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GB/T 50537-2017 油气田工程测量标准
-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 516字
- 2021-05-13 18:01:17
3.5 测量记录与成果提交
3.5.1 外业采用GNSS接收机、全站仪作业时,观测记录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采用外业手簿记录时,字迹应清楚、整齐,不得涂改、擦改、转抄,外业手簿或记录纸应编号;
2 当使用计算机记录时,计算机记录和输出的主要内容应与手记相同。
3.5.2 对原始观测数据更改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水平角观测的秒值读记错误应重新观测,度、分读记错误可在现场更正,同一方向盘左、盘右不得更改相关数字;垂直角观测的分的读数,各测回不得连环更改;
2 距离测量中,厘米及以下数值不得更改;厘米以上的读记错误,在同一距离,两次测量的相关数字不得连环更改;
3 当应用手簿进行观测记录时,凡更正错误,均应将错误数字和文字整齐划去,在上方另记正确数字或文字。凡划改的数字和超限划去的成果,均应注明原因和重测结果的所在页数。
3.5.3 观测工作结束以后,应及时整理和检查外业观测手簿。检查计算是否正确,观测成果是否满足各项限差要求。确认无误方可进行计算。
3.5.4 内业计算结束后,应将所采用的程序名称、使用程序的相关说明、输出的成果资料等一并附在计算资料中。
3.5.5 平面控制测量工作结束后,成果提交宜包括下列内容:
1 技术设计书;
2 平面控制网图;
3 GNSS接收机、全站仪等仪器检定证书;
4 点之记;
5 成果表;
6 技术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