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效能团队模式:支持软件快速交付的组织架构
- (英)马修·斯凯尔顿 (西班牙)曼纽尔·派斯
- 887字
- 2021-07-23 17:54:33
康威定律的复苏
我们提到了康威定律作为团队设计和进化的驱动力来说至关重要。那么,究竟什么是康威定律呢?
1968年,计算机系统研究院的梅尔·康威在Datamation杂志上发表了一篇论文How Do Committees Invent?,他在这篇论文中探讨了组织结构和最终的系统设计之间的关系。这篇文章充满了闪光的见解,我们将在本章后面介绍其中一部分。这篇文章中有一句话后来被总结为康威定律:“设计系统的组织由于受到约束,这些设计往往是组织内部沟通结构的副本。”
康威是在一个开发早期电子计算机系统的组织中观察到这个现象的。在他看来,这个“定律”表明了一个组织的真实沟通路径(也就是Pflaeging提到的价值创造架构)和最终软件架构(或者是作家Allan Kelly提到的“同态力”)之间的强相关性。这种同态力将软件架构和团队结构塑造成相同的“形状”。换句话说,构建软件需要理解团队的沟通路径,以便更加实际地考虑什么样的软件架构才是可行的。如果预期中理论上的系统架构不符合组织模型的话,那么其中之一就需要做出改变。
Eric Raymond在他的The New Hacker's Dictionary一书中幽默地说道:“如果有四个小组合作开发一个编译器,那么你将得到一款具有四个步骤的编译器。”
自1968年以来,我们可以越发清晰地看到康威定律对于所有软件构建都发挥了作用。当我们不得不遵循“架构蓝图”构建软件系统的时候,我们无数次感觉到是在与架构做斗争,而非让架构协助我们驶向正确的方向。而这恰恰就是康威定律在发挥作用。
到了2015年左右,康威定律再一次复苏,这正是微服务刚刚兴起的时候。特别是ThoughtWorks的技术总监James Lewis突发奇想地提出应用“逆康威定律”,也就是说组织要根据他们想得到的软件架构来设计团队结构,而不是期望团队盲从一个被设计好的团队结构。
团队结构必须与所需的软件架构或者产生非预期设计的风险相匹配。
其中的核心观点在于,将软件架构看作一个独立的概念,认为它可以被孤立设计,然后交由任何团队来实现,这从根本上就是错误的。软件架构和团队结构的差异在所有架构类型中比比皆是,无论是客户端-服务端、SOA还是微服务架构。这也是为什么为了让团队聚焦,单体架构需要拆分(特别是,当一个没有被拆分的组件超出了任何一个团队认知极限的时候),关于这部分内容,我们将在第6章中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