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历史线索

今天谈论金先生,由于情感因素,我们依然会把他看作身边的人。但是另一方面,我们也把他作为一个历史人物来谈论。在后一种意义上论述他的思想,就有一个客观性的问题。为了这种客观性,我认为,首先应该从他留给我们的文献和一些相关文献来确定他的思想的发展和变化。这样至少可以使我们看清楚,他的思想在什么时候是什么样子的,从而也可以使我们尽可能比较客观地分析,他的思想先后有什么样的变化、变化的原因是什么。基于这样的分析,我们大概不至于因为金先生说过什么而简单地断定他认为什么。限于本文,我则想说明,金先生的逻辑观究竟是什么。

我认为,金先生的逻辑观可以简单地分为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从学习到成熟的阶段,第二个阶段是变化的阶段。如果人们愿意,也可以把第一个阶段再分为两个阶段,首先是学习和认识的阶段,其次是成熟的阶段。在我划分的依据中,成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标志。所谓成熟,我是指形成一家之说。从学习逻辑和把握逻辑的性质到关于逻辑的看法比较成熟,在这一过程中思想认识肯定是有变化的,但是这样的变化是向着形成自己的逻辑观而发展的变化。因此我对这一阶段不再细分。而第二阶段的变化与此不同,它是改变已有的成熟的看法。在这种意义上,变化虽然也是划分的一个标准,但是它必须以成熟为前提,因而它不如成熟这一标准重要。

金先生对哲学发生兴趣是在1919年,这时他是不是同时对逻辑也产生了兴趣并开始阅读逻辑著作,我们不太清楚。我们只知道金先生1922年在英国读书的时候,读了罗素的《数学原理》,而且受它的影响很大。自1926年起,金先生到清华大学讲逻辑。从1927年金先生发表的文章《序》来看,他那时已经在探讨逻辑是什么了,而且他谈到传统逻辑和符号逻辑的区别,并且明确地说明符号逻辑优于传统逻辑。但是我们不知道他那时在课堂上讲的是什么内容,用的是什么样的教材。1931年,金先生到美国哈佛大学与著名逻辑学家谢非教授一起学了一年逻辑,可以肯定学习和研究的是现代逻辑。从他回国后几年间所发表的一些谈论逻辑的文章也可以看出,他的兴趣明显在现代逻辑方面。1935年,金先生的《逻辑》一书被印成讲义(1),并于1936年被列入“大学丛书”由商务印书馆正式出版。在随后几年所发表的文章,涉及逻辑的地方基本上没有超出《逻辑》一书的范围。

我认为,从1919年到1936年,可以看作金先生逻辑观的第一个阶段。也就是说,我以《逻辑》一书的出版作为他逻辑观成熟的标志。当然,人们可以进一步探讨,《逻辑》一书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被用作教材的,内容前后有什么样的变化和修改等,因而可以详细研究,金先生的逻辑观确切地说是在什么时候形成的。但是,这不是本文所关注的问题。我只想指出,金先生肯定学习过传统逻辑,但是从现有文献来看,金先生最初接触的文本是现代逻辑,而且大约在《逻辑》一书出版近10年前,他就写文章探讨传统逻辑和现代逻辑的优劣,因此可以肯定,现代逻辑至少是金先生学习和教学中非常主要的一部分内容。而从《逻辑》一书来看,金先生所教的传统逻辑内容,大概主要是对当方阵及其相关的换质位推理和三段论。因此也可以推论,金先生的逻辑观的形成主要是受了这两方面内容的影响。

如果以1936年金先生的《逻辑》一书的出版为标志来确定金先生逻辑观的成熟,那么以什么为标志来确定金先生逻辑观的变化呢?而且,一种成熟的学术观念不可能立即发生变化,总要持续一段时间。金先生的逻辑观是在什么时候发生变化的呢?如果我们仔细阅读金先生的论著,就会发现一个引人注目的现象。从1927年的《序》到1936年的《逻辑》,再到1948年所完成的著作《知识论》,金先生基本上只谈逻辑,很少谈论“形式逻辑”,而到了20世纪50年代,并从那以后,金先生总是谈论“形式逻辑”。从具体的内容可以看出,金先生谈论“形式逻辑”时主要有两种含义:一种含义是用它指以前所谈的逻辑,以便与辩证逻辑相区别;另一种含义是用它指传统逻辑,以便涵盖归纳,并与现代逻辑相区别。我认为,“形式逻辑”这一概念的普遍使用是一个标志,它标志着金先生逻辑观的变化。而这一变化的时间大约是在20世纪50年代。作为史学研究,人们可以具体探讨这里的一些细节,比如“形式逻辑”这一概念究竟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被金先生普遍采用的?它的直接和间接动因是什么?但是这并不是本文所关注的。我只想指出,这一变化发生在20世纪50年代。

有了以上的区别,下面探讨金先生的逻辑观也就有了一条可循的思路。我们首先探讨金先生成熟的逻辑观,然后探讨金先生变化的逻辑观。最后在这两方面探讨的基础上,我们看一看可以获得一些什么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