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环境风险规制的法律限度与秩序重构
- 董正爱
- 4264字
- 2021-10-08 16:39:07
第二节 环境风险的认知理路与基本阐释
从传统视野来看,现代工业与科技推动是人类文明飞速发展的原动力。但当借助风险社会的新范式诊断之后,我们却发现人类社会已然步入高风险与多危机的时代,人类因环境污染、生态破坏和资源耗竭而面临着越来越大的环境风险,而这些风险恰恰是现代化所造就的。新的风险情形的复杂特性甚至已经扩展到了如此的程度,以至于它们已经进入了公共讨论的领域之中。[30]环境风险实质上不仅仅涉及环境本身,它可能引发自然灾害风险、经济崩溃风险以及政治灾难风险等。它与任何个人的切身利益是如此息息相关,可以说风险的存在使得科学与技术不能被置于民主进程之外,它需要更多的反思与积极参与。[31]
一 环境风险的基本界定
正如前述所论的对风险的一般认知与判断,风险是一种可能性,也是一种不确定性。总体而言,对于风险的认知应区分危险与风险的不同。建构在传统权利义务体系之上的危险应对模式往往表现出具体性、可预见性和限制性等特征,能够依据特定行为对公共秩序、公共安全造成的具体危害予以判断并回应。与确定发生及可认知的实际危险不同,通常来说,我们对于风险的感知更多的是通过可获得的信息来进行预测性判断发生的概率,这就通向了风险的不可知面向。因此,不可知论下的“无知”建构了现代风险,它涵盖了:“对风险知识的选择性接受或传递;知识的不确定性本质;对事物之知识误解或错误判断;无能去知(包括已知道或受到压力而无能力去知);无意欲去知;真正的无知或不知的无知等”[32]。因此,风险既可能是既定的事实性风险,也可能基于风险认知、判断而形成未知性风险,并且由这两种混合性风险叠加于对风险的认定之上。
由之,既然不确定性是风险判断的核心概念,那么环境风险同样是基于无知的不确定性判断延伸至环境领域所造成的事实性损害、因环境损害影响公众的不确定风险或者纯价值判断的未知性风险。在《金融大辞典》中,环境风险是被归类于企业风险的,其分为自然环境风险和社会环境风险。“所谓自然环境风险,指的是由于企业产生的污染物释放到空气中,或在陆地或水道处理工业废料而造成了物质损害和人身伤害,受到处罚的风险;社会环境风险则是指企业遇到的来自其经营环境的法律、社会、政治和经济等各方面的风险”[33]。如国际政策或者法律的改变,冲击了企业的经营发展,使得企业利润降低等。不同于《金融大辞典》的解释,以黑川哲志为代表的日本学者将其定义为“环境污染所生损害的大小和其发生可能性或者期待值”[34]。由此可见,环境风险并不仅指自然环境风险,环境风险也是广泛应用于经济领域的,企业受到外部社会环境因素(环境政策、环境法律)的影响,很可能阻碍经济的发展。质言之,环境风险影响着社会的发展,涵盖了因自然本身或者人为因素的外在张力,对社会、经济、生态环境等造成的影响或者损害等。此外,在对环境风险的认识中,不能仅仅局限于企业或者是自然环境,由于环境利益、价值取向的冲突,特别是对高科技的追求,人为因素导致的环境风险确实占据着主导地位。换言之,环境风险的基本意旨包含了客观层面和主观层面的基本指向:基于客观层面而言,“环境风险是指在环境领域,人为制造的环境危机出现、环境事件发生的可能性”[35];基于主观层面而言,环境风险是一种对于可能影响人类未来发展的环境参数的认知,它指向于因人为因素产生而影响经济社会发展未来的不可知性预测与反思。
基于风险显然的不确定性以及事实上的不确定性、认识上的无知及完全无知的判断情形,从不确定的角度来看,环境风险所生“损害的大小”及“损害是否发生”的不确定性,只要在环境领域中落入其中一种不确定性,应该即为所称的环境风险。[36]因此,环境风险的基本界定应为由自然原因或人类活动(对自然或社会)引起的,通过环境介质传播、降低环境质量,从而能对人类健康、自然生态产生损害的事件,可以用其发生的概率及其后果来表示,涵盖了不利环境事件发生的可能性(概率)以及该事件发生的后果。[37]质言之,环境风险是文明进步、社会发展、技术变革和技术返魅的必然结果,往往形成环境污染的瞬时性排放、突发事故的发生、技术迭进的风险认知、累积风险的渐发、社会问题的凸显等交叉影响和综合因素的结合。
二 环境风险的类型界分
既然环境风险涵盖了“损害是否发生”及“损害的大小”的不确定性两种情形,那么在环境风险系统中自然会涉及环境风险源、环境风险发生的场域、排放行为与机制、环境风险作用对象等诸多因素,并衍生为累积性环境风险和突发性环境风险两种基本类型。从社会学的角度考察和环境风险治理的决策来看,环境风险一方面发生在既有的风险事实上,另一方面也发生在个人、社会所延伸出的风险感知、伦理与价值判断上,并产生混合的形貌,亦即风险的治理与决策既是实在论的问题,也是建构论的问题。[38]因此,从治理与决策的角度而言反观环境风险的类型界分,就需要基于上述所论环境风险系统进行环境风险有效识别。亦有学者将其界分为安全事故类、违法排污类、遗留隐患类、长期累积类、交通事故类、自然灾害类、布局问题类等环境风险类型,并基于不同划分标准,将环境风险类型概括为以下类型(见表1-1)。[39]
表1-1 不同分类原则下的环境风险类型
基于以上关于环境风险的基本判断与类型界分,可见,我们所论的环境风险是一个非常广泛和综合的问题域,它的类型宽广而多样,既有实实在在的环境污染或事故的发生,也有触发的可能性、概率性或不确定性的基本判断,对于中国当下的环境风险问题架构同样适用。笔者认为,我国当下的现代性环境风险主要涵盖经济高速增长引发社会结构的变迁带来严重的环境风险、社会分配体制的不公导致生态差异性破坏的环境风险以及消费制度的变迁所必然引致的环境风险三种基本类型。[40]
第一,自工业革命以降,人类社会所奉行和崇尚的是技术革新、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物质富足,而不论采取的是何种发展方式,会带来何种后果。随着环境危机的全球性显现,人们开始了深刻的反思,“如果在世界人口、工业化、环境污染、粮食生产和资源开发等方面,当前的增长趋势保持不变地继续下去,那么在今后100年内的某个时候,我们的行星将达到增长的极限”[41]。实际上,妄谈增长的极限或许是危言耸听,但经济的跨越式增长引发的资源过度消耗、环境污染的全面爆发,已经使整个社会处于急遽变革中,而环境风险也随之而来。
第二,中国分配体制的不公与环境利益的差异性凸显为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的区域不公、阶层不公以及城乡不公。“城乡分配不公使得城市发展处处走在乡村的前面,当城市发展至一定规模后,开始有次序地将污染向农村转移,再加之农村基础设施的落后,因此导致农村对污染的零抵抗力,最终造成农村垃圾的扩散,水质的恶化,空气质量的污染,农业面源污染以及生态的退化等环境风险的扩张。”[42]
第三,人类的生存标准要高于“单纯的生理”生存所需的必需品,因为除此之外,人类还有较复杂的社会标准。[43]消费正是社会标准的具体体现,而现代社会对消费的倡导和追逐,虽然带来了经济的繁荣和社会的进步,但是也不可避免地带来了资源的大量消耗和废弃物的大量排放,引发了严重的资源危机和环境危机。[44]因此,在中国现代生活方式急剧转变,网购、外卖等越来越成为中国消费的主力时,与之相伴生的资源消耗、环境污染问题也会随之显现并逐渐成为现代社会的风险之一。当然,传统追逐经济发展的技术生产方式,也仍在继续产生新的、不确定性环境风险:资源危机的可能性、生物技术的未知性、新能源的安全性等风险性判断将在一段时期内持续困扰社会。
三 环境风险的特征解构
现代风险社会的范式结构之下,人类发展至新的历史周期而不得不随时面对各式环境风险。与传统环境问题的体验不同,环境风险作为人类具体感知、行为传递和承受后果的新兴风险形态,呈现了其独特的特性,并在各类环境风险中得以显现。
第一,环境风险的自然灾害契合性及不确定性。前述已经论及,环境风险是涵盖“损害是否发生”及“损害的大小”的两种不确定性情形的。既然并不是确定性的,那么其产生就具有一定的偶发性,有些人会将环境风险归结为自然灾害。这是农业文明人类敬畏自然以及后现代社会“返魅”的认知逻辑延伸,早期的空气污染公害事件、群体性病理侵害事件、气候变化引致的暴风雨、工业废气排污引致的酸雨等,在通过技术手段发现和总结原因之前,都被归结为自然灾害。许多环境问题并非由单一可确定的原因引发,而是由累积的多个原因引发,众多环境危害的原因之间复杂的互动关系具有不确定性。[45]因此,环境风险有其固有的与自然灾害契合的特性,当某一类环境风险是由人类行为作用产生之后,若尚未有技术能力和手段予以认知和分析则通常会被归为自然灾害,唯有通过技术和知识结构能够有效认知之后才能归为不确定的环境风险。
第二,环境风险的市场失灵运作及公共性。环境和生态功能都属于公共物品,公众可以共同享用但却无须付出相应的对价。也即,从市场的角度出发,自然、环境和生态是零成本的,它们一文不值。基于这样的价值体现,公地悲剧由此产生,个体的短期理性行为转化成了集体的长期灾难性后果,获取短期的经济利益最大化导致了长期上经济利益的耗尽和环境的崩溃。[46]因此,一定程度上而言,环境风险是因市场失灵的运作方式而产生的,也使之具有了一定意义的公共性特征。环境风险的公共性特征,容易导致无法界定准确的受害方以及找到合适的责任承担者,也会对既有的环境管制模式形成冲击,需要重新审视、反思并给予积极回应。
第三,环境风险的社会认知偏差及未知性。环境风险的根源,“并非在于运用知识本身或透过知识的反思来建构现代世界,而在于以单一、独断的理性来运用知识,所造成的知识的无知、未知,并因而变得从未考量或估算、无法控制和弥补的灾难后果或危机”[47]。对于社会认知偏差和未知性的判断,来源于两个面向:一是知识、技术与专家的三大解释系统;二是公众如何认知三大解释系统。现行环境风险的社会认知模式可以分为专家导向型和利益导向型两种。在政府以专家评估为导向的风险认知模式中,环境风险主要由政府主导,主要考虑的因素有经济成本、环境风险和社会阻碍的最小化等。其中,经济成本主要由土地价格、补偿水平和基础设施完善程度决定;环境风险和社会阻碍评估则往往会选择性忽视向公众征求意见的程序,同时以专家意见为导向。实践证明,政府以专家为导向的社会认知往往会与现实脱节。而在公众以利益为导向的风险认知模式中,信息偏差导致公众难以合理分析实际风险,以利益为基础的潜在环境风险容易被主观放大。质言之,社会认知偏差和未知性将对环境风险的认识又推向了新的不确定性,致使环境风险的认知陷入了现代性吊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