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完结篇)

我不得不说一句:感谢冬天。它让我有足够的时间来冷静反思,当我的脑海中出现毛毛的身影,当我确认我的想法并非感情支配时,及时终止了心猿意马。

之后的一段时间,我硬下心肠不再理她。过了一阵,我接到了阿雅的电话,她说交了一个男朋友,是个研究生,有车又有房,她跟我这些时,似乎带有赌气的成分。我由衷地为她感到高兴,听说后来他们结婚了,她很乐意被他管着。

这让我想起一句电影台词:我的身体拒绝不爱的人。显然我的身体要比我的思想保守。

有那么几天,虫虫似乎准备接受我了,但自从某个晚上陪她买衣服时把她气哭后,希望之门再度关闭了。

我曾经提到过,虫虫内心也有孤寂的一面,我的陪伴作用有时会失效。一日在聊天区,不知看到谁说了什么,她突然表现出异常的凄凉。这让我大吃一惊,不管怎么安慰,她的心情都无法好转。

下班后,我跑到她公司附近守侯,约她一起吃晚饭;她却避开我,也不接电话,一个人悄悄的走了。我决定就在这里等她,并给她发了短信。天黑了,我的胃开始疼起来,而周围又没有东西可吃。我不敢去她家堵,因为她料到我会玩这一手,威胁说,如果发现我在她家附近,今晚就不回家。我宁可见不到她,也不愿意让她冒着危险在外面过夜。

又过了一会儿,发出的信息终于有了回复,她正溜达在三环的马路上。我于是获得了一个跑步检阅三环的机会。

为了减轻负担,我扔掉了之前买的报纸,又不得不扔掉了刚喝了一口的水。从人大狂奔跑到大钟寺,我的体能到了极限,还想上厕所,我抓住一个卖冷饮的问哪儿有洗手间,她热情地回答我:吃根雪糕吧?我听了差点背过气去。

趁着喘气的工夫,我发短信问她在哪里,隔了一会,消息传回来,她在北太平庄。感觉上好像她是绑匪,我是那个拿着赎金被支得团团转的家伙。

由于和她差了一个小时的间隔,我坐出租车赶到北太平庄,又从那里跑到了马甸。这时我不已再想上厕所,想必它们经过重新轮回,已经挥发成汗了。

沿途还是没有她的影子。我再也跑不动了,俩眼发黑。总算老天有眼,她来了电话,正在一条臭水河边静静地坐着。我到达的时候,她还在那里发愣,河边没有灯,我哆哆嗦嗦地摸了过去,这倒不是因为激动,而是腿发软。

这场长跑让我缓了一个多星期,在完全恢复前,又从楼梯上掉下去把脚扭了,继而多拄了一个月的拐。不过因祸得福,学会了绑绷带。主治医生说这捆法是他自创的,如今毫无保留地教给了我。

脚伤之后她来看我,送我过天桥的时候,我故意和她闹别扭,不让她扶。她表现得很克制,一点都不和我计较,还是搀着我,我觉得挺有意思,忍不住偷笑。每当想起那一个月,我都会觉得很美好。

她曾经对我说,如果到了27岁那年还没有结婚,就嫁给我。后来我发现,很多明星都这么说。我并非等不了四年,但我告诉过自己,绝不当备胎。我什么都可以给她,只剩下这一点尊严。谁知道,连这点尊严都险些剩不下。

那是个中秋之夜,我陪家人度过。怕她一人孤单,又跑出来找她。那一晚我们谈了很多,她家楼下的花园很僻静,是我们的幽会之所,就是蚊子多了点。每次送她回家,我们都要在楼下坐一会,她有个室友,不经常回来住,但我也不方便总上去。

她回家后,我又在楼下坐了很久,月亮虽然被万人瞩目,但此刻却孤零零地挂在天上,如果月亮有知,它未必喜欢这样暴露自己。而我显然要幸运得多,一个人享受着孤独宁静,直到两腿发凉。在回去的路上,我接到了她的短信,她说,她曾经爱过我,但现在她将有一个新的生活,而我们之间到此为止。

虽然以前无数次演习过这个场景,但当真实袭来时,我依然头大如斗,可见我不是个好演员。我想我的历史使命完成了,但就像许多刚退下的干部一样,我感觉很不适应,仿佛丧失了重心,连走路都会崴脚。

再接下来的一个月,我虽然极力避免和她接触,但她的信息还是源源不断地从四面八方传来,就像齐秦歌里唱的那首《袖手旁观》。我发现她的生活并没有出现本质的变化,这使我错以为,她要么在骗我,要不就是那个人根本不会照顾她。

本着发挥余热的真诚,我担当起一个费力不讨好的角色,其实就像许多打着发挥余热旗号的人一样,不过是为了等一个返聘的机会;直到有一天,我发觉自己很傻,傻到连自己都看不过眼,便毅然决然地离开了。

我想,每个人都要为自己的选择付出代价,或承担义务。在感情的问题,不应该有义工,义工的出现破坏了游戏规则,将良性的竞争,变成了恶性循环,损人不利己。

之前我虽深爱着毛毛,却从未有过超越友谊的关怀;如今我捞过了界,活该受到惩罚。何况在虫虫的身上,我根本做不到像对毛毛那样无私,不过这点我是后来才意识到的。

每当想起虫虫,我都心乱如麻;我不抽烟,也不酗酒,当苦痛袭来时,我默默承受,当实在承受不住时,我选择出去跑步。利用这个健康的手段,我成功在两个月内减掉了近十斤,体重下降到110斤以内,招致众多美女的艳羡,为此我得意洋洋。

虫虫收入并不丰厚,又要负担房租,而女孩子们时不常的还总要臭美一下;我那时正酝酿买房,打算将来请她来住,可以帮她省些房租,但风云突变,终究心愿难了。

此前虫虫曾说过我像她爸爸那样,总是看着她,由此我想到,我这人也许不适合当别人的男朋友,而适合当别人的爸爸,可不当别人的男朋友,又怎么能当爸爸呢?这个推理从侧面印证了,在人类历史上,有些阶段是跨不过去的。

有相当一段时间,我都没给那个空荡荡的卧室置办一张床。而我的“马桶理论”,也几乎就此被颠覆掉;好在我挺过来了,虽然挺得不够顽强。而今我经历凤凰涅磐,脱胎换骨,这都是拜虫虫所赐。

之后的两年,我们虽然同在一个城市,有着同一圈朋友,我却尽量避免有关她的一切。一直到我遇见苏苏。

苏苏喜欢我,而我对她只是关心;虽然我也想进入角色,但舍不得拿自己一辈子的幸福去换。苏苏为此非常伤心,一个人跑到外地消失了个把月。

苏苏走的那天,并没有明示我,她来到我公司门口,把我叫出来看了一眼,就坐上出租车开往看飞机场。从后面我观察到,车子一边开,她一边流泪。对此我深深自责,同时深感无奈。

从那一刻开始,我谅解了虫虫,理解了她的苦衷,不再觉得她自私任性,而此前我总觉得她太过贪心,又想要自己喜欢的男朋友,又想有喜欢她的人照顾她。其实她并没有向我要求过什么,是我一厢情愿,她的问题只不过在我的好意面前总是显得左右为难,而我也就跟着这左右为难摇摆不定,迟迟下不了决心。

一段时间后,我听说苏苏结婚了。

虫虫曾经流着泪对我说,希望我能善待自己,过一种能使她后悔的好日子。我相信她说的都是肺腑之言,只是她的担心是多余的,我既不会自暴自弃,也不会和别人较劲。眼不见,缘于心未净。

一晃几年过去了,想必她早已嫁人。朋友中有人问过我,假如她再来找你,你会不会给她机会?我仔细想了想,认真地摇了摇头。有一天,我接到她的短信,她当时正在我买房的小区里,经过我楼下时,想起了我。看到短信后我心里一直在想,假如当时在家,会不会请她来坐坐?

随着新楼盘的业主们陆续装修完毕,电梯里也拿掉了难看的木板,开始张贴精美的广告。某天我回家时,在电梯的广告画里,看到了一首诗:

我想/是我还不够冷静/还会不由自主/被你的笑容感动/在尘世的窗外/城市冰冷的匣中/我的灵魂渐渐柔软/舒展若清晨璀璨的露珠……

我看得有些入神,差点坐过了头。对这首诗我一无所知,但觉得它似乎为我而设。我叹了一口气,苦笑于无形,扭头欲出电梯,在抬脚的片刻,才发觉还有几行:

不要/让等待成为漫长的记忆/既然/每个人都会匆匆变老/何不挽留相遇时/那一次美好心动/从现在开始/我想/让微笑/成为习惯……

也许我偶尔还是会想她,偶尔难免会惦记着她,就当她是个老朋友啊,也让我心疼也让我牵挂。只是我心中不再有火花,让往事都随风去吧,所有真心的痴心的话,仍在我心中,虽然已没有她……——摘自《爱的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