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论

本书可以追溯到其中一位作者(约阿斯)所开设的课程。1985年,约阿斯最初在芝加哥大学担任客座教授时,便开设了这门课程。在这之后,约阿斯也一直定期在教授这门课。包括1987—1990年在爱尔兰根—纽伦堡大学(Universität Erlangen-Nürnberg)任教期间,1990—2002年在柏林自由大学(Freie Universität Berlin)任教期间,以及中间几个学期在美国和欧洲各大学的讲学期间。本书另一位较为年轻的作者(克诺伯)在他学术生涯的各个阶段都参与了这门课程的讲授,且持续在改进这门课:在爱尔兰根时是作为学生,在柏林和纽约时是作为助理,如今则是作为汉堡社会研究所(Hamburger Institut für Sozialforschung)所长。

当然,这门课在相当长的时间中一直不断有所变动,之所以不断有所变动,除了因为这些内容当然有必要不断更新之外,也是因为我们必须回应学生的需求、回答他们的问题。而且我们也要顾及,这门课所讲到的各学者的理论思想也是不断在发展的。不过,我们相信现在已经到了一个阶段,让我们课程里的各种构想与理论概览能够走出教室、以出版物的形式呈现出来。我们希望,本书可以满足社会科学相关科系学生的需求,甚至能满足非相关科系,但对这方面有兴趣的读者的需求,让大家能了解大约在二战之后,“社会理论”这个领域在国际上的发展。

为了有助于理解,我们的行文方式维持了课堂上的口语化风格。图根哈特(Ernst Tugenhart)非常优秀的哲学著作《语言分析哲学导论》(Vorlesungen zur Einführung in die sprachanalytische Philosophie),以及弗兰克(Manfrd Frank)的《什么是新结构主义?》(Was ist Neostrukturalismus?),是我们这本书很重要的参考文献。跟我们的主题领域比较相近的参考文献,还有亚历山大(Jeffey Alexander)的《社会学二十讲》(Twenty Lectures: Sociological Theory since World War II)。我们参考亚历山大的地方,不只在于都将章节设为二十讲,还在于都将对科学理论本身的讨论当作开篇第一章。我们同意亚历山大的观点,认为可以将战后的理论发展区分为三大阶段:第一个阶段,是由帕森斯(Talcott Parsons)的理论和一种(今天看来较为传统的)现代化理论所支配的时代。第二个阶段,是20世纪60年代末期、70年代初期。那时,帕森斯的理论开始没落,分裂成百家争鸣的各种“取向”。这些取向中,有些甚至在政治—道德方面是相互攻讦的。在这个阶段,也出现了亚历山大所谓的“新理论运动”。新理论运动意指很多学者开始野心勃勃地试着综合、统整纷杂的诸多理论。新理论运动的发展部分基于各不相同的取向之上,部分则是从全新的主题出发的。

不过关于第三个阶段,我们跟亚历山大的看法就不一致了。也是因为这样,所以本书只有前八章跟他的书在主题上有重叠。亚历山大的著作完全是美国中心主义的,并且以类似于历史学的方式为他自己尝试进行的新帕森斯式的理论综合来进行辩护(对此的评论,可以参阅Joas, Pragmatismus und Gesellschaftstheorie, pp.223—249,尤其是pp.246—248)。但事实上,从70年代开始,理论领域的重心就移向了欧洲。德国(哈贝马斯、卢曼)、法国(图海纳、布迪厄)、英国(吉登斯、迈克尔·曼)都出现了极有野心且丰硕的成果。而且从亚历山大著作的出版年份(1987)来看,他那本书的内容到今天也已经是有所欠缺的了。然而,我们也希望本书不要犯跟亚历山大的著作一样,只是刚好反过来的欧洲中心主义的毛病。所以读者可以发现,本书同样讨论了现代化理论和帕森斯主义的修正与后续发展,并且也讨论了实用主义的复兴、社群主义的形成等理论,这些理论显然是北美思想的产物。

本书在主题、内容方面特别讲求完整、平衡、公平。这也表明了,我们首先乐见本书可以被用于学术课堂教学。不过本书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教科书。本书并非中立地介绍确切无疑的知识。跟哲学一样,在社会科学的理论中没有什么是确切无疑的。特别是当一个理论超越了经验研究与解释工作时,如果想追求确切无疑性,通常都是会失败的。此外,在这个领域,中立仅意指在论证上公平、广泛,但不意味着就因此要放弃自己的理论观点。所以我们绝不会害怕被批评或是被评价。相反,我们将本书视为我们对适用于当下的各个社会理论所进行研究的一部分,亦即本书旨在广泛地探讨现有理论的成就、问题与任务。

我们并没有像一般基础必修课的教科书那样,把本书命名为“现代社会学理论”。“现代社会学理论”这个书名,对社会学课程来说当然非常合适;但是这样的书名会涵盖不到那些本质上不属于社会学的相关思路和知识库(比如结构主义和实用主义)。我们在介绍各理论时,首先不是去看这个理论属于哪个学科,而是去看它对探讨社会事物的理论(Theorie des Sozialen/theory of the social)有没有贡献。不过,与英语学圈不同,“社会理论”(Sozialtheorie/social theory)在德语学圈是一个新的词汇,所以我们必须交代一下取这个书名的理由。

我们没有确切的历史资料证明“社会理论”这个概念在英语世界是如何开始被使用的。最晚在19世纪末期,在英语世界,人们就已开始不多作解释地使用这个概念了。一方面,就像“社会思想”这个概念一样,人们在没有明确界定的情况下,便已将“社会理论”这个概念用于指称后来被人们归于社会学领域的一个思想领域。在这方面,社会理论意指一种一般化的思想表述,其探讨的是社会相关事物以及社会生活规律。不过另一方面,这个概念也指涉一种不论是社会学还是其他学科都会有的思想类型,这种思想类型旨在抨击“个体主义”,或旨在超越个体主义。以此而言,“社会理论”与盎格鲁-撒克逊世界的经济学、政治学、心理学思想的核心前提是相对立的;它隐含着一种看待文化进程和社会进程的特殊理论视角。当然,这个视角也不是一下子就很明确的,人们一直有许多关于这个视角的理论争辩。这样一种特殊的看待社会事物的方式,以及对于个体主义的批判,在“社会学”这门学科的制度化过程中,产生了很重要的影响。不过人们可能一开始并没有强烈感觉到这两种不同地使用“社会理论”的方式之间是有张力的。亦即一方面,这是一个针对经验对象的理论概念;另一方面,它又意指一种探讨社会现象的特殊切入点。

但是随着这个学科的建立和高度专业化,人们必须清楚认识到这个张力。从追求专业化和以经验研究为导向的社会学的角度来看,理论首先指的是“经验理论”,亦即一种高度一般化的解释性陈述(可以参阅第一讲的进一步说明)。这种对理论的狭义理解方式,倾向于不采取规范立场,也不给出意义诠释方针。但是,广泛意义下的社会理论,就算在由上述狭义观点所支配的当代,也始终占有一席之地。广泛意义下的理论,至少有助于提供丰富的假设,也可以让一个学科从历史的流变中更清楚地知道自己是什么。本书即是从广泛的意义下来理解理论的。我们之所以这么理解理论,是有充分理由的。

首先,各学科对“理论扮演了什么角色?”的看法,在近几十年来普遍都出现了显著的变化(对此,以下第一讲也同样会进一步说明)。此外,社会学也开始面临来自其他学科的新竞争对手。像“政治理论”这个领域,旨在从规范的层面探讨在妥善规划的、好的、公正的政体中人类共同生活的问题。这个领域的研究时常获得广泛的公众关注。还有在文化科学中,“文化理论”虽然相当笼统,但是至少也作为一个讨论领域而蓬勃发展了起来。其中,有一些很重要的规范问题,比如性别关系或是国际文化关系,都占有一席之地。面对这些竞争对手,社会学理论若还坚持只搞经验解释,必然落后于其他学科。

所以,我们之所以采用广泛意义下的社会理论概念,是因为想避免两个不良的后果。第一,如果我们从狭隘的意义上来理解理论,会让社会学这个学科的理论工作和经验工作彼此对立、互相伤害,进而危害学科的团结。第二,从韦伯、涂尔干、米德以来的社会学传统,一直都蕴含着巨大的潜力,能架设起跨学科的拱顶,把文化面向和政治面向都涵盖进来。但如果我们只狭隘地理解理论,会让我们在面对广大的公共领域、在与各学科对话时,白白浪费掉了原本所具有的这个巨大潜力。我们将本书取名为“社会理论”,就是想架设一个跨学科的拱顶。当然,这不是说本书完全实现了这个理想。本书更多的是一个起点,而不是终点。

由于“社会理论”在学术领域网络中处于一个麻烦的位置,因此近来有一种说法,认为要把社会理论当作一个独立的领域来加以制度化,认为社会理论的知识已经足够成熟到让这个领域独立出来(关于这种说法,可以参阅Stephen Turner, The Maturity of Social Theory)。但我们不同意这种观点。相反地,我们认为,把社会理论整个独立出来,会更强化社会理论和社会科学的经验研究之间的对立;这样是很危险的。若没有经验研究提供基础和进行监督,社会理论会失去让自身能与哲学或纯粹意见交流相区别开来的差异。

我们决定用“社会理论”这个概念的原因还在于,我们不是很喜欢,也不太想用“社会体理论”(Gesellschaftstheorie)这个概念(这个概念在英语中很少看到,但在德语中很常见)。与“社会学理论”这个概念相比,“社会体理论”通常被认为是左派的、“批判的”、规范性的概念。不过,就像我们在第十二讲中将会仔细探讨的那样,“社会”这个概念常与以民族国家的方式来描述、根据地域领土清楚划分的秩序等同起来,这使得这个概念一直都是充满预设的。而且也因为这个预设相当显而易见,所以这个概念最终到了今天也很有问题。用民族国家来理解社会,跟所有对社会的理解一样,也必须先要有社会理论作为基础。

本书主要关注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的社会理论的发展。我们的出发点是在这个重大历史事件前不久出版的一本著作,即帕森斯在1937年出版的《社会行动的结构》。对于开头提到的有重大潜力的古典社会学传统,我们不拟仔细深入讨论。想多了解古典社会学传统的读者,得去看别的书。但本书当然不会完全忽略不提古典社会学传统的思路。我们会不断提到这些传统思路:在帕森斯的对古典社会学家进行综合的工作当中、在后来的诸多学者的各种观点中都会提到。古典学者之所以经典,就是因为他们的思想一直都相当丰富、取之不竭。不过,越是觉得这些古典学者或是他们作品中的思想丰沛而取之不竭,反而越不能凡事都直接回溯他们的思想。人们必须对已经逝去的学者与已经改变了的今天之间的历史距离进行反思,并且把他们思想中有潜力的部分引进今日的理论工作中。处理当今的问题情况,并以新的、创造性的方式来回溯过去的理论,会让“社会理论”更有活力。我们也希望借本书来呼吁这样一种热忱。

我们衷心感谢阅读过本书手稿并给予批评指教的所有朋友、同事。我们已试着尽力根据建议来进行修改。我们感谢阿德洛夫(Frank Adloff)、贝克尔特(Jens Beckert)、卡鲁彼纳(Silbylle Kalupner)、利尔(Christoph Liell)、林德纳(Nora Lindner)、梅尔丁(Katja Mertin)、摩尔特(Gabriele Mordt)、冯·欧尔岑(Florian von Oertzen)、舒贝尔特(Hans-Joachim Schubert)、瓦格纳(Peter Wagner)、文泽尔(Harald Wenzel)、弗勒(Patrick Wöhrle)、伊贝格(Heinrich Yberg)。当中要特别感谢埃尔福特大学的霍斯坦(Bettina Hollstein),她非常仔细地挑出了本书中的一些矛盾之处,并且因为她的建议而让这些矛盾之处得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