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骄傲
- 听说我们不曾落泪3:紫色年华
- 7号同学
- 13583字
- 2022-04-11 09:26:13
(1)
那个夜晚,陈初和贝思远不欢而散。
她原以为小别之后的相聚一定甜如蜜糖,但事实上并没有。
出差回来后的贝思远劳累疲倦,陈初便自告奋勇下厨做了晚餐,只是厨房里什么都没有,只剩鸡蛋和方便面,陈初只好煮了一锅鸡蛋面。
但陈初厨艺有限,煮出来的鸡蛋面成了面糊糊,她尝了一口,寡淡无味。
“我们还是出去吃吧?”
贝思远却在桌子边坐下来:“不用了,我觉得挺好的。我吃这个就好。”
陈初也挺同情贝思远的,别人的女友厨艺高超,而他的女友只会煮一锅少放了盐的面糊糊,他竟然也没有怨言,埋头苦吃。
倒是她自己吃不下去,搅拌着碗里的面,看着他吃。
“你想吃些别的吗?我给你叫外卖?”
十天未见,陈初有太多的话想与他讲,但瞧着他疲倦的面容,原本想说的话怎么也说不出口,絮絮叨叨的都是一些无关紧要的事。她在他面前没有秘密,原本不该说的话也讲了,包括她为了陆淼淼打架,有人去咖啡店闹事导致唐乐丢了工作,还有唐信想减轻家庭负担,不愿念书,要辍学养家。
她原本以为贝思远没听,但他的反应她始料未及。原本他还坐在沙发上看书,听到她讲她进了警局,他从沙发上站起来,语气是少见的严厉:“陈初,你为什么那个晚上不告诉我?”
她也觉得委屈:“我给你打电话了呀,可你没接,后来我已经出来了,你又在外地,我不想让你担心。”
“你做事总是有勇无谋,我能不担心你吗?”
陈初撇了撇嘴,没说话,低头洗碗,心里委屈得很。她在家都没有做过家务,给他做饭洗碗还要挨训,想着再也不要开口说话,没一会儿又忍不住说起唐乐的事情:“唐乐真倒霉,摊上那样一个爸。如果不是他一走了之,现在她也不会那么辛苦!”她想说的其实不是这个,那件事梗在她胸口让她难受,此时却怎么也开不了口。
“你不要插手她的事情!”他忽然大声打断她。
她放下手中的碗,克制不住内心的烦躁,水仍在哗啦啦地流:“那是我的朋友,什么叫不要插手她的事情?”
“你不是不知道她的情况复杂,那些乱七八糟的事情,你根本没法帮她解决,就不要去瞎搅和!”贝思远极少对她大声说话,此时的他看起来特别严肃,“如果你能够帮忙也就算了,可是你压根帮不上忙!”
无疑,贝思远说的是对的。他清澈透亮的眸子映出她的不安和尴尬,许是发现自己的语气太严厉,他扯了扯领带,声音柔和了一些:“我最近太忙,顾不上关心你,你好好的,别让我太担心。”
越亲密的人,越能轻描淡写地戳破伪装。贝思远并没说错,但就是他的直接与不留余地让陈初觉得生气。她默默地收拾了厨房,等着他来哄自己,谁知回过头却看见他在沙发上睡着了。
客厅里只开了一盏小灯,暖黄色的光落在他的脸上,他蹙着眉,长长的睫毛在眼下留下淡淡的阴影。那一瞬间,陈初觉得他有些陌生。
贝思远并没有睡多久,他在陈初蹑手蹑脚走近的那一刻猛然惊醒。他看了看陈初,又低头看时间:“挺晚了,我送你回学校。”顿了一下后又补充,“我今天有点累,晚点还要做计划书。”
“刚出差回来就要工作?”她觉得惊讶,“没有休息吗?”
“工作就是这样。”
“你换份工作吧。”
“什么工作容易!”
两人几乎异口同声。
陈初不知为何又想起了何婧早前的电话,想起何婧话语里的惆怅和悲伤。她看着贝思远满眼的疲倦,终于抑制不住心底的焦躁与不满。她像厨房那个忘记关紧的水龙头,哗啦啦地让自己的情绪倾泻而出:“你为什么要把自己搞得这么累?你明明有更好的路可以走,为什么要放弃?如果你当初没有放弃参加小提琴大赛,如果你没有放弃小提琴,现在你已经到处演出,生活在另一个世界,站在一个完全不同的高度了,而不是像现在一样每天卖命上班,累得像狗还赚不到多少钱……”
陈初没有再说下去,因为贝思远的脸色已经完全沉了下来,他的拳头紧了又松,就在陈初以为这场无法避免的争吵要拉开序幕的时候,她听见他说:“我送你回去吧,有些晚,何老师要给你打电话了。”
陈初觉得憋屈,像一拳打进了棉花里。
陈初没有告诉他,昨天自己回了一趟家。
当时陈洪恩和何婧都不在。
因为听到二楼走廊深处的房间里有响动,她便进去看了看。那个房间已经空了许多年,她从未踏足过,连打扫卫生的阿姨都不曾进去。若不是有声响传出,或许她一辈子都不会打开那扇门。她进去一看才发现不知是谁忘记关窗户,风吹动窗帘,带掉了桌子上的书。
也就是在那个房间里,陈初发现了一柜子的药,和何婧的病历。
“你永远不会告诉我对不对?你到底为什么要那么做?”
“陈初,不要逼我。”他说。
他的声音沉着、平静,听不出一丝怒气,可越这样,她就越觉得绝望。
贝思远就站在她的面前,他记得她的生理期,知道她喜欢吃的零食与蛋糕,会在每一个节日准备好礼物,甚至比她父母还要关心她。可有的时候她觉得,无论她将手伸出多远,都无法企及他的世界,和那个被他深深裹藏起来的秘密。
他们之间,隔着如夜色一样浓稠的黑暗。
最开始,陈初是讨厌贝思远的。
那一年,何婧突然把他带到陈初面前,说以后他会跟她一起上课,当时她的心情很复杂。
那几年,何婧将所有精力放在了她身上,恨不得让她一天二十四小时都抱着小提琴。贝思远的出现无疑分散了何婧的注意力,从某一方面来讲是解救了她,而另一方面,看到他站在陈未的位置,她心里又觉得不舒服。
面对贝思远,她沉默地伫立,不表示欢迎,也不反对。
他却不在意。
十四岁的贝思远身材削瘦高挑,明明和她只有两岁的差距,却比她整整高了一个头。他长相清秀,皮肤又白,手指纤长,就像班上女孩子看的少女漫画里的男主角,可惜何婧从不让她看漫画。她才十二岁,情窦未开,每日脑子里想的都是怎么能少拉一会儿琴,多看一会儿电视,而他的出现简直将她拉入地狱。
他十岁才开始接触小提琴,十四岁才正式拜入何婧门下,在这之前完全没有经过专业指导,连动作都算不上规范。可用何婧的话来说,他天生就是拉小提琴的,对音律敏感,任何旋律只要听过三遍就能记住。
有天分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有天分还勤奋。
陈初每天下课回到家,贝思远已经在琴房练琴了;晚上她去睡觉,他还在拉琴。她自启蒙就跟着何婧学小提琴,如今拉得还没正式入门才三个月的他好。但更让她痛恨的是,他不仅琴拉得好,成绩也好,高居南泽最好的一中年级前五。
对比之下,陈初越发显得窝囊。
她曾为了争一口气而勤奋练琴,最终发现自己没有天分且无法热爱,也因为何婧的严格要求与激将法发誓期末考试要超越贝思远,最后却睡死在书桌前。
看书看到睡着不可怕,可怕的是醒来睁开眼却看见贝思远在练琴。他靠着窗,琴抵在锁骨的位置,微微侧着头,琴弓随着他的动作滑动,阳光透过纱帘细碎地落在他的发上。
他拉的是她最熟悉的那曲《Ave Maria》。
那个下午,何婧应邀去参加演出,家中只有她与贝思远在。她早就计划好了,先恐吓贝思远不准告密,再去看两个小时的动漫。可走到琴房门口,她顿住了脚步。贝思远一曲拉完,回头问她:“听说你有一把斯特拉迪瓦里,能借我吗?我……我只是看看。”贝思远用的是一把红棉V235乌木小提琴,用了许多年却依旧崭新。
“那不是我的琴。”陈初说。
贝思远以为她是变相拒绝,也不生气,拿着自己的琴转身就走,却听见她喊他:“你等下,我拿给你。”
当她将琴递给贝思远的时候,他先是伸出手,随即又缩回去,说去洗个手再来。
陈初低头看自己的手,上面还有之前做作业留下的油墨印记。
那一刻,陈初确定,他是真的喜爱音乐,而非像自己一样是赶鸭子上架。
眼前的人与她脑海里熟悉的影子慢慢重叠在一起。
他笔直的身躯临窗而立,夕阳的余晖洒在他的头顶,那一瞬间,陈初听到自己沉重而响亮的心跳声。
而谁能想到,对小提琴怀着虔诚与热爱的贝思远会在全国小提琴大赛前夕突然宣布放弃,从此不再触碰小提琴,甚至扔了自己的琴,还是陈初追着垃圾车到垃圾场翻了许久才找回来的。
那时候他们已经在一起有段时间了,而且是偷偷摸摸的地下恋情,每次见面都隐秘小心。
贝思远说,等他在全国小提琴大赛上获了奖,等他加入星海乐团,他就正式向何婧公开他们的关系。
她满心欢喜地期待着,最后却等来他退赛的消息。
何婧愤怒难当,失望至极,几年来的心血转瞬成空,直至今日提起那事都怒不可遏。而陈初无法理解,一次次追问与逼迫换回的都是沉默,谁也不知道那个夏天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为什么贝思远会突然做出那样的决定。
“你是不是永远不会告诉我?”她说,“我现在也不执着于答案,我只想问你,你还愿不愿意拉琴,回到那个世界,做回那个贝思远?”
可是他避开她的目光,说:“你该回去了。”
回校的路上两人都没有说话,过马路的时候,贝思远依旧牵着陈初的手,但她知道,无论手握得多紧,那道裂缝都无法修复了。
它永远不会愈合,只会随着时间的流逝,以肉眼不可见的速度,一点点、一点点地变大。
直到崩裂。
(2)
太过偏执的人大多不会太快乐,懵懵懂懂才是幸福的最好选择。
趋利避害也是人的本能,陈初将此发挥得淋漓尽致。
那天从贝思远的公寓回校后,她没有执着追问那件事,更没有揪着那件事不放,那夜发生的事如过眼云烟,每天该怎么过还是怎么过,就如她在陈未房间发现何婧的病历之后,即使好几夜没有睡好觉,也没有想过拿着病历去追问何婧为什么生病了也瞒着自己,就怕影响何婧的身体和演出状态。
想说的别人自然会说,不想说的,无论你怎么追问,都得不到结果。
这事,有过一次就够了。
至于贝思远,他与陈初秉持着同样的原则,那些不开心的事情绝口不提,像往常一样关心她,无论加班到多晚都记得给她打电话,知道她想看新上映的片子,还早早地买了票。
可惜她计划的科幻大片并没有看成。
去西西里演出的何婧提前回来,从来不迟到早退的陈洪恩第一次用了职权,找了一个老师代课,陈初傍晚就受到母亲召唤,刚下课,父亲的车已经停在教学楼下。
陈洪恩是南泽大学教职人员,按职称在南泽大学教师公寓分有三室一厅的房子,但何婧仍旧觉得挤,又觉得学校人多吵闹,便在郊区买了一栋两层小别墅。
陈初刚踏进家门,还没来得及脱鞋,便听见何婧的声音:“陈初,去把你的琴拿来。”
她一愣,觉得不可思议,可转念一想,这才是母亲的本色不是吗?要是何婧让她坐下来喝些汤,叮嘱她多休息,不要老练琴,她才真该惶恐。
陈初低眉顺眼地拿了琴,还没吃饭就开始拉,《Ave Maria》刚起了个头就被何婧打断:“换《云雀》。”
陈初回头看她,虽然她妆容精致,但掩盖不住满脸的浮肿与疲惫,也不知道多久没有休息好了,出去了也不知道有没有好好吃药。陈初这样想着,手中的琴弓跟着动起来。
她已经有好些天没有拉琴,偶尔母亲在电话里说要检查作业,都被她用室友在睡觉搪塞过去,而拉《云雀》需要稳健的快弓功底和灵活的弓法技巧,她才开了个头就见何婧的眉头微皱,第二小节开始已乱了阵脚。
最后她还是被何婧喊停:“陈初,每天两个小时的琴都白练了,你这是越拉越回去了。”
陈初不反驳,垂头丧气地听着训。若是平时,何婧最多数落几句就让她回琴房练习,但今天也不知道怎么这么生气,见她不出声,反倒提高了声音:“你怎么就这么愚钝?!多少人上门求着拜师我都不教,我这辈子就剩这么两个学生,一个无知愚钝,一个又不争气……”
她话音刚落,门铃就响了,无知愚钝的这个去开门,巧了,门外站的正是不争气的那个。见到对方,两人都愣了。
“你怎么来了?”
“何老师给我打电话,让我过来吃饭。”他压低了声音,看着她垂头丧气的模样忍不住笑了,偷偷伸出手刮了刮她的鼻子,“又被骂了?”
两人堵在门口,还是陈洪恩出了声:“陈初,你挡着门,让思远怎么进来?”
虽然贝思远已经不在何婧这里学琴,但两人的师徒情谊还在,每隔一段时间他都会来家里拜访,虽然每次来,何婧都板着脸,没什么好脸色。
大多数时候,贝思远上门拜访会和陈初通个气,毕竟两人还处于地下恋情期。
可今天陈初并不知道贝思远要来,而且今天何婧明显有些反常。
进门的时候,贝思远压低声音道:“何老师给我打电话的时候情绪不大对。”
陈初内心的疑惑更甚,这几年,何婧对贝思远始终带着恨铁不成钢的态度,向来没什么好脸色,像这样主动打电话叫人过来的情况从未出现。
陈家秉承食不言、寝不语的原则,一餐饭下来只有轻微的碗碟碰撞声,谁也没开口说话。陈初一肚子疑问没人解答,抬头看着坐在对面的贝思远,见他心无旁骛地吃饭,只好将问题与饭菜一起嚼了吞下去。
吃完饭,贝思远和何婧进书房谈话,门没有关上,陈初隐约听见了一些。
他们翻来覆去谈的仍旧是那个老话题,陈初听见母亲愤怒地质问着贝思远:“你练了那么多年琴,说放弃就放弃,你对得起我,对得起你母亲,对得起你自己吗?”
贝思远背对着门,依旧站得笔直,陈初只听见他低沉的嗓音:“何老师,对不起。”
陈初不愿再听下去,起身和父亲打招呼:“爸爸,我明天还有课,回学校了。”
陈洪恩点点头,送她出门。
陈初回头望见父亲夹了银丝的发,问:“爸,妈是不是……”可她终究没将病历的事情问出口,“妈是不是心情不好?很少见她这么暴躁……”
陈洪恩深深地看了她一眼,避重就轻道:“你妈是心情不好,出去演出被讽刺名师出劣徒,后继无人。”
早些年何婧是意气风发的,嫁了南泽大学副校长,生了一对龙凤胎,事业也蒸蒸日上,儿子陈未更是出息,小小年纪就颇有其母风范。每每提到何婧,谁人不羡慕,可谁能想到后来会发生那样的事。何婧消沉、颓靡了一段时间后,重新振作培养女儿,可陈初实在不争气。原本说不收徒的何婧终于开山收徒,将一门心思放在了爱徒贝思远身上,带着他四处访友,为他开拓门路,在南泽的几场重要演出也让他上了台。业内大多知道小提琴家何婧有个青出于蓝的徒弟,可谁也没想到他会突然在全国大赛决赛前夕退赛。一时流言四起,有人说他怯场,有人说他因压力过大而崩溃,但谁也不知道真正原因,包括何婧,包括陈初。
陈初离开家后并没有直接回学校,而是去了人民西路的酒吧街。
失去咖啡店的工作之后,唐乐又找了一份工作,在酒吧当调酒师。
陈初并不喜欢唐乐的新工作,甚至是担心的。唐乐作为一个女孩子,在酒吧那样龙蛇混杂的地方工作终归不好。但她说了自己的担忧后,唐乐倒是笑了:“估计全世界也就你把我当成女孩子。唐信说,有时候看着我都想叫一声哥哥。”说到唐信,唐乐又叹了一口气,声音低沉了一些,神色黯然,“被我打了那一巴掌,现在和我说话都带着气。”
他们终归是姐弟俩,骨子里的倔强一模一样。
出租车在酒吧街停下,陈初毫不费力就找到了唐乐工作的地方。
时间还早,酒吧里的人并不多,陈初一眼就望到吧台处的唐乐。天气已经逐渐转热,她穿了黑色的T恤,戴了黑色条纹棒球帽,远远望去,有种雌雄莫辨的帅气。
酒吧里客人并不多,但吧台前有好几个女客,看起来年纪都不大,有个还是青涩的学生模样。陈初一开始还担心唐乐在这里会被客人调戏,现在却开始为她的客人担心。也不知道她低声说了什么,几个女孩子都笑得前仰后合,她也歪着嘴角笑,灯光下她的笑容有些邪魅。
陈初走近吧台,唐乐刚调好一杯红红绿绿的酒,见到她,惊讶道:“现在几点?你怎么在这里?”
这么多年,陈初身边的人都知道何婧每夜查岗的事情。
陈初撇撇嘴:“我妈刚从国外回来,晚上要倒时差,可没时间给我打电话。我今晚要好好放纵一把。”她心里有事,却不知怎么抒发,看着那酒颜色挺好看的,也要来一杯,“你又仗着美色欺骗小姑娘。”
“哪有,都是我在咖啡店的客人,知道我换了工作来捧场。鸡尾酒后劲足,你不会喝酒,我给你倒杯柠檬水。”
“不行,我要酒。现在我是客人,你凭什么不给我酒喝?”
陈初今日有些反常的任性,但唐乐对她向来纵容,也无可奈何,眼睁睁看她一股脑报了好几个名字,急忙抽回酒牌:“你喝得完吗?喝完能回学校吗?”
“你刚上班,我得为你创业绩。你放心,我喝得完,慢慢喝。”她拍了拍自己的胸脯,一脸坦荡。
唐乐显然高估了陈初,陈初也高估了自己。
她压根没想到,那些名字可爱、颜色鲜艳的酒的后劲会如此足,两杯下来,她眼前的世界已开始迷乱。她看见唐乐担心地用手在她面前挥了挥:“你还好吗?”她被晃得头疼,急忙伸手攥住了那只手:“别动,我晕。”
“别再喝了。你先休息一会儿,我和老板说一声,先送你回去。”
陈初不想麻烦唐乐,又实在晕得厉害,只得扶着墙:“不用,我给贝思远打电话。”
唐乐动作一顿,说好。
“你今天到底怎么了?”唐乐意识到往常大大咧咧的陈初今天明显不对劲,“发生什么事了?”
“我妈妈生病了,甲减。”
甲状腺功能减退,简称甲减,虽对生命没有严重威胁,但无法根治,需要终身服药,患者会出现体重增加、记忆力减退、嗜睡、反应迟钝、心动过缓等症状。
这是她看到病历后从网上查到的资料。
这对普通人来讲会严重影响工作,对小提琴家何婧来说更是致命的一击。陈初终于明白母亲为什么近段时间越发焦躁,恨不得她一步登天,又不停地给贝思远施加压力,希望他能重新拿起琴,除了害怕后继无人,更是不想自己一辈子的心血毁于一旦。
只是,她没有天赋,也没有热情,终究要让母亲失望了。
而这并不是第一次。
陈初自小便不喜欢小提琴,她更爱电影、漫画书和电视剧,那些跌宕起伏的故事远比音乐有趣。但何婧明显不这样认为,于她来讲,除了音乐与学习,别的都是玩物丧志,陈未、贝思远都能做得很好,为什么陈初不行?
两人也曾有过激烈的争吵,那次何婧清晨五点将陈初从被窝里揪出来练琴,陈初第一次对她崩溃嘶吼:“为什么总以对他的要求来要求我?我做不到他那么好,我承认我是废物可以吗?”
那是陈初第一次看见何婧的眼泪,最伤心、绝望时也不曾落泪的人那一刻却哭出了声:“那你能让他回来吗?如果可以,我永远不会再逼迫你。”
陈初看着她,心里竟生出一股寒意。
在那之后,她极少再违背何婧的心意,唯一的一次是高考填志愿的时候。她当时选择了音乐系,老师却有些遗憾:“我以为你会选择戏剧文学,因为你当初为校庆表演写的剧本真的很棒。”陈初的确热爱写故事,那是她心血来潮所写,却没想到给老师留下的印象如此深刻。她脑子一热,当即改了志愿,换回的是与何婧一周的冷战。
(3)
贝思远来的时候,陈初的神志已经不甚清醒。
她头昏脑涨地趴在吧台上,也不知道过了多久,似乎听见了贝思远的声音,撑起脑袋,果然看见他在自己面前蹲下,袖子高高地挽起,微凉的手触碰她的面颊:“自己能走吗?”
陈初摇摇头,直截了当地说不行。
贝思远只好搀着她,一步步往外走。
走到门口,陈初才想起一件事:“我还没和唐乐说一声呢。”她回头时恰好看见唐乐走出吧台,脸朝着他们的方向,只是帽檐压得低,酒吧里灯光又暗,看不清表情,见她回头,朝她摆了摆手。
陈初还没来得及回应,已被贝思远扶着出了门。
入夜后的风特别凉,陈初一出酒吧就忍不住打了个哆嗦,被风一吹,清醒了不少。
“你在这里站好,不要动。”
陈初站在路边看着贝思远打车,车并不好打,街边多的是和她一样微醺半醉的年轻男女。贝思远接连被两个醉鬼抢了车,看起来有些烦躁,他下颚的线条紧紧地绷着,拳头也紧紧地攥着。
即使与他隔着几米的距离,陈初也能感觉到他生人勿近的气息。
贝思远并不是情绪波动大的人,他到底在生什么气?是因为妈妈在书房与他说的话,还是因为她深夜烂醉?她猜不出来。
好不容易才拦到了车,陈初和贝思远都坐在后座,密闭的空间里,她闻到自己身上浓重的酒气,以及烟味。
车开出好一段距离才远离闹市区,贝思远终于说了上车后的第一句话,他说:“陈初,以后不要到酒吧去了。”
“我没去玩,只是唐乐在那里工作,我不放心,我去看看她。”
“然后喝成这样?你们可真是好朋友呀!”
即便喝多了酒,头晕得厉害,陈初也准确无误地收到贝思远话语中刻意压制的愤怒,以及嘲讽。她突然也觉得生气,这几日她的脾气特别糟糕:“贝思远,我不知道你为什么对唐乐怀着那么大敌意,每次和你说到她,你都扯开话题。她是我最好的朋友,你是我的男朋友,你为什么不能和她和平共处呢?”
贝思远的沉默让陈初觉得自己说的话并不正确,贝思远和唐乐之间其实是平和的,平和到几近冷漠,堪比大街上擦肩而过的陌生人。
这么多年过去了,他们甚至没有坐在一起吃过一顿饭。
而贝思远唯一一次对唐乐表现出不满便是在这一刻,他说:“一个女孩子在酒吧工作能占到什么便宜?那么乱的地方,你以后少去!”
或许连贝思远也没有意识到,此时他说话的语气几近刻薄,甚至有几分咬牙切齿的意味,可是陈初感觉到了。
陈初问:“你为什么这么生气?是不是我妈……和你说了什么?”
沉默了好久,贝思远才说:“她……她恳求我,希望我能够再拿起小提琴。”
他的声音并不大,却清晰、准确地传递到她的大脑里。
何婧一生要强,向来说一不二,而今却对贝思远用了“恳求”二字,陈初说不出心里是什么感受。
她想问他答应了没有,他却没有直面她的目光,只是望向窗外,这无疑是一种另外的回答。陈初喝了酒,头昏脑涨,先前的争执已消耗她所有的精力,此时她不想再与他起冲突,索性闭上眼睛假寐。
她听见他轻声地叹气,轻轻将她的脑袋扶好,又摇上窗,掖好她的衣服,像从前的每一次一样。
陈初想起他们第一次约会的时候,她撒谎骗何婧说要参加学校春游,背着何婧偷偷和贝思远去临市看海。路途特别遥远,车又颠簸,她又累又难受,便靠着贝思远的肩膀睡觉。他怕她不舒服,一直保持着那个姿势,待到下车,她已经走到车门口,他还坐在座位上。
“你怎么不走?”
贝思远向来没什么表情的脸上终于有了一丝羞涩:“我脖子动不了了……”
一转眼,好几年已经过去了。
他的肩膀坚硬宽广,身上有股淡淡的洗衣液的清香。他还是和少年时期一样,坐着的时候腰杆挺得老直,有着他的倔强和骄傲。
岁月会变迁,但记忆不会撒谎,无论眼前的世界如何变幻,记得最清晰的永远是最美好的一瞬,所以,在美梦坍塌的那一刻,才会痛彻心扉,无法自拔。
陈初记不清自己是怎么回到寝室的,醒来的时候已经在自己并不松软的床上。
她一看时间,糟了,“灭绝师太”的课又没去上。
可现在去也来不及了,都快下课了。
她刚这样想着,室友林祝君就推门进来,看她坐在床上面如死灰,急忙问:“你没事吧?”
“没事,我就在想期末师太会怎么整我。”
林祝君一听就笑了:“那你的担心多余了,陆淼淼给你请假了,说你胃痛呢。昨天晚上你男朋友送你回来,上不了楼,还是她下去把你给弄上来的。话说,你们两个的关系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好了?”
陈初还没说话,陆淼淼也回来了,今日又穿了一袭粉红色的泡泡袖连衣裙,配了同色的镶了碎钻的小高跟鞋,一看便知价格不菲。
见陈初目光灼灼地看着自己,陆淼淼不自然地别过脸,末了又觉得自己没做错事,为什么要心虚,回过头目光炯炯地和她对视。
陈初被她逗乐了:“昨晚你把我弄上来的?今天也是你帮我请的假?陆淼淼,谢谢你。”
两人向来是针尖对麦芒,在打架事件后,关系总算好了一些,但也算不上朋友,对彼此的态度都有些别扭。陈初还是第一次如此和颜悦色地和陆淼淼说话,陆淼淼一下子有些不适应:“我是怕你吵到人,你别自作多情。”
但陈初压根没准备听她解释,自顾自进了洗手间。
隔了两日,陆淼淼生日,大清早就有人将粉红色的Hello Kitty蛋糕送到寝室楼下,连同一只Patek Philippe表,小公主收到时明显不高兴,和林祝君抱怨:“我根本不喜欢这腕表,老气得很,还不如给我买潘多拉。”要是她那小叔叔知道她侄女不喜欢百达翡丽,喜欢潘多拉,不知道该有多伤心。
陈初向来记仇,想到陆淼淼那可恶的小叔叔陆寻,毫不客气地煽风点火:“就是,这表多丑,暴发户才戴吧,哪有女孩戴这个!”
话音刚落,陆淼淼就愤愤然拿着手机出去打电话了,过了一会儿又乐滋滋地回来了:“我小叔叔说晚上会来陪我过生日。”
陆淼淼虽然品位奇特又娇滴滴的,但因为直率大方,转系不到几个月就在班里混开了,和大家关系都还不错。
当然,“大家”并不包括陈初,但近来两人关系明显好转。下课后,她磨磨蹭蹭走到陈初身边,一脸别扭,眼睛却发亮:“晚上班级聚会,顺便帮我庆祝生日,你来吗?”陈初还没来得及说话,她又嚷嚷着“来不来随便你”,然后就走了。
“陆淼淼十七岁生日呢!”另一个同学说,“请了全班同学。”
“她才十七岁?”
“对啊,你不知道吗?她上学早,好像比我们早一年,还跳了两级,高考她的分数可是全校前十。”
陈初和她同寝了好几个月也不知道她年纪小,更不知道她还是个天才,平时看起来情商低下,原来智商那么高,听同学这么一说,当下觉得有些不好意思,她可不就是个小女孩吗,自己和她较什么劲,当下也不摆架子了,决定晚上好好给她庆祝生日。
陈初隐约觉得今晚有事情会发生,但还是赴约了,说不清是迎接,还是承受。
命运本就是这样,随心所欲,为所欲为,它从不在乎你的感受,要带走的终归会带走,要到来的还是会到来,你无法决定,无法选择。
(4)
当夜的生日party是在南泽的某酒店的海景总统房举行的。大家都以为今晚只是普通的生日会,大多穿着简单的牛仔、T恤,包括陈初,然而抵达的那一刻,大家清楚地意识到,事情并非如此。
房间、露台和舞池都被丝带、薄纱和鲜花装饰好,鲜嫩又甜蜜的公主风,可见费了不少心思。陆淼淼甚至请来了乐队,冰冷的乐器也被她恶趣味地打上了粉红的蝴蝶结。泳池边的高台上摆着一个豪华的五层蛋糕,自助餐区满满当当是新鲜的食物,以及五颜六色的饮料和酒。
虽然知道陆小公主的十七岁生日party不会那么简单,但仍有许多人被吓了一跳。
但大家终归是二十来岁的年轻人,音乐一起,灯光一暗,谁也顾不上那么多,吃东西的吃东西,喝酒的喝酒,唱歌、跳舞、玩游戏的也自如。
偶尔听到有人刻意压低声音八卦,语气中明显带着羡慕,甚至嫉妒。
“我知道她家有钱,没想到这么有钱。”
“听说是她的小叔叔给举办的?”
“呵呵,也不知道是真的叔叔还是假的叔叔。”
“不过奇怪,怎么没有看到她那小叔叔出现……”
几个小时前,她们还在学校里对着陆淼淼一脸谄媚讨好,现在却在这里恶意揣测。陈初端着小盘子从角落里走出,低声聊天的几个女孩似乎没想到她会突然出现,吓了一跳,随即一哄而散。
陈初吃饱喝足才想起,似乎只在party刚开始时见到主人公,然后她便神秘地消失了。
最后陈初是在洗手间找到陆淼淼的。
她似乎在打电话,声音顺着门缝传出:“你到底来不来?你说好来给我庆生的,现在又说什么工作……你根本没把我放在心上,从来没有遵守过你的承诺……我今天已经十七岁了,你知道不知道……”
声音戛然而止,陈初知道偷听不对,急忙退回到露台,没一会儿,陆淼淼就出来了,手上还拿着两杯酒,眼睛是红的。
“你偷听我讲电话。”陆淼淼盯着陈初,声音沙沙的,“别撒谎,我听见脚步声了。”
陈初尴尬地笑了两声,正想解释自己没听见,陆淼淼却往长椅上一坐,自暴自弃道:“你听见就听见了,反正你向来讨厌我,就算被你知道我没有爸爸妈妈,连小叔叔都顾着加班不给我庆生也没什么可怕……”
话是这样说,陆淼淼却委屈地红了眼圈,抓住陈初的手:“你不准走,你在这里陪我。”
陆淼淼喝了酒。
陈初自知酒量不好,不敢喝,只是看着陆淼淼喝。
但陆淼淼和陈初明显半斤八两,喝了几杯果酒,眼神已经涣散,靠在陈初的怀里,叽里咕噜不知道说些什么,陈初俯下身,才知道她叫的是“爸爸妈妈”。她手还抓着陈初的衣襟,像只猫一样蜷成一团,陈初推了推她的肩膀,她换了个姿势:“别吵我,我要睡。”
陈初身体僵硬地任陆淼淼抱着自己,她没有养过猫,家里也没有小孩子,眼下完全不知如何是好。
直到一个高大的身影挡住了眼前的灯红酒绿。
陈初闻到一股香烟混合香水的味道,并不好闻,但也不刺鼻,抬起头,那人已把陆淼淼从自己怀中抱出,衬衫柔软的布料擦过她的手。陆淼淼仍旧攥着她的衣服没放,陆寻轻轻地掰开陆淼淼的手指,自始至终没与她说一句话。
陈初感觉不舒服,极度不舒服。
可眼前的人毫无知觉,他抱着陆淼淼越过客厅,转进里间的卧室。原先低声议论的几个同学脸色精彩纷呈,也不知道想到了什么龌龊的事情。
主角提前退场并没有影响大家的情绪,狂欢依旧在继续。
陈初忽然觉得没意思,正想提前退场,却发现有东西轻轻掉在自己脚边,低头一看,是陆淼淼的手链,估计是不小心挂到了自己的衣服上。
她想着要不等回校后还给陆淼淼,却看见陆寻从卧室中走出。
鬼使神差地,陈初朝他走去。
“喂!”
“喂,陆淼淼她叔叔。”
“陆寻。”
他背对着陈初倚着墙,不知道在思考什么,陈初喊了好几声也没得到回应,只好走近几步去叫他,没想到手刚触碰到他的手臂,就被人反手狠狠一推。
这一攻击来得猝不及防,陈初倒退了两步,撞上一个男同学,他手上的葡萄酒就这样全部浇在她的胸前。
“啊陈初,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男同学手足无措地道歉,“我不知道你会突然撞过来……”
陈初穿的是白衣服,此时胸前一片暗红色的污渍,看起来诡异而恐怖。她没有搭理男同学,只恶狠狠地盯着陆寻。
但罪魁祸首毫无愧疚之色,甚至轻轻扫了扫被她触碰过的手:“我不喜欢别人离我太近。”
灯光调得很暗,暖黄色的光衬得陆寻的皮肤明亮而光滑,比女孩子的还要细腻,可惜俊秀的面容在陈初看来却极其可憎,尤其眼下的青痕,显得他更加轻浮可恶。
第二次了,陈初恨恨地想,这已经是第二次了。
(5)
每次遇到陆寻,都没有好事发生。
陈初原本就没打算逗留到太晚,但也不曾想过会这么不愉快地退场。从酒店出来打车,司机看她的眼神充满了暧昧和探究,她又羞又恼,把包移了移,遮住胸前的污渍。
车厢里空气沉闷,她闻着身上的酒味越发郁闷,索性开了窗。
一辆红色的出租车贴着她的车过去,她似乎看到了贝思远,但只是一闪而过,她也不敢确定是不是。
陈初给他打电话,接连打了几遍他都没有接,直到第二天清晨才收到他的短信,说是前夜加班,昨晚睡得早,所以没听到电话响。
这样的事情偶尔也会发生。
或许是小时候学琴不规范的缘故,贝思远左耳听力并不好,到了夜晚却尤为敏感,一点风吹草动都能将他惊醒,只要到睡觉时间,他便会把手机调成静音。
陈初并没有生气,她只是有些郁闷,贝思远越来越忙了,陪她的时间越来越少了。
往常周末他都会陪她看电影或逛街,现在却大半时间都贡献给公司,不是开会便是加班,好像工作才是他的女朋友。
最初贝思远放弃走音乐道路,陈初只是不理解,却仍旧义无反顾地支持。而今,随着时间的流逝,随着何婧生病,当初的心境已经完全改变,看着他过着平庸的生活,她不止一次怀念当初意气风发的贝思远,她希望他能回到正轨,为了何婧,也为了自己。
这样的想法极其自私,陈初也努力不在贝思远面前流露出来,可有意无意地还是给贝思远施加了压力。
不知是不是自己的错觉,陈初也感觉贝思远在逃避自己。
这一周贝思远好不容易不用加班,陈初已经团购好了科技馆的门票,谁知到了门口,唐乐却火急火燎地打来了电话。
“你最近见到唐信了吗?”
“没有,发生什么事了?”
电话里的唐乐萎靡不振:“十天没回家,电话也不接。”
陈初这才知道,唐信私底下去拍了广告,也不知道背着家人做了多久,最近又和南泽娱乐巨头盛娱签了约。
被唐乐打了一巴掌,又经过陈初的好言相劝,唐信终于答应去上学。唐乐怕他撒谎,每天还跟着他去学校,谁知道她前脚刚走,他后脚跟着走了。她不知道弟弟偷偷离开了学校,也不知道他私底下去做了什么,直到某天在酒吧看到几个女孩子带来的杂志。她觉得封面人物很眼熟,借过来一看,差点没吓到,竟是自己的弟弟,他赤裸着上身,牛仔裤松松垮垮地挂在胯间,年轻的躯壳配上他冷漠的表情,让不少小女生为之疯狂。
傍晚,唐信踩着点准时回家,似乎没想到姐姐会在家,刚叫了一声“姐”,几本杂志就狠狠砸在他脸上。
“你做什么去了?”
唐信知道事情败露,也懒得遮掩,直截了当道:“在给杂志拍广告。”
毫无意外地,姐弟俩又吵了一架,言辞激烈,最后以唐信摔门而去告终。
人总是喜欢将温柔的一面留给陌生人,对待越亲密的人,言辞越尖锐。但那些难听的话,刺伤的不仅仅是对方,还有自己。
唐乐火气上头,对着他喊:“你走就不要回来了!”
这不,唐信一连几天没回家了。
陈初挂了电话,看着贝思远,正犹豫着要怎么开口和贝思远解释。
他也在看她,平静得很,好像猜到了她接下来要说什么,开口道:“走吧。”
盛娱位于南泽市中心,那里高楼矗立,人来人往。唐乐说唐信在那里,她去了好几次,他却不愿见她,倒是往她卡上打了好几万,说是还这个月的利息钱,让她不要再去酒吧上班。唐乐叫他回去谈谈,他便不愿再回信息了,电话也不接。
唐乐无法,只能求助陈初。
陈初给唐信打电话时,他有些惊讶,却也听得出心情不错。她与他闲聊了两句,刚说到“学校”二字,他的情绪陡然变得低落:“我不会回去上学的。”
“你才十八岁,不去上学去做什么?你姐姐会担心的。”
唐信被她这么一问,又不出声了,过了许久才低喃一句:“我不上学。”
她又气又笑,说:“唐信你下来,我们好好谈谈,我在盛娱楼下。”
少时唐信喜欢跟在姐姐身后,唐乐觉得他烦人,时常将他甩掉,倒是陈初对他不厌其烦,去哪儿都愿意带着他,所以他对陈初向来亲切。只是,到了莫名其妙的青春期和叛逆期,他反倒变得别扭,连一句“姐”也不愿意叫了。
陈初看着唐信朝自己走来,看到她时他脸上还带着笑容,走了两步后笑容却瞬间凝固。他冷冷地看着他们,脸上的表情与杂志上如出一辙。
陈初不知道他为何突然冷脸,只当他耍小孩子脾气:“唐信,你姐姐很担心你。”
“我好好的,没什么好担心的。”
“我都担心,你是她弟弟,她怎么可能不担心?”
唐信不说话,只低头看自己的脚。
陈初以为他妥协了,语气渐软:“唐信,听话,跟我回家好不好?”
唐信并不喜欢她用这样的语气跟她说话,像是将他当成了小孩,抬起头见贝思远也在看他,一时间觉得烦躁:“我不是小孩子了,也没有闹脾气。我很喜欢我现在的工作,不仅仅是为了赚钱。我想回去就会回去,你不用劝我。”
“你知道这是什么地方吗?娱乐圈那么乱,你别被卖了还帮别人数钱!”陈初也来气了。
“那也是我的事,与你无关!”
看到陈初失望的眼神,唐信有些后悔将话说得这么重,可话已出口,无法收回。他沉默了一会儿,又望了一眼陈初和站在她身边的贝思远,低声道:“我还要去化妆,我先上去了。”那句“姐姐”却怎么都叫不出口。
“只有小孩子才会一次次让关心自己的人失望和难堪。”贝思远突然开口。
唐信脚步顿了一下,很快,又迈出脚步,一直没有回头。
陈初一直看着唐信,有些失落,更多的是不知如何对唐乐开口。
她站在盛娱大厦明亮的大厅里,忽见一行人匆匆而入。
说来奇怪,那行人有十几、二十人,有男有女,高矮不同,胖瘦不一,可陈初第一眼便看见了陆寻。
每一次出现他皆衣冠楚楚,万众瞩目。
陈初不知为何突然低头去看自己的胸襟,那里整洁干净,可她觉得那里仍有污渍。
以及屈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