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 实证结果分析与讨论

2.6.1 实证结果分析

在上文中,我们对全国各省份以及三大区域的“新四化”各子系统发展水平、综合发展水平、各子系统的融合度和融合发展度进行了详细的实证分析,根据实证研究结果,我们可以得出以下基本认识。

(1)就“新四化”发展现状而言,根据“新四化”各子系统发展指数,我国目前新型城镇化正处于发展的中后期阶段,工业化处于发展的中期初级阶段,农业现代化处于中期发展阶段,信息化处于快速发展的初期阶段。从区域角度来看,东部地区目前新型城镇化正处于发展的后期阶段,工业化、信息化及农业现代化正处于发展的中期阶段;中西部地区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正处于发展的中期初级阶段,工业化、信息化正处于发展的初期阶段。从“新四化”综合发展指数来看,我国目前“新四化”综合发展水平正处于快速发展的中期初级阶段,其中东部地区处于发展的中后期阶段,中西部地区处于快速发展的中期初级阶段。

(2)“新四化”各子系统发展水平不断提升,但发展的不平衡、不协调、不同步问题突出。一方面,我国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新型工业化、新型信息化发展水平差异较大,而且呈依次递减格局,其中新型工业化、信息化的发展明显滞后于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新四化”各子系统发展不平衡、不同步问题明显。另一方面,在空间分布上,我国东、中、西部地区“新四化”发展水平呈依次递减的空间格局,区域间发展不平衡、不协调问题突出,其中,东部地区明显高于中、西部地区,中、西部地区差异不大,但西部地区内部差异更显著。

(3)全国及三大区域融合度呈波动状态,但总体呈下降趋势。这说明“新四化”系统中各子系统存在均衡状态,虽然早期的融合度比较高,但这是一种低水平的融合,当一个子系统发展时,会打破这种状态,从而使融合度下降,随后带动其他子系统的发展,系统的融合度随之上升,依次循环直到均衡。东部地区“新四化”融合度最高,中部地区次之,西部地区融合度最低,而且中、西部地区融合度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4)虽然我国“新四化”融合度较高,但这仍是一种较低水平的融合。目前,我国绝大部分省份都处于良好融合等级以上,整体融合度较高,但从融合发展度来看,仅有上海处于优质融合发展水平,处于良好融合发展水平只有6个省份,有将近一半的省份仍处于初级融合发展水平。

(5)我国各地区融合发展度水平不断提高,正在向更高融合发展等级演进。我国“新四化”融合发展度稳步上升,从勉强融合发展到中等融合发展水平,取得了很大进步。东、中、西部地区“新四化”融合发展度也一直上升,但东部地区最高明显高于中西部地区,中部地区次之,西部地区最低,呈现出东部>中部>西部的空间格局,中部地区略高于西部地区,二者处于同一融合发展等级。

(6)虽然我国目前各地区“新四化”发展水平存在不平衡、不协调问题,但中、西部地区正在呈追赶之势,未来地区差异可能会缩小。“新四化”各子系统以及综合发展水平年均增长速度基本呈现出中部>西部>东部态势,这表明落后地区后发优势明显,正在追赶先进地区,未来这种地域差异可能会逐渐缩小。

2.6.2 提升“新四化”融合发展水平的路径选择

根据上述基本认识,笔者提出以下发展建议。

(1)提升新型城镇化发展质量,创造其他“三化”快速发展环境

我国新型城镇化正处于发展的中后期阶段,后续的发展应该更加注重城镇化发展的内涵和质量。长期以来,我国城镇化的建设重外延拓展、轻内涵提高,重城镇规模、轻城镇管理,重城镇视觉效果、轻功能完善等问题普遍。政府为了自身政绩,城镇建设大搞形象工程,偏重土地城镇化和经济城镇化,忽视了生活城镇化、社会城镇化及生态城镇化。结果导致盲目扩大城镇规模,城镇规划不合理,基础设施反复拆建,城镇居民看病难、就业难、出行难,环境污染严重等问题。从发展的客观规律来看,处于中后期的新型城镇化发展速度必然会下降,人口城镇化和经济城镇化对提升新型城镇化发展水平作用有限。因此,政府应该树立生态文明理念,加大对城镇医疗、养老、公共交通等公共服务的支持力度,将社会城镇化和生态城镇化摆在新型城镇化的重要位置。

一是降低城市落户门槛,推进城镇居民市民化。在合理控制大城市、严格限制特大城市的原则下,鼓励在中小城镇有一定居住年限、工作稳定的常住居民逐步落户转化为城镇市民。二是提高规划质量,尊重自然格局,将山、河、林、湖等生态元素融入城镇建设,使山、水、城融为一体。三是树立生态城市发展理念,扩大绿色空间,积极打造森林城市、园林城市,使自然环境与城市建设有机结合。四是打造文化城市,各地根据当地文化特色,在城镇建设中融入自身文化,形成一张属于自己的城镇文化名片。总之,应由过去片面追求城市规模扩张,转变为以提升城市文化、人文保障、公共服务等内涵为中心,实现人民安居乐业、宜居、平等自由享受社会公共福利的新型城镇化。

我国的新型工业化、农业现代化处于发展中期初级阶段,信息化处于发展初期阶段,仍有很大的发展潜力,政府应当创造其快速发展的环境。一是可以考虑定向减税等措施,引导资金流入环保行业、高科技企业,加大对排放污染物不达标企业的惩罚力度,利用市场机制淘汰落后产能,促进产业结构升级,提高工业企业效益。二是各地政府应该因地制宜,鼓励适宜大规模机械化农业生产的地区的土地流转,加大对农村、农业的投入。三是推动农业供给侧改革,鼓励地方特色农业加快发展,提高农产品多元供给和促农增收水平。四是可考虑引入民间资本投资信息基础设施,打破信息服务行业的垄断,从而降低信息服务成本,鼓励电子商务、“互联网+”等新兴行业发展,创造农业现代化和信息化快速发展的环境。

(2)各省份应根据自身情况,促进“新四化”各子系统协调发展

根据实证结果,我国各省份“新四化”各子系统发展不平衡、不协调问题突出,各地区应根据自身情况,补相应短板,促进自身各子系统融合发展。

一是深化产城融合发展。城镇化是产业集聚发展的空间载体,产业是城镇化建设的动力源泉,两者融合能够实现城镇化的顺利推进和产业的优化升级。首先,防止城镇建设以地产开发模式盲目扩张城镇规模。例如,前文实证结果分析提到的内蒙古,其新型工业化发展水平严重滞后于城镇化水平,导致内蒙古出现产业空心化现象,很多新城面临大量农业人口向城市人口转化、城市社会服务设施和基本功能薄弱、新区入住率偏低、产业竞争力弱、新老城区功能衔接不够等问题,结果出现了“鬼城”现象。其次,当地政府要优化空间布局,找准产业发展定位。各地政府应当根据自身资源禀赋、自然条件,充分发挥特色产业基础,加快提升产业质效,全面构筑竞争新优势。最后,政府要转变行政职能,提高办事效率,开发适合当地的产业,政府做好为人民、企业服务,才能吸引产业聚集地。总之,产城融合发展要求以城市为基础,承载产业空间和发展产业经济,以产业为保障,驱动城市更新和完善服务配套,达到产业、城市、人之间有活力、持续向上发展的模式。

二是统筹城乡协调发展。我国应该逐步废除现行户籍管理制度,建立城乡居民自由迁移的人口管理制度。建立城乡统一、城乡居民可以自由选择居住地的人口登记制度,不再按人口登记地制定就业、社会保障、住房、教育、医疗等方面的差别化政策。逐步实现农村集体土地流转制度改革,建立科学、合理的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收益分配制度,建立健全相关税费制度,有效保证集体土地流转的依法运行,实现农村集体土地收益。

三是发挥信息化的优化整合功能,促进工农协调发展。首先,深入推动信息化融入农民生产生活,实施“宽带农村”政策,这样才能减少信息闭塞,提升农民认知水平和经营理念。其次,重点发展当地特色农业,推动农业产、加、销一体化,延伸农业产业链,鼓励互联网企业建立产销衔接的农业服务平台,加快发展涉农电子商务。最后,提升农业技术装备水平和创新能力,加强农业科技自主创新,加快生物育种、农机装备、绿色增产等技术攻关,推广高产优质适宜机械化品种和区域性标准化高产高效的栽培模式。

(3)加大对中西部地区的帮扶力度,促进区域“新四化”发展平衡

针对地区“新四化”发展不平衡、不协调问题,国家应该在政策和资金上适当向中西部地区倾斜,特别是云南、贵州、甘肃、青海等长期“新四化”发展落后的西部地区,例如,与我国西部地区接壤的国家建立自贸区,加大开放我国西部地区门户。中西部地区应抓住机遇,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寻找市场突破口,加速推进供给侧改革。首先,地方政府要努力加强自身建设,进一步转变行政职能,树立为人民、为市场服务的意识,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干预,提高办事效率。其次,要进一步完善市场体系,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激发公司等市场主体的生产经营积极性。为了吸引人才,中西部地区政府应该加强人才补贴,完善各种有关吸引人才的配套措施。最后,加强地区间交流,建立互惠合作机制。各地区资源环境不同、优势领域不同,这就为地区间分工合作奠定了基础。地方政府应当建立高层协调机制,以区域论坛或者市长联席会议统筹区域合作的重大问题。建立地区间的帮扶体系,先进地区与落后地区结成一对一帮扶对子,在资金、技术、人才等方面帮助落后地区,落后地区发挥自身优势,实现跨越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