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4 金属构件及预埋件安装

7.4.1 管节预制应根据设计和水上施工特点,安装必要的金属构件及预埋件,且金属构件及预埋件应满足防腐要求。

7.4.2 端钢壳可分阶段进行安装,先进行本体安装,完成混凝土结构后再进行面板安装。

7.4.3 压载水箱应按施工图施工,给排水系统安装后应进行调试及试漏。

7.4.4 垂直千斤顶水平安装误差不应大于2mm,中心线与设计倾角误差不应大于0.6%。推杆的有效行程不应小于500mm,安装前应进行推杆与套筒同心度及水密性试验。

7.4.5 水密门安装前应进行水密性试验。

7.4.6 鼻托或导向装置安装前,应对预埋件及其安装位置进行定位标定,安装轴线允许偏差为±5mm,高程允许偏差为0mm~-5mm。

7.4.7 预留预埋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各种预埋件和预留孔洞应分类、编号、标识,中心位置及标高应符合设计规定;

2 各类预埋件的防腐措施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进行耐久性控制和对螺栓、螺牙和螺孔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