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节 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的认定

鉴于黑社会性质组织非法控制和影响的“一定区域”的大小具有相对性,不能简单地要求“一定区域”必须达到某一特定的空间范围, 而应当根据具体案情, 并结合黑社会性质组织对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的危害程度加以综合分析判断。

对黑社会性质组织非法控制和影响的一定区域一定行业的认定

() 一定区域评判标准

“一定区域”是指一定的地区范围, 承载一定的社会功能。既包括一定数量的自然人共同居住、生活的区域, 如乡镇、街道、较大的村庄等, 也包括承载一定生产、经营或社会公共服务功能的区域, 如矿山、工地、市场、车站、码头等。对此, 应当结合一定地域范围内的人口数量、流量、经济规模等因素综合评判。如果涉案犯罪组织的控制和影响仅存在于一座酒店、一处娱乐会所等空间范围有限的场所或者人口数量、流量、经济规模较小的其他区域, 则一般不能视为对“一定区域”的控制和影响。根据2009年《纪要》 、 2015年《纪要》及《指导意见》的规定及精神, 在理解一定区域时需注意, 区域的大小具有相对性, 且黑社会性质组织非法控制和影响的对象并不是区域本身, 而是在一定区域中生活的人, 以及该区域内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因此, 不能简单地要求“一定区域”必须达到某一特定的空间范围, 而应当根据具体案情, 并结合黑社会性质组织对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的危害程度加以综合判断分析。并且, 考虑到不同区域的经济发展、社会环境、资源及人口分布等存在的客观差距, 不能机械地以特定的空间范围作为确定危害区域的绝对标准。在判断“一定区域”时, 应结合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社会危害情况, 以对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的侵害范围为基准, 确定危害的范围。

() 一定行业的评判标准

“一定行业”是指黑社会性质组织控制和影响的行业。 2009年《纪要》规定, 黑社会性质组织所控制和影响的行业, 既包括合法行业, 也包括黄、赌、毒等非法行业。这些行业一般涉及生产、流通、交换、消费等一个或多个市场环节。但其并未明确这些行业是否属于同类行业。 2015年《纪要》规定, 黑社会性质组织所控制和影响的“一定行业”是指在一定区域内存在的“同类”生产、经营活动。对一定行业的范围进行了限制。《指导意见》对于“一定行业”未作具体规定, 因此, 根据2015年《纪要》所规定的“一定行业” , 即在一定区域内存在的“同类”生产、经营活动。[17]

、“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 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 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的认定标准

() 对非法控制和重大影响的理解

“非法控制”与“重大影响”在社会危害程度上具有相当性。根据《刑法》条文及立法解释的规定,“非法控制”与“重大影响”表现为: 一是直接对抗公权力, 即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 扰乱合法秩序, 并由此建立非法秩序。黑社会性质组织所控制和影响的行业, 既包括合法行业, 也包括黄、赌、毒等非法行业, 且一般应与市场经济活动直接相关, 涉及生产、流通、交换、消费等一个或多个市场环节。黑社会性质组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 使行业内从事生产、经营人员的合法利益受到损害而不敢举报、控告, 或者对行业的准入、生产、经营、竞争等经济活动形成重要影响甚至垄断等, 从而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黑社会性质组织在一定行业或区域形成非法控制或重大影响后, 不仅是在个案中“打打杀杀”, 而且妄图代行社会公共管理职权, 危及社会的整体稳定。二是间接对抗公权利, 即在公然对抗政府管制力的同时, 对职能部门进行渗透, 通过贿买、威胁等手段, 引诱、逼迫国家工作人员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活动, 或为其提供非法保护, 从而削弱政府的合法控制。并且, 随着黑社会性质组织经济实力的进一步增强, 对国家工作人员的腐蚀也不断加剧。有些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不择手段捞取“红帽子”, 涂抹“保护色”; 有些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还直接掌控村委会、居委会等基层组织, 甚至改变以往寻找“保护伞”进行庇护的方式, 直接渗透进入国家机关掌握行政权力, 形成非法控制或重大影响。[18]

() 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或者不依法履行职责, 放纵黑社会性质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行为, 称霸一方, 并存在指导意见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即可认定

一般情况下, 犯罪分子要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 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 如果没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庇或者纵容是难以实现的。但也不排除尚未取得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包庇或者纵容, 通过有组织地实施犯罪活动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情形。《指导意见》列举了八种黑社会性质组织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或者不依法履行职责, 放纵黑社会性质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行为, 称霸一方, 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 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 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的情形。包括: (1) 致使在一定区域内生活或者在一定行业内从事生产、经营的多名群众, 合法利益遭受犯罪或严重违法活动侵害后, 不敢通过正当途径举报、控告的; (2) 对一定行业的生产、经营形成垄断, 或者对涉及一定行业的准入、经营、竞争等经济活动形成重要影响的; (3) 插手民间纠纷、经济纠纷, 在相关区域或者行业内造成严重影响的;(4) 干扰、破坏他人正常生产、经营、生活, 并在相关区域或者行业内造成严重影响的; (5) 干扰、破坏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的正常生产、经营、工作秩序, 在相关区域、行业内造成严重影响, 或者致使其不能正常生产、经营、工作的; (6) 多次干扰、破坏党和国家机关、行业管理部门以及村委会、居委会等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工作秩序, 或者致使上述单位、组织的职能不能正常行使的; (7) 利用组织的势力、影响, 帮助组织成员或他人获取政治地位,或者在党政机关、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中担任一定职务的; (8) 其他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 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的情形。即一方面是对人民群众生活、经济社会秩序的侵害。主要表现为欺压、残害群众形成心理强制、威慑。垄断一定行业生产经营, 干扰、破坏正常生产、经营、工作、生活秩序, 干预行业准入、经营、竞争等经济活动, 造成重大影响等。另一方面是削弱国家管制力、对抗行政执法权、破坏社会管理秩序从而危及政府职权的正常行使的程度。主要表现为插手民间纠纷、经济纠纷, 造成严重影响; 多次干扰、破坏国家机关及基层组织工作秩序, 使其职能不能正常行使; 利用组织势力、影响, 渗透到党政机关、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中担任一定职务或者获取其他政治地位等。

需注意的是, 黑社会性质组织“保护伞”的形成需要一个过程, 有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已成熟壮大, 通过贿赂、威胁等手段, 拉拢腐蚀干部, 建立起了密集的“关系网”和“保护伞”; 有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正处于发展时期, 尚未寻求到“保护伞”; 有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头目、骨干成员骗取了荣誉和称号, 本身具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优秀企业家等“光环”作为“保护色”, 客观上形成自我保护。因此,“保护伞”特征不是认定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必要条件, 但绝不能因“保护伞”不是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必备要件便放松对“保护伞”的打击。[19]

针对《指导意见》的第11条, 主要作以下分析:

1. “致使合法利益受损的群众不敢举报、控告的” , 即致使一定区域内生活或者在一定行业内从事生产、经营的多名群众的合法利益遭受犯罪或者严重违法活动侵害而不敢通过控告举报等正当途径维护权益。

2. “形成垄断”是指操控、左右、决定与一定行业相关的准入、退出、经营、竞争等经济活动。

3. “形成重要影响”是指对与一定行业相关的准入、退出、经营、竞争等经济活动具有较大的干预和影响能力, 或者具有在该行业内占有较大市场份额,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在该行业内敛财数额巨大, 给该行业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其他单位、组织、个人造成较大的直接经济损失等情节。

4. “造成严重影响”是指插手民间纠纷、经济纠纷; 干扰、破坏他人正常生产、经营、生活; 干扰、破坏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的正常生产、经营、工作秩序, 在相关区域、行业内造成严重影响, 或者致使其不能正常生产、经营、工作的情形。

5. “多次干扰、破坏国家机关、行业管理部门以及村委会、居委会等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工作秩序”, 即指以拉拢、收买、威胁等手段多次得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庇或纵容, 或者多次对前述单位、组织中正常履行职务的工作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等情形, 致使上述单位、组织的职能不能正常行使的。

6. “获取政治地位”是指利用组织的势力、影响, 帮助组织成员或他人当选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获取政治地位。 “担任一定职务”, 是指在各级党政机关及其职能部门、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中担任具有组织、领导、监督、管理职权的职务。

本节相关依据

刑法294条第5 ; 《办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座谈会纪要》 ;《全国部分法院审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

典型案例评析

如何认定黑社会性质组织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重大影响, 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李某胜等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20]

基本案情

2006年左右至20134月期间, 被告人李某胜先后吸纳何某瑜张某泽等社会闲散人员为麾下成员, 通过长期在永登县城及周边开设赌场, 强行向县城各茶府、 KTV等娱乐场所销售啤酒茶叶等方式聚敛钱财, 攫取的经济利益主要用于该组织生存发展为了便于组织行动更好地控制手下成员, 笼络人心, 某胜何某瑜张某泽均租有房屋供组织成员聚集并不定期组织聚会, 将部分非法收入用于该组织购买作案工具, 为成员发放工资生活费购置衣物为受伤的成员承担医药费以及为逃避司法机关打击而支出跑路费等费用该组织以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 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逞强斗狠, 为非作恶, 逐渐坐大成势

该组织通过开设赌场, 放高利贷抽头渔利以及采用威胁滋扰等手段强迫交易, 欺行霸市, 称霸一方, 从中聚敛钱财获取经济利益, 2008年至201212月间, 被告人李某胜单独及伙同他人, 在永登县城关镇“××大厦” “××大酒店” “×KTV” “××酒楼” “×小区” “×小区城关镇及中堡镇部分农户家中等处长期开设赌场, 组织多人聚众赌博数十场 (), 赌资巨大其间, 李某胜通过安排龙某水何某瑜张某泽徐甲等人在赌场内向参赌人员放高利贷及抽头渔利等方式, 非法获利近百万元。 20128月至201210月期间, 被告人李某胜以收取保护费为名, 先后四次向经营棋牌室的何甲敲诈勒索现金33000。20113月至20134月间, 被告人何某瑜带领徐某红何某伟刘甲王某凯张某平及杨甲翟甲韩甲胡甲 (四人另案处理) 等人, 以驱赶客人打砸物品寻衅滋事骚扰等手段, 强行向永登县某镇×KTV” “××茶府”“×KTV” “××人家餐厅等数十家经营场所长期销售茶叶啤酒

该犯罪组织及组织成员实施的多次寻衅滋事犯罪, 共致6 人重伤,5 人轻伤,3人轻微伤, 另有多名被害人被殴打致伤, 由于种种原因放弃伤情鉴定20131月某晚21时许, 被告人张某泽得知干妹陈甲被打后, 带领被告人王某云等人前往永登县城关镇×KTV”报复张某泽在质问被害人马乙过程中与马乙发生争执, 王某云遂持玻璃茶壶将马乙头部打伤经鉴定马乙右顶叶脑挫裂伤, 属重伤。 20124月某晚22时许, 被告人何某瑜为迫使位于永登县城关镇×KTV”使用其经销的啤酒, 带领被告人徐某红何某伟周某基张某平王某凯及胡甲杨甲 (均另案处理) 等人, 对该KTV 经营者马甲拳打脚踢殴打,并将一包厢内电视机点歌机茶几砸毁经鉴定被毁物品价值5255

公诉机关认为, 该组织在永登县城所谓混社会赌博圈子, 以及茶府、 KTV等娱乐场所形成重大影响和一定控制, 给群众造成心理强制, 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李某胜何某瑜张某泽等人的行为依法构成组织领导或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被告人李某胜何某瑜张某泽等人均辩称, 其行为不构成组织领导或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各辩护人均提出在影响上, 该团伙不存在保护伞”, 且无充分证据证明其对永登当地一定区域行业等娱乐场所形成非法控制或重大影响, 不符合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构成要件, 该项指控不能成立

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 200610月至20134月案发, 在永登县城逐渐形成以被告人李某胜为首, 以被告人何某瑜张某泽为骨干, 以被告人王某云何某伟李某海马某亮杨某乾童某盛保某祖徐甲徐某红何某伟王某凯龙某水等为成员的犯罪组织该组织人数较多, 骨干成员基本固定, 有明确的组织者和领导者, 为争夺势力范围, 确立强势地位, 长期以来在李某胜何某瑜张某泽的指挥下, 该组织多次进行故意伤害非法拘禁敲诈勒索毁坏财物等有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 致伤群众多人; 被告人李某胜等人还开设赌场, 放高利贷抽头渔利, 该组织成员何某瑜等人还采用威胁滋扰等手段强迫交易, 欺行霸市, 称霸一方, 从中聚敛钱财获取经济利益, 在当地形成非法控制并造成重大影响; 该组织通过其暴力威胁滋扰或其他违法犯罪活动, 在永登县城的势力范围内, 对当地人民群众造成心理强制, 形成重大社会影响, 使群众的安全感下降, 直接威胁到当地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 严重破坏了当地正常的经济秩序社会秩序和生活秩序, 其行为符合刑法294条规定的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基本特征, 分别构成组织领导或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被告人李某胜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判处有期徒刑八年, 没收个人财产三万元; 被告人何某瑜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没收个人财产三万元; 被告人张某泽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没收个人财产三万元

评析

黑社会性质组织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致使在一定区域内生活或者在一定行业内从事生产经营的群众合法利益遭受犯罪或严重违法活动侵害后, 不敢通过正当途径举报控告的; 对一定行业的生产经营形成垄断, 或者对涉及一定行业的准入经营竞争等经济活动形成重要影响的; 干扰破坏他人正常生产经营生活, 并在相关区域或者行业内造成严重影响的, 可认定为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 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 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符合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有关特征

以李某胜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为争夺势力范围, 确立强势地位, 长期多次进行故意伤害非法拘禁敲诈勒索毁坏财物等有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 致伤群众多人; 开设赌场, 放高利贷抽头渔利, 采用威胁滋扰等手段强迫交易, 欺行霸市, 称霸一方, 从中聚敛钱财获取经济利益, 在当地形成非法控制并造成重大影响; 该组织通过其暴力威胁滋扰或其他违法犯罪活动, 在永登县城的势力范围内, 对当地人民群众造成心理强制, 形成重大社会影响, 使群众的安全感下降, 直接威胁到当地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 严重破坏了当地正常的经济秩序社会秩序和生活秩序, 其行为符合刑法294条规定的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基本特征, 李某胜等人构成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