绪论

0.1 景观、园林的概念、缘起和变迁及学科动向

0.1.1 景观

景观(Landscape)是指土地及土地上的空间和物质所构成的综合体。它是复杂的自然过程和人类活动在大地上的烙印。在百度中可以查到这样的解释,“景观设计(风景园林规划设计)与规划、生态、地理等多种学科交叉融合,在不同的学科中具有不同的意义;景观规划设计(风景园林规划设计)主要服务于:城市景观设计(城市广场、商业街、办公环境等)、居住区景观设计、城市公园规划与设计、滨水绿地规划设计、旅游度假区与风景区规划设计等”。

景观规划设计(Landscape Architecture,LA),专业教育始于哈佛大学,至今已有近百年的历史。从1860年至1900年,美国LA之父Frederick Law Olmsted等便在城市公园绿地、广场、校园、居住区及自然保护地的规划与设计中奠定了LA学科的基础。1900年,Olmsted之子F.L.Olmsted.Jr和A.A.Sharcliff首次在哈佛开设了全国第一门LA专业课程,并在全国首创了四年制LA专业学士学位(Bachelor of Science Degree in Landscape Architecture)。此后,便与建筑学理学学位教育(始于1895年)并行发展。1908—1909年开始,哈佛已有了系统的LA研究生教育体系,并在应用科学研究生院中设硕士学位,即MLA(Master in Landscape Architecture)。1909年,James Sturgis Pray教授开始在LA课程体系中加入规划课程,逐渐从LA中派生出城市规划专业方向。

在哈佛,LA被作为一个非常广的专业领域来对待,从花园和其他小尺度的工程到大地的生态规划,包括流域规划和管理。景观规划设计师应兼有工程技术和设计学的创造能力,同时必须具有对生态环境和社会的责任心。由于人类活动的不断增强,城市的不断扩展,景观规划设计师的任务不仅是设计和创造新的景观,同时在于景观保护和拯救。为此,他们往往是造就多种文化和生态背景下的人居环境之不可替代的专家。

目前,中国景观规划设计尚处于起步阶段。目前追求的是鲜明的个性形象、良好的绿化环境、足够的活动场地,这是中国景观规划设计初级阶段的要求。

0.1.2 园林

在中国历史上,很早就有如园、囿、苑、圃、庭、院、林园、林圃、林泉、园池、花园等称谓。唐宋以后,园林泛指各种游憩境域,是传统中国文化中的一种艺术形式,通过地形、山水、建筑群、花木等作为载体衬托出人类主体的精神文化。当今说到园林,自然就会想到中国古典园林,从理念的最深处,人们已经对园林形成一个相对狭义的理解。

百度里可以查到这样的定义,“在一定的地域运用工程技术和艺术手段,通过改造地形(或进一步筑山、叠石、理水)、种植树木花草、营造建筑和布置园路等途径创作而成的美的自然环境和游憩境域,就称为园林”。以上关于园林的定义,反映了最普遍大众对园林的理解,也反映了传统园林教育理念的局限性:着重于造园造景、诗情画意,但缺乏了景观的系统化、整体化的思维观。

关于园林一词,在专业学科上也经历了长时间的争论与探讨。1951年,在汪菊渊和吴良镛两位前辈的努力下,在北京农业大学园艺系和清华大学建筑系合作开办了新中国第一个园林性质的专业,定名为“造园组”;1956年,教育部正式将造园组更名为“城市及居民区绿化专业”,并专属于北京林学院,从此园林的“绿化”概念深入人心;1963—1965年,改名为“园林系”,社会上称此专业为“园林绿化”;1978年,命名为“城市园林系”,形成了园林是园艺与森林的合称,无视建筑学科的交叉作用。直至今天,一些传统的院校,依然是园林园艺一体化的格局;1979年,同济大学成立本科“园林绿化”专业,1985年改名为“风景园林”专业。1980—1993年,北林园林发展了“园林设计”和“园林植物”两个方向。1981年正式建立了“风景园林规划与设计”专业硕士点,并于1993年建立博士点。标志着与国际上的LA专业对应接轨。1996年,全国自然科学名词审定委员会公布《建筑、园林、城市规划名词》,有专家认为“园林学”一词应以“景观学”代替,但考虑到园林学的概念已经不断扩大,仍然采用“园林学”。1997年,国务院学科指导委员会决定:取消综合性的风景园林学科。1999年,国家调整专业目录,园林统一在农林学科下,取消了建筑院校的风景园林规划与设计学科,把它归为城市规划与设计学科中的一个研究方向。

把“园林”专业根深蒂固于农林院校,在城市化进程迅猛发展的时代背景下,忽视与相关专业城市规划、建筑学学科的交叉作用,使得园林的发展与城市建设发展脱节。从教育理念上,使得园林禁锢在自身的农林领域,难以发挥自身专业学科的特点(图0.1)。

图0.1 园林设计的滞后性

从城市建设的工作时序上来看,“园林规划设计”或“景观规划设计”是位于城市规划之后的“后续的”“次级的”规划。城市规划是一个城市建设用地的规划,城市的绿地系统和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事实上是被动的点缀,这使得园林从总体构架上无法形成一个有机连续的系统,使得之后的园林设计都是支离破碎的,或者说是局部的,缺乏区域之间的整体连续性;城市的规模和建设用地的功能可以是在不断变化的,而由景观中的河流水系、绿地走廊、林地、湿地所构成的景观生态基础设施则永远为城市所必须,是恒常不变的。因此,面对变革时代的城市扩张,园林设计需从被动的、后续的工作时序中往前移,主动的优先规划。在城市建设用地规划之前确定,或优先于城市建设规划设计。

未来的景观师,应该处于与规划师同样的工作时序中,决定城市最初的构架,以保证在规划的前期,就能够在区域尺度上首先规划和完善非建设用地,设计城市生态基础设施,形成高效的能够维护城市居民生态服务质量、维护土地生态过程的安全的生态景观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