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绪论

我国从1988年开始在工程建设领域推行监理制,这是我国对建国几十年来工程建设管理实践的反思和总结,并借鉴了国外成熟的工程建设管理经验的基础上,对建设领域的重大改革之一,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和客观需要。工程建设监理,就是监理单位接受发包人的委托,代表发包人对工程建设进度、质量、投资进行控制,对工程建设合同、信息、安全、风险进行管理,协调有关工作关系的活动。自从推行监理制以来,我国已经建立起了素质较高、规模较大的建设监理队伍,对建设工程的“三控目标”(工期控制、投资控制、质量控制)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在提高工程建设项目的投资决策水平、规范参建各方的建设行为、保证工程质量、实现建设工程投资效益的最大化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效果,因此监理行业逐渐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和普遍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