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鲍勋传
- 三国志(谦德国学文库)
- 陈寿
- 3700字
- 2021-12-08 14:56:44
鲍勋[1],字叔业,泰山[2]人也。为中庶子[3]。出为魏郡西部都尉[4]。太子郭夫人弟[5],断盗官布[6],法应弃市[7]。太子数手书[8]为之请,勋不敢擅纵,具列上。勋前在东宫,守正不挠[9],太子固不能悦,及重此事,恚望[10]滋甚。延康元年[11],勋兼侍中[12]。文帝受禅[13],勋每陈:“今之所急,唯在军农,宽惠百姓。台榭苑囿,宜以为后。”帝将出游猎,勋停车[14]上疏曰:“臣闻五帝三王[15],靡不明本立教,以孝治天下。陛下仁圣恻隐,有同古烈[16]。臣冀当继踪[17]前代,令万世可则也。如何在谅暗[18]中,修驰骋[19]之事乎?臣冒死以闻,唯陛下察焉。”帝手毁其表,而竟行猎。
注释
[1]鲍勋(?~公元226年):字叔业,泰山平阳(今山东新泰)人。
[2]泰山:郡名。治奉高,在今山东泰安东北。
[3]为中庶子:建安二十二年,曹丕被立为太子,以鲍勋为中庶子。中庶子,太子属官。
[4]魏郡西部都尉:魏郡,郡名。汉高帝十二年(公元前195年)置魏郡,辖十八县,东汉辖十五县,郡治都在邺,属冀州。
[5]太子郭夫人弟:其名未详,任曲周县吏。太子,指曹丕。郭夫人,即后来之文德郭皇后。
[6]断盗官布:断盗,犹言从中盗窃,贪污中饱。官布,古代官府的钱币。
[7]弃市:本指受刑罚的人皆在街头示众,民众共同鄙弃之,后以“弃市”专指死刑。
[8]手书:亲手作书;亲笔书写。
[9]守正不挠:形容为人、做事坚守正道而不屈从。
[10]恚望:怨望,怨恨。
[11]延康元年:公元220年。汉献帝刘协的第六个年号,共计七个月,为东汉的最后一个年号。
[12]勋兼侍中:《三国志·鲍勋传》:“延康元年,太祖崩,太子即王位,勋以驸马都尉兼侍中。”
[13]受禅:王朝更迭,新皇帝承受旧帝让给的帝位。
[14]停车:使车停下。
[15]五帝三王:五帝,上古传说中的五位帝王,说法不一。一说为:黄帝(轩辕)、颛顼(高阳)、帝喾(高辛)、唐尧、虞舜。三王,指夏、商、周三代之君,夏禹、商汤、周文王(或者周武王)。
[16]古烈:前代的义烈之士。
[17]继踪:继承前人的踪迹。
[18]谅暗:亦作“谅阴”。借指居丧。多用于皇帝。
[19]驰骋:驰射;田猎。
译文
鲍勋,字叔业,泰山郡人,为中庶子,后出任魏郡西部都尉。太子郭夫人的弟弟(为曲周县官吏),贪污盗窃官钱,按法律当被弃市。太子多次亲自写信给鲍勋为郭夫人的弟弟求情。鲍勋不敢擅自释放,就把情况详细地上报。鲍勋之前在东宫任职时,刚正不阿,太子本来就不高兴,加上现在这件事,就更加深了对他的怨恨。延康元年,鲍勋兼任侍中。文帝接受汉献帝的禅让而称帝,鲍勋常常陈述说:“当今的急务,在于军事、农业,对百姓要宽厚慈惠,楼台园林的兴建,应该放在后面。”文帝将出游打猎,鲍勋拦住车子,上奏说:“臣听说五帝三王,无不明确治国根本,树立教化,以孝道治理天下。陛下仁慈圣明,心怀怜悯,如同古代的明君。臣希望您能继承前代圣王的行谊,让后世万代都能效法您。怎么能在居丧守孝期间,去做打猎的事呢?臣冒着死罪向您进言,希望陛下明察。”文帝亲手撕毁了鲍勋的奏章,竟自出去打猎。
中道顿息[1],问侍臣曰:“猎之为乐,何如八音也[2]?”侍中刘晔[3]对曰:“猎胜于乐。”勋抗辞[4]曰:“夫乐,上通神明,下和人理[5],隆治致化,万邦咸乂[6]。故移风易俗,莫善于乐。况猎,暴华盖[7]于原野,伤生育之至理,栉风沐雨[8],不以时隙[9]哉?昔鲁隐观渔于棠,《春秋》讥之。虽陛下以为务,愚臣所不愿也。”因奏:“刘晔佞谀[10]不忠,阿顺[11]陛下过戏[12]之言,昔梁丘据取媚于遄台[13],晔之谓也。请有司议罪,以清皇朝[14]。”帝怒作色[15],还,即出勋为右中郎将[16]。
注释
[1]中道顿息:中道,半途;中途。顿息,停留休息。
[2]何如八音也:何如,何似,比……怎么样。八音,我国古代对乐器的统称,通常为金、石、丝、竹、匏、土、革、木八种不同质材所制。泛指音乐。
[3]刘晔:字子扬,淮南成德(今安徽寿州东南)人,三国时期魏国重要谋臣,曹氏三代重臣、战略家,官拜太中大夫。
[4]抗辞:犹严辞。
[5]人理:做人的道德规范。
[6]乂:音易,安定。
[7]华盖:帝王或贵官车上的伞盖。
[8]栉风沐雨:风梳发,雨洗头。形容奔波劳苦。栉,音至。
[9]时隙:谓农闲。
[10]佞谀:以美言奉承讨好。
[11]阿顺:阿谀随顺。
[12]戏:开玩笑。
[13]昔梁丘据取媚于遄台:梁丘据,春秋齐景公时大臣。取媚,犹讨好。遄台,遄,又称歇马台,在今山东临淄附近。
[14]皇朝:封建时代对本朝的尊称。也称国朝。
[15]作色:脸上变色。指神情变严肃或发怒。
[16]右中郎将:西汉始置,秩比二千石、主右中郎署,职隶光禄勋。曹魏时为第四品,秩比二千石。
译文
中途休息时,(文帝)问身边的侍臣说:“打猎的快乐与听音乐相比怎么样?”侍中刘晔回答道:“打猎的乐趣胜过听音乐。”鲍勋态度严厉地说:“音乐,上能通达神明,下与做人之道相和谐,可使政治兴隆,教化大行,天下安定。所以改变风气习俗,没有比用音乐教化更好的了。何况打猎之事,使帝王之尊暴露在原野中,损害生物繁衍的天理,风吹雨淋,不按照四时有间隙地进行呢?过去,鲁隐公到棠地去观看捕鱼,《春秋》中对此事进行了批评。即使陛下将打猎当作要事,愚臣却不希望您这样做啊。”接着又上奏:“刘晔谄媚不忠,阿谀顺从陛下过分玩笑的话。过去梁丘据曾疾驰至遄台以讨好齐景公,刘晔就是这样的人。请有关部门议定他的罪过,以使皇朝清净。”文帝发怒,脸色大变(停止打猎回朝),随即让鲍勋改任右中郎将。
黄初四年[1],尚书令陈群、仆射[2]司马宣王[3],并举勋为宫正[4]。帝不得已[5]而用之,百寮严惮[6],罔不肃然[7]。六年,帝欲征吴,群臣大议[8],勋面谏[9]以为不可。帝益忿之,左迁[10]勋为治书执法[11]。帝从寿春[12]还,屯陈留郡界[13]。太守孙邕[14]见,出过[15]勋。时营垒[16]未成,但立标埒[17],邕邪行[18]不从正道,军营令史[19]刘曜欲推[20]之,勋以堑垒[21]未成,解止[22]不举。大军还洛阳,曜有罪,勋奏绌遣[23],而曜密表勋私解邕事。诏曰:“勋指鹿作马[24],收付廷尉[25]。”廷尉法议[26]:“正刑五岁[27]。”三官驳[28]:“依律罚金二斤。”帝大怒曰:“勋无活分[29],而汝等敢纵之!收三官以下付刺奸[30],当令十鼠同穴[31]。”大尉钟繇、司徒华歆等并表“勋父信[32]有功于太祖”,求请勋罪。帝不许,遂诛勋。勋内行[33]既修,廉而能施,死之日,家无余财。莫不为勋叹恨。
注释
[1]黄初四年:公元223年。
[2]仆射:官名。
[3]司马宣王:即司马懿。
[4]宫正:魏初,曾改御史中丞为宫正,后复旧。
[5]不得已:《三国志·鲍勋传》原文作“不得已”。
[6]严惮:畏惧;害怕。
[7]罔不肃然:罔,无,没有。肃然,恭敬貌。
[8]大议:朝廷集议国家大事。
[9]面谏:当面直言规劝。常用于臣对君。
[10]左迁:降官,贬职。
[11]治书执法:卢弼注引《晋书·职官志》:“魏置治书执法,掌奏劾。”
[12]寿春:县名。东汉置,约在今安徽寿县附近。
[13]郡界:谓郡治范围之内。
[14]孙邕:邕,音庸,生卒年不详,青州乐安(今广饶县)人。
[15]过:前往拜访。
[16]营垒:军营周围的防御建筑物;堡垒。
[17]标埒:卢弼注引胡三省曰:“标,表也。埒,说文曰:庳垣也。又封道曰埒。”埒,矮墙。
[18]邪行:斜向行进。
[19]军营令史:卢弼注引《续百官志》:“大将军令史及御属三十一人。”
[20]推:推究;审问。
[21]堑垒:深壕高垒的防御工事。堑,音欠。
[22]解止:休止。
[23]绌遣:贬逐。绌,音触,通“黜”。
[24]指鹿作马:亦作“指鹿为马”,比喻有意颠倒黑白,混淆是非。
[25]收付廷尉:收付,谓拘捕罪犯,交付案办。廷尉,官名。秦始置,九卿之一,掌刑狱。汉初因之,秩中二千石。景帝时改称大理,武帝时复称廷尉。
[26]法议:根据法律议罪。
[27]正刑五岁:卢弼注引胡三省曰:“正,结正也。五岁刑,髠钳为城旦舂。”
[28]三官驳:三官,古代三种官的合称。三国时魏国称廷尉属官正、鉴、平为廷尉三官。驳,驳斥。
[29]活分:活命的权利。
[30]刺奸:督察奸吏。后为行使此种职责的官名。汉王莽始设,东汉、魏、晋因之。其权限有别。
[31]十鼠同穴:比喻把坏人集中于一处,以便一举歼灭。
[32]勋父信:即鲍信(?~公元192年),泰山平阳(今山东新泰)人。东汉末年济北相,讨伐董卓的诸路人马之一。在镇压农民起义期间,鲍信为救曹操不幸战死,曹操后来追记功绩,赐封其子。
[33]内行:平日家居的操行。
译文
黄初四年,尚书令陈群、仆射司马懿一同举荐鲍勋为宫正(即御史中丞),文帝不得已而任用了他,百官都很畏惧,无不规规矩矩。黄初六年,文帝想征讨孙吴,与群臣共同商议,鲍勋当面直谏,认为不可,文帝更加怨恨他,将鲍勋贬为治书执法。文帝从寿春返回,驻军在陈留郡境内。陈留太守孙邕前去觐见文帝,出来后去拜访鲍勋。当时营垒尚未建成,只立了营外矮墙作标识,孙邕斜着穿过营地而没有走正路,军营令史刘曜想要追究此事,鲍勋以营垒尚未建成为由,就劝止了他而没有举报。大军返回洛阳后,刘曜犯了罪,鲍勋上奏应将他贬官放逐,而刘曜秘密地上奏了鲍勋私下为孙邕开脱一事。文帝下诏:“鲍勋指鹿为马,予以逮捕,交给廷尉查办!”廷尉依法议罪:“判处髡钳之刑并服劳役五年。”廷尉三官反驳说:“依照律法应判罚金二斤。”文帝大怒说:“鲍勋没有活命的道理,你们竟敢宽纵他!逮捕三官以下的人员交付刺奸处治,要把他们一起处死!”太尉钟繇、司徒华歆等人一同上奏说:“鲍勋的父亲鲍信对太祖有功,请求赦免鲍勋的死罪。”文帝不准,于是便杀了鲍勋。鲍勋注重自己平日操行的修养,廉洁而且能够慷慨施舍。死时,家里没有多余的财物。(当时)没有人不为鲍勋感到叹息遗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