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案例注释版(第二版)
- 中国法制出版社
- 429字
- 2021-09-17 17:08:27
第五条 【基本原则】
治安管理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实施治安管理处罚,应当公开、公正,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
办理治安案件应当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条文注释
本条是关于本法的基本原则的规定。包括以事实为依据原则,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原则,公开、公正原则,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等。注意,以事实为依据原则中的所谓“事实”,主要有以下三种类型:第一,生活事实。也就是在引起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调整过程中的最基本的事实,比如发生了某个具体的违反本法的事实,如酗酒等。第二,法律事实。指法律规定的,从生活事实中抽象出来的,构成某一法律后果的事实。一般体现在法律要件中。比如本法在第二节第8条到第16条对各种违法事实的描述。第三,案件事实。所谓案件事实也就是经过行政机关的判断或法官的裁判,最终可用来进行法律裁判的事实依据。
●相关规定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2012年修订)第4-5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