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锦衣卫
- 大明火枪手:连环神机
- 燕歌
- 15673字
- 2021-06-16 11:01:12
丁醒也不知道被吊了多久,突然哗啦一声,一桶凉水泼在头上,他这才醒了过来,顿感头疼欲裂,眼睛快要涨成两倍大,仿佛要挤出眼眶来。
已然偏西的太阳将一条修长的人影投射到地上,正好映入他的眼中。丁醒晃晃脑袋,在脸上抹了一把,叹息道:“白塔寺的井水甘甜清洌,不是用来逼供的,应该用来泡茶。”
那人一手叉腰,一手执刀,在丁醒脸上轻轻刮弄:“看来你对逼供很有心得啊。”来人话音娇美,却带着一股低沉气息,别有一番韵味,让人一听就很难忘记。
“这是我家传的刀,不是用来刮胡子的,只能用来杀人。”丁醒为爱刀抱起屈来。
那人用手指弹了弹刀身:“既是用来杀人的,那我便试一试刀锋。”
说着扬刀砍来,丁醒瞪大双眼:“别砍……”
突觉脚上一轻,吊着他的绳子被砍断了,丁醒猝不及防,身子下坠,脑袋咚的一声撞在地上,幸好地面的野草够松软,不然的话,必定摔得鼻青脸肿。
丁醒这才觉得脑袋里的血重新流回身体四肢,眼睛也不再发涨,只是浑身僵硬酸麻,一时难以恢复,被倒吊的滋味实在不好受。
那人又一刀挑断丁醒脚上的绳子,将刀插在他身前,提起水桶放回井边。
这是一个女人,约莫二十三四岁,身材婀娜,不施粉黛,额头稍宽,颧骨微突,一对眼睛弯如新月,就是嘴有点儿大,嘴唇亦有些厚,看上去不算漂亮,却有一股野性之美,让人见过之后就很难忘记。
她给人的感觉,好像是一头荒野中的母豹,聪明、机警而又凶狠、残忍。
女子放下水桶,坐在井沿之上盯着丁醒:“一个人来,胆子不小啊!”
丁醒揉着僵硬的腰眼,打个哈欠:“你又不是占山的响马,我怕什么?”
女子二郎腿一跷:“我虽不占山,却喜欢剪径。你来干什么最好说实话,要不然本大王管杀不管埋。”
丁醒活动开了手脚,把刀插进鞘内,从怀中取出功德箱里的丝巾:“想请你解释一样东西。”
说着把丝巾摊在井沿之上,女子眼前。
那女子瞄了一眼:“这是什么?”
丁醒苦笑:“我若知道,还用得着来找你吗?”
女子摇头:“无根无据,凭空出现的东西,你以为我是神仙?”
丁醒道:“江湖百晓娘,知天知地赛玉皇。就别绕圈子了,要多少钱你才肯告诉我?”
百晓娘突然变了脸,她霍地站起,眼露寒光,吐出一个字:“滚!”
天黑下来,城中已然宵禁。大街上不见一个行人,家家关门闭户,熄灭了灯火,只有一队队巡城的士兵不时走过,脚步略显疲惫。丁醒已经睡下,可并没有躺在床上,而是睡在自家柴房里。
在接到这个案子的时候,丁醒就意识到,自己的住处不安全了。史辽之死不是件简单的事,现在很可能不止一双眼睛暗中盯着自己。
丁醒睡在一堆干草里,手臂露在外面,左手食指和中指绑在一起,指缝间插着一根点燃的香,身边墙上靠着祖传的腰刀和一条二尺来长的火铳。
这条火铳已经上好弹药,只要用香点燃药室中的火药,便可以发射弹丸。
柴房的门开着,如果有敌人前来行刺,他很容易就能觉察。另一方面,敞开的柴门可以使敌人放松戒备,恐怕没有人能想到,会有人睡在开着门的柴房里。
手指间的香快要燃尽,周围仍旧一片死寂。丁醒睡得很熟,香灰一段段地落在他手背上,香头的红点慢慢贴近了他的手指。
腾的一声,丁醒从草堆里弹了起来。他急忙把手伸进一边的水盆里,把燃着的香头浸灭,又侧头看看外面的天色。只见半轮明月西斜,被乌云遮去了大半,估计快到三更天了,丁醒拿过一根完整的香,在灶膛的余烬里点燃了,又插在了手指间。
他再一次躺下,还没有入睡,就听到墙头传来一声轻响。
丁醒立刻警觉起来,他听得出来,那是飞爪的铁钩扣住墙砖的声音。
有人来了。
这个人的武艺应该不如史辽,史辽来的时候,没有用飞爪,而是直接攀上墙头跳进来的。
丁醒轻轻爬出草堆,将刀咬在嘴里,把手上的香拔下来,握在左手,右手抄起火铳,贴在门边向外瞧着。
果然,一条人影慢慢爬上墙头,先是左右张望,随后才收了飞爪,轻轻滑下墙来,站到院中。
他落地轻巧,几乎没有什么声响。丁醒心中更加警惕。
来人将飞爪放在墙根,轻轻摸向正屋。他手中没有兵器,也没有向后招呼同伴,看样子是一个人来的。奇怪的是,他背上还鼓起一大块,好像背着包袱。
丁醒心中不安,如果来人有同伴,说明手段一般,而单独前来行刺,说明对自己的身手极为自负。这样的人,一般不好惹。
丁醒向墙头上看看,断定无人接应便轻轻迈出房门。见那人正蹲在窗根之下,背对着自己,侧耳听屋内的动静。
江湖老手!
这家伙是想根据屋内人的呼吸之声,来推断对方是否在睡觉。
丁醒把刀夹在肋下,抬起火铳,对准了来人的脑袋。左手的香头放在火孔上,只要向下一按,香头点燃火孔内的火药,就可以射出铅弹。
来人听到背后的脚步声,身子一颤,刚要站起来,便听丁醒冷冷说道:“别动,你再快,也快不过我手里的火铳。”
听到“火铳”二字,来人不敢动了,却轻轻地笑起来:“该醒的时候你睡着,该睡的时候你却醒着。”
丁醒愣了,这个声音很熟悉。
来人慢慢站起身,转过头来,百晓娘那张令人难忘的面孔出现在惨淡的月光之下,丁醒看得清楚,她背上背的果然是个包袱。
百晓娘看了一眼丁醒手里的火铳,说道:“朋友来访,你就拿火铳招待吗?”
丁醒面无表情:“为什么来找我?”
百晓娘用眼角瞟了一下院子四周:“进屋再说。”
丁醒晃了晃手中的火铳:“说了再进屋。”
他不知这女人葫芦里卖的什么药,因此异常小心,站在院中,一旦有什么变故,他随时可以大声叫喊,引来巡夜的士兵。
百晓娘略一沉吟,明白了他的意思,这才说:“我决定帮你调查这个案子。”
丁醒倒有些愣神,几个时辰以前,这女人严词拒绝了他的请求,此刻不请自来,主动相助,却是为何?
借着月光,丁醒打量着眼前的百晓娘,发现百晓娘的样子微显狼狈,衣裙下摆甚至划了一道长长的裂缝。而且脸上也有微微的擦痕,还沾染了一些尘土。
“有人在追杀你?”丁醒心里一动,脱口而出。
百晓娘被他说中了心事,突然一板脸:“还不是拜你所赐,连我的窝都被人给端了。”
丁醒一笑:“你的窝被端了,与我有何关系?”
百晓娘迈步上前,把火铳推到一旁,然后揪住他衣服前心,一对细目快要瞪出火星来:“还笑!当我是傻瓜?你前脚走,后脚就有人来杀我,不是你引来的,又是何人?”
丁醒没有分辩,他心头闪过一丝惊惧,居然有人连百晓娘也要杀,可见此案关系何等重大,看来凶手是要将与此事有关联的人全部铲除。
正在此时,大街上突然响起一阵杂乱的脚步声,径直到了丁醒门前。
“咚咚咚。”
院门被敲响了。
丁醒没有惊慌,他知道正大光明带着人来敲门的,定然不是凶手。反倒是百晓娘脸上透出了忧心之色。
丁醒扬声问:“谁啊?”
门外传来陆炎的声音:“是我,丁兄还没睡,那好极了。”
百晓娘压低声音:“来的是谁?”
丁醒也低声说:“锦衣卫。”
百晓娘听到这三个字,脸上露出愤恨之色:“这帮鸡鸣狗盗的家伙!”在她嘴里,令人闻之变色的锦衣卫,居然变成了小偷强盗。这样评价锦衣卫的,只怕天下也仅此一人。
丁醒知道,江湖中人最忌衙门,何况锦衣卫比衙门险恶百倍,因此并不奇怪。他用手指指柴房:“那里。”
百晓娘抬手把丁醒的刀抢过来,又到墙根下抄起飞爪,一闪身钻进柴房,关上了门。只这几下动作,就可以看出百晓娘心细如发,临危不乱。
看着百晓娘藏好,丁醒这才开了门,门外果然是陆炎,带着几名锦衣卫部下。
丁醒一拱手:“见过陆大人。”
陆炎迈进院子,那几名锦衣卫没有跟进来,而是举着火把灯笼在街上候着。
陆炎见屋子里没有点灯,便问:“丁兄为何深夜不眠,驻足院中啊?”
丁醒长叹一声:“担子太重了,睡不着,散散步,想想事情。”
陆炎看看他手中的火铳,失笑道:“看来丁兄甚是警惕。”
“军中习惯,尤其眼下这个时期,不能不加倍谨慎。”丁醒怕他看出异样,便反问,“陆大人前去请求于兵部,结果如何?”
陆炎叹了口气:“于兵部思虑周详,为大局着想,没有同意。眼下只能靠我们自己了。”
丁醒沉吟着:“不好办,神机营也没有多余的人手。”
陆炎一摆手:“这些事先不考虑,我来是有东西要给你。”说着,从怀里摸出一个腰牌,递了过去,“于兵部虽然没有批准我的请求,却特地命人送来了这个。”
丁醒接过一瞧,居然是兵部通行令牌,这东西一般只在有紧急军情的时候才用得到,拿着它便可以在整个北京城中通行无阻,甚至各个衙门也可以随便出入。
丁醒连拍大腿,连哈欠也忘记打:“太好了,有它在手,办案方便多了。”
陆炎笑着应道:“早点儿休息,明日一早,我来会你。”
送走了陆炎,丁醒关好门,把令牌揣进怀中,转身回来时,百晓娘已经进了正屋,点起了灯。她打开包袱,将里面的东西一样样取出来,在窗边的条案上摆弄着。
丁醒迈进门来,看到百晓娘的举动,急忙上前阻止:“你干什么?这可是我的家。”
百晓娘随手递过一面铜镜,吩咐道:“把它放到窗台上去。”自己则忙着把一些胭脂水粉盒子摆到案上。那些盒子有铜有玉,铜盒古朴方正,玉盒雕饰精美,一看就不是凡品。
丁醒有些发急:“我还没成亲,如果别人看到我家里有这些东西,还不得说闲话?”说着他把镜子往百晓娘手里一塞:“锦衣卫走了,你也可以走了。”
百晓娘把手一摊,一副无奈的样子:“我无处可去,在街上露面的话,一定会被当成奸细抓走,那样就没办法帮你了。”
丁醒指着案上的胭脂水粉:“如此说来,你要住在我家了?”
百晓娘拍拍椅背,摇摇桌子,嘴里啧啧几声,显得不太满意:“虽然你家很寒酸,味道也不是太香,可总比露宿街头要好一点。”
丁醒转转眼珠:“我可没想好要不要让你住下,这得看你能帮到我多少。”
“帮你活下来,这样足够了吧?”
丁醒心里紧张,脸上却满不在乎:“听你的意思,我快要死了?”
百晓娘微微颔首:“你就是再小心,也有防不到的人。”
丁醒突然反应过来:“你知道那块丝巾上是什么?”
“不错,我一眼就看了出来,只不过当时没想帮你。”百晓娘倒是直截了当。
丁醒忙问:“那是什么,快说。”
百晓娘却不忙着说明,只是打量着屋子四周:“我住哪里啊?”
丁醒道:“除了我的那张床,你想住哪里就住哪里。”
百晓娘扑哧笑了:“这还差不多。”
丁醒连连点头:“你帮我破这个案子,我们便同生共死,绝不含糊。”
“呸,同什么生共什么死?说得好像拜……拜把子一样。”百晓娘不高兴了,“别臭贫,仔细听我说,丝巾上是半个脚印,确切地说,是火场里的半个鞋印。”
丁醒眼光闪动:“什么鞋印?”
百晓娘向他勾勾手指,丁醒便把身子凑近了些,听见百晓娘压低了声音:“是官靴,锦衣卫的官靴!”
丁醒的脸上立时泛起一股了然的神色:“那有什么稀奇,火起之后,史辽和锦衣卫镇抚使陆炎一同去了张百川家,这枚鞋印定然是陆炎的。”丁醒虽没有向百晓娘说过前因后果,却知道,凡事都瞒不过百晓娘的眼睛。
果然,百晓娘没有现出惊讶之色,而是缓缓道:“这半个鞋印,是放火前留下的。”
丁醒陡然一惊,他感到一股寒意从心底升了上来。
他没有办法不吃惊。张百川身死之后,凶手抢走了图样,随后又去张家放火,因此可以肯定,在火起以前留下鞋印的,必定是凶手。凶手不会光明正大地去张家放火,一定身穿夜行衣,但是平常穿的靴子却不一定会换下来。
难道凶手是锦衣卫?
丁醒立刻想到了陆炎。史辽一共去了两次张宅,这条丝巾必然是他第一次时发现的。史辽莫不是因为发现了丝巾,对陆炎起了疑心,才会刻意避开他,夜里孤身一人回张宅查看?
史辽死的时候,现场只有陆炎,难道说,杀害史辽的真凶就是陆炎?如果属实,那么陆炎身上的伤,必定是瞒天过海的苦肉计!
仅仅一刹那间,丁醒的脑袋里便闪过了许多念头。他暗自庆幸百晓娘来得够早,如果再晚几天,自己很可能也要落得和史辽一样的下场。
但他冷静了一下,又意识到一个问题,便问:“你怎么知道那鞋印是放火以前留下的?”
百晓娘的声音中明显多了一丝愤怒:“你在质疑我的眼光。”
丁醒也不否认:“鞋印上又没写着字,你怎么看出来的?”
百晓娘刚要发作,转念一想,突然又笑了:“别以为我是傻瓜,你这是抬杠学本事。”
丁醒冷然回答:“你那套本事,本人没兴趣,我只想活下去。”
百晓娘心里明白,如果不说出个所以然,丁醒是不会相信的,于是轻声说:“鞋印是用白丝巾拓下来的,丝巾上沾染了不少烟灰,可见是鞋印先踩上去,随后烟灰才落下的。如果事实相反的话,烟灰则会被踏实,丝巾上的烟灰也会变少。”
丁醒暗自佩服,百晓娘的眼光果然独到。如此细微之处,她只是看过一眼,就观察得这般深入,这种本事,江湖上没几个人比得上。
他忍不住又问:“能看出是什么职位的锦衣卫吗?”
“应该是普通力士穿的,不是有品级的人。”百晓娘回答。
丁醒长长出了口气,他感觉今天收获不小。门外响起三更的梆子之声,丁醒伸个懒腰,打着哈欠,起身回卧房,干草堆到底是不如床舒服。门还没来得及关,百晓娘就追了进来:“我睡哪里?你倒是给安排安排啊。”
丁醒往床上一倒,扯过被子盖住脸:“我说过,只要不是我这张床,你愿意住哪儿都行,睡房顶我也不管。”
百晓娘瞪了他一眼,转身跑出去看了一圈,没想到丁醒的住处虽有三间屋子,却只有这一张床。
她哪里晓得,丁醒在京中没什么朋友,更没什么亲戚,几乎不会有人来他这里投宿,所以丁醒懒得再准备多余的床。
百晓娘气得直跺脚,却没办法,丁醒已经打起了鼾。百晓娘不可能和他睡在同一间屋子里,只好来到客厅,把几张椅子并在一起,在心里痛骂了一顿丁醒,才和衣而睡。
丁醒并不曾睡着,他脑中倒海翻江,思绪如潮,一波落去,一波又起。
百晓娘告诉他,锦衣卫放火之前曾到过张百川家中,从时间来看,这些锦衣卫很可能是陆炎派去的。目的定是那副本。但陆炎与张百川并不熟悉,怎么会知道他留有副本?况且陆炎为何要这样做?
丁醒心里清楚,张百川手上失踪的图样,正是一样极为厉害的火器——连环神机炮的图样。神机营中所使用的火器,只有火铳、将军炮、碗口炮等,将军炮与碗口炮自身沉重,一般都用来守城,野战不易携带,因此火铳是最普遍的单兵火器。
但火铳有个缺点,发射速度太慢,每次发射之后,都需要再次装填。装填时先灌入火药,再塞上木马子将火药压实,接着装入弹丸,最后点火击发。这样一套动作下来,一般要呼吸十次才能完成。
如果敌人是高速冲锋的骑兵,这个时间之内早就冲到眼前了。不等火铳再次发射,骑兵的马刀已经砍下。
而张百川研究的连环神机炮作为一种新型的火铳,可以一次连环发射数十枚枪弹,形成连续火力。这对骑兵来讲极为致命,尤其对于密集冲锋的骑兵,连续不断的枪弹一次可以扫倒一排骑兵。
如果造上几百支这样的连环神机炮,无疑将成为关外骑兵的噩梦。
丁醒虽然打枪不准,但对于这个道理却是清楚的。现在看来,定是潜入城中的瓦剌奸细得知了此事,故而设下埋伏抢走了图样。
但奇怪之处在于,根据陆炎的说法,凶手射杀张百川一行十三人的过程干净利落,现场共有三十五支箭,就算分两次射出,凶手人数也得十七八人以上。这么多瓦剌人,绝不可能在不被发觉的情况下混入城中。
唯一的解释是,杀死张百川的,不是瓦剌人,而是瓦剌收买的明人奸细。丁醒突然想起于谦的话:朝中四品以上官员,皆不得卷入此案……
丁醒猛地把被子从头上扯下,惨淡的月光透过窗格落在脸上,照得他的脸色如同死人一般。
朝中有瓦剌奸细,而且必是高官。这一点,可以从百晓娘那里得到验证。她看出那枚脚印是属于锦衣卫的,便一口拒绝帮助自己,应该就是不想卷进这件案子里来。如果她没有被人追杀的话,绝不会来找自己,因为她早已意识到此案的可怕之处。
他望着窗外的明月,明月无声。
与此同时,北京城东的一座大宅笼罩在夜色当中,门前点着两盏气死风灯,宅子内部则是一片昏暗,淡淡的月光落下来,依稀看得清回廊树影。
一条人影步履匆匆地走在回廊之内,他来到一座厢房外,谨慎地四下听了听,确定四周无人,这才轻轻推开门,闪身入内,又将门紧紧关起。
紧接着,厢房中有火光亮起,来人点着了一根蜡烛。
烛光照耀之下,只见他脸上蒙了一块红布,只露出两只眼睛,看不出容貌、年纪,甚至由于穿的外袍极肥,连身材胖瘦也看不出。
红布蒙面人点着蜡烛,来到厢房的西侧,这里供着佛像,原来是间佛堂。佛堂中的供桌极其高大,他伏身钻进供桌之下,摸索着拉开一块木板,露出下面的暗道。
他走进暗道口,借着烛光照亮了眼前的地室。
京城中很多人家都修有地室,家境一般的人可以放些蔬菜、酒食、米粮,而一些高官贵胄家中的地室则大多用来贮藏金银珠宝。
地室里燃着油灯,三十来个穿着夜行衣、面目狰狞的汉子横躺竖卧,使本来宽敞的地室显得有些拥挤。
地室最里面摆着一张床,床上坐着一个人。此人身穿白衣,脸蒙白巾,眼睛闭着,膝上横放着一把刀。
那红布蒙面人走到白衣人跟前,干咳了两声:“我探听过了,城中一切照常,只是增加了些巡夜士兵,并没有举城搜查。看来于谦也不过如此,自古书生百无一用,到底没那么狠辣。”
白衣人的声音有些沙哑,听起来好像蛇皮在沙子上滑过,令人心悸:“于谦不是傻瓜,认为他百无一用的人,早晚会栽在他手上。”
红布蒙面人有些不服气:“他既然那么厉害,为何没有挨家搜捕?”
白衣人轻抚膝头长刀:“因为他已经意识到,我们绝不会藏身于百姓之家,在城中一定有高官接应,只不过他不知道这位高官是谁罢了。”
红布蒙面人又在干咳:“于谦此时大权在手,完全可以任意搜查百官宅邸。”
白衣人站起身来,走到他面前,用手中刀鞘在他肩膀上拍了拍:“大人,怪不得你没本事入阁,你猪油吃得太多,蒙了心。在这个当口肆意搜查,刚刚稳定下的朝堂立刻又会大乱,到时候谣言四起,人人自危,还有什么精力抵御也先?所以于谦不是傻瓜,你才是。”
红布蒙面人无言以对。
白衣人又坐回床上,将刀横在膝头:“大人辛苦了,早点儿休息吧,记住,只要你表现得自然,便没有人会怀疑你。”
红布蒙面人还想说些什么,支吾了几声,却没说出口,只得转身离去。
一个脸上有伤疤的汉子凑到白衣人跟前,低声说道:“当家的,这厮可不可靠?咱们窝在这里,别被他卖了!”
白衣人冷冷一笑:“如果是前几日,我还真得提防他,不过张百川死了之后,他已经和咱们绑在了一条船上。他若现在出首,卖了咱们,到头来大家一起上刑场,谁也跑不掉。这个理,他清楚得很。”
说完,白衣人往床上一倒:“熄了火,大家好好休息,下面该干大事了。”
地室之中立刻漆黑一片,只有从透风口射下来的月光,清清冷冷地落在地上。
同在月光之下,塞外草原上却是另一番景象。
“北地胡天,八月飞雪”,然而此时已是九月中旬,草原之上仍未见雪的影子。寒风劲吹,尚未干枯的野草如同波浪一般,涌起,伏下,伏下,涌起。
远处的山峰仿佛很近,伸手便可以触摸得到,山头的白雪在月光之下闪着晶光,好像玉雕银砌一般。一条小河流过草场,水声如同神仙用无形的手指拨弄着马头琴的琴弦。
残月虽暗淡,可地上却是灯火通明,一片瓦剌营帐扎在草场的高冈之下,连绵数十里不绝。在灯火最明亮的地方,耸立着一座大帐,比其他营帐足足大上三倍。一杆白色大纛立在帐侧,迎着寒风猎猎作响。借着月光可以清楚地看到,白色大纛上绣着一只灰色飞鹰。
飞鹰乃是成吉思汗家族的保护神,相传,成吉思汗的祖先孛端察尔贫困时借助驯服的飞鹰猎食才活下来。黄金家族早已覆灭,此时的瓦剌却竖起了绣着飞鹰的白色大纛,只有一个意思,瓦剌想要恢复当年成吉思汗以及黄金家族的荣光。
有如此魄力的瓦剌人只有一个,那就是也先——刚刚在土木堡大破五十万明军,并生擒了明朝皇帝的人。
此时的也先坐在长案后,案上摆着整只的烤羊,还有一只金樽。
金樽高有九寸五分,象征九五至尊,上刻祥云瑞霭,盘着一只金龙,式样并非草原部族常用之物,但也先已经喜欢上它了,因为它的前一任主人,便是大明皇帝。
也先的样子并不像明人传说中那般凶恶,他身材适中,面色白净,大漠的风沙在他身上没有占到多少便宜,如果不是细长的双眼和非常有特色的蒙古胡须,很多人都会把他误认成中原人。
也先喝下一樽马奶酒,伸手抄起割肉刀,要从烤羊腿上割肉吃,便在这时,大帐的帘子一掀,进来了一名百夫长。
这名百夫长是也先的守帐官,若想求见也先,无论大小事务,都要先告诉守帐官,再由他进帐通禀。也先喝得已有几分醉意,可他的眼睛却时刻如同潜伏在草丛中的野狼,带着无比的警惕。
百夫长一溜小跑,来到也先身边,将手里的一样东西递了过去。
也先放下割肉刀,接过来看了看,见是一封书信,封口用火漆烫着。
火漆的图案也是一只飞鹰,和帐口那杆大纛上绣的飞鹰一模一样。
巨烛闪耀之下,也先撕开封皮,抽出了里面的信纸。扫过几眼之后,他突然伸出大手在案上重重地一击。
啪……
那百夫长吓了一跳,就见也先将信纸放在案上,吩咐道:“把伯颜和孛罗叫来,快去。”
百夫长不敢怠慢,三步并作两步跑出帐去。
不一会儿,一个人匆匆来到也先大帐,正是他的弟弟,伯颜帖木儿。此人与也先长得相似,衣冠也得体,并不像多数部将那样粗豪。
他站到也先面前,躬腰施礼:“太师。”随后伸手接过也先递出的书信,草草看过,眉头微微皱了皱。
“你现在传我的号令,召集草原的勇士们,让他们在三天之内,全部聚集到我的大纛之下,跟我一起再一次踏过明人的长城。”也先的声音听起来甚是尖锐,好像一支鸣镝。
伯颜吃了一惊:“太师,三天后进攻大明?好像太急了一点。”
“你没听清楚我的话吗?”也先一对细眼之中闪着寒光。
伯颜连忙后退:“我这就去,这就去……”说完一溜烟似的跑出大帐。
此时,又有一人大步走了进来,便是也先的另一个弟弟孛罗,孛罗是瓦剌部族最为凶悍的战将,土木堡之战中,就是他率先攻入了明军的中军。
孛罗留着一头黑色的发辫,精赤着上身,怪兽般的肌肉泛着油光,他喝得头有些晕,嘴巴也不利索:“出了……什么事?”
也先很清楚他这个弟弟的脾性,没仗打的时候,这家伙喝得像头死牛,可一旦听到号角之声,孛罗立刻会变成最凶狠的豺狼。
该让他露出獠牙了。
也先知道孛罗不识字,所以只是简单地回答:“我刚收到北京城中的线报,他们已经立了新皇帝,不打算要这个软脚羊皇帝了。”
孛罗一挥手,醉意十足:“不要就不要,我们大家拿他来取取乐子嘛。”
也先冷笑:“你懂什么!等到新皇帝坐稳了,我们手里的皇帝就是个吃闲饭的,再也不可能靠他讨到珠宝钱财。所以我们要带着他打进长城。我要你做先锋,第一个冲进北京城!”
他静立在灯影下,脑海之中不住地响起祖父的告诫之声:我的孙儿,待到以后你做了大汗,遇上大明军队的时候,一定要记住,绝不能给神机营发射铁弹的机会。
当年只有十岁的也先,将这段话牢牢地记在心里。土木堡之战中,他以偷袭的方式进攻,没有给神机营发射火枪的机会。神机营因此覆灭在他手中,报了当年祖父的一箭之仇。
哪知道今天送来的密信,却向他透露了一个可怕的消息。也先知道,留给瓦剌骑士自由奔驰任意砍杀的机会,已经不多了。
清晨又一次来临,北京城阳光普照,却带不来多少温暖,北方吹来的风愈加寒凉,刮在脖子里,冷如刀锋。
丁醒起得很早,他打着哈欠走到客厅,看到桌上摆好了早餐,四个煮鸡蛋,一碟咸菜萝卜,还有小半锅冒着热气的黄米粥。
百晓娘此时正坐在窗前,对着条案上的镜子梳妆。
丁醒打量着条案上那堆胭脂、水粉盒子,还有头钗、耳环、梳子之类的物件,不禁轻轻摇头:“你可真行,逃亡的时候也背着这些东西。”
百晓娘不屑道:“这可是女人家的宝贝。”
“果然不同凡响!”丁醒坐在桌边拿起一个鸡蛋开始剥壳,嘴里说,“伙食给你算便宜点,每天一钱银子。”
“不贵,不过嘛……”百晓娘把手向后一伸,“昨天说给你的事情,作价十两,给钱。”
丁醒怪叫一声:“你这是漫天要价。”
“那你也可以落地还钱啊!”
丁醒笑道:“你还真没做过生意!卖消息的人都是先给钱再开口,哪有先开口再给钱的,你把自己当成说书的了?”
百晓娘双手在头上盘着辫子:“我帮你破案,就算帮你打短工好了,工钱我不要,你也别向我要食宿钱,怎么样?”
丁醒咽下一口粥:“嗯……好吧,算我晦气。”
吃罢了饭,百晓娘问丁醒:“现在去哪儿?”
丁醒抹抹嘴巴:“等着吧,很快锦衣卫的陆大人就来了。对了,锦衣卫的人认识你吗?”
“不认识,见过我真面目的人寥寥无几。昨夜我跑出来也是蒙着脸的。”
丁醒沉吟着:“可锦衣卫不是好应付的,一旦问起来,如何作答?你就说是我的……我的朋友,江湖上的朋友。”
百晓娘截断他的话:“不成,朝廷对江湖上的人防范很严,不能说我是江湖人。”
丁醒一拍大腿:“就说你是史辽的红颜知己,将要订婚怎么样?”
百晓娘皱着眉头想了想:“可以。史辽是山东登州人,听说山东登州参将顾长风的干女儿不少,我就冒充一下好了。”
正在此时,外面响起敲门声,丁醒出去开了大门,陪着陆炎走进来。陆炎一眼见到百晓娘,微一皱眉:“你是何人?”
丁醒忙说:“这位是顾小姐,史辽的未婚妻,世居山东,虽然双方未曾订下婚书,可顾小姐仍旧义无反顾要为史辽报仇,追查凶手。顾小姐,这位是锦衣卫镇抚使陆大人。”
陆炎追问道:“世居山东,史将军前天刚故去,姑娘今早便到了,看来不光消息灵通,脚程也快得惊人啊!”
百晓娘向陆炎拱了拱手,说道:“小女上月来到京城,一直没有离开。陆大人不必多疑。”
陆炎眼光闪动:“姑娘行的是军礼,莫非是将门虎女?”
“小女是山东登州府参将顾将军的螟蛉之女,我父以治军之道治家,因此熟悉军礼。”百晓娘回答说。
“原来如此。我听说顾将军去年出海剿寇,受了箭伤,不知好了没有?”陆炎摆出一副关切的神色。其实他完全是信口胡诌,绝没这回事。登州府这几年并无匪报。
百晓娘镇定自若:“大人记错了吧,登州府近两年并无匪患,我父也没有出海。”
陆炎打个哈哈:“确实记错了,应该不是登州府的顾将军,记错了……”
丁醒知道陆炎是在试探百晓娘,纵然百晓娘心机灵巧,可言多必失,谁知道陆炎还会问出些什么,因此连忙打断二人的谈话:“陆大人,于兵部限你我半月破案,你那里可有什么线索?”
陆炎道:“现场倒是找到几十支箭,属于京城武备库所有。按理说,只要查到箭的去向,便可知凶手是谁,可事实却没那么简单。土木堡大战之前,王振怂恿太上皇亲征,行程过于仓促,武备库调出多少军器,根本无法统计,转运过程中亦不知道失落了多少。”
丁醒想了想:“虽然不好查,但这毕竟是指向凶手的直接线索,咱们还是别断了这条线。不如这样,陆大人去查箭支去向,我和顾姑娘去史辽家里,或许会有什么新的发现,咱们双管齐下。”
陆炎道:“正合我意。”说完,他快步出门,带着几名部下往武备库赶去。
陆炎一走,百晓娘总算松了口气:“这人好重的疑心。”
丁醒耸耸肩膀:“锦衣卫的通病,看谁都不对劲。”
估摸陆炎走远了,丁醒便锁了门,与百晓娘一起走上街头。
街上冷冷清清,许多商铺都关门闭户,只有一些小贩还在推车叫卖。丁醒明白,那些大商人此时多已逃出京城,躲去了安全之处。丁醒看着这些关门的商铺,甚是烦恶,心道这些人全无气节,国难临头,他们却只知道护着钱财逃走。不过转眼一想,又不禁苦笑。自己之前也不因明哲保身,而一口拒绝了史辽吗?
此时,百晓娘还穿着昨夜的衣服,她将衣服上裂开的地方补好,洗了脸,梳了头,轻施脂粉,更显得英气勃发。丁醒知道她会武艺,因此出门之前,特意在家里找了一根齐眉棍,交给她防身。
街上士兵很多,几乎每个街角都有人巡查,这应该是于谦下的令,每日都有进城的人,其中很有可能混入了瓦剌奸细,不得不严防。丁醒穿着军将服饰,倒免去了被士兵反复盘查之苦。
丁醒说是要去史辽家,实则来到了鸣玉坊,直奔张百川的住处。此时的张宅只有外墙完好,大门已经碎裂,歪倒在一边,可能是救火的人来往碰撞所致。那日史辽死在这里,为了保护现场,张宅外面留有驻守的士兵,此时仍未撤走。
两名刑部差官坐在门口台阶上晒太阳,见到丁醒二人走近,都提高了警惕,手握刀柄。丁醒上前,取出通行令牌,说了句:“我是神机营百户丁醒,兵部于大人派我前来公干。”
差官仔细看看,丁醒手中果然是兵部令牌,一名上了年纪的差官立刻拱拱手:“刑部已经知道这件事了,丁大人有什么活儿需要我们兄弟,只管开口吩咐就是。”
丁醒抱拳还礼:“不敢劳驾二位,你们只要守好门,别放人进来便好。”
说完,丁醒带着百晓娘迈过大门,走进院子。
院子里一片狼藉,虽然大火早已扑灭,可是现场并未清理,只见房屋已经烧塌,遍地碎砖裂瓦,残垣断墙上焦黑一团,满地烟尘,连路径也找不到。
二人走在这片瓦砾场中,犹可以闻到一股未曾散尽的焦煳味。
百晓娘四下张望,随后走到一处残墙前,向地上一指:“这便是火头初起处。”
丁醒看看位置,应该是房子的西屋。他曾听陆炎介绍过张宅的布局,知道张百川住在东面,中间是会客厅,西面是书房,不禁叹息一声:“看来副本已经被凶手找到,带走了。”
百晓娘摇头:“未必。”
丁醒道:“凶手在这里找到副本,然后放火,毁灭踪迹,难道不是这样吗?”
百晓娘双手抱在胸前,用一种教训的口气说:“如果凶手拿到了副本,也就用不着放火了,悄悄离开不是更好吗?凶手放火,唯一的解释是没有找到副本,所以干脆放一把大火,连房子整个烧光,这样一来,无论副本藏在哪里,都会被烧掉。凶手已经有了正本图样,不会在乎副本是否完好,他唯一要担心的,则是副本落在于谦手里。你说呢?”
丁醒却有不同看法:“如果没有其他可疑之处,史辽不会再度回到这里,更令人不解的是,凶手为什么要在这里杀他?”
百晓娘道:“你认为,除了丝巾之外,史辽还可能在这里发现了什么?”
丁醒扫视着四周:“说不好,史辽与张百川是好友,他们二人之间很可能有外人不知道的秘密,就像我和史辽之间……”
话未说完,前面不远处传来啪的一声,二人一愣,凝神向前看去,只见地上滚过来一块东西,圆乎乎的。丁醒怕是火雷,急忙拉着百晓娘跳到一处残墙后面。
百晓娘却推开了他:“是石头。”
丁醒定睛一看,果然是块圆石,这块石头上绑着一条白布带,布带上好像写有字迹。
百晓娘抬眼看去,张宅的后面是条胡同,而对着张宅的是一家客栈,此时二楼一间屋子的窗户开着,却看不到人影。
石头定是从那里丢过来的,百晓娘心想。
丁醒将石头拾起,解下缠紧的布带,看到上面写着两个字:海子。
二人对视一眼,同时脱口而出:“什刹海?”
北京城里的什刹海,在民间称“海子”,二人不用猜,就知道其中意思。
百晓娘看着对面的客栈:“有人约我们去什刹海呢。”
丁醒道:“你猜会是什么人?”
百晓娘指指那扇开着的窗子:“看来早就有人盯上我们了。”
丁醒见是一家客栈,眼睛一亮:“我们可以去问问掌柜的,是谁住在……”
百晓娘截断他的话:“用不着问,这人神头鬼脸的,住店一定不用真名字。”
丁醒瞟了她一眼:“是啊,还是用假名字方便。”
“走吧,我们去赴约,说不定会有大收获。”百晓娘不理会他话中的戏谑之意。
丁醒也以一种教训的口吻说道:“你太没戒心了,万一是陷阱呢?也许是凶手,埋伏好了人马,要对付我们。”
百晓娘指了指天上的太阳:“光天化日,海子上人不少,凶手不会这么傻,大白天的露出形迹。”
二人出了张宅,走上大街,百晓娘好像想起了什么:“来时你说,史辽死了以后,你去寺院里拿到了丝巾,这就是你们之间的秘密吧?”
丁醒道:“看到史辽的左手握成‘八’字状,我就知道,他在寺院中给我留了东西,在第八个箱子里。”
百晓娘嗤之以鼻:“这算什么秘密啊,小孩子玩的?”
丁醒慨然长叹:“我只有史辽一个知己,可我们也有争吵的时候。有一次我们吵得厉害,谁也不理谁,后来他忍耐不住,便向我道歉。那时我们开玩笑,以后如果再有这样的情况发生,就往一个秘密的地方写信,那样便没有当面道歉的尴尬了。当时我们正好在广济寺里游玩,眼前有九个功德箱,便约定,以第八个功德箱作为投信之处。没想到,第一次用它的时候,竟也是最后一次。”
二人边说边走,顺着宣武门街一直向东北,朝什刹海而来。
秋天的什刹海景色还好,但已显出一些秋气肃杀的意味。
岸边的白杨树和柳林之下有了一些半枯半黄的叶子,那是被前夜的狂风吹落的。而余下的绿叶也打起了卷儿,等待着同样的命运。水面之上泛着清波,映着阳光闪动,岸边也有一些游人观赏风景,但难掩眉目间的恐惧与愁容。
不时有水鸟鸣叫着飞过,不知是照影,还是看到了水中的游鱼。如今或许只有它们,才是无忧无虑的。
今天天色不错,有十几只游船画舫漂在水面之上,船舱里时不时飘出女孩子曼妙的歌声。
大明朝已经像风中枯黄的树叶一般,随时可能湮没在北地的胡尘当中,这个时候居然还有人寻欢作乐?百晓娘有些不理解。
丁醒心中明了:“这些人也是想逃的,可如今北京城只许进,不许出,他们只好借酒浇愁,快活一天算一天吧。”
百晓娘四下观望着,看看有没有可疑的人。既然那扔石头的人约他们来这里,势必会现身。可看了半天,始终没人注意到他们。百晓娘暗中松了口气,这至少可以证明岸边没有埋伏。
丁醒盯着碧波荡漾的水面,若有所思。正在这时,一只小舢板摇了过来。这种小船仅仅能坐两个人,还得是促膝而坐。船夫在船头上,手里握着船桨,停到了二人面前。
未等丁醒开口,那船夫一拱手:“二位,请上船。”
丁醒上下打量着船夫,见是个中年人,面容黑黑的,一脸忠厚的样子,不像是歹人。
百晓娘问:“上船?我们可没说要游海子。”
船夫笑着指了指水面上的一只画舫:“二位的朋友在等着呢,吩咐小人来接,船钱都付了。”
丁醒与百晓娘这才明白,约他们的人就在那只画舫上。丁醒没有犹豫,招呼船夫搭好踏板,举步上船,百晓娘也紧随其后,船夫撤回踏板,轻轻一桨,小船便离了岸,向水中划去。
百晓娘与丁醒对膝而坐,眼睛盯着青绿色的水面,突然低声问丁醒:“你会游水吗?”
丁醒轻轻摇头:“我不会,你呢?”
百晓娘傻了眼:“我也不会。”
丁醒吃惊起来:“万一凶手把这船弄沉,我们岂不是……”
“你怎么不早说。”百晓娘差点儿叫起来,“是谁先上船的?我看你一脸轻松的样子,以为你会!”
那船夫听个大概,哈哈一笑:“两位客人不要怕,小的会游水。”
二人同时叫道:“怕的就是你会!”
百晓娘双手按住船舷,尽力使小船平稳,可心里却七上八下。如果船夫是凶手改扮,现在自己和丁醒便是俎上之肉,网中之鱼了。
幸好,船夫没有任何多余的动作,驾着小船来到了那条画舫边。他停下船,用桨敲了敲画舫甲板,叫道:“客官,小人把你的朋友接来了。”
丁醒暗中握紧了刀柄,眼睛紧盯着画舫前低垂的舱帘。
随着船夫的呼喊,舱帘一挑,有人一步迈了出来,站到船头。
丁醒打量此人,心里有些疑惑。他本以为是个认识的人,或是朝中的官员,但眼前的人其貌不扬,而且一副家仆打扮。
这家仆面露惊恐之色,向着丁醒二人一招手:“二位快上船。”
丁醒与百晓娘对视一眼,便一前一后跳上画舫。这条船要大得多,也平稳得多,二人这才稍稍放了心。
见船夫唱着小调划船离开,家仆向着船舱内一摆手:“请进。”
百晓娘自然不会轻易进舱,反问道:“丢石头约我们来此的人,是不是你?”
家仆知道二人对自己怀有戒心,于是立刻表明身份:“小人是张百川大人的家人张五,有要紧事约见二位。”
丁醒听了这话,暗吃一惊。
他记得陆炎介绍案子的时候曾经说过,张百川家人不在京城,平时只养着四个轿夫,一个贴身仆人。那些侍卫是向兵部借来的。就在血案前几日,张百川打发仆人张五回苏州老家办事,不在京城,躲过了一劫,哪知今日却出现在眼前。
此人难道知道些什么?
丁醒心头打起了鼓,这可是天上掉下的线索。于是他下意识地一把拉住张五的手臂,他感觉到张五的身子在微微发颤,好像十分恐惧。
“你不要怕,有什么要告诉我们的吗?”丁醒的声音很柔缓,借此来安抚张五的心绪。
张五四下看了看,见周围只有一些画舫,而且都离得很远,听不到自己说话,这才说道:“大人是神机营的丁百户吧?小人听说丁大人接手了这案子,就一直在暗中跟着你们。”
丁醒问他:“你什么时候回的京?”
“就在我家大人被杀的第二天。我刚进城便遭到暗算,人群里不知是谁刺了我一刀,差一点要了我的命,幸好人多,这一刀应该是被人群挤歪了,没伤到要害。”说着张五掀起上衣,丁醒见他腰间缠着白布,布丝里渗出血迹。
百晓娘道:“所以你不敢再明着露面,听说丁大人接手此案,就躲在张宅后面的客栈里等我们,你知道我们一定会去现场查看。”
丁醒一摆手:“陆大人也在办理此案,你为什么不去找他?”
张五咽了一口唾沫:“他是锦衣卫,我不敢找他。”
百晓娘道:“案发之时你不在京城,是有什么要紧事吗?”
张五舔了舔发干的嘴唇,又看看四周:“血案前半个月,我家老爷突然变得有些反常。他每日钻在书房里,反锁着门,不知道在干些什么。那天他吩咐我回乡,明着说是去取一些过冬衣物,可暗中却要我回去告诉老夫人、小姐,让她们立刻搬家,去舅父家躲一阵。我问为什么要躲,老爷却呵斥我不得多问,我只好从命。可刚回到京城附近,就听说老爷被刺杀身死。”
百晓娘认真地听着,察言观色之下,她感觉张五不像在说谎。
张五不愧是三品大员的家仆,说这些话条理清楚,口舌伶俐,显然是见过世面,会说话的。
丁醒道:“你见到暗算你的人了吗?”
张五摇头:“进城时人多,凶手在我身后,我回头望时,没发现可疑的人,想来凶手定是钻进人群里了。”
“张百川大人在钻研一样东西,有谁知道这件事吗?”丁醒问到了重点。
张五转着眼珠想了想:“没人知道,甚至连我都不知道他在干什么。”
百晓娘问:“在那一段时间里,有没有人拜会过他?”
张五回答:“有,有几位大人来过,兵部的于大人,刑部新任侍郎秦大人,还有就是我家老爷的两位好友,吏部的何大人和钦天监的高大人。”
丁醒心里盘算着,兵部的于大人自然是于谦,张百川钻研神机炮,于谦必定知晓,而且那天张百川遇害之时,显然正是要去兵部。
刑部侍郎秦光是新提升的,与张百川只是普通交情,加之张百川为人谨慎,相信不会让秦光知道神机炮的事。
至于吏部的何三省与钦天监的高双,则是张百川同年的进士,这两人知不知道内情,需得打问过才能明白。
张五如数家珍地将几个人的名字说了出来,突然眉头紧皱,语带支吾。
百晓娘立刻问道:“难道还有别人?”
张五道:“是还有一个人,不过这个人很神秘,总是后半夜才来,天明之前便又离开。每次来去,都是我家老爷亲自开门迎送,不让别人接近。”
“此人长什么样子,你认识吗?”丁醒急问。
张五摇头:“他来的时候总是蒙着面,穿着黑袍,看不到脸,不过有一次,我在屋子里看到他与我家老爷在门前低语,夜风吹过时,他的袍子被掀了起来,露出了手臂。我看到他手上缺了两根手指。”
百晓娘眉毛一扬:“是哪两根?”
张五伸出右手的食中二指,晃了晃。
丁醒道:“你最后一次见他是什么时候?”
张五刚要说话,陡然身子一震,眼睛猛地瞪圆了,他转过身向后看去,丁醒与百晓娘这才发现,张五的背上钉了一根黑翎羽箭。
有人暗放冷箭。
丁醒一把拉住百晓娘,二人卧在甲板之上,丁醒伸出手去抓张五的脚踝,想把他也拉倒,可是眼前一道乌光闪过,又一根箭钉进了张五的前胸。
张五身子后退几步,扑通一声摔进水中,眨眼间便沉没不见。
一股血水涌了上来,瞬间在水面翻开了血花。
丁醒抬头看去,飞箭射来的方向没有船,只有一排沿岸的房屋,冷箭应该是从那排房屋里射出来的。
此时几条画舫上传来叫声:“有人落水啦……”
随着叫声,有画舫划了过来。百晓娘看了看水面,已经无法看到张五的尸体,只得作罢。船主听到落水声,也匆匆跑过来,百晓娘吩咐道:“靠岸,快靠岸。”
船主没见到张五的人影,还在犹豫,丁醒拔出佩刀向他一指:“我乃大明锦衣卫,捉拿凶徒,速速靠岸!”
船主吃他一吓,不敢怠慢,立刻挥舞着船桨,将二人送回岸边,丁醒跳上岸阶,抬头看着临街的房屋。
百晓娘扯了扯他道:“走吧,凶手的目标是张五,一击得手,早就撤走了。”
丁醒一跺脚:“好不容易有条线索,又断了。”
百晓娘目光闪动:“也不一定,张五死前,毕竟说出了一个人。”
丁醒道:“那个缺了两根手指的吗?京城户口百万,难道要一户户地查?”
百晓娘看看天色,嘴里说着:“不用查,我知道是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