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 采油井场

4.2.1 采油井场工艺流程的设计应满足下列要求:

1 应满足试运、生产(包括井口取样、油井清蜡及加药等)、井下作业与测试、关井及出油管道吹扫等操作要求。不同类型油井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更换自喷井、气举井油嘴;

2)稳定气举井的气举压力;

3)套管气回收利用;

4)水力活塞泵井的反冲提泵。

2 应满足油压、回压、出油温度测量的要求。不同类型油井还应能测量下列数据:

1)自喷井、抽油机井、电动潜油泵井、螺杆泵井的套压;

2)气举井的气举气压力;

3)水力活塞泵井的动力液压力;

4)稠油热采井的蒸汽压力。

3 应满足不同集输流程的特殊要求。

4.2.2 连续生产的拉油采油井场应设储油罐,储存时间宜为2d~7d。

4.2.3 滩海陆采平台宜设置污油污水罐,其容积不应小于单井作业一次排液量。

4.2.4 当采油井距离接转站较远、集输困难时,可在采油井场或计量站设增压泵。

4.2.5 采油井场的标高和面积应能满足生产管理和井下作业的需要。

4.2.6 居民区内以及靠近居民区的采油井场应设围栏或围墙保护措施。

4.2.7 井口保温与清蜡设施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严寒地区的采油井可设井口保温设施。井口保温设施应采用便于安装和拆卸的装配式结构。

2 严寒、多风沙和其他气候恶劣地区,采用固定机械清蜡的自喷井、电动潜油泵井,可设置清蜡操作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