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5中国水利发展报告
- 李国英主编
- 1263字
- 2021-10-29 20:37:33
链接 新疆:水权交易点燃水利投资热情
在新疆,水资源一直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中的短板。因经济快速发展等原因,全疆大多数河流流域水资源利用率高达74%,经济社会用水总量中农业用水占比高达95%。为保障新疆新型工业化和城镇化发展用水需求,必须要压减农业用水量。严峻的现实要求必须加快水利改革的步伐。2014年年初,新疆水利厅成立了深化水利改革领导小组,下发全疆改革工作要点和总体实施意见,激励各地、州、县(市)积极开展水权、水价、水市场改革。改革尽管尚在试点阶段,却以四两拨千斤之力,搅动一池春水,初显积极作用:一方面,使农民节水积极性大增;另一方面,调动起社会各方投资水利的积极性,使新疆水利建设驶向快车道。
昌吉回族自治州全面推进农业初始水权分配,每个县(市)确定1个乡镇或者村、灌区作为试点项目区,其中,玛纳斯县确定在塔西河灌区包家店镇塔西河六村、冬麦地村、乐土驿镇上庄子村、三个庄子村、乐源合作社共计5个项目区同时试点。主要做法是:第一,确定初始水权。玛纳斯县出台了《初始水权划分管理办法》,将二轮承包土地、牧民定居兴牧饲草料地、移民安置土地、村集体不超过10%的预留机动地作为初始水权确权对象,以县人民政府发布的农业综合灌溉定额为依据,由流域管理单位将水权划分到农民用水户协会,再由协会细化到农户,并由水行政主管部门发放水权证书。第二,建立水市场。玛纳斯县完善了水权交易制度,制定了《初始水权交易管理办法》《塔西河流域水权交易实施方案》,成立了塔西河流域水权交易中心,由塔西河流域管理处通过石门子水库建立“水银行”,设立信息化管理平台,并做好组织引导,规范水权交易流程。第三,建立水权流转激励机制。以水权交易中心为载体,农民用水户协会为主体,完成水权转换预约、审查、交易、收益分配,农业灌溉定额内节余水量交易所得归水量出让方所有;建立公开、公平、高效的水市场运行机制,规定水权交易价格为正常水价的6倍(即0.462元/m3),逐步形成了农户节水,协会牵头,交易中心回购,企业买水,“水银行”调蓄,适时配水的市场化水权交易链条。2014年玛纳斯县遭遇60年一遇大旱,塔西河灌区用水量却同比减少了1800万m3,相当于每亩地节水60m3,节约出的水为塔西河工业园供水130万m3,为塔西河片区居民饮用供水230万m3。
在吐鲁番地区,2011年就曾规定新增取用水必须首先取得水权,水权转让期为20年,一般企业新增用水水权价格不低于10元/m3,石油工业新增取用水水权价格不低于20元/m3。目前吐鲁番地区已与万向集团、中铝公司等10余家企业签订了水权转让协议,签约水量8750万m3,水权转让费达到8.75亿元。鄯善县明确水权转让期限划分为短期、长期,短期由双方自行确定,长期一般不超过20年,企业购买水权2年不使用的将无偿收回,由政府进行有序转让。目前,鄯善县政府先后与5家单位签订了水权转让协议,水权转让费2.11亿元。
水权交易,燃起了企业投资水利的热情。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西海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先后融资8.89亿元,投资建设库尉地区输水工程、和静工业园区供水工程、米兰河山口水利枢纽工程,为拓宽水利投融资渠道进行了有益探索。
师巧梅 年自力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