡女;制正礼乐、文书,令有司刊正礼乐,删定律令格式,其不便于时者,内外五品以上官各举所知。九经文字,集学士详正,革其诋舛;自以“曌”为名,改“诏”为制;颁行新字;以周汉之后为二王,封舜禹汤之裔为三恪。

武周新字表

在以上诸项中,第二项旨在保护府兵制,第三项在改善社会风气,第四项在促进政治文化事业的发展,这是至为明显的。但是其余诸项旨在何处?武则天解释说,改天逆上是“三统”发展的必然要求,是高祖、太宗、高宗的遗志;以“曌”为名,是为了与她“怀柔百神,对扬上帝,三灵眷佑,万国来庭”的情况相应对;改革文字,是为了纠正“古今讹舛”,以期返朴还淳。其实,这不过是些冠冕堂皇的掩饰之词,与加强对官吏的控制,提高武氏地位等一样,都是为改朝换代所做的准备。

6. 改唐为周

载初元年(690)九月,神都洛阳出现了两次大规模的请愿活动,以武承嗣和李旦为首的文武百官,远近百姓,四夷酋长,沙门道士数万人请求武则天改朝换代当皇帝。于是,武则天兴奋地说道:“俞哉!此亦天授也。”[1]即命有司“正皇典”“恢帝纲”,准备改朝换代。九月九日,武则天在洛阳举行了隆重的登基大典,宣布改唐为周,改元天授“在宥天下,咸与维新”。五天以后,群臣上尊号曰“圣神皇帝”。[2]乃降皇帝(睿宗)为皇嗣,赐姓武氏,“令依旧名轮,徙居东宫,其具仪一比皇太子”[3]。至此,“武周”替代了“李唐”。武则天戴皇冠,穿龙袍,成了中国历史上独一无二的女皇帝。

武则天之所以改唐为“周”,主要有两个原因。其一,是为了显姓氏,崇本根。史云,“武氏出自姬姓。周平王少子生而有文在手曰‘武’,遂以为氏”[1]。武则天亦以周族苗裔自居[2]。显庆初,高宗封其父士彟为周国公,所以以“周”为国号,显然有表明“来历”的意思。其二,是表示要效法古代盛世,创造新的奇迹。中国古代所谓“治世”在唐人看来唯周、汉而已。“唐尊汉法,太宗之制也。”[3]可是,武则天颇不以为然。垂拱四年(688)十二月制举时,她曾出了这样一道问答题:“帝王之道奚是?王霸之理奚非?”张说回答说:“皇人御历,上淳而下信;帝者膺期,君明而臣哲。周用王道,教化一而人从;汉杂霸道,刑政严而俗伪。故亲誉优于畏侮,文、景劣于成、康。”[4]由此受到武则天赏识,后来武则天在《改元载初赦》中,又从“王行终始”学说的角度,论证唐应承周的观点,进而采用了“周正”[5]。毫无疑问,武则天以“大周”为号,亦是为了表明自己的政治抱负。

登基大典结束后,在群臣的一片讴歌声中,武则天首先举行了尊崇武氏的活动:立武氏七庙于神都。追尊周文王曰始祖文皇帝,妣姒氏曰文定皇后;平王少子武曰睿祖康皇帝,妣姒姜氏曰康惠皇后;太原靖王曰严祖成皇帝,妣曰成庄皇后;赵肃恭王曰肃祖章敬皇帝,魏义康王曰烈祖昭安皇帝,周安成王曰显祖文穆皇帝,忠孝太皇曰太祖孝明高皇帝,妣皆如考谥,称皇后,立武承嗣为魏王,三思为梁王,攸宁为建昌王。士彟兄孙攸归、重规、载德、攸暨、懿宗、嗣宗、攸宜、攸绪、攸止皆为郡王,诸姑姊皆为长公主。接着,又提拔奖赏了改朝换代时涌现出来的有功之臣,以司宾卿史务滋为纳言,以凤阁侍郎宗秦客检校内史,给事中傅游艺为鸾台侍郎、同平章事。不久,“改置社稷于神都”,作为“大周”的象征。接着,又改左右羽林军为左右羽林卫,加强神都的军事力量,形成居中御外的形势,以拱卫神都的安全和局势的稳定。

三、治理大周时期的改革

“大周”政权的建立,打破了千百年来男子专政的局面,同时也使人们的思想发生了激烈的动荡。不少士大夫冲破了传统观念的束缚,拥护武周政权,也有许多士大夫抱残守缺,对武周政权怀有敌意。为了巩固武周政权,武则天忧劳天下,励精图治,制定并推行了许多行之有效的政策。

1.统一思想

儒家思想中,没有女人可以当皇帝的说法,但它提倡“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对维护统治极为有利。所以武则天在当上皇帝后,便着手利用儒家学说中有利于自己统治的部分,别贵贱,正名分,调整最高统治阶级内部的关系。

所谓正名就是正名分,各安其所。在太宗、高宗统治时期,乃是李氏一统天下,李氏为宗室。武则天当皇后、皇太后时期,其娘家武氏为外戚,而武则天称帝后,改变了李武二家原来的“名位”。李家原来享有的皇位,拥有的“宗室”“太庙”和“陵寝”,现在都要由武氏予以代替。这就需要用儒家的“正名”学说来改变其地位。

皇位就是至高无上的皇帝地位。天授元年(690)九月九日“革命”以前,睿宗居于皇位,九月十二日,武则天称“神皇帝”,降睿宗为皇嗣,赐姓武氏。降皇太子成器为皇孙。宗室就是皇帝的宗族。也就是所谓“龙种”。“革命”前,宗室是李渊一系。“革命”后,天授元年(690)冬,武则天“封建”亲戚,广树“宗枝”。追封伯父武士让为楚僖王,士逸为蜀节王;异母兄元庆为梁宪王,元爽为魏德王。封元爽子文昌左相同凤阁鸾台三品,武承嗣为魏王,元庆子夏官尚书武三思为梁王。封众父兄子皆为郡王。对于李氏诸王,初未降封。长寿二年(693)腊月初七,“降封皇孙成器为寿春郡王,恒王成义为衡阳郡王,楚王隆基为临淄郡王。卫王隆范为巴陵郡王,赵王隆业为彭城郡王”。不久与章怀太子之子义丰王光顺,嗣雍王守礼,永安王守义等幽闭宫中,不出门庭者十余年。

改唐为周前,李氏有庙和陵寝。改唐为周后,武则天下令在首都洛阳立武氏七庙。长寿二年追尊三世祖先,并对其陵墓的称谓也做了相应的变动,大肆进行推崇。同时,改唐太庙为享德庙,四时仅祀高祖、太宗、高宗三室,宣帝(熙)、元帝(天赐)、光帝(虎)、景帝( 昞)四室,皆闭而不享。废唐兴宁等陵署官,唯量署守户而已。

武则天在“正名”的同时,认为提倡儒家的礼乐很有必要;因而积极地制礼作乐,借以统一人们的思想。从史书的记载来看,这方面的活动很多,除经常性地享祀明堂外,主要有置七宝、封神岳和铸九鼎等。

“七宝”本来是佛教的七种宝物。这七种宝物本来与帝王没有多大关系。唐制:天子有八玺,即神玺、受命玺、皇帝行玺、皇帝之玺、皇帝信玺、天子行玺、天子之玺、天子信玺、皆以玉为之。“神玺以镇中国,藏而不用。受命玺以封禅礼神,皇帝行玺以报王公书,皇帝之玺以劳王公,皇帝信玺以召王公,天子行玺以报四夷书,天子之玺以劳四夷,天子信玺以召兵四夷,皆泥封。”[1]武则天即位后,“改诸玺皆为宝”。长寿二年九月又称“金轮圣神皇帝”。披上佛教面纱之后,又做了不同于佛教七宝,但与佛相联系的七种宝绶,即金轮宝、白象宝、女宝、马宝、珠宝、主兵臣宝和主藏臣宝。“每朝会,陈之殿庭。”[2]以彰显自己超迈古昔的权力。

封禅历来被认为是帝王的盛典。乾封元年(666)武则天曾与唐高宗封祀泰山,并充当了亚献。其后她又劝高宗封嵩山。高宗三次准备,但因突厥反叛,吐蕃入侵和疾病缠身,终未成行。武则天称帝后,决心登封嵩山,但她并不着急,群臣请她封禅时,她总予以推辞。直到天册万岁元年(695),武周政权业已稳固,王公百僚、四夷酋长再次奏请封禅,才诏定登封日期,任命姚 撰定仪注,做准备工作。天册万岁二年(696)腊月二日,天寒地冻,北风刺骨,武则天“ 丹掖,开紫微,抚元虬,按黄道”,率文武百官向嵩岳进发,进行斋戒,九日,“柴燎”祀昊天上帝于岳南之万羊冈。以显祖立极文穆皇帝、太祖无上孝明高皇帝侑神作主,则天“戴圆冕,披大裘,登三垓,植四邸”。高炎四施,广乐六变。活动极其庄严。十一日,武则天登上中岳之巅举行祭天大典。接着大赦天下。改元万岁登封。十四日,禅祭后土于少室下趾东南。以显祖妣立极文穆皇后、太祖妣无上孝明高皇后侑神作主。“咸秩众灵,遍祀群望。”[1]礼毕。乃御朝觐台,受“万邦”朝贺。宴罢,复追封嵩岳神,尊神岳天中王为神岳天中皇帝。灵妃为天中皇后,夏后启为齐圣皇帝,封启母神为玉京太后,少室阿姨神为金阙夫人。王子晋为升仙太子,别为立庙以祀之。自制《升中述志碑》,立于封祀坛为丙地。又令李峤作《大周降禅碑》。崔融作《朝觐台碑》以记封禅之事。

“九鼎”是古代象征国家的传国之宝。相传禹铸九鼎,以象九州。夏德丧,鼎迁商邑。商德衰,复迁洛邑,及周室灭亡,秦欲取之,其一沉于泗水,余八下落不明。一说背设于泗水彭城。因为九鼎是传国之宝,故历代帝王多方求之。如汉文帝时,新垣平上诈言,说:“周鼎亡在泗水中,今河决通于泗,臣望东北汾阴直有金宝气。”文帝便令治庙于汾阴南,“临河,欲祠出周鼎”[2]。武则天知周鼎难求,乃征铜五十六万余斤,以司农卿宗晋卿为九鼎使,重新铸之。神功元年(697)四月,鼎成,其神都鼎名永昌,高一丈八尺,容一千八百石。冀州鼎名武兴,雍州鼎名长安,兖州鼎名日观,青州鼎名少阳,徐州鼎名东原,扬州鼎名江都,荆州鼎名江陵,梁州鼎名成都。皆高一丈四尺,容一千二百石。令书法家贾膺福、薛昌容、李元振、钟绍京分题额鼎,又令画家曹元廓图写各州山川物产之像于鼎上,然后,令宰相,诸王率南北衙宿卫兵十余万人及仗内大牛、白象,自玄武门外作坊曳鼎入宫城。“置于明堂之庭。”

武则天封中岳,铸九鼎,无疑有宣扬天人感应,搞个人崇拜的意思。但这方面最突出的表现要数接受尊号一事。改唐为周后,群臣居上尊号。天授元年(690)九月九日,改唐为周后不久,即批准群臣所请,称“圣神皇帝”。意思就是说,她和以前的封建帝王不同,不是一般的平庸之辈,乃是具有圣明的神威的皇帝。长寿二年(693)九月九日,称“金轮圣神皇帝”。“金轮”本佛教七宝之一,以借佛教“金轮王”之义,说自己就是像金轮王一样圣明的皇帝。三年五月十一日,称“越古金轮圣神皇帝”。证圣元年(695)正月初一,称“慈氏越古金轮王圣神皇帝”;九月九日,又称“天册金轮大圣皇帝”。从“圣神皇帝”到“天册金轮大圣皇帝”,称号的内涵越来越大,地位越来越崇高。

此外,还有树立天枢的活动。延载元年(694),诸蕃酋长慕义,献钱请立天枢于瑞门(洛阳皇城正角门)之外,以记武则天之功业。则天析洛阳、永昌二县,置来庭县廨于神都从善坊,以领四方蕃客;以姚 为督作使,征买天下铜五十万斤,铁三百三十万斤,令工人毛婆罗造模,铸八棱铜柱,以为天枢。高一百零五尺,经一丈二尺 [1]。下置铁山,绕以铜龙、狮子、麒麟。上施云盖,置四蛟以捧火珠。珠高一丈,围三丈,金彩荧煌,光侔日月。证圣元年(695)四月一日,天枢成,则天自书其榜曰:“大周万国颂德天枢”。武三思制颂文,纪太后功德,以黜唐颂周。“悉镂群臣、蕃酋名氏其上。”当时朝士献诗者不可胜计。李峤所作最为高雅,冠绝一时。其诗曰:“辙迹光西崦,勋名记北燕,何如万国会,讽德九门前。灼灼临黄道,迢迢入紫烟,仙盘正下露,高柱欲承天。山类丛云起,珠疑大火悬。声流尘作劫,业固海成田。圣泽倾尧酒,熏凤入舜弦。欣逢下生日,还偶上皇年。”天枢立,“万国”会,群臣赋诗,皇帝临观,可谓盛况空前。这实际上也是统一思想的一种手段。

2.重用贤才

武则天在改朝换代的过程中曾重用过酷吏,并造成了恐怖的政治气氛。但武则天深知酷吏的危害,她只不过是把酷吏当作是改朝换代的工具。一旦这个目的达到,势必要限制酷吏的势力。改唐为周之初,因政局尚未稳固,武则天仍在使用酷吏,但武则天并没有让酷吏掌握朝廷要职。当时最著名的酷吏有索元礼、周兴和来俊臣等。索元礼官止游击将军(从五品上),周兴止四品尚书右丞(正四品上),来俊臣止司仆少卿(从四品上)。当上宰相的酷吏只有傅游艺和吉顼二人。傅游艺天授元年(690)入相,次年九月下狱自杀,并没有对政治产生大的影响。吉顼严格地说不是酷吏,《新唐书》就没有把他列入《酷吏传》之中。因此,酷吏根本没有左右当时国家的政治。

武周政权巩固后,武则天立即“尊时宪而抑奉臣,听忠言而诛酷吏”。先后杀掉了索元礼、丘神勣、周兴、傅游艺、王弘等人。万岁登封元年(695)十月,又发布了一道诏书,减大理丞、废秋官(刑部)狱,禁止为官残滥,表示“将使三千之罪,永绝于当年;岂惟数百之刑,仅宽于昔代”。[1]神功元年(697)元月,武则天又将最大的酷吏头目来俊臣送进了坟墓。于此,酷吏便退出了武周的政治舞台。后来,又相继平反了武周时酷吏所造成的冤假错案,给死者及家属恢复了名誉。

另一方面,武则天通过多种渠道,千方百计地搜罗人才,让那些有经邦治世才能的贤能之士居要职,任宰相,掌中枢,协助她治理武周天下。从史书记载来看,这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其一,进一步发展科举制,注意通过常举和制举选拔人才。科举是当时选拔人才的重要途径之一。武则天令贡举人停习《道德经》,改学新撰《臣轨》一书,更新了考试内容。又认为,糊名考判“非委任之方”[2]。罢而不用。“大开举尔之科,广陈训迪之典”“大搜遗逸,四方之士应制者向万人”。[3]天授二年(691)以后,每年通过科举入仕的人数,都有增加的趋势。其二,经常要求臣下自荐并推荐人才。天授二年十月,“制官人者咸令自举”。此外,确有才能,愿意仕进者平时亦可投匦自荐。鉴于许多名士不愿自荐的情况,武则天特别强调推荐,把荐举人才作为官僚的一项任务,“屡回旌帛,频遣搜扬”[4]。如证圣元年(695)诏曰:“其长才广度,沈迹下僚,据德依仁,韬声幽闭,怀辅佐之器,乏知己之容,宜令京官职事五品以下及刺史、上佐、县令量各准状荐举。”[5]有时武则天还特别要求某些大臣荐举人才。如圣历元年(698)令宰相荐尚书郎,其后,令雍州长史薛季昶择僚吏堪为御史者。长安四年(704),令宰相各举堪为员外郎者。当然,武则天是要求推荐真贤的,“务取得贤之实,无贻滥吹之讥”[1]。对于“非举其士”者,予以贬责;对于“荐若不虚”者,则予以褒奖。如范履冰尝举犯逆者,因而被杀。在这种情况下,人以荐贤为忠,有才者多被荐于中央。

由于武则天通过各种渠道鼓励荐举人才,又不限门第高下、富贵贫贱,也不限种落族属,亲疏远近,“求之恒如不及”,因而选司空前忙碌,以至出现了“多士如林”的局面。对于选拔出来的人才,武则天皆“量才授职”,委以重任。为了使各级官员能够充分发挥出他们的才能,武则天向他们提出了较高的要求。不仅如此,还加强左右肃政台的力量,常派使者对官吏进行督促检查。对于无所作为或不称职的官吏,及时予以贬逐;对于政绩卓著的官员,皆大力进行提拔。在这种方针的指导下,许多有才能的人都被提升到重要的职位。

武则天用人还有一个特点,就是没有成见,皆以是否称职为标准。中唐名相陆贽说:武则天“弘委任之意,开汲引之门,进用不疑,求访无倦。非但人得荐士,亦许自举其才。所荐必行,所举辄试,……课责既严,进退皆速,不肖者旋黜,才能者骤升,是以当代谓知人之明,累朝赖多士之用”[2]。北宋史学家司马光也说:“太后虽滥以禄位收天下人心,然不称职者寻亦黜之,或加刑诛。挟刑赏之柄以驾御天下,政由己出,明察善断,故当时英贤亦竞为之用”[3]。这些评论是比较符合实际的。

3.劝课农桑

武则天亲自执政以后,就在她所主编的《臣轨》中精辟指出:“然俱王天下者,必因富而粟多,粟生于农,故先王贵之……田垦则粟多,粟多则人富。”她懂得“建国之本,必在于农”, “家给人足,则国自安焉”。垂拱二年(686)四月,武则天将所撰农书《兆人本业记》发给诸州来京的朝集使,颁行天下。以后唐朝历代皇帝皆推崇武则天的这部农书,“每年二月一日,以农务方兴,令百僚具则天大圣皇后所删定《兆人本业记》进奉”,成为定制,足见其影响是很大的。武则天还以境内农田状况作为奖惩官吏的标准,规定州县境内,“田畴垦辟,家有余粮”。官吏则予以升奖;如“如政苛滥,户口流移”,则必加惩处,“轻者年终贬考,甚者非时解替”。

不仅如此,武则天还采取了许多切实可行的措施发展农业生产,在边远地区实行军事性屯田、营田。在这方面,娄师德、郭元振等人的成绩十分显著。娄师德累授左金吾将军,兼检校丰州(治所在今内蒙古五原)都督,仍依旧知营田事。他“率士屯田,积谷数百万,兵以饶给,无转饷让和籴之费”[1]。武则天降书慰劳说:“自卿受委北陲,总司军任,往返灵(灵州,治所在今宁夏灵武)、夏(夏州,治所在今陕西靖边北),检校屯田,收率既多,京坻遽积,不烦和籴之费,无复转输之艰,两军及北镇兵数年咸得支给。”[2]以前靠和籴,即征购粮食供应军需,转运艰苦,劳民伤财,现在靠屯田积粟即可支军粮数年。郭元振为凉州都督,今甘州(治所在今甘肃张掖)刺史李汉通“开置屯田,尽其水陆之利”。旧凉州粟麦每斛贵至数千文,自汉通开垦屯田,连续几年获得丰收之后,粮价下跌,乃至一匹绢能买粟麦十斛,积军粮可供数十年。郭元振在凉州五年,军威大振,生产发展,“牛羊被野,路不拾遗”[3]。因此,史家称誉,“唐兴以来,善为凉州者,郭居其最”[4]。除了在陇右等地区实行屯田,武则天还注意兴修水利。她统治时期,地方水利建设蓬勃发展,仅据《新唐书·地理志》记载,就有19项水利工程。与此同时,均田制继续得到推广。

此外,武则天还比较注意发展手工业和商业。武则天光宅元年(684)改少府监为尚方监,分中尚、左尚、右尚、织染、掌冶等五署;改将作监为营缮监,掌营构宫室房屋,制作砖瓦等。[5]当时采矿业很发达。除国家开采外,亦允许私人经营。规定“凡天下诸州出铜铁之所,听人私采,官收其税”[6]。对商业也采取了比较宽松的政策。

4.巩固边防

武则天对国际关系和民族关系是极为重视的。有关国际关系和民族关系的事,大都亲自予以处理。不仅如此,而且以抚慰和怀柔的原则,对承认武周地位、向往中原文化的国家和少数民族政权,皆予以支持、保护和优待。

对于边疆少数民族政权,武则天的要求比对“蕃国”要严。所谓严,并不是要求他们在经济上能对中央有多少帮助,而是要求他们在政治上绝对服从中央,各安其地,固守边疆。为了达到这一目的,武则天对这些少数民族政权实行了明显的抚慰政策。一是广泛吸收少数民族成员参与武周政治。《朝野佥载》卷载:“周则天朝,蕃人上封事,多加官赏。”这便是武则天汲引蕃人参政的明证之一。由于汲引蕃人做官,因而当时少数民族成员任文职尤其是任武职者很多。如铁勒人契苏明为左鹰扬卫大将军兼贺兰都督,突厥人沙吒忠义为右武卫将军。二是允许少数民族酋长改过,和亲。三是帮助少数民族发展经济。

为了加强边防,武则天在实行民族怀柔政策的基础上采取了一些强有力的措施。如派兵收复安西四镇,驻守边疆,建立第二道边防线,坚决打击侵扰者,等等。

5.移风易俗

武则天以女主君临天下,“移风易俗”[1],使社会生活领域发生了很大变化。风俗习惯展现出新的姿态。

在婚姻方面,武周时期与唐初所不同的是严格要求嫁娶以时,禁止“别宅夫人”,力图使“内无寡女,外无旷夫”。至于婚礼,则与唐初并无多大差异。在丧葬方面的变化是,严禁“富族豪家”丧葬逾礼,铺张浪费。故墓形制趋于规整,随葬明器与唐初变化较大,镇墓兽日渐高大凶猛,“唐三彩”大量出现。

当时,百官服饰略同上元,文明之制,稍有改作。即文武三品以上服紫、金玉带。四品服深绯,五品服浅绯,并金带。六品服深绿,七品服浅绿,并银带。八品九品服碧,并 石带。文武京官五品以上及七品清官,每入朝,常服裤褶,都督刺史及京官五品以上皆佩龟袋。具袋三品以上饰金,四品银,五品铜。天授二年(691)二月,朝集刺史赐绣袍,各于背上绣成八字铭。长寿三年(694)四月,敕赐岳牧金字银字铭袍。延载元年(694)五月,则天内出绯紫单罗铭襟背衫,赐文武三品以上。另外,“则天朝,贵臣内赐高头巾子,呼为武家诸王样”。至于百姓之服饰,除以上百官朝服外,皆随其所欲,唯一度“禁天下锦”。官吏百姓皆不得私存。

武则天为了提高妇女地位,采取了不少措施:首先,她特别强调妇女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在辅佐高宗的日子里,她就为“父在,为母服止一期”的现象打抱不平。她上书说:“窃谓子之于母,慈爱特深。非母不生。非母不育。推燥居湿,咽苦吐甘。生养劳瘁,恩斯极矣。所以禽兽之情,犹知其母。三年在怀,理宜崇报”[1],要求对父母同样看待,并且争得父在为母服丧三年法规的颁布。其次,组织“北门学士”,为妇女树碑立传,歌功颂德。撰《列女传》一百卷,《古今内范》一百卷,《内范要略》十卷,《保傅乳母传》一卷。[2]这在以往都是罕见的。再者,对于原来限制妇女社交活动的种种清规戒律,也予以放宽。例如,凡大朝会,允许命妇“与百官杂处”等等。[3]在妇女的服饰问题上,也有很大改革。规定妇女出行,戴帷帽即可。[4]不仅如此,还允许妇女参加有益的社会活动。如明堂初成,纵东都妇人入观,“久之乃罢”[5]。当时妇女骑马、射箭、打毬、穿男人服装,也是常见的事。神功元年(697),突厥入侵,古元应妻助夫守城,颇有功绩。则天下制称赞说:“顷属默啜攻城,咸忧陷没。丈夫固守,犹不能竖;妇人怀忠,不惮流失。由兹感激,危城重安,如不褒升,何以奖功!古元应妻可封为徇忠县君。”[6]万岁通天元年(696)以后,使上官婉儿“内掌诏命,……群臣奏议及天下事皆与之”[7],成为活跃宫中的“女强人”。所有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妇女的精神面貌。现在一些学者喜欢谈唐代女子的相对自由解放,唐代婚姻的开放风气等等。而这种风气的形成,是与武则天提高妇女地位的努力分不开的。

总之,武周时期,武则天在政治、经济等方面也实行了一系列新的政策。这些政策大部分对巩固武周政权、发展社会经济、加强国防力量都有一定的积极作用。正因为如此,武周时期政治比较清明,经济有所发展,国力相当强大。

[4]《旧唐书》卷5《高宗本纪》下,第112页。

[5]《旧唐书》卷87《裴炎传》,第2843页。《新唐书·裴炎传》:“中宗欲以后父韦玄贞为侍中及授乳媪子五品官。炎固执不从。帝怒曰‘我意让国与玄贞,岂不可?何惜侍中耶?'”(第4247—4248页)

[1]《资治通鉴》卷200显庆四年十月条载:“初,太宗疾山东士人自矜门地,婚姻多责资财,命修《氏族志》例降一等;而魏征、房玄龄、李勣家皆盛与为婚,常左右之,由是旧望不减。”(第6318页)

[1]〔后晋〕刘昫:《旧唐书》卷4《高宗本纪》上,中华书局1975年版,第82页。

[2]《旧唐书》卷42《职官志》,第1788页。

[3]《资治通鉴》卷200,龙朔二年二月,第6326页。

[4]《旧唐书》卷42《职官志》,第1788页。

[5]《资治通鉴》卷201乾封元年正月,第6346页。

[6]《资治通鉴》卷202卷,第6373页。《唐会要》卷31《章服品第》所载略同。

[1]《资治通鉴》卷201,高宗总章二年十二月,第6362页。

[2]《资治通鉴》卷202,高宗仪凤元年八月,第6380页。

[3]《资治通鉴》卷200,高宗龙朔元年六月,第6324—6325页。

[4]〔宋〕王溥《唐会要》卷73《安东都护府》,中华书局1955年版,第1318页。

[5]《资治通鉴》卷202,高宗咸亨三年正月,第6368页。

[1]《新唐书》卷76《则天顺圣皇后武氏传 》,第3477页。

[1]《资治通鉴》卷203,则天后垂拱元年二月癸未,第6433页。

[2]《唐会要》卷53《举贤》载:贞观十五年,“太宗谓宰臣曰:‘致太平之运者,唯在得贤才。卿等既不能知,朕又不可遍识。日复一日,无得人之理。今欲令人自举,于事何如?’魏征曰:‘知人者智,自知者明。知人既以为难,自知诚亦不易。且矜能伐善,恐长浇竞之风。'”其事遂寝(第914页)。

[1]〔清〕徐松:《登科记考》卷3,中华书局1984年版,第86页。

[2]《资治通鉴》卷204,则天后载初元年二月,第6463页。

[3]《臣轨·序》,见《佚存丛书》第1帙。又见《全唐文》卷97,第439—440页。

[1]《资治通鉴》卷204,则天后垂拱三年十一月,第6446—6447页。

[2]〔宋〕宋敏求:《唐大诏令集》卷82《颁律令格式制》,学林出版社1992年版,第428页。

[3]〔清〕永瑢等:《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卷82,中华书局1965年版,第712页。

[4]《唐会要》卷39《定格令》,第702页。

[5]《旧唐书》卷46《经籍志》上,第2010—2011页。

[6]《旧唐书》卷50《刑法志》,第2143页。

[1]《资治通鉴》卷204,则天后永昌元年正月戊午,第6456页。

[2]《旧唐书》卷22《礼仪志》,第864页。

[1]《全唐文》卷209《大周受命颂》,第2册,第932页。

[2]《资治通鉴》卷204载初元年九月乙酉,第6467页。

[3]《旧唐书》卷7《睿宗本纪》,第152页。

[1]《新唐书》卷74《宰相世系表》上,第3136页。

[2]《全唐文》卷97,高宗武皇后《升仙太子碑》,第1册,第441页。

[3]〔唐〕刘肃《大唐新语》卷7,江苏广陵古籍刻印社《笔记小说大观》本,第1册,第39页。

[4]《文苑英华》卷474,张说《对词标文苑科策》,第2419页。又见《全唐文》卷224,第998页。

[5]《全唐文》卷96,第1册,第436页。

[1]《新唐书》卷24《车服志》,第524页。

[2]《资治通鉴》卷205,则天后长寿二年九月,第6492页。

[1]《全唐文》卷248,李峤《大周降禅碑》,第2507—2508页。

[2]《汉书》卷25上《郊祀志》上,第1214页。

[1]关于铜铁之数,《大唐新语》卷8及《新唐书·武则天传》云“无虑用铜铁二百万斤”(第3483页)。天枢高度,《大唐新语》作九十尺。此据《新唐书·武则天传》及《资治通鉴》卷205(第6496页)。

[1]〔宋〕宋敏求编:《唐大诏令集》卷82《减大理丞废秋官狱敕》,学林出版社1992年版,第428页。

[2]《新唐书》卷45《选举志》下,第1175页。

[3]〔唐〕刘肃《大唐新语》卷8,上海古籍出版社《唐五代笔记小说大观》本,第1册,第45页。

[4]《全唐文》卷96,高宗武皇后《求访贤良诏》,第1册,第433页。

[5]《全唐文》卷96,高宗武皇后《明堂灾手诏》,第1册,第433页。

[1]《全唐文》卷96,高宗武皇后《改元光宅敕文》,第1册,第436页。

[2]《旧唐书》卷139《陆贽传》,第3803页。

[3]《资治通鉴》卷205,则天后长寿元年一月丁卯,第6478页。

[1]《新唐书》卷108《娄师德传》,第4092页。

[2]《旧唐书》卷93《娄师德传》,第2975页。

[3]《旧唐书》卷97《郭元振传》,第3044页。

[4]〔宋〕王谠:《唐语林》卷2,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年版,第42页。

[5]〔唐〕杜佑:《通典》卷27,中华书局1988年校点本,第1册,第762页。

[6]〔唐〕张九龄等:《唐六典》卷22《掌冶署》,广池学园事业部,1973,第411页。

[1]《全唐文》卷95《禁丧葬逾礼制》,第430页。

[1]《全唐文》卷97《请父在为母终三年服表》,第437页。

[2]《旧唐书》卷46《经籍志》上,第2006页。

[3]《旧唐书》卷149《于休烈传》,第4008—4009页。

[4]《旧唐书》卷45《舆服志》:“武德、贞观之时,宫人骑马者,依齐、隋旧制,多著幂篱。虽发自戎夷,而全身障蔽,不欲途路窥之。……则天之后,帷帽大行,幂篱渐息。”(第1957页)

[5]《旧唐书》卷22《礼仪志》。

[6]《全唐文》卷96,高宗武皇后《封古元应妻为绚忠县君诏》,第433页。

[7]《新唐书》卷76《后妃·上官昭容传》,第348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