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章 谱写各民族团结进步繁荣发展新篇章

——热烈祝贺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成立50周年

在全省上下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全省民族工作会议精神,齐心协力加快少数民族地区发展的形势下,迎来了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成立50周年。在这喜庆的日子里,我们向黔东南州各族人民表示热烈祝贺。

自治州成立50年来,在党的民族政策光辉照耀下,全州广大干部和各族人民认真贯彻落实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团结一致,艰苦奋斗,励精图治,排难前进,各项事业取得了巨大成就,自治州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尤其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全州各族人民坚持“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加快发展这个第一要务,抢抓机遇,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经济制度、经济结构、经济总量均实现了重大飞跃,经济社会发展实现了新的跨越。2005年,全州国民生产总值达到144.73亿元,是自治州1956年成立时的115倍;全州财政总收入达到13.18亿元,是自治州成立时的88倍。如今,全州基础设施明显改善,综合实力不断增强,经济结构不断优化,各类商品极大丰富,社会事业全面发展,人民生活显著提高,一大批少数民族干部茁壮成长,“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观念日益深入人心,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不断巩固和发展,各民族人民朝着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宏伟目标奋勇前进。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成立50年所取得的巨大成就,是党的民族政策光辉照耀的结果,是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人民政府亲切关怀的结果,是上级国家机关和各方面支持帮助的结果,是黔东南州各级党委和政府团结带领各族人民艰苦奋斗、勇于进取的结果。50年来的实践证明,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有利于把国家的集中统一与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区域自治结合起来,有利于巩固和发展各民族大团结,有利于调动少数民族的积极性,符合各族人民的共同意志和根本利益。只有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制度,坚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才能确保各族人民当家做主人,实现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21世纪头20年,是我国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也是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由于历史、自然等方面因素,贵州省民族自治地方与经济发达地区在发展水平、发展规模、发展速度、发展质量上还存在着较大的差距,加快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任务十分繁重,必须按照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进一步抓住机遇、用好机遇,努力实现贵州经济社会发展历史性跨越”的要求,抢抓机遇,乘势而上,奋发图强,努力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要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既要努力缩小民族地区与发达地区的发展差距,又要努力缩小各民族地区之间的差距;既要促进经济社会的更好发展,又要注意保护生态环境;既要投入更多的资金,又要给予更优惠的政策;既要坚持上级的大力支持、各方面的积极帮助,又要培育自我发展的机制和能力。要坚持用发展的眼光、发展的思路、发展的办法解决在加快少数民族地区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把发挥社会主义制度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优越性更好地落实到发展先进生产力、发展先进文化、实现各族人民根本利益上来,切实解决少数民族困难群众特别是特困群众的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基本增收门路、基本素质提高的问题,使各项优惠政策、潜在资源优势及各方面帮扶措施转化为自我发展的能力,走出一条符合民族自治地方实际,具有区域特色的生产发展、生活改善、生态良好、资源节约的跨越式发展道路。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作为党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一条基本经验不容置疑,作为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不能动摇,作为我国社会主义的一大政治优势不能削弱。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最重要的是全面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切实尊重和保障民族自治地方依法行使自治权。要深入学习和贯彻民族区域自治法,认真落实国务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和贵州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通过制定或修订自治条例、单行条例或其他配套的法规、具体措施和办法,充分行使好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赋予的各项权力,切实保障中央和省关于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要认真贯彻全国和全省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工作座谈会精神,坚持把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工作作为管根本、管长远的大事来抓紧抓好,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善于领导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深受各族群众拥护的高素质的少数民族干部队伍。

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是搞好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保证,是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所在,也是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的前提。没有各民族的和睦相处,就没有社会的安定团结;没有各民族的和谐发展,就没有民族地区的繁荣富强;没有各民族的和衷共济,就没有各项事业的兴旺昌盛。要大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宣传教育,在全社会形成以维护民族团结为荣、以危害民族团结为耻的良好氛围;深入开展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民族知识的教育,使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和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思想观念更加深入人心;要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推进民族和谐机关、民族和谐企业、民族和谐社区、民族和谐村镇建设,大力表彰在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

回顾50年的奋斗历程,我们豪情满怀;展望新世纪的美好前景、我们信心百倍。我们深信,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国家机关的大力支持、帮助下,勤劳、勇敢、智慧的黔东南州各族人民必将继续谱写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新篇章。

(《贵州民族报》2006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