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火器伤

火器伤(gunshot injury)是以火药为动力的武器所造成的创伤。伤道周边组织因挫伤与震荡亦受损伤。

【临床特点】

1.火器伤道为不规则腔隙,内有失活组织、异物、血液及凝血块;伤道周边组织有充血、水肿及血栓形成;失活组织存活与否,一般需经3~5天方能确定。

2.伤道几乎均有污染。

3.火器投射物动能大,可造成多部位、多脏器损伤。

【诊断要点】

1.有火器击中外伤史。

2.体检有弹道伤口,根据弹道伤口情况可分为:

(1)非贯通伤:只有入口无出口,通常体内有弹片存留;

(2)贯通伤:有入口及出口,多数出口大于入口;

(3)切线伤:入口与出口连成沟状;

(4)反跳伤:出入口在同一处,损伤相对浅表。

3.因损伤血管、脏器而造成的失血、相应器官损伤的临床表现。

【治疗】

1.维持呼吸、循环功能

保持呼吸道通畅及气体交换;积极防治休克,尽可能消除导致休克的病因(如出血、张力性气胸等),输液、输血扩充血容量,给氧,以备及早手术处理。

2.防治感染

尽早给予抗生素预防感染,曾行破伤风类自动免疫超过3年者,强化注射破伤风类毒素0.5ml,否则给予破伤风抗毒素1 500~3 000U。

3.清创处理

(1)清创时机:

尽早进行,一般在伤后8~12小时内进行;如早期使用抗菌药物且无感染征象,伤后24~72小时仍可清创;伤后已有明显感染,只宜引流、换药,去除异物及坏死组织。

(2)清创步骤:

同普通清创,清创时应扩大伤口,显露伤道;充分切开深筋膜、肌膜减压;清除异物,但摘除困难的深部金属异物不可勉强去除;清除坏死组织,大骨片宜保留,神经、肌腱应吻合或包埋,彻底止血,重要血管应修复。清创后放置引流,火器伤通常不做一期缝合。

(3)术后处理:

监测呼吸、脉搏、血压、意识等;注意防治休克;继续使用抗菌药物;抬高伤肢、注意末梢循环;发现伤部剧痛、全身情况恶化,应注意厌氧菌感染及气性坏疽。

4.合并内脏脏器伤的处理

(1)颅骨穿透易形成血肿,有高颅压表现,需及时开颅手术,止血、清除血肿。

(2)胸腔穿透伤出现血气胸、心脏压塞、心脏伤、食管伤等,应及时开胸控制出血、修复脏器损伤、引流处理等。

(3)腹部穿透伤有出血、腹膜炎表现,应及时手术,止血及修补损伤。腹部脏器常有多处损伤,应仔细检查、处理。

(4)颅脑、胸、腹、关节伤口术后应缝闭体腔,同时放置引流。

5.后继处理

(1)延期缝合:

清创后每日换药、检查伤口,如创面清洁,无脓性分泌物及红肿,可在3~7日内将创缘做延期缝合。

(2)感染伤口:

需更换敷料,待肉芽生长及炎症消退,较小创面可自行二期愈合;较大创面可切除肉芽再缝合,或做植皮处理。促进创面愈合,减少畸形与功能障碍。

(3)骨折或深部器官伤:

需做整复、固定或施行相应手术治疗,残留弹片可行手术摘除。