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不可抗力导致过了上诉期,还能上诉吗?

现实困惑

张文与张武是兄弟,二人就其父所留的一处房产发生争议,最后诉至法院。一审法院经过审理,判决房屋归张文所有。张武不服,于是向法院提起上诉,但是天公不作美,一审判决后,法院所在地连下暴雨,导致道路被冲断。等到道路修好后,已经过了上诉期,请问张武还有上诉的权利吗?

律师点评

张武仍然有上诉权。上诉,是指当事人不服地方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未生效裁判,在法定期间内,要求上一级人民法院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法律适用,进行审理的诉讼行为。同很多民事诉讼程序一样,上诉也是有时效限制的,当事人必须要在法定的时间内提起上诉才有效。但是该规定有例外情况,即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耽误了上诉期间的,在障碍消除后10日内,可以申请顺延期间,法院视其为法定上诉期间。本案中,由于天灾影响,张武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提起上诉,属于不可抗力,无法避免。如果张武在道路恢复畅通后10日内,提起上诉,法院会认定其仍在法定上诉期内,张武依然享有上诉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八十三条 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的十日内,可以申请顺延期限,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第一百六十四条第一款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特别提醒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事实,遇到不可抗力耽误上诉期间的,当事人可以在障碍消除后申请顺延期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