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适用问答
- 李显冬 王梦茹编著
- 117字
- 2021-05-08 19:39:35
(一)港澳地区的公证材料的认证
港、澳地区的公证材料应当由中国委托公证人(香港、澳门)出具公证文书予以认定,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公证文书由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盖章转递,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公证文书由中国法律服务(澳门)有限公司盖章核验。
港、澳地区的公证材料应当由中国委托公证人(香港、澳门)出具公证文书予以认定,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公证文书由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盖章转递,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公证文书由中国法律服务(澳门)有限公司盖章核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